[爆卦]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產品中有2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高雄市特色公園景觀設計與營運論壇 共擘「園融」公園新樣貌 公園是居住在都市叢林中人們親近自然的窗口,不僅承載生態資源,更是調和都市景觀、生態綠化的角色。高雄自2003年率先打造都市中的綠意—洲仔濕地,引領全台的濕地保育意識逐漸興起,並承先啟後進行濕地保護的立法工作,高雄市的公園可謂走在前端。 ...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4)是我的市政總質詢,我準備八項題目,質詢陳其邁 Chen Chi-Mai市長,我將質詢內容條列整理,提供給市民朋友參考,有任何建議也歡迎隨時跟我說。 ⚾職棒高雄隊進度 我向市長提到,職棒擴編球隊資金,最少要六億三千四百萬,且兩年後才能打一軍賽事,因此我提出成立「業餘城市隊」的建議,作為培養...

  •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25 13: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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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特色公園景觀設計與營運論壇 共擘「園融」公園新樣貌

    公園是居住在都市叢林中人們親近自然的窗口,不僅承載生態資源,更是調和都市景觀、生態綠化的角色。高雄自2003年率先打造都市中的綠意—洲仔濕地,引領全台的濕地保育意識逐漸興起,並承先啟後進行濕地保護的立法工作,高雄市的公園可謂走在前端。

    今日市府舉辦的「2021高雄市特色公園景觀設計與營運論壇」,邀請中華民國景觀學會許晉誌理事長、中華民國景觀學會郭瓊瑩榮譽理事長及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李玉華理事等共同參與,這三位過往在景觀學界及公民團體間,素有行動力與影響力,由他們擔任講座,為高雄未來的公園興闢及改建該如何更具特色、更能符合社區以及市民期待,提供更具啟發性的倡議,也希望藉此能開啟公部門、學界、業界及民間的「園融」對話,共同發掘、探索高雄市特色公園發展的無限可能。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早已納入有公民參與機制,希望公園的樣貌,能由空間使用者來參與與決策,無論是年長者、大朋友、小朋友及親子共融,都能充分表達對於公園綠地的使用需求,無論是市府工務局團隊、甚至是水利局團隊、地政局團隊、都市發展局團隊、區公所團隊都是公園營造以及維運的一份子,也都得透過說明會、工作坊等方式蒐集在地意見,實踐公民參與精神,讓公園能充分與在地聯結,市民可以按著心中期盼,打造出理想中的公園空間,也讓市民對於公共建設更有認同感及歸屬感。

    公園是都市生活地景的一部分也是城市重要基礎公共建設,高雄希望透過自然生態、景觀環境、在地文化、智慧創意與使用需求等多面向,打造出專屬於高雄的特色公園,驅動高雄市的公園景觀設計與營運方向,能朝向永續、智慧等領域深化,讓市民樂於親近公園、自然地走進公園,讓公園成為都市一隅中,各族群共融、共處的新樂園。今天的”園融”論壇只是一個開始,我更期望持續地邀請景觀學會以及特公盟團體以及國內外專家學者,能與高雄市公園營造與維運團隊以及社群有更多的交流,來促成我們市政府團隊的對於公園營造的品質再提升。

    #園融論壇
    #公民參與機制

  •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在 森林城市-高雄愛樹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13 15: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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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北凱旋公園有民眾私自種樹要被政府砍除,我受郭建盟議員服務處邀請,去提供意見,後來有保住樹木。

    其實,民眾種植的都是茄冬樹、樟樹,對環境是加分的,但卻一直被政府用這是私人樹木為由砍掉,說真的我也很不解,以下是我找到的相關法律常識,和大家分享。

    Q:公園私自栽種樹木,若政府聲稱這是私人樹木,必須清除,是否與法有據?

    公園私植樹木不需要清除,也沒有任何法令要求砍掉。依據民法66條,私人種植在公有土地上的樹木,即成為公有樹木。故政府聲稱私人栽植樹木是屬私人,甚至說這樹是侵占公有土地,以此為由砍樹、移樹,都是錯誤的法律解讀。

    民法66條與相關判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B0000001&FLNO=66&ty=J

    此時若有人未經政府許可,砍除我私自在公園種植的樹木,實則等同毀損公物,在民法刑法都能求償,行政法在各地方政府不同,高雄市則有花草樹木毀損管理自治條例,會罰2-10萬。

    Q:公園能私自栽種樹木?

    由於中央沒有相關條例,依據各地方政府的條例給予逞處或限制。以高雄市為例,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 「公園內有下列行為,經制止或命其離開而不從者, 由管理機關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其經 告誡仍有不從者,得按次處罰。」期第十款「 十、私設吊床、擅種植物或擅設硬舖面。」,政府有要求不得私自種植植栽之權利,但若要開罰,也須先制止而不從。

    民眾私自種植樹木,只要沒有經過政府制止又繼續種,然後又被抓到,原則也不用受罰。

    不過,我建議,種植前最好還是向政府申請,要種還是須經專業評估。多數人不具備專業判斷能力,無法提供良好種植品質,當然政府自己有不一定專業,這是高雄人的悲哀。

  •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在 林智鴻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06 2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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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園,是許多孩子成長中最豐富的學習場域與珍貴記憶。而尊重使用者意見,是世代主流,多元化共融是時代進步的象徵,也是我們持續努力推動的方向。

    我上任後積極爭取,成功修改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建立保障兒童表達意見的權利,也讓行政部門有完善法源依據來廣納意見,讓高雄成為保障兒童的進步城市,期待打造未來更豐富的使用空間。

    #讓公園成為孩子的樂園
    #兒童表意權

  •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12-07 15:52:49

    今天(4)是我的市政總質詢,我準備八項題目,質詢陳其邁 Chen Chi-Mai市長,我將質詢內容條列整理,提供給市民朋友參考,有任何建議也歡迎隨時跟我說。

    ⚾職棒高雄隊進度
    我向市長提到,職棒擴編球隊資金,最少要六億三千四百萬,且兩年後才能打一軍賽事,因此我提出成立「業餘城市隊」的建議,作為培養職棒「高雄隊」基底,市長表示目前積極與高雄在地企業、職棒聯盟洽談第六隊,有任何進度也會隨時跟市民報告。

    🐈爭取鳳山寵物公園
    2020下半年,毛孩及小孩已經越過黃金交叉,犬貓也成為多數人家裡最小的成員,為了照顧毛孩,我強力爭取在五甲公園、鳳山公園、鳳翔公園選址,成為合格寵物公園,並希望促成《高雄市寵物公園標準設置規範》,市長也承諾將在兩年內完成鳳山寵物公園。

    ☁改善空污扶植綠電
    空污是我們高雄人的痛,高雄鋼鐵、石化業等產業比例高,固定汙染源致使pm2.5紅害日居高不下,且位於東北季風背風處,空汙更容易滯留。
    我建議應全面建立校園光電系統,輔導違建屋頂轉光電,並將用電大戶企業認購綠電納入實施辦法,搭配興達降載和冬季停爐,才能加速改善高雄空污問題。

    🏚公告違法房東
    現今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法令,對租屋權益保障都相當不足,因此我建議市府「主動公告違建出租屋名單」、「優先拆除具公安風險的出租屋」、「稽查住警器裝設情形」,並成立稽查小組盤點各學區狀況。
    陳其邁市長也回應,會從各大學取得學生租屋名單,進行現場勾稽,並加強危險違建出租屋拆除,務必保障租屋族權益。

    🌊鳳山溪曹公圳禁止放生
    市長期許還河於民,但卻忽略相對的生態風險和管理。雖然《鳳山溪水環境改善計畫》中要「建立亮點營造護岸改善、鏈結自行車路網」,與「鳳山溪整體綠水基盤與生態迴廊建置」,但卻沒有針對放生、餵食等破壞生態的行為規範,我也看過鳳山有民眾在曹公圳和鳳山溪餵食魚群。
    我要求市府應制定全市一致的水域管理自治條例,避免外來種入侵威脅台灣的原生物種,以及影響水域原來的生態系。對此市長表示認同,也責成相關局處,在下個會期之前提出水域管理自治條例的草案。

    🖐性騷擾防治宣傳
    性犯罪的防治重點之一即是根本的教育,但高市府的性騷擾防治宣傳標語,卻要求要受害者自己「勇敢制止、大聲呼救」,而不是像其他類型預防犯罪的宣導喊話對象都是行為人,嚇阻「你不能犯罪」。
    目前市府的宣導方向已經變相將犯罪防治的責任轉嫁到被害人身上。我以日本地鐵性騷擾防治海報為例,強調宣傳對象即是犯罪人,著重在犯罪預防而不是事後救濟。市長也承諾,將會盤點性騷擾宣傳,並在一個月內做出改善計畫。

    🚷人行道稽查小組
    人行道佔用及騎樓不平整的問題,已經嚴重危害到孩童、長輩、及身障朋友的安全,不但逼他們冒險走上馬路,每天都面臨交通事故威脅!然而高市府先前所成立的人行道稽查小組,對違法行為卻不強力執法,還拿日常所做業務糊弄我,這也是我在議會重複提出的問題!
    陳其邁市長允諾會先編一千萬預算,並優先人潮較多的區域做改善,除了人行道至少有兩公尺淨空,也陸續朝向騎樓整平的目標前進

    🎙金曲32文化鳳山
    我提出鳳山黃埔新村的道路設計、人才基地合約、出入口停車問題,也應該重視與改善。我也要求市政府,一定要積極爭取明年的金曲32移師港都,海音中心周遭交通及接駁問題,高市府也要超前部署,希望陳其邁市長能再為高雄市民迎來睽違十六年的金曲獎。
    我最後提到,鳳山中城未來應延續徒步區建設,進行街區環境改造計畫,也應整備水岸建設,規劃整體親水場域,並結合衛武營、大東、鳳山車站,打造鳳山中城現代軸線,全面提升鳳山的生活及消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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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5-30 16:00:04

    #質詢日記 #財經 #20190411

    【#高銀董事會 形同虛設!】

    慶富旗下的慶峰水產,當時在進行虛擬增資時,居然用 21 年的漁船作信用擔保品,就向高銀成功申貸3億元。高雄銀行內部的漁船估鑑管理要點,規範 15 年以上漁船是不能辦理估鑑價,結果這這艘21年漁船未經自行鑑價就核貸 3 億元,結果慶富案爆發後,該船被強制拍賣,歷經 5 次流標,最後 在今年 3 月份以 1.28 億拍出,根本是賠本生意。

    市議會慶富專案小組 3/7 時發文要求高雄銀行提供相關資料,等了一個月,終於在4/10總算由金管會函復可提供議會相關資料現閱。畢竟,市議會並非高銀監管機關,亦無調查權,但是,但是,高銀董事會獨立董事有權組成審計委員會,在授信戶逾放、資金流用穎問題時就應主動查核,但官股董事明明佔相對多數的董事會,卻一直沒有動作,董事會監督責任何在?另外,葉天營、梅再興作為高捷派去高銀的官派董事,派令是否有經過董事會同意?

    結果高銀董事長張雲鵬果然坦承,當時因為時間緊迫,官派董事就只讓董事長先行核定了,事後才讓董事會追認。喪失監督效能的高銀董事會根本形同虛設!相關責任我會再於後續調查中釐清。

    【#商圈發展 何去何從?】

    2017 年時,高雄市議會、高雄市政府經發局等多個局處皆同行考察韓國三鐵共構與商圈發展,我詢問經發局長,至今有多少的參訪心得化為實質的政策改進?以韓國東大門為例,政府並非單採非採支援、輔導、補助的方式,而是有系統地扶植時尚產業,整合時尚設計、生產製造、批發零售的上下游,大眾運輸結合提貨與物流功能,非常值得後驛、長明等商圈來借鏡。

    此外我詢問經發局長:「局長知道依法高雄有幾個商店街區嗎?」答案是「只有一個」。現行的《高雄市商店街區管理輔導自治條例》為 2012 年所公布施行,訂出街道長度、店家同質性等門檻作為認定商店街區的標準,當年的既有商圈則有 3 年的輔導期達到法規標準,結果 6、7 年過去了,原輔導的 19 個商圈僅三鳳中街符合法規標準。新的商圈進不來輔導範圍,舊的沒落商圈也沒有退場機制。

    我再問,局長知道捷運獅甲站附近有個「南部時尚產業創新基地 - R7 創藝所在」嗎?R7 基地有 4 個跟成衣、鞋類設計及印刷、3D 列印有關的法人進駐,但是因為是經濟部工業局設立的,所以高雄市政府一直沒有善用 R7 基地的資源。

    我要求局長一定要讓有心投入服飾業升級的年輕人及商圈店家,能夠互相認識合作,在鐵路地下化之後,打開的前後站聯通的交通便捷優勢,商圈發展如果能導入新的概念,才有轉型的可能!

    【#公有市場活化】

    高雄所有攤集場(就是路邊攤販)都是私有的,這種現象在全國是獨一無二。以台北市來說,所以的攤集場都是公營的(35 處),但是高雄 51 個立案登記的攤集場,卻都是民間自行管理,一方面對於傳統的市場攤商來說感到不公平(因為攤集場圍繞在市場外圍,對市場攤位生意必然有影響),另一方面,攤集場若無好好管理,在食物烹煮時所排的廢氣及廢水,都是社區環境的負擔。

    我提出,公有市場卻逐漸凋零,未來有沒有可能提高公有市場的誘因,讓私有攤集場願意進去公有市場做生意?經發局長伏和中回應,有許多外部攤商不用負擔清潔成本,客人卻會使用市場內部的設施,讓乖乖繳納清潔管理費的攤商備感不公,會持續輔導攤商轉為合法進入市場。

    此外局長表示,看現在去市場消費的人口年齡層組成,就可以知道目前市場運作恐怕跟時代趨勢有違,因此會積極媒合週邊的大專院校認養公有市場、協助規劃,幫助市場跟上潮流,活化逐漸凋零的公有市場。

    【#22遊艇碼頭運補交通動線 應協調改進】

    高雄已經在高雄展覽館辦了三屆的遊艇展,然而經營許久的 21、22 號遊艇碼頭,以及周邊餐廳,居然連一條車子能進入的運補路線都沒有!!導致遊艇垃圾、餐廳廚餘等都要用人力搬運,對於邀發展遊艇觀光的亞洲新彎區,這實在不可思議!

    而目前有可能規劃運補車輛進入的路線,是中油預計作為停車場使用及公園綠地的空間。遊艇業及餐廳業者希望有條路走,還得自行跟中油協調。為了解決兩邊的困擾,我要求經發局來協調,讓高雄這個得天獨厚的海洋遊艇產業更完整,更能吸引國外遊艇停靠入港。局長允諾會再跟中油進一步溝通。

    【#大社工業區 遷廠規劃】

    上月底,大社工業區降編通過都審,大社的居民都非常的高興,高雄終於要跨出產業轉型的一大步。但是,經發局準備好了嗎?經發局有沒有做好溝通的角色,讓廠商充分知道自己的未來何去何從?

    我詢問經發局長,在過去這麼多年來,經發局居中進行了哪些輔導與配套措施?如今,輔導廠商遷廠或轉為乙種標準是否有具體時程?遷廠的具體時間、地點、配套措施是什麼?局長表示,廠商未來去向會再持續跟經濟部討論,惟目前經濟部表態:希望可以讓廠商原地繼續生產營運,但高雄市副市長李四川在市長市政質詢時,已經承諾會落實 25 年前的決議,全面輔導降編為乙種工業,若無法轉型必須遷廠。市府行政一體,經發局應該必須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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