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高速公路過路費繳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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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870的網紅管碧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1031管碧玲接獲民眾陳情,一名經常使用國道的業務員因不知道eTag餘額不足,恰好換手機未接獲遠通電收簡訊通知,又正巧調職北部也未收到繳費通知,結果收到95張逾期未繳罰單,部分適用舊制罰3000元,部分適用新制罰300元,總計15萬8千1百元。管碧玲指出,95次未繳過路費頂多3800元,罰單...

高速公路過路費繳費 在 瑜董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25 00: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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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速公路過路費繳費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03 18: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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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馬影展
     
    開車上高速公路,現在大家普遍都用eTag繳過路費,但有個地方花錢也沒用,只能拿命來抵⋯⋯,這就是《陰森》。
     
    故事梗概如下:女主角深夜叫車,發生一連串毛骨悚然的奇遇,在荒野中導航失靈、車子拋錨,宛如迷宮的森林裡似乎還有別的東西?司機與女主角在神祕力量的驅使,開始發生衝突,又出現憑空飛來的警告要找收費員繳過路費,但繳費似乎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導演麥可納德表示:「不出十秒,懸疑和恐懼就會鑽進你大腦。」一台車、兩個人、一座森林,簡單的設定,我一向很愛這種低成本的恐怖驚悚電影,不知道《陰森》能傳遞哪一種等級的恐懼?我拭目以待。
     
     
    #陰森 #恐怖 #驚悚 #電影
    采昌國際多媒體

  • 高速公路過路費繳費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24 10: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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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我們要的「數位轉型」嗎?為何上高速公路的權利,掌握在財團?】

    台灣人對ETC的記憶,充滿衝突、不安與不滿,也有更多人在問,為何我上高速公路的權利,可以被賣給財團?為何在車牌辨識系統這麼發達的狀況下,為什麼不能像停車繳費一樣去選擇多樣的第三方電子支付系統,來付高速公路過路費。

    ETC的推動是國家交通建設數位化的一個里程碑,而全球目前因疫情更加速推動「數位轉型」,但是目前這家「獨佔事業」所提供給民眾的支付方式,也一點都不「數位」以及「智慧」,這是我們要的嗎?

    #ETC #高速公路 #公路 鬼才阿水Awater

  • 高速公路過路費繳費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16 09:04:00
    有 1,990 人按讚

    當特權成為常例,你我都是犧牲者

    近期發布了兩篇討論遠東集團「國家特許事業」和「礦業法」,接下來自然免不了最核心的ETC(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這篇緊接著來聊聊

    國家給予財團最大的獨佔特許權:ETC的問題。

    在此之前我想先問問各位朋友,有沒有人到現在還堅持不裝eTag?
    如果有,
    那我必須向您致敬。

    不管是不滿eTag貼紙很醜,或是同情國道收費員沒被妥善安置,甚至是不滿遠通電收獨大壟斷、坐擁暴利,各種不爽eTag的原因,都早已深植在人民心中。

    而許多不得不裝etag的朋友,則是省得麻煩去超商還得收取手續費,而更多的是壓根對這當中的一切不知情,心中總有一股不滿無處宣洩。

    ETC和eTag是不同的。

    ETC是一項國家重大政策,在台灣的發展歷史,長達30年。而在歷經多次轉折,台灣的ETC,從一台龐大的插卡OBU,變成一張貼紙eTag,規格也從微波突然轉變為RFID,而且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依照合約對遠通電收求償違約金4億2千多萬元,竟然也被法院判免賠。更遑論,這過程中發生弊案,有官員因此鋃鐺入獄。

    台灣人對ETC的記憶,充滿衝突、不安與不滿,也有更多人在問,為何我上高速公路的權利,可以被賣給財團?為何在車牌辨識系統這麼發達的狀況下,為什麼不能像停車繳費一樣去選擇多樣的第三方電子支付系統,來付高速公路過路費,而一定要使用eTag貼紙?然後我們超商最普及的7-11、全家、OK繳費方式,更需要多收5元手續費?

    ETC的推動是國家交通建設數位化的一個里程碑,而全球目前因疫情更加速推動「數位轉型」,但是目前這家「獨佔事業」所提供給民眾的支付方式,也一點都不「數位」以及「智慧」,這是我們要的嗎?

    然而,政府給予遠通電收「獨家經營權」合約長達25年,如同國家特許事業「水泥採礦權」一樣長,這個經營權限,必須到2025年才到期。所以,大家可以試著思考一下,我們還要繼續讓每筆過路費給遠通電賺取3.4元的手續費,讓他們繼續坐收每年數十億的可觀利潤(卻還喊著虧損!?)。

    為何可以如此尾大不掉?

    正如我前面文章提到的,是否有所謂的「國會最大黨」和「遠東幫」的存在?還是,我們必須繼續保持沉默,讓財團持續享有瓜分國家資源的特許權,直到「挖到不能挖就還給你們」嗎?

    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我希望,政府可以看到財團瓜分國家特許權的問題,並且提出解決方案,我更期待,政府可以宣示,未來將ETC收歸國有,由全民監管,開放人民自由選擇各種支付ETC過路費的使用權利,而這樣的公平與便利,不就是我們需要思考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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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速公路過路費繳費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11-01 14:32:04

    20121031管碧玲接獲民眾陳情,一名經常使用國道的業務員因不知道eTag餘額不足,恰好換手機未接獲遠通電收簡訊通知,又正巧調職北部也未收到繳費通知,結果收到95張逾期未繳罰單,部分適用舊制罰3000元,部分適用新制罰300元,總計15萬8千1百元。管碧玲指出,95次未繳過路費頂多3800元,罰單總額卻達41.6倍,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補繳,交通部卻放任無公權力的遠通電收通知用路人,程序疑有瑕疵;此外,電子收費後,國道駕駛及收費的型態模式已改變,行駛高速公路餘額不足乃一次行為,不能因扣款失敗,而以通過電子感應器次數為連續處罰,因《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對於連續處罰採正面表列,為法律保留,餘額不足並不屬可連續處罰之行為,管碧玲認為現行催繳程序失當、處罰之法律依據大有問題,對民眾非常不公,交通部同意一個月內檢討。

  • 高速公路過路費繳費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2-06-07 14:46:23

    今(7)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交通委員會質詢毛治國部長有關高速公路電子計程收費制度Etag,並提案通過要求交通部協調遠通電收應確保民眾可永久免費取得eTag並且完全免費安裝,交通部亦應修改扣款失敗紀錄應以一次通知為計算單位,而非以次數為計算單位,林佳龍委員也同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參考手機電話費帳單,提供月結制帳單記載費用明細,方便民眾繳費,省去查詢餘額、儲值困擾。

    林佳龍委員表示,eTag為遠通電收賺錢工具,好比餐廳所提供的碗筷,在餐廳用餐並不會因為使用該餐廳的碗筷而被加收費用,因此民眾裝設eTag也不應被收取費用才對。林佳龍委員認為計程收費制度已確立,民眾為配合政策,勢必需長期使用eTag,eTag在逾越保固期損壞後就必需更新,民眾須自費購買新eTag(成本約17元),及裝設費用(225元),鑒於遠通電收已從每比扣款收委辦服務費3.4元,交通部應跟遠通電收協調確保民眾可永久免費取得eTag且安裝免費。交通委員會當場通過林佳龍委員提案,要求交通部與遠通電收協議。

    林佳龍委員指出,現階段使用eTag通過ETC車道,假設一趟車台北到高雄,經過10個收費站,過路費不過400元,但若扣款失敗手續費就高達500元,遠通電所收寄發紙本通知,補繳費時需多一50元手續費,但是手續費並非以一次通知為計算單位,而是以扣款失敗的次數為計算單位,扣款失敗也可能是設備感應不良,計算方式不合理且手續費金額過高,等同變相罰款簡直把民眾當作提款機!林佳龍委員於是當場提案,交通部應修改扣款失敗紀錄應以一次通知為計算單位,而非以次數為計算單位,並應於一周內公佈至今已收取的手續費總金額,讓民眾瞭解。交通部亦同意林佳龍委員的主張,願意朝此方向修正。

    林佳龍委員最後提到,目前eTag無法及時提供餘額資訊,民眾必須在每次上路前上網查詢餘額,可是上馬路的民眾不見得一定會上網路,林委員也在該委員會提案要求交通部參考手機電話費帳單,提供月結制帳單記載費用明細,方便民眾繳費,省去查詢餘額、儲值困擾。該提案也獲得交通委員會通過,交通部應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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