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高考二級教育行政 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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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高考二級教育行政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531的網紅口訣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主講人:謝連參 先生 職稱:考選部首席參事 活動:生涯規劃系列講座 地點:國際會議廳第一演講室 時間:99/03/15(星期一)18:10-20:10 做任何事情,有些道理都是相同的,讀到某個階段,應該可以體會一些道理、一些要領都是相通的。參加國家考試,不管是考選擇題,目前國家考試都是...

  • 高考二級教育行政 在 口訣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3-08 2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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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講人:謝連參 先生
    職稱:考選部首席參事
    活動:生涯規劃系列講座
    地點:國際會議廳第一演講室
    時間:99/03/15(星期一)18:10-20:10

    做任何事情,有些道理都是相同的,讀到某個階段,應該可以體會一些道理、一些要領都是相通的。參加國家考試,不管是考選擇題,目前國家考試都是考四選一的單選題,還是問答題,如何把問題答的漂漂亮亮,都是需要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天下絕對沒有白吃的午餐。所以參加國家考試,一定要懂一些技巧、一些要領,當然有時候離及格只有些差距,還是要靠點運氣。大部分高考、特考、地方特考、五等考試都得考一些共通的科目,像是國文科目,以前還有考作文、公文等,現在全是考測驗,包括閱讀測驗、國學常識,競爭相當激烈,要是沒有考到九十分以上幾乎是不可能上的,這是我們統計出來的數字,但根據我們多年來的統計,我們成大、政大、台大是所有公務人員考試及一些技術人員考試錄取率最高的。
    我們國家考試分兩大類:一是公務人員考試,另一個是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公務人員的考試是屬於任用人員的考試,是機關有報缺才會設列招考,有高考、普考、初等考試還有比照高、普、初考的特種考試,高考還有按照學歷分三級:高一、高二、高三。高考一級是博士考的,高考二級是碩士考的,及高考三級是大專程度可以考的,原來是專科學校以上就可以考了,後來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改了,現在是先讓大家知道一下國家考試的概況,後面是我在考選部累積三十幾年的經驗。
    準備國家考試跟媽媽燒菜一樣,一定要用心、專注、投入。國家考試三個要領,第一、專心投入;第二、選擇類科,蒐集資料,念得滾瓜爛熟。選擇類科先選與所讀科系相關當然最駕輕就熟,不必從頭開始準備,如果要改換跑道,現在高考三級、普考、行政人員都沒有限科系,根據我們統計,轉換跑道最多的就是一般行政、人事行政、一般民政,這三類是最多的,其他的如教育行政、社會行政也有。有的人一考就上,有的人考得很辛苦,屢敗屢戰。我曾向找我的同學說,自己的毛病一定要抓出來,蒐集完資料後一定要念得滾瓜爛熟。我見過很多天才,但這些天才來考國家考試不見得考得上,因為國家考試範圍太廣了;另外還有題庫,這些題庫是由六七個教授按章節出題,再經過審視、蓋章、編號碼。問答題都以四題為一套,考慮到章節,考慮到難易度,不能太難也不能太容易,題目出好之後放在信封裡面外面編號碼,考試的時候由考試委員長抽號碼,所以包括出題目的都不知道自己出的題目被裝在哪個信封裡面,所以範圍那麼廣,如果不是平常準備很久的話,根本不可能考上。最後一個要領就是答題技巧,尤其是問答題,當然選擇題也有技巧,但是問答題的技巧比較多。
    所以,用心準備,並針對考試的類科蒐集對的資料,準備起來才有效率,最後是答題的技巧要對,千萬不要用寫作文、寫小說的方式去答問答題,一般的申論題,一定要提綱挈領,把重點標出來,國家考試是有缺額的,有限制的,競爭非常激烈,所以分數的高低差很多,會不會包裝相當的重要,但一定要答到題目的重點,否則寫再多也沒用,所以寫申論題,針對題目提綱挈領,重點標示出來,後面解釋分析得清清楚楚,一定拿高分。
    答題時間的控制也相當重要,很多人時間控制的不好,準備很充分也沒有用。
    所以考試的技巧真的很重要。

  • 高考二級教育行政 在 哲夫公法教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10-03 01: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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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必考!

    最高行104.8.2(一)「主管調非主管職」,不是處分,不能救濟
    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_print.aspx…

    最高行104.8.2(二)「丙等考績」,是處分,可以救濟
    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_print.aspx…

    後記:

    1..行政法考題遇到重要的決議,絕大多數當年就會考,而且不會只考一次,甚至出現過一個決議公布後,一年內考國考出現五次的情況。(對,就是「遲到的行政處分」那題)。
    2.這兩個決議重不重要?說不重要的人,一定沒讀過「特別權力關係」的介紹。
    3.拜託,如果是有在準備考試,有在上課的考生,都會知道,這是萬年考古題了,如果今年考出來,不是什麼獨家猜中考題的問題,而是在比考生有沒有寫到最新實務見解的問題。

    以下提供跟「主管職調非主管職」「丙等考績」有關的考古題參考,未來出題的樣子,萬變不離其中,趕緊抓下來練習吧:

    ◎丙原任A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經法務部調任為B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試問:法務部所為之調任決定,其法律性質為何?(25分)
    【101檢事官第三題***】

    ◎行政機關對於特定公務人員某甲於年終考績評定為丙等之行為,甲如有不服,救濟之程序為何?(25分)【102薦升廉政第四題**】

    ◎公務員某甲原任教育部A司司長職務,內閣改組後,新任教育部長拔除某甲司長職位,改調非主管,惟官等職等不變。某甲不服,經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程序請求救濟未果後,可否繼續提起行政訴訟救濟?類此主管調為同一機關內部非主管職務,當事人最後可否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救濟的問題,目前學說與實務,均呈兩極化不同觀點。請詳述爭點所在,並說明你的看法。
    【102輔大法研第四題****】

    ◎某甲為男性,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本為某鄉公所之業務主任。因辦事態度不佳,遭當地民眾寫信到鄉長信箱檢舉,經政風室調查無誤後,鄉長決定予以降調,改任鄉公所辦事員。試問:
    (一)甲若不服,該如何提起救濟?(15分)
    (二)若甲改任鄉公所辦事員後深自反省,痛改前非,希望能儘快恢復原職,但因該鄉公所慣行依性別分開造冊評比的制度,加上該鄉公所女性公務人員較少,致使評比獲得較高分的他無法晉升,反而低分的女性同事晉升了,試問,甲可否以及如何提起救濟?(10分) 【102高考二級第三題****】

    ◎考試院日前公布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並於99年4月6日函送立法院審議。草案中將公務人員之年終考績修正為優、甲、乙、丙及丁五個等次。其中就丙等而言,草案第7條第1項第4款規定:「年終考績獎懲依下列規定:四、丙等:留原俸級,並輔導改善;第二次降一級改敘,無級可降時,比照每級俸差減俸,並輔導改善;第三次應辦理資遣或依規定退休。」同條第3項復規定,因第6條之2第11款(即考績排序列機關全體受考人末3%)而受降級改敘、減俸、辦理資遣或退休者,得就其考績丙等處分,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提起復審。今假設立法院針對「非」因考績排序列機關全體受考人末3%之事由而受考列丙等之公務人員,就「各次之丙等決定」應尋求如何之權利救濟途徑,亦希望能有明文之規範,以昭明確。請嘗試就此部分擬具相關條文,並從法制規定、大法官解釋、行政爭訟實務及學說見解等面向,提出對應之立法理由,以供立法院卓參。
    【100政大法研第一題****】

    ◎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5條第1項前段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同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考試院擬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其修法草案規定,關於年終考績,公務人員第1次考績考列丙等留原俸級並輔導改善,第2次考績考列丙等降1級改敘,第3次考績考列丙等則辦理責遣或強制退休。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公務人員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早期被界定為「特別權力關係」,其與人民與國家之問的「一般權力關係」,差異何在?歷經司法院大法官的相關解釋之後,我國公務人員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是否仍為「特別權力關係」?
    (二)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區分復審以及申訴、再申訴之救濟程序,其理論基礎何在?
    (三)假使所述公務人員考績法草案修法通過,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被考列丙等,依前揭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該公務人員究應循復審,抑或依循申訴、再申訴之管道尋求救濟?其第1次、第2次、第3次被考列丙等,救濟途徑是否有別?【99北大法研第三題****】

    ◎甲為薦任九職等科長,主管法制業務,因與機關首長處理個案意見不一致,甲得為如何之處理?設甲未經首長同意擅自對新聞媒體發表其個人看法,機關首長可否將甲調任薦任八職等專員?此項調任行為有何可能之救濟?試說明之。【91年原住民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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