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高檢署股別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高檢署股別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高檢署股別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高檢署股別產品中有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針對近日連環爆的疫苗施打亂象,稍早我與 王婉諭 、 立法委員 陳椒華,共同召開「特權疫苗連環爆,政治口水過後檢討咎責在哪?」線上記者會。 #重點先講 #特權疫苗,各地立即啟動後續徹查 #遏止亂象,中央儘速依法開罰,檢調追究刑事責任 #制度檢討,中央地方共同檢視改善配發機制 從新北雙和醫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涉嫌在一件犯罪金額超過5億的逃稅案件中,施壓檢察官必須與被告進行認罪協商的醜聞。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說成立調查小組、很快有結果。請問法務部還要拖延多久? 2. 昨日,法務部檢審會決議將彭坤業調陞「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涉及弊案遭調查竟然還升官,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 依法務...

  • 高檢署股別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0 14: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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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近日連環爆的疫苗施打亂象,稍早我與 王婉諭 、 立法委員 陳椒華,共同召開「特權疫苗連環爆,政治口水過後檢討咎責在哪?」線上記者會。
     
    #重點先講

    #特權疫苗,各地立即啟動後續徹查
    #遏止亂象,中央儘速依法開罰,檢調追究刑事責任
    #制度檢討,中央地方共同檢視改善配發機制
     
    從新北雙和醫院、雲林縣長張麗善家族,到台北市好心肝診所的百瓶千劑疫苗。特權、越類施打層出不窮,這讓真正需要疫苗的人情何以堪?
     
    每一劑應該優先施打的疫苗,對於第一線人員,是可以不用暴露在染疫風險之中的疫苗。對於易轉重症族群,更是救命的疫苗。
     
    令人憤怒的是,到目前為止,從雲林到新北,從新北到台北,我們聽到的都是推諉卸責的說詞。
     
    當台北市柯文哲市長一邊說:「(疫苗)怎麼會這麼輕易就流出去?」另一方面卻把責任推給衛生局的小股長。這種說詞,人民不會接受的。
     
    昨天台灣高等檢察署表示,已指示台北地檢署啟動「防疫處理小組」,指派檢察官結合相關行政機關調查釐清,查明診所等相關人員相關刑事或行政責任,儘速依法處理,防堵防疫漏洞。
     
    然而,高檢署似乎忘記了,發生特權疫苗爭議的不只台北,雲林不用調查嗎?新北不用調查嗎?其他傳出特權疫苗的機關單位不用調查嗎?請高檢署指示各地檢署,#徹查特權疫苗相關案件。
     
    除了追究責任,如何從制度上的檢討來遏止亂象,不論是 #改善配發機制、 #落實造冊施打,仍是當務之急。
     
    別讓貪婪自私繼續蔓延,別讓貪婪自私,繼續腐蝕同島一命的團結抗疫!

  • 高檢署股別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02 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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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鄉民 表示:
    「不要很可怕 你有300萬嗎」
    「用你我納稅錢護盤啊」
    「水很深 你趕快刪文」
    「給車上的人下車阿 車上有誰 ? 嘻」
    「用你辛苦的存款接刀啊」
    「你我的退休金護盤金主出場啊」
    「再跌下去 你的勞動基金就要出門了」
    「黨庫=國庫」
    「勞動基金一樣幫別人接貨」
    「台灣基金 看看扁扁」
    「這就典型的護盤啊 黨不能輸錢」
    「長官要你官股銀行接盤你能不從嗎?」
    「你的錢是我的錢 我的錢還是我的錢 可撥」
    「想想勞動基金跟寶佳的弊案」
    「抗中飽台」
    「如果三期台灣硬過 這樣算內線嗎??#我沒買」
    「瑋豐們都跳出來了」
    「我們的退休金被拿去護盤垃圾 可憐哪」
    「可憐哪 假借轉型正義搶了國民黨的錢現在繼續搶你台灣人民的錢,你的口袋就是我的口袋」

    蔡英文總統親上火線撇清沒有政務官「炒股」,高端疫苗昨仍慘吞第二根跌停,直接以315.5元鎖死,終場高掛9665張委賣量,2天市值蒸發逾156億元;當一堆投資人排隊賣股之際,八大公股券商卻悄悄買進6755萬元、約214張高端疫苗,由於公股具官方色彩,讓高端疫苗再受「政治力」關注。

    面對高端疫苗連吞兩根跌停,分析師表示,主要是投資人懷疑個股被政治上下其手,也有人解讀為「利多出盡」。他表示,不論是疫苗或新藥,「解盲」是一翻兩瞪眼,「成功上天堂、失敗就住套房」,很多投資人擔心,基亞連續19天跌停鎖死的夢靨再度發生。

    事實上,高端母公司基亞2019年底曾爆出財務長歐朝銓等5人涉犯內線交易。檢調去年2月搜索基亞總部,檢察官從手機內LINE群組,發現歐等人將基亞用「蘋果」、高端為「水蜜桃」作代號,後因沒確切證據,證明重大消息時間點,今年1月底處分不起訴,2月經高檢署駁回再議。歐也是高端疫苗的共同創辦人。

    高端又跌停鎖死 公股券商悄買進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602000386-260118
    標題[問卦] 為啥官股銀行 買了1億多元的高端疫苗?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2546968.A.9F8.html
    #高端 #官股銀行 #疫苗 #基亞 #炒股 #跌停 #內線交易 #政治 #解盲

  • 高檢署股別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07 21: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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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襯衫飲宴門案】法務部新聞稿
    (新聞稿全文請見:https://bit.ly/3sYtPmW

    先說結論:
    法務部的新聞稿第六點的「檢討策進作為」廢到好笑,#小學生作文都寫得比這些坐領高薪的官員還好。
    每一點開頭都是空泛的四個字,諸如:「痛定思痛」、「強化考核」、「汰劣存優」、「全面檢視」、「風險管理」,
    這種四六文誰不會寫?
    #我還以為回到清朝
    但是具體改革措施呢?

    這整篇新聞稿的主要重點是這個:
    (一)與案件有關者1人:
    前調查人員李錨,其於96年間擔任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曾辦理翁茂鍾之佳和、映華公司炒股案,仍與翁員有飲宴及收受襯衫等情事,有無涉及不法,將移送檢察機關分案調查,釐清相關刑事及行政責任。

    值得討論的爭議是以下幾個:
    (二)與翁案無關,但與翁父另案有關者1人:
    時任臺南及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之楊國宏,雖查與翁案無關,但疑涉與翁茂鍾父親另案遭偵查案件有關,而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倫理規範之虞,將移由原任職機關續查釐清有無涉及不法或行政責任,依法處理。
    (三)與案件無關,但其配偶疑似購買翁員公司股票者1人:
    時任臺高檢署檢察長及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之吳英昭,經查與翁案無關,惟其配偶疑似購買翁員公司股票,將移由原任職機關續行查處,並依職務監督程序辦理。
    (四)與案件無關,但曾與翁員 #飲宴 及(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者 計8人:
    包括時任臺高檢署及最高檢察署檢察官之游明仁、#時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之曾勇夫 及前調查人員莫天虎、潘鴻謀、陳義生、劉新太、周有義、湯克遠等共8人,其等與翁員飲宴及受贈襯衫較為頻繁,有無逾越相關倫理規範或一般社交禮俗範疇,尚待細查,均將分別移由其等所屬或原任職機關首長進行職務監督(檢察人員部分)或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

    至於翁茂鐘是什麼樣的商人呢?
    熱中周旋在司法人員(含司法警察)之間、發名片、送禮,而後作筆記。
    面對這樣的富商,其實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學院受訓時,講座前輩都會提點「應對之道」、要如何才能避免瓜田李下。
    遺憾的是,在講台上講得振振有詞的前輩,卻落入富商死亡筆記本的這張大網中,成了負面的應對示範。

    更遺憾的是,不要說富商餐桌、根本連襯衫是什麼樣子都沒看過的年輕一輩,卻必須承受「共業」,成為全民不明究裡胡亂謾罵的稻草人。

    前人種樹,後人乘涼。
    然而司法界的前人種的卻是毒樹,掉下來的毒果要後人吞下。

    --------
    ▍追伸:〈為何醜聞連環爆?法律人「職業倫理」實踐上的人性考驗〉:https://bit.ly/3rk2pH4

    〔 令人費解的是,這些「老前輩」們行徑荒唐如此,仍可一路攀升到高位且屹立不搖多年,對比之下,近來則有年輕的基層法官「排隊領免費便當」,沒有涉及任何利益迴避問題,卻遭到法院院長以「損及司法形象」告誡處分。為何會有如此雲泥之別?

    再看到同樣也是近幾年爆發的「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及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陳情轉知』關說案」,該案經高檢署調查認定違反〈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相關規定,然而當事人卻還可以「升官」到高等檢察署當主任檢察官。兩相對比,便可以知道在體系結構中,職業操守因官職與後台而異,由此可知,為何有司法人員明明在受訓時被諄諄教誨「法官與檢察官倫裡」,卻難逃「攀附權貴」、升官與財富地位的誘惑。〕

    〔 近年來,國家考試不斷呼籲加強「法律人倫理」的考訓,國家考試門檻也節節上升;對於基層司法人員與公務員的「廉潔」要求也不斷提高,甚至對於基層的日常生活與交遊要求到吹毛求疵的地步。

    但是如我們仔細思忖這幾件震撼社會的司法人員重大負面事件,背後所涉及的盤根錯節金權勢力與升官議題,真的只是「公開調查」、「加強法律人倫理」這麼簡單而已嗎?牽涉其中之人,又豈會不知道這麼簡單的道理?這些議題如果放到試卷上面,誰不是寫得義憤填膺、振振有詞呢?

    問題在於,寫完考卷後,進入官場,除了要面對高層腐敗已久的結構問題,還要面對外界的不明就裡的撻伐,只能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覺其臭、隨波逐流、逐漸消磨鬥志。如果人們只是看著膚淺的新聞表象,不去思考改變結構的問題,又要如何奢望白蓮花永遠年輕純淨?〕

  • 高檢署股別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3-28 17:11:41

    1.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涉嫌在一件犯罪金額超過5億的逃稅案件中,施壓檢察官必須與被告進行認罪協商的醜聞。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說成立調查小組、很快有結果。請問法務部還要拖延多久?

    2. 昨日,法務部檢審會決議將彭坤業調陞「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涉及弊案遭調查竟然還升官,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

    依法務部遴選要點規定,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應「操守風評均佳」。然而,彭坤業在2000年時參與股市富商招待的「鳳梨宴」,得知內線訊息後竟然參與炒股牟利,事後遭到監察院彈劾。這位早已顯露嚴重風紀問題的檢察官,當初沒撤職已經很離譜了,法務部在他再度涉及弊案後還幫他升官?

    3. 上週桃園地檢發了一個避重就輕的聲明,說檢察長是接受「陳情」。對此,我要求法務部具體回應基層檢察官質疑,法務部沒有回應。

    我今日公開請教法務部:當初到底是誰向檢察長陳情?有無通聯或書面紀錄?桃檢公訴檢察官負擔很重,請問本案哪裡重大特殊到需要找另一名公訴檢察官來「協助」協商程序?是這個案件「特殊」?還是被告「特殊」?還是辯護人「特殊」?

    4.根據司法院地方法院認罪協商案件終結件數統計,去年在所有涉及作假帳逃稅的犯罪案件中,達成認罪協商僅有3件、其中由法院審查庭自結件數更是0件!請問本案到底是如何「特殊」到檢察官竟然在審查庭中進行認罪協商?

    更何況本案在偵查階段,被告矢口否認犯罪,責任全部推給醫院財務與會計人員;犯罪期間長達9年、犯罪所得超過5億元,情節如此嚴重、惡性如此重大的案件,請問到底憑什麼給他特殊待遇?


    附註:

    2019-3-27 別讓司法成為「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司法
    https://reurl.cc/34znX

    2019-3-2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檢察長涉嫌關說施壓、檢察官也質疑法官涉入
    https://reurl.cc/vvMOl

    2019-3-23 這樣的司法、還能不改革嗎?
    https://reurl.cc/OrvLg

    2019-3-22 基層檢察官的控訴:請法務部徹查到底、切勿包庇
    https://reurl.cc/xvvvV

    2019-3-22 基層檢察官沈痛的控訴
    https://reurl.cc/rv5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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