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驗傷備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驗傷備案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驗傷備案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aaaaaa600 (花間一壺酒)看板TPC_Police標題Re: [閒聊] 沒有備案這東西...

驗傷備案 在 米妮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2 00:43:58

文長 慎入 「考慮休學」「煩心事」 最近真的遇到好多煩心事 莫名其妙的 發生好多離奇事 當自己一個人獨自面對這件事情時 心裡頭卻也擔心另一個人是否也是相同處境 昨天下午教官找了我 一個下午都坐在訪談室獨自面對這件事情(就不說什麼事情了 也保留給另一個人一點隱私) 我不知道你是基於保護我才去找教官 ...


※ 引述《newAce (四支ACE!)》之銘言:
: 個人認為在現今的社會風氣上
: 我們所填寫的工作紀錄簿填寫【備案】內容
: 既沒有法律效益又對民眾沒有實質幫助
: 不就是多做多錯而已嗎?
工作紀錄簿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對民眾有什麼幫助,而是要紀錄在你執勤的這一班發生了什麼事,你在民間公司上班也是有工作紀錄這種東西,都是為了之後有需要的時候有紀錄可以回溯
: 以各方面來說
: 1.交通事故
: 警察先生我不小心撞到別人的車,我已經賠
: 對方,當場和解了,不放心來派出所備案。
: 備案後可能遇到情況:
: 1、事後要求給登記聯單要報保險。
: 沒有現場圖,沒有現場照片,沒有當初車損
: 照片,還要再請他來一趟派出所事後報案,
: 相對人卻事隔多時無法聯絡上,也無法證實
: 是否真有交通事故,保險認定不明車損,不
: 予理賠或是造成諸多後續麻煩。
: 那嘛當下備案要先拍車損,拍現場照片,為
: 何不直接受理就好呢?
: 2、刑案舉例傷害
: 我1/1號被王五打傷,臉上都是傷痕,所以
: 1/4號去派出所備案,當下提醒他要記得要
: 驗傷,結果他事後6/3來提告傷害,他認定那
: 備案後還在追訴期內,又該怎辦?
: 上述備案可以提醒追訴期起算能避免問題,
: 又假設5/20來報案提告,當初沒有驗傷單
: 他稱當時有備案,警察先生你也看到我滿
: 臉傷,未來你是否要出庭作證?還是沒有驗
: 傷單你就不受理?還是如同交通事故般先
: 拍照、蒐證再備案?這樣麻煩為何不受理?
: 後續衍生很多問題,為何就是不當下決定
: 受理或不受理?
: 不報案權益受損由民眾自行負擔,為何
: 我們要自己找麻煩替民眾背書或間接擔責任
: ????
他來備就給他備,我不明白你這邊指的背書或承擔責任是什麼意思,不管他6/3或5/20都還在追溯期內,他要提告是他的權利我們就是受理,有沒有驗傷單那是他家的事,沒驗傷單也是可以提告,有沒有需要警方出庭作證是檢察官決定,不是他說了算,再來如果你沒在現場何必出庭,你有在現場那本來就有出庭作證人的義務
: 3、家暴案
: 我被老公打來備案,當事人沒有要報案或是
: 要求通報,你備案了,結果後天被她老公殺
: 了,沒通報只有備案就GG了。
: 或是備案加通報萬無一失,那都通報了,為
: 其他該做的不一起弄好?
被老公打家暴就已經成立,不管當事人要不要提告或通報,我們就是要依職權通報家暴中心,怎麼會明知有家暴卻沒通報的情況發生?
: 個人拙見,備案多做多錯,放著只是會是一
: 顆未爆彈,我們應該把時間浪費在美好的事
: 物上,民眾備案絕對不是求心安,只是要警
: 方背書,我不是不處理,哪天有空才要處
: 理,最後造成他權益受損的話,不是告你就
: 是投訴你,申誡理由就是未依規定受理或是
: 遲報。
工作紀錄本來就只是紀錄事情,不是要對民眾有什麼實質幫助,備案也只是紀錄而已,這本來就要跟民眾解釋,他要聽不聽他家的事,備案講白了只是強迫我們填寫工作紀錄而已,民眾沒要求備案,你會在工作紀錄簿寫下這班有民眾來派出所詢問或尋求幫助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G82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09.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27917711.A.746.html
HeyJayK: 這只是個人的問題習慣,來派出所不是提告就是給予想關法 06/02 16:20
HeyJayK: 律諮詢而已,就不要再提什麼備案 06/02 16:20
currry: 有雞排吃嗎 06/02 16:33
ComfortPTT: 不間斷討論 開始! 06/03 01:45
ComfortPTT: 透過討論可以求得更好的做事方法 06/03 01:46
rty4455: 簡單來說就是看案情再決定 一般的法律諮詢 我想沒人會想 06/03 09:35
rty4455: 寫在工作紀錄上 但是對於民眾「堅持」要有個紀錄 我想就 06/03 09:36
rty4455: 先說明相關法律權益 然後就寫在工作紀錄上 也是一種保障 06/03 09:36
rty4455: 自己的方式 當然工作久了 自己應該知道哪種案件適合 哪 06/03 09:36
rty4455: 種案件不適合 哪種民眾可以溝通 哪種不能溝通 06/03 09:36
pleasepo: 這一篇才是最正確的 06/03 15:20
hijack8591: 每一篇都是正確的XD要不要請署來發表一下意見XD 06/04 08:14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