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蔓蔓說 - 美國生活記事連載
手機顯示10:20,對許多人來說正要準備洗澡、看書、爬上床放空的時間,是我當天從學校返家的時刻,我看著街燈一個一個的經過,一如繼往,沒什麼不同。Uber司機看起來年約35,眼角的皺紋與方向盤上手的紋路透露了細節,一路上我們沒說什麼話。
開到了每天經過的十字路口,我...
#蔓蔓說 - 美國生活記事連載
手機顯示10:20,對許多人來說正要準備洗澡、看書、爬上床放空的時間,是我當天從學校返家的時刻,我看著街燈一個一個的經過,一如繼往,沒什麼不同。Uber司機看起來年約35,眼角的皺紋與方向盤上手的紋路透露了細節,一路上我們沒說什麼話。
開到了每天經過的十字路口,我心裡只惦念著剛剛叫的麥當勞外送是否已經抵達我家,是否要請室友先幫我收件,想得正入迷時,我聽到司機倒抽一口氣,我下意識地往右看,看見右方來車直直往我們這裡衝過來,當下我只有一個意念「不會有事」,我緊抱著我的頭,往左邊乘客坐一滑,我來不及逃,保護著我的頭部是我當下唯一能做的事情,倏的我感受到不小的撞擊力道,我整個人騰空了半秒,全身好像被揍過一樣,回過神,我發現我手中的手機、包包、全都掉落在地上,我的噁心感、頭暈感一直從我體內竄出,但當下我是反應不過來的,我沒有任何意識的,我只聽到司機細小的聲音問著我:「You okay? I’m so sorry.」我下了車,繞過車身,才發現剛剛我坐的位置,也就是右邊的車門,完全被撞凹,但我沒有任何的感受,試圖消化剛發生的一切,我腦中一片空白,只覺得自己的頸椎很痠痛,肩膀也有被撞擊過的感覺,我拿起手機,卻不知道該打給誰,我才剛來到這裡,也不好驚動台灣的家人,我當下只有一個強烈的無助感。當下我撥了電話給一個很好很好的朋友,我知道他一定會接起,也許我當下只是想要找一個出口讓自己冷靜下來。
對,我一個人,坐著Uber,在10分鐘的車程發生的車禍,我不知道在美國要怎麼處理,我也不知道後續該怎麼做,但就是發生了。
救護車抵達後,人員急忙跑向我,開始問起我的傷勢,是否需要上救護車,我只是搖搖頭,跟他敘述了當下的情況,他再三的確認我是否真的無需進醫院,我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體狀況,恩,應該是不用。Uber司機一臉抱歉地走向我,告訴我已經把此行程取消,我問著他身體是否有事、是否還能執業,他只是露出了一個苦笑,說那是租來的車,應該沒辦法再開Uber了,而另一個從右側來車的司機,只是站在遠處不斷聯絡著人,我僅能看見他的側臉。
很幸運,我們三人,都安然無恙。
我上了另一輛車,抵達家門口,彷彿是有心電感應般,我在台灣的家人打電話給我,他說著:「不知道為什麼,從昨天晚上就一直想打給妳。」聽到這一句,我開始眼淚止不住地大哭,開始敘述起剛剛發生了什麼事。
回到家裡,室友已經幫我收好了麥當勞外送,我當天什麼也沒吃,但當下什麼也吃不下,我很害怕、身體很不舒服、更多的是,我感到無比的孤單,活了這麼久第一次在外地一個人遇到這樣的事情,以前任何事情我都能一個人面對、冷靜淡然處理,但當下我真的,真的好 無助。
於是我傳簡訊給一個我覺得我也許可以依賴的人,我知道我快要承受不了。
Are you still up? I just had a car accident. I’m alright.
按下傳送,正當我還要繼續打字時,電話就來了。 「妳現在人在哪裡?妳還好嗎?怎麼發生的?」
『我在家裡,身體上還可以,有點痛、暈和想吐。』 我再度把所有情形講述了一次,
我勉強忍著淚水,但鼻音把我出賣的一覽無遺 「你需不需要我去陪妳?」 我沈默了半晌,一向都不喜歡麻煩別人的我,當下問了我自己內心真正的感覺,真正的需要,我回答。 『Yes』
「我十分鐘後到你家。」 我披了件外套,把眼淚擦乾,按了電梯下樓。
熟悉的身影出現,坐上車,他看著我的雙眼對我說 「沒事了,你現在安全了,我知道剛剛發生的一切很可怕,但你現在真的沒事了。」 然後把我緊緊抱住,我的眼淚又再次失控,在那一刻我才發現,車禍發生的當下我是有多害怕,家人與朋友不在身旁,我是多需要有人陪在我身邊,在那一刻我才承認自己內心的脆弱。 「你別擔心,我們一起想辦法,什麼保險的是我可以幫你處理好,你現在只需要好好放鬆、休息」
直到現在我還能感受到每一個指尖的餘溫
You’re alright now. You’re safe.
他的話語彷彿有一種力量,我的呼吸開始穩定,眼淚不再奪匡而出如果要為當下那一刻下定義,那叫做安定。
這件事發生在三個禮拜之前,其實造成我心裡很大的恐懼,但也是我很大的禮物,我人沒事,是何其幸運的一件事。我一直在思考要不要把這件事寫出來,我之前沒有寫出來或是輕描淡寫是因為我自己還沒有消化完畢,這件事對我身心影響不小。
但現在我想要把這個故事寫下來
因為,我看見也體會了這個故事中的美好,地球照樣轉動,太陽每日升起,從那些痛苦中脫離絕不是一件易事,但脫離後就會發現,我又和三個禮拜前的自己不同了。
Diminish the darkness, let the light in.
#LA #losangeles #Santamonica #Blog
📷 @megchenn
騰空返還定義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聞:2017年11月間,高雄民營救護車駕駛艾國平載送一名林姓病患,沿路開啟車頂閃光燈、鳴警號闖紅燈通過三民區建工路363巷口時,與適逢綠燈起步的陳姓男大生所騎機車擦撞,陳男騰空飛起後墜地,全身多處擦挫傷,艾男則是前胸挫傷、頸部扭傷,事後雙方調解不成互告。
一審高雄地院簡易庭依事故鑑定報告,指陳姓男大生未禮讓救護車通行,是肇事主因,而救護車鳴警號、開閃光燈執行任務時,雖原則上可不受限交通規則,但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因此認定艾男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有疏失,是肇事次因,判陳興男大生拘役55天,艾男拘役40天,都可易科罰金。沒想到艾男上訴後,二審高雄地院合議庭在卷宗裡發現一張肇事救護車的「出勤記錄單」,記載當天中午他所駕救護車從高醫出發,載送「已終結所有醫療行為」的林姓臨終病患返家,載送過程中僅提供保暖、心理支持、生命徵象監測及呼吸器,病患身上雖留有鼻胃管、導尿管,此外並無任何急救處置,明顯是要送彌留病患「留一口氣回家」,不屬法律明訂的緊急救護狀況。
想法:
這個案子有幾個地方需要注意:
1.臨終前送回家是民間習俗,算不算緊急醫療?
固然衛福部考量上情而出了一個函釋給予肯定答案,
認為是緊急醫療,
不過行政部門的函釋(行政權)並不會拘束法院(司法權),
所以法官還是可以自行認定是否為緊急醫療情況的...
2.這個案子裡法院審理後認定
臨終前送回家的情況不是緊急醫療,
所以救護車不應該鳴警號,
特別是在台灣救護車鳴警號
僅有優先路權,並沒有絕對路權,
救護車駕駛還是要注意前方車況,
不然還是可能被認定有過失的!
3.回到緊急醫療的定義,
法院認為救護車是要救活,不是送死(終),
緊急情況是針對要搶救人命的情況,
如果是送回家走最後一程,並不符合緊急醫療的定義,
所以認定該輛救護車鳴警號是不正確的,
也不會因為鳴警號而免責!
4.救護車有兩種,到院前都是消防隊負責的,
至於到院後轉診或送回家,都是找民間救護車,
民間救護車在執行職務過程中,
如果符合緊急醫療的情況,法令會給予一定路權,
但也不是每個情況只要鳴警號就是吃了無敵星星,
像這個案子,法院就是認定不符合鳴警號的要件,
認為駕駛還是要負一定肇事責任的...
這樣看懂判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