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駕照遺失風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駕照遺失風險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駕照遺失風險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駕照遺失風險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傻瓜狐狸的狐言亂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張卡這麼貴 ~ 是不是能多整合點功能阿 我的紙本駕照都已經爛掉了,但我還沒空去換新 #其實根本就是附帶遺失罰金對不對XD 內政部說明,因新證採集中製卡並得附加自然人憑證,製卡成本296元,依規定換領新證每張收費300元;補領新證,除新證製卡成本外,對於新證保管不當而遺失需補發者,考量其相關風險,及...

駕照遺失風險 在 蘿拉?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3 15:19:32

#文末優惠 #快照機也能這麼美 突然急需證件照的時候,快照機絕對是我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 曾經我也碰過需要看醫生,結果赫然發現健保卡居然遺失的情況 但因為大多數補辦證件,都是需要提供3個月內的照片(誰會沒事定期去拍大頭照啦) 如果真的很急,去照相館拍又要等幾小時甚至隔天才能取件 這時候快照機就是很棒...

  • 駕照遺失風險 在 傻瓜狐狸的狐言亂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26 1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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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張卡這麼貴 ~ 是不是能多整合點功能阿
    我的紙本駕照都已經爛掉了,但我還沒空去換新
    #其實根本就是附帶遺失罰金對不對XD
    內政部說明,因新證採集中製卡並得附加自然人憑證,製卡成本296元,依規定換領新證每張收費300元;補領新證,除新證製卡成本外,對於新證保管不當而遺失需補發者,考量其相關風險,及需進行審慎查證作業等因素,補證成本高於換證成本,每張為879元,依規定補領新證每張收費900元

  • 駕照遺失風險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6-03 13: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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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刀切的簡單世界?>

    昨天大法官做出749號解釋,
    宣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3項規定違憲,
    並宣告第67條第2項規定一併失效~

    先來看看這個違憲條文寫甚麼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3項:
    「計程車駕駛人,在執業期中,犯竊盜、詐欺、贓物、
    妨害自由或刑法第230條至第236條各罪之一,
    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後,
    吊扣其執業登記證。
    其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廢止其執業登記,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同法第67條第2項:
    「汽車駕駛人,曾依……第37條第3項……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
    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關鍵字:
    1.竊盜詐欺贓物妨害自由或妨害風化罪
    2.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吊營業執照
    3.判決確定廢照,並吊銷普通駕照
    4.三年內不得考駕照

    意思就是說,
    即使計程車司機白癡被詐騙集團騙取帳戶資料,
    變成幫助詐欺的共犯,
    或是擔任酒店馬夫,
    變成妨害風化罪的幫助犯,
    只要一審判有期徒刑以上,就吊照,不能開計程車了,
    判決確定,廢照,連普通駕照都吊銷,連車子都沒辦法開~

    那這跟乘客安全有甚麼關係?
    今天如果計程車司機觸犯性侵案件,
    讓他不能開計程車,保護乘客安全,合理
    但是如果他是馬夫或提供銀行帳號給詐騙集團的話,
    跟乘客安全有甚麼關係?

    特別是上開規定是除了吊銷計程車營業執照外,
    連普通駕照都要吊銷,甚至三年內不得考駕照!
    那就更與乘客安全扯不上關係了!
    (這個人開自己的車子,干你我屁事?)

    k引用其中一個聲請釋憲人的說法:
    [抗告人可以不開計程車,另謀生路,但是不能過度處罰,
    吊銷駕照,讓抗告人連汽車都不能開,嚴重影響抗告人生活。
    雖抗告人經詐欺罪判決確定,
    惟抗告人確係遺失提款卡來不及辦掛失,
    被壞人破解密碼,
    把抗告人的帳戶當作人頭戶使用去詐騙他人,
    而因類似的案件上訴均遭駁回,
    為了不浪費司法資源,
    抗告人始認命接受判決,未提起上訴,
    即使檢察官、法官都不相信抗告人,但抗告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退步言之,就算詐欺罪是真的,抗告人也受到處罰了,
    廢止計程車執業登記,抗告人也認了,沒有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但是不能不讓抗告人開車。]

    你覺得這個計程車司機講得合不合理?
    我覺得很合理阿!
    如果說被騙帳戶是幫助詐欺,那他也因幫助詐欺被判刑了,被處罰了阿!
    甚至連計程車都沒辦法開,他也認了阿!
    那為甚麼連開車的權利都要剝奪呢?

    如果說是之前有危險駕駛,或肇事逃逸等犯罪,
    吊銷駕照不准考照,還有其合理性,
    畢竟是可以保護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但上開法規是針對計程車司機,為了保護乘客安全,
    結果卻一視同仁,完全沒考慮各種情況,
    只要沾到邊,只要判刑,
    一律吊銷營業執照,吊銷普通駕照,三年內不得考照,
    連自己開車的權利都沒有,
    這合理嗎?

    大法官就認為這樣處理方式違反比例原則,
    且侵害人民工作權,
    故宣告違憲~

    大法官是這樣說的,
    系爭規定就計程車駕駛人主觀資格,
    設一定之限制,
    以保護乘客安全及維護社會治安,
    係為追求重要公共利益,其目的洵屬合憲。
    (立法目的合憲)
    限制其執業之資格,雖然有助於達成目的,
    但這個資格限制應以對乘客安全具有實質風險者為限,
    (手段部分需要看必要性跟關聯性)
    系爭規定僅以所觸犯之罪
    及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為要件,
    而不問其犯行是否足以顯示對乘客安全具有實質風險,
    均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廢止其執業登記。
    就此而言,對計程車駕駛人工作權之限制,已逾越必要程度。
    (手段部分並沒有根據具體情況做出區別,是太超過的)

    結語:
    有的網友看到這個新聞,
    可能會說連大法官都恐龍之類的,
    我覺得,
    有一句話叫做,
    歹濟(事情)不是愚人想得那麼簡單!
    如果你一直用286電腦玩魔獸世界,
    那一定是逼逼逼叫不停的!

    人類的世界很複雜的,不是黑白這樣的簡單,
    黑與白中間有灰色地帶的,
    你覺得媽的只要有犯罪,一律不給他開計程車就好了,講那麼多,
    我也贊同阿,
    只要犯罪,不管甚麼罪(闖紅燈也算)一律殺掉,
    死人總沒辦法開計程車的,最單純了,
    問題是沒辦法這樣處理阿!

    法律處理的,是千萬人的生活,
    千萬人的情況都不一樣,
    就說車禍,每天寫信給我問車禍的,
    1000封信有1000種車禍方式,
    情況一模一樣,是沒有的,
    可是我們就是得用相同的法條
    去處理這1000種情況,
    怎麼針對不同情況給予不同處理,處理得合理,才是重點!

    一刀切的東西,
    是最爽的,最直接的,也是最不負責任最不用大腦的,
    這種東西,是大法官盡量要避免的,卻是286鄉民的最愛,
    那大法官被鄉民指責恐龍,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

  • 駕照遺失風險 在 時光手帖。記生活。寫旅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5-28 23: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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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覺可以寫一個「人生第一次掉皮夾就上手」的文了(喂!!)
    希望大家都不要用到...
    照片為示意圖,皮夾用了好多年竟然連一張照片都沒有
    (是說沒事也不會拍皮夾...)
    .
    1.這次掉皮夾之後我才發現,以往的信用卡掛失費1,000 元已經沒有了,現在降到100~300元的補發服務費,在萬念俱灰打去掛失時聽到不用1000整個有高興一點點起來。
    所以確定遺失的話,請立刻打給發卡銀行掛失,避免盜刷風險。
    .
    2.提款卡們也是打給各銀行停用,但補發卡依各家不同會酌收100~200的補發服務費。(郵局100元需臨櫃辦理,華南免費並寄到原申請分行)
    .
    3.身分證遺失不用抱緊(報警)備案,直接打1996「國民身分證電話掛失」,然後準備戶口名簿或其他證件(護照可)、最新半身兩吋大頭照、200元,到戶政事務所補發,可同時代辦補發健保卡。
    .
    4.因為駕照已經不需要隨身攜帶,所以駕照們就有空在去監理所補辦就好,但最好還是不要拖太久啦,畢竟有時會拿來當第二證明文件使用。
    .
    以上...第一次掉皮夾就上手(菸)
    .
    #我要去怒吃甜點壓壓驚
    #妹說你買個新皮夾壓驚比較快
    #水逆都結束了雙子怎麼還這麼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