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駕照借人買貨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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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駕照借人買貨車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林智群律師(klaw),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昨天發生一起死亡車禍, 一個20歲小朋友跟父親一起騎重機在北海岸兜風, 小朋友超車不慎撞死一對姊妹, 自己也受了傷, 今天父親到靈堂上香道歉, (果然不要期待小孩養你,只要他不闖禍,就算萬幸!) 問題來了, 小孩闖禍,父親要不要負責? 民法是有未成年人(未滿20歲)對他人...

  • 駕照借人買貨車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4-05 18: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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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子闖禍,爸爸負責?>

    昨天發生一起死亡車禍,
    一個20歲小朋友跟父親一起騎重機在北海岸兜風,
    小朋友超車不慎撞死一對姊妹,
    自己也受了傷,
    今天父親到靈堂上香道歉,
    (果然不要期待小孩養你,只要他不闖禍,就算萬幸!)

    問題來了,
    小孩闖禍,父親要不要負責?

    民法是有未成年人(未滿20歲)對他人為侵權行為,
    法定代理人要負連帶賠償責任的規定,
    不過這個案子裡,如果小孩已經20足歲,
    那就是成年人,是沒辦法用這樣的規定,讓父親負連帶責任的!

    但是,
    難道父親一點責任也沒有?
    我認為是有的~

    在刑事部分,有一個名詞叫做危險前行為,
    就是當你前面創造了一個風險,
    你就有義務要防止後面侵害的產生,
    如果你沒有履行義務,或是怠於防止,
    那還是會構成犯罪,
    有一句話叫做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就是這樣,
    即使人不是你殺的,你沒做什麼事情,
    法律還是要你負擔刑事責任!

    回到這個案子,
    小朋友騎的重機,是掛在自己名下的,
    我不曉得一個沒有重機執照的人怎麼可以變成重機所有人,
    這裡面是出了甚麼問題?
    不過經過查閱相關法規,
    台灣法令似乎並沒有要求
    車主必須先有重機駕照才能擁有重機的
    那也沒關係,
    反正爸爸有錢,要買給兒子法拉利,
    只要不上路,大家也沒有甚麼好說的,
    但是重點來了,
    買重機給兒子是一回事,
    但是帶兒子一起上路,又是另外一回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0條,
    要應考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
    有三個條件,
    1.年滿20歲,
    2.須領有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
    3.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駕駛訓練結業。
    這個小朋友年紀如果是剛滿20歲,
    應該是還來不及去上課應考,就出事了~

    身為爸爸,特別是一個重機愛好者,
    我推定爸爸自己有重機駕照,
    那他不可能不知道考重機需要上面三個要件,
    更不可能不知道
    兒子才剛滿20歲,才剛有資格去上駕訓課,
    而且以父子關係的親密,
    不太可能不知道兒子還沒有去上過駕訓課,
    在這樣的情況下,
    父親又約兒子騎重機兜風,
    這個行為,就會構成一個危險前行為,
    有人可能會覺得前面買重機的行為就構成危險前行為,
    我認為沒那麼早,買重機給兒子,那個立即危險還沒發生,
    應該是邀約一起兜風的那一刻才算,
    但是不管是哪一個時間點,
    父親都有一個危險前行為,讓兒子變成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因為有沒有錢買重機,是一回事,
    只要爸爸有錢就可以買,
    但是重機這種東西,是一個monster,
    沒有一定技術,沒辦法駕馭的,
    父親明知兒子不具備那樣的技術,
    卻帶他一起上路,
    兒子撞死人,固然是過失致死,
    那父親先有一個危險前行為,
    後面又怠於消彌風險,
    甚至拉高了風險,促成了這個車禍的發生,
    要不要一起負相同的刑事責任呢?

    其實這個又涉及到一個法律上的問題,
    就是過失共同正犯的爭議,
    反對的說法是,
    既然是過失犯,是不小心的,就沒有共同犯意,
    不可能成立共同正犯
    當然也有贊成的說法,
    既然有爭議,
    k寧可從嚴認定,認為爸爸不需要負擔刑事責任~

    那刑事沒辦法,民事可以嗎?
    民法第184條是有一個違反保護他人法律的樣態,
    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2條有一個規定,
    是禁止沒有駕照的人擅自上路的,
    (關鍵字是第五款,
    "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
    這樣的要求,甚至是連車主都一起要求,
    就是你車主出借車輛,也要善盡查證義務,
    查證甚麼?
    就是借車的人有沒有駕照,不然也是要處罰的!
    這個法律很明顯的,是一個保護他人的法律,
    怕你沒駕照亂上路,波及其他用路人~

    可是這個有兩個問題

    一個是上面這個法律第二項是寫汽車車主,
    那重機車主算不算?
    我認為依照第1項的規定內容,
    特別是第五款第六款,都是講機車,
    那所謂的車主應該是包括機車車主在內~

    法條解釋沒問題,還有另一個問題,
    就是這個案子的(名義上)車主,就是小朋友自己,
    那爸爸算不算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規定?

    嚴格講不算,
    因為他是將車子過戶給兒子名下,而不是出借,
    那父親是否違反民法第184條第2項保護他人法律?
    也是一個問號,
    所以勒?
    結論就是爸爸很可能閃過民法第184條第2項的!

    網友可能會說,
    阿k你轉來轉去,結果還是不能請求,搞屁阿?
    我只能說,不是每個故事都有美好結局,
    這就是人生啊~

    不過偷偷告訴你,
    如果用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
    父親跟小朋友可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因為民法共同侵權行為並不要求主觀上具備犯意聯絡,
    只要小朋友有故意過失構成侵權行為,父親也有,
    被害人家屬就可以向他們一起求償的!

    相關法條: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
    二、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
    三、領有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
    四、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五、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
    六、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七、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前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同條第2項: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
    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
    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 駕照借人買貨車 在 胡嘎的馬德里鬧城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3-10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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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車記 | 一個男孩成為男人的成長故事 | 白爛中其實有淡淡的哀傷 🏇

    這可以是一個人生故事,想長話短說大概也會失敗但我盡量吧。2013年夏天認識阿卡時,卡爸在生病;那年秋天我放下一切來跟阿卡一起生活,卻已經來不及認識卡爸。那是阿卡人生最困頓低潮的時期,身為獨子要扶持卡媽生活、幫忙承擔經濟狀況、又要面對失去父親的打擊。當時為了家計,阿卡把他人生的第一台摩托車賣了。

    但他還是無法忘情摩托車。我們前兩年很窮困,借貸、調頭寸、用幾十個銅板付鎖匠開鎖錢等什麼都來過,鋼琴差點都要賣了,買車這個夢想當然只能壓抑下來。去年狀況開始轉好,為了日後能成為一個真正的騎士,阿卡去報名了駕訓班,志在考取真正的重型機車駕照。(之前的駕照是次重型機車的。)

    ***考駕照過程就是三個字:戲劇化***

    去年春天先考過第一關筆試,開始上路考的課時,我們接到夏天回台灣拍片的工作,阿卡鬼吼鬼叫說沒辦法一口氣考完他會很煩,我只給他兩個字:『耐心』。

    夏天結束我們回到西班牙,阿卡又開始上課,疏不知駕訓班給他換了個老師。除了教法跟前任老師差異如人鬼殊途般這麼大之外,新任老師還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教課風格像『報告班長』一樣大吼大叫,暴跳如雷,第一堂課就下馬威:『你知道你這樣騎車會死在路上嗎?你手過來,你摸我的頭,這凹洞是什麼?這是 三 個 月 的 昏 迷!』

    阿卡回家很沮喪,抱怨說原本跟前任老師學得好好的考試技巧,現在新任老師全部砍掉重練不走那套,他不知道要怎麼考試了。

    可課繼續上下去,阿卡漸漸理解新任瘋子老師(他叫做凱撒)的用心良苦;凱撒也大概因為阿卡真的騎得很好,莫名地超愛阿卡,簡直把他當乾兒子,每次都幫他大加課,半小時的課上到兩小時。

    有次課後他倆去喝咖啡,凱撒講起生平,原來他從前是公安,車禍瀕死昏迷三個月後奇蹟似地復活,跑去開救護車救人,後來又決定當起教練,教人正確安全地騎車。阿卡則告白說他想騎車除了喜歡那份自由外,其實都是為了向人生中擁有過不下二十台摩托車的卡爸致意,希望哪天可以跟卡爸一樣,週末一早騎車到荒野晃蕩,中午回家吃午飯。兩人說著各自落下了男兒淚,那瞬間只差沒有相擁舌吻!(我是認真的,他們真的哭了!)

    最後阿卡順利地一次就考過路考,考試時他說一度恍神,只感覺到卡爸在旁邊。考完後主考官對他說:『再給我一次你的名字,我要記住。我這幾年沒看過有人騎得像你這麼好!』凱撒則說:『你爸爸有在某處看你喔!』

    阿卡恍恍惚惚一片激動離開考場走往停車場,一坐進車子裡,想到卡爸就大哭了。哭完了,才開車回來工作。

    最後的公路考也在凱撒的瘋狂加課指導下一次過關,最後凱撒說:『你,你,你騎得非常好,就是小心你的禪風,留意你的屁股(後方來車)。』阿卡後來回去拜訪凱撒,送了他一個精美打火機做為束脩。(因為凱撒上課吼人時菸不離手!)

    事後我跟阿卡說:『就跟你說一切要有耐心吧!延後上課反而遇到改變你、幫助你許多的老師!』阿卡:『真的是命中註定要讓我遇到凱撒啊!』

    ***終於到了買車的分隔線***

    這一年來阿卡想買過的車款千變萬化,想法時刻擺盪。作為一個很有耐心的伴侶,我有時也忍不住翻白眼,一度怕他走火入魔。(有男友或丈夫想買重機的一定懂!)

    還好最後他有浪子回頭,決定買一台二手的經典復古車-Honda的Dominator!找到一個在隔壁省Ávila山上小鎮的賣家,價錢合理、車況良好,阿卡殺去試車當天就給他買了,當天還剛好收到駕照!

    於是那個週末我們就租了貨車去取車。為了不浪費租貨車的錢,我們早上順便把倉庫裡所有東西搬到卡媽家放,過程自然又是千辛萬苦。最後到那小鎮天色已快黑,咱們賣家旁邊出現一位爺兒,跳上貨車嚴厲指導阿卡和賣家怎麼綁繩子固定摩托車,自己一邊
    綁一邊指使阿卡綁這綁那、碎唸賣家踩到繩子。我在車外跟阿卡四目相對,同時在想:『這位阿伯何許人也?』他姿態與氣場儼然就是『世界盃綁繩冠軍』啊!

    摩托車綁好後,我們到賣家開的酒吧喝飲料,順便請世界盃綁繩冠軍阿伯阿喝杯啤酒。賣家說阿伯阿平常在收櫻桃,所以常常在綁繩,是小鎮綁繩專家來著。

    我們告別小鎮居民後,載著摩托車一路開了兩小時回到馬德里,打開貨車門,那摩托車 一 吋 也 沒 移 動!阿伯阿『世界盃綁繩冠軍』頭銜當之無愧!

    但問題是,我倆在馬德里沒人可幫忙,那180公斤重的摩托車根本下不了貨車... 阿卡在停車場躊躇許久,又跑到門口請人幫忙一度被拒。此時來了一輛跑車,兩男一女很明顯在賣毒,我們又折騰半小時後,我叫阿卡就去請毒梟幫幫忙吧!沒想到毒梟們一口答應,而且毒梟老大力氣超大,一秒就把摩托車扛下了貨車!多虧毒梟們,我們才得以即時在貨車出租處關門前一分鐘還好車。

    一路取車過程,可說驚喜與驚險不斷,生活永遠在給我們挑戰和靈感。

    ***好了車來了***

    其他的不多說了,現在阿卡非常快樂。對他來說,擁有一台摩托車不只是物質上的滿足,更重要的是-他精神上又更接近卡爸了。他還說:『我是騎士,怎麼能沒有馬呢?』

    看他快樂我就開心。兩年來從必須賣車到有能力買車、一整年從茫然上課到感動考取駕照,真是一個男孩因為想成為爸爸最後終於成為男人的成長歷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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