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駐外人員所得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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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駐外人員所得稅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83的網紅台灣人在巴西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維護旅外國人權益,針對因疫情無法返臺逾2年,戶籍遷出致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及勞保老年給付、個人綜合所得稅等權益受影響事,僑委會於1月15日邀集內政部、 財政部、勞動部及衞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召開研商會議,將相關規定及因應作法提供給僑胞參考: 一、國民年金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主管機關:勞動部勞...

  • 駐外人員所得稅 在 台灣人在巴西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27 03: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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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維護旅外國人權益,針對因疫情無法返臺逾2年,戶籍遷出致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及勞保老年給付、個人綜合所得稅等權益受影響事,僑委會於1月15日邀集內政部、 財政部、勞動部及衞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召開研商會議,將相關規定及因應作法提供給僑胞參考:
    一、國民年金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國民年金給付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倘因戶籍遷出而被停止,依勞工保 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54 條、第 78 條及第 94 條規定,可每年檢送經駐外 館處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由勞工保險局審核通過後,即可續領,倘因準備文件不及,致無法於停止給付當月提出申請,申請審核 過後仍可追溯續領。
    二、全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衞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1.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係採 2+2 原則,意即國人離 臺超過 2 年以上戶籍遭強制遷出後須退保,因退保後即無須繳納健保 費,對其權益並無影響。而戶籍遷出後只要在 2 年內返國恢復戶籍, 即可以再次參加健保、繳納保費並使用健保資源,無 6 個月等待期的 問題。
    2.現行健保制度設計已存在相當彈性,曾參加全民健保的旅外國人只要 在出國後 4 年內在臺保有戶籍,權利義務均不會受損。另外,即使出國超過 4 年未曾返國,只要是在國內受僱工作,仍可立即恢復健保資 格。
    3.受疫情影響之旅外國人,如有全民健保再加保問題,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視個案狀況協處。
    三、個人綜合所得稅率(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1.個人所得稅部分,現行制度分為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境內居住者 每年 5 月份結算申報,依所得級距分別適用累進稅率自 5%至 40%; 非居住者採就源扣繳,由扣繳義務單位就每筆收入先行扣繳所得稅, 無須再申報。
    2.至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適用,由個人自行擇一申報,嗣經各該國稅局審核,倘審核結果與原申報不同,個人可再申復,財政部賦稅署 已函知各地國稅局依個案情況分別處理。
    四、地價稅率(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地價稅率採次年改課原則,因此,109 年度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 於該自用住宅設有戶籍(設籍日數不限),即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之地 價稅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 1 處為限);110 年度如於 9 月 22 日前完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並提出申請,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 地之地價稅率。
    五、投票權(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1.查 110 年無中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戶籍遷出不影響權益。
    2.至公民投票部分,依全民投票法規定,只要 110 年 2 月 28 日(含) 前於國內設有戶籍者,即具有全國性公民投票權。

    感謝巴拉圭亞松森廖健勛僑務秘書分享圖文。

  • 駐外人員所得稅 在 孟買春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02 21: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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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不是要懲罰海外的台灣人,不過基本上他們在這事上如林俊憲寫的,好像就是“黃安們”。目前看到海外台灣人的反應沒有人反對修法,沒有人不痛恨中國人鑽漏洞,很多人健保按時繳幾乎不用,我自己覺得保費太低。繳健保費是義務沒有什麼好說嘴,在台灣人人要繳沒道理在國外不繳。但是看看下面的留言,好像絕大多數認為海外台灣人就是類黃安。

    沒人不知道台灣健保十分珍貴,但請試想這個例子,當然還有很多其他。

    有一個規規矩矩的台灣人,在台灣工作繳稅繳健保費,之後也許出國唸書或是到國外工作,總之到了國外和外國人士結婚成家立業,也許照顧孩子沒有工作,但不願意放棄台灣國籍入配偶國籍。他/她沒有收入沒有繳稅繼續繳健保費,即使他/她痛恨不恥黃安的言行,從未濫用健保,但因為他/她不是駐外人員,不是學生,不是遠洋漁業人員,他/她每月健保費可能會是12,000。為什麼其他職業或是無職業就有問題?

    就因他/她不想當外國人,住在國外還是只想當台灣人,他/她的配偶收入只是小康,他們同時繳著居住地的各項稅金,他/她繼續繳著健保費。告訴我他/她應該為希望繼續是一個台灣人而被懲罰,只因他/她不住台灣,而他/她不是黃安,但他/她應該放棄身為台灣國民的一切,除了一本護照。

    我知道有很多像黃安一樣的人,但我認識的更多是我舉例的這種人。他們並沒有反對修法,也知道台灣健保世界第一,我相信也不會對提高保費有意見,但為什麼會被視為回台灣就是為了健保的人?

    不要以為每個住國外的人都跟我一樣好狗運,沒有上一輩要奉養也沒有下一輩要撫養,兩人大半輩子吃住公司負責,如今無憂無慮雲遊四海普羅旺斯還有房子,自己買了私人跨國健康保險。不是這樣的,不是出了國的人都很有錢,或是跟我一樣好狗運。不要來跟我說那可以回台灣啊,這不是去墾丁過一晚那麼簡單的事。離開台灣當然是個人選擇,但那個選擇也包括了保有台灣國籍,請不要認為那只是因為貪圖健保。。

    最讓我憤怒的就是認定住在國外的台灣人,全是死皮賴臉不知道健保是納稅人的錢換來的文盲,只想花最少的錢回台灣立刻要照超音波換膝蓋裝心臟支架,而不是去吃蚵仔麵線魷魚焿鹽酥雞。

    #無法忍受被自己人歧視
    #我是在氣憤什麼

    補充很有道理的留言:
    1、現代醫療其實是昂貴的服務,一分錢一分貨,台灣健保署藉由極力壓低給醫療人員及醫療院所的給付,才能讓民眾用低價享用醫療服務。某種程度上,等於是剝削醫療人員/院所來補貼民眾。
    2、全民健保的健保費事實上是類似所得稅的概念,所以分級收費,人人收費。
    3、國家對公民徵收所得稅,用在公共建設或國防武力,境內公民每日享用,而境外公民一旦入境也立即享用。重點是,境外公民在公共建設與國防武力的享用上,對於境內公民並沒有明顯排擠性。所以台灣並沒有像美國那樣,強硬稽徵境外公民的境外所得稅,很多境外公民就把不繳境外所得稅給台灣政府視為理所當然了。(按:境內公民其實也有繳境外所得稅的義務,如果他們也有境外所得的話)
    4、但台灣的全民健保是一個總額有限的資源,使用者之間的排擠性相對容易發生。健保年年虧損,但是歷任政府怕流失選票,所以不敢漲太多健保費。境內公民在境內使用健保,繳交類似境內所得稅的健保費,合情合理。但是當境外公民沒有像境內公民那般以類似繳所得稅的方式繳健保費,卻使用跟境內公民一樣的健保資源,這樣就會引起境內公民質疑公平性。
    5、美國的境外公民會繳境外所得稅,除了怕IRS查逃漏稅,也是著眼於美國對境外公民的強大保護力量。台灣的境外公民雖然享受不到這種保護好處,但這不等於,台灣的境外公民就沒有繳境外所得稅的義務,以及為了使用健保而按境外所得等級繳交健保費的必要性。
    6、這其實就是一個資源分配、權利義務公平性的問題。每個人都會為自己的利益發聲,但最終還是得用民主機制去解決。
    以上淺見。

  • 駐外人員所得稅 在 小胖子的陽春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1-12 14: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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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竟還有多少個類似510的傢伙?
    ============
    口譯哥槓上小編!怒嗆:你不用繳美國「世界第一貴」醫療保險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112/1354528.htm
    .
    駐外人員每月會收到ㄧ份薪俸單,會把應發金額及應扣金額一筆一筆列的清清楚楚的。其中應發金額包括薪俸、主管加給、地域加給,應扣金額包括公保費、全民健保費、所得稅、退輔基金。外交部並未扣除口譯哥所寫的汽車保險、房屋保險、及所謂的外放所衍生的必要花費,這些帳不能算在外交部頭上。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589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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