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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馬克斯智商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載自尖尾週記- 作者 :SM Chen 《記名投票的「罪過」》 其實上星期在院內發生了三件值得記下的事情,只不過以前老師說過:「記週記不是記流水帳,不要貪多。」所以上一篇只選了「諷扁行動劇」被裁定迴避這件事做主題。今天要補寫的第二件事攸關監察院的體制改革,也是新進監委們就職前在立法院對全民的承...
馬克斯智商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載自尖尾週記- 作者 :SM Chen
《記名投票的「罪過」》
其實上星期在院內發生了三件值得記下的事情,只不過以前老師說過:「記週記不是記流水帳,不要貪多。」所以上一篇只選了「諷扁行動劇」被裁定迴避這件事做主題。今天要補寫的第二件事攸關監察院的體制改革,也是新進監委們就職前在立法院對全民的承諾:馬克斯曾說過:「歷史總是一再重複,第一次是一場悲劇,第二次就是一場鬧劇了。」只是我們的第一次就像一場鬧劇。
這個案子歷經「法規研究委員會」、「談話會」、「院會」三階段三個月的冗長辯論,最後票數又是14:13,你會以為雙方一定各擁至理、各擅勝場,因此才會難分高下、難以取捨。就好比總體經濟領域「古典學派」與「凱因斯學派」的論戰,各家學說無不引人入勝、發人深省。
但是,你錯了,而且是大錯特錯。你不妨想像那句「秀才遇到兵」的畫面,就能體會本院的世紀大辯論是如何的「精彩」。
本來監察委員有些類似司法官,判決要記名是天經地義,因為監委行使彈劾權就是在追究其他官員的失職責任,只有用記名制,才能對自己的判定負起責任;但更重要的,監委不是神明,總會有誤判的時候,記名可以讓「被告」有究責的可能,即使不是追究刑責,至少是負起道義責任。相反的,匿名有如不讓別人追查是誰認為他有責任,難道把彈劾當成做善事,打死都「不欲人知」?
既然記名才符合責任原則,不記名就是不肯負責,中間沒有灰色地帶;難怪那些「馬派」委員絞盡腦汁、也找不出什麽正常人聽得懂的理由。於是我們就被一些莫名其妙的言語凌遲我們三個月,例如:
一位前任檢察官連珠砲般引述了不下10則法規(請參考3月31日的〈尖尾週記〉),要証明不記名才是「王道」,他引用的第一則是〈憲法〉第129條:「各種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是有說到「無記名」,但不覺得有點怪怪的嗎?人家孫文這裡明明在講選舉,他老兄莫非把彈劾當做選舉的一種?一次選舉由數百到數百萬的選民投票,沒選上的要找哪些人負責?要求記名是想促銷原子筆嗎?
另一位女性監委說:「記名投票會讓監委承受極大的輿論壓力,根據社會學的理論,在壓力下會有智商下降的後果,容易跟著多數人做出錯誤決定。」監委和大兵一樣,容易有創傷壓力症候群?
還有一位前任檢察官:「你們都很有水準;但是我如果遇到老長官來關說,不記名我有辦法,記名的話我就難說了。」這樣誠實的告白,不然你還要怎樣?
一位曾任政治學教授的也開口了,為了表達對學者的尊重,他的邏輯我要仔細闡述。他先指出民主政治乃是政黨政治,政黨政治就是一切服從黨意;所以他表示立法院採記名投票是對的,這樣有人不照黨規跑票才容易抓到,但監察院並非民意機關,監委必須超出黨派之外,所以如果也用記名制,面對彈劾同黨官員時,又要超然、又不敢違背黨意,豈不陷於兩難?所以不記名才對嘛!姑且不論監委根本不會有黨籍,我研究政治經濟學二十年,只知道政黨政治要求黨員支持黨的政策主張與候選人,沒聽過要求黨員包庇同黨的貪官污吏。試看美國1974年「水門事件」被彈劾的尼克森總統,參眾兩院的共和黨籍議員只有極少數反對彈劾他。請問,美國實施的難道不是政黨政治?相反的,以國民黨籍的基隆市長張通榮為例,沒有記名,馬派監委彈劾他也沒成功啊。
最後,我把上星期二院會表決時,「不記名」陣營在其提案中的「說明」照錄在下面,這一方面是奇文共賞、不敢藏私,另一方面是為了留下歷史見証,讓後人見識一下監委把一場「悲劇」變成一場「鬧劇」的功力。不怕智商受損的,請大聲讀一遍:
採用無記名投票,對於監察委員在獨立行使職權時,有較寬廣的空間,(大過「大群館」的1.25坪?)且在當前的政治氛圍中,記名投票易成為表態的另一種方式,(表態有好幾種方式?扮鬼臉?伸中指?)反有違公開透明的真正意涵,(怎樣是假假的公開透明?)恐造成另類的干擾,(干擾也有好幾類?扮鬼臉?伸中指?)影響到監察委員的獨立性,故能維護憲法有關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之外的規定,只有監察委員能基於其自由意志本諸內心投票,(自由意志?內心?卡繆?佛洛依德?)方能真正獨立行使職權。(怎樣是假假的獨立行使職權?)因此無論在威權時期(那時可以投票嗎?)或當前民粹、網路霸凌盛行、(監委被霸凌?)政黨惡鬥的現況下,(柯P認為是鬥他!)無記名投票有其價值及存在的必要,對保障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有其真正之功能,(怎樣是假假的功能?)仍應予以維持。
什麽?唸不懂?正常啦!沒看到我已經唸了十幾遍,還是一堆問號?
馬克斯智商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載自尖尾週記- 作者 :SM Chen
《記名投票的「罪過」》
其實上星期在院內發生了三件值得記下的事情,只不過以前老師說過:「記週記不是記流水帳,不要貪多。」所以上一篇只選了「諷扁行動劇」被裁定迴避這件事做主題。今天要補寫的第二件事攸關監察院的體制改革,也是新進監委們就職前在立法院對全民的承諾:馬克斯曾說過:「歷史總是一再重複,第一次是一場悲劇,第二次就是一場鬧劇了。」只是我們的第一次就像一場鬧劇。
這個案子歷經「法規研究委員會」、「談話會」、「院會」三階段三個月的冗長辯論,最後票數又是14:13,你會以為雙方一定各擁至理、各擅勝場,因此才會難分高下、難以取捨。就好比總體經濟領域「古典學派」與「凱因斯學派」的論戰,各家學說無不引人入勝、發人深省。
但是,你錯了,而且是大錯特錯。你不妨想像那句「秀才遇到兵」的畫面,就能體會本院的世紀大辯論是如何的「精彩」。
本來監察委員有些類似司法官,判決要記名是天經地義,因為監委行使彈劾權就是在追究其他官員的失職責任,只有用記名制,才能對自己的判定負起責任;但更重要的,監委不是神明,總會有誤判的時候,記名可以讓「被告」有究責的可能,即使不是追究刑責,至少是負起道義責任。相反的,匿名有如不讓別人追查是誰認為他有責任,難道把彈劾當成做善事,打死都「不欲人知」?
既然記名才符合責任原則,不記名就是不肯負責,中間沒有灰色地帶;難怪那些「馬派」委員絞盡腦汁、也找不出什麽正常人聽得懂的理由。於是我們就被一些莫名其妙的言語凌遲我們三個月,例如:
一位前任檢察官連珠砲般引述了不下10則法規(請參考3月31日的〈尖尾週記〉),要証明不記名才是「王道」,他引用的第一則是〈憲法〉第129條:「各種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是有說到「無記名」,但不覺得有點怪怪的嗎?人家孫文這裡明明在講選舉,他老兄莫非把彈劾當做選舉的一種?一次選舉由數百到數百萬的選民投票,沒選上的要找哪些人負責?要求記名是想促銷原子筆嗎?
另一位女性監委說:「記名投票會讓監委承受極大的輿論壓力,根據社會學的理論,在壓力下會有智商下降的後果,容易跟著多數人做出錯誤決定。」監委和大兵一樣,容易有創傷壓力症候群?
還有一位前任檢察官:「你們都很有水準;但是我如果遇到老長官來關說,不記名我有辦法,記名的話我就難說了。」這樣誠實的告白,不然你還要怎樣?
一位曾任政治學教授的也開口了,為了表達對學者的尊重,他的邏輯我要仔細闡述。他先指出民主政治乃是政黨政治,政黨政治就是一切服從黨意;所以他表示立法院採記名投票是對的,這樣有人不照黨規跑票才容易抓到,但監察院並非民意機關,監委必須超出黨派之外,所以如果也用記名制,面對彈劾同黨官員時,又要超然、又不敢違背黨意,豈不陷於兩難?所以不記名才對嘛!姑且不論監委根本不會有黨籍,我研究政治經濟學二十年,只知道政黨政治要求黨員支持黨的政策主張與候選人,沒聽過要求黨員包庇同黨的貪官污吏。試看美國1974年「水門事件」被彈劾的尼克森總統,參眾兩院的共和黨籍議員只有極少數反對彈劾他。請問,美國實施的難道不是政黨政治?相反的,以國民黨籍的基隆市長張通榮為例,沒有記名,馬派監委彈劾他也沒成功啊。
最後,我把上星期二院會表決時,「不記名」陣營在其提案中的「說明」照錄在下面,這一方面是奇文共賞、不敢藏私,另一方面是為了留下歷史見証,讓後人見識一下監委把一場「悲劇」變成一場「鬧劇」的功力。不怕智商受損的,請大聲讀一遍:
採用無記名投票,對於監察委員在獨立行使職權時,有較寬廣的空間,(大過「大群館」的1.25坪?)且在當前的政治氛圍中,記名投票易成為表態的另一種方式,(表態有好幾種方式?扮鬼臉?伸中指?)反有違公開透明的真正意涵,(怎樣是假假的公開透明?)恐造成另類的干擾,(干擾也有好幾類?扮鬼臉?伸中指?)影響到監察委員的獨立性,故能維護憲法有關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之外的規定,只有監察委員能基於其自由意志本諸內心投票,(自由意志?內心?卡繆?佛洛依德?)方能真正獨立行使職權。(怎樣是假假的獨立行使職權?)因此無論在威權時期(那時可以投票嗎?)或當前民粹、網路霸凌盛行、(監委被霸凌?)政黨惡鬥的現況下,(柯P認為是鬥他!)無記名投票有其價值及存在的必要,對保障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有其真正之功能,(怎樣是假假的功能?)仍應予以維持。
什麽?唸不懂?正常啦!沒看到我已經唸了十幾遍,還是一堆問號?
馬克斯智商 在 普通人的自由主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P值的悲劇及社會科學的未來
除非是唸科學史,大部份的物理學家不會去唸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也不會去唸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原文,但他們都懂牛頓力學,也多少對相對論有了解。這是科學演進的過程,後進科學家的發展是奠基於前人的貢獻。除了很少數時刻的「典範轉移」,科學都是線性發展的。就算典範轉移,牛頓力學被愛因斯坦相對論挑戰,地球內的物理學,多半用牛頓還是可以通的。因為經歷「窮盡假說,實驗求證,一一駁斥」的過程後,剩下的就是具有「可複製性」的科學理論,不管誰來講,誰來做實驗,都八九不離十。有這些一代往一代上加灌水泥、打地基的過程,我們才有今日這麼多了不起的科技產品、科學知識。
但社會科學不是這樣,唸社會系一定要你讀韋伯、巴爾扎克,唸政治系一定要你讀霍布斯、孟德斯鴆,而號稱最接近自然科學的經濟學,又經常有人要你唸馬克斯、史密斯和凱因斯,讓我的頭都快爆掉了。各說各話,一天到晚讀原典的社會科學家,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更像科學家,開始弄數據,結果弄出心理學家那些p值的悲劇,不管是不是一百個大p值中勉強找出一個小p值,追求p值,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了。社會科學作為「科學」的問題才剛開始而已。
所謂的p值,大多來自迴歸分析。以心理學家Daniel Kahneman最近批判的priming研究為例,我可以稍微講一下,p值最大的問題在那裡。一個有名的priming研究是這麼說的,讓一群學生作智商的測驗,但在測驗前,一組學生給看教授的照片,另一組則看足球流氓的照片,結果看了教授照片的學生,成績比較高。簡單的迴歸分析結果大概是這樣作的
IQ = A + B*提示照片
p值就是研究B這個係數有沒有統計上的顯著意義,p越小越好。大部份的研究學者,都知道相關性不等於因果關係,所以不會說「看了照片造成智商提高」,而會說,「看何種照片,與智商成績有相關性」。但這樣的解釋也還是錯的。因為還有很多其它的變數沒有顯現在上面的式子裡,也許那群看教授照片的學生智商本來就比較高,也許他們在冷氣比較強的教室受測,也許主測者在當場講了什麼話,影響受測者情緒,什麼可能都有,而且不管變數控制的再好,都沒有辦法完全排除其它的因素。這也是這個有名的論文,沒有辦法複製的主要原因,換了人來做這實驗,就得到不一樣的結果。
自然科學家對付變數控制的方法是對照實驗,同樣的樣本,施與不同的實驗程序,得到不一樣的結果,那結果是實驗程序造成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自然科學可以相對容易的控制樣本和外在條件,所以A做得出來,B和其它人都做不出來,A的結果不可靠的可能性很大。自然科學家造假的情況當然會有,但因為線性發展的原因,結果沒辦法複製,就不可能是未來研究的基礎,科學家只能不斷地推敲錯在那裡。之前小保方晴子的案子,許多人說是科學研究的悲哀,但我反而認為是自然科學之所以為自然科學,之所以能推進人類知識,就在於類似小保方這種突破性的成果不斷地被挑戰的過程。
那社會科學家呢? priming的實驗沒辦法被複製,心理學家怎麼看待呢? 研究方法不同嘛,就算結果不同,也還是有參考價值嘛。反正你不能複製結果,那是你有問題,我論文已經出了,我又沒造假,你拿我怎樣? 再吵就傷和氣了,不然你再出篇相反結果的論文,也可以呀。
有不少社會科學家,看著這種結果,就說,「所以定量研究是屁,定性研究才是真理」。但我覺得所謂的定性分析,寫寫幾個案例就當成真理,正是社會科學宗教化的罪魁禍首,正是讓社會科學變成偽科學的元兇。量化不可靠,定性研究各說各說變笑話,我逐漸相信社會科學對社會的淨貢獻是負值,家裡有小孩大學要唸社會科學,千萬要三思。
我雖說是經濟學家,但就連經濟學的未來,我都覺得將受到很大的考驗。為什麼,請待下回分解。(系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