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馬來貘解約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馬來貘解約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馬來貘解約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28的網紅Veronica Lin 林小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好愛聽八卦(拉長耳朵)】 前天下班站在電梯前刷手機,看到 iCook 愛料理 共同創辦人蕭上農分享了默默文創的貼文,正想按讚,卻按不下去,回家開電腦想再挖出來看就找不到了。 幾個小時後,新聞曝光,內容原文轉貼,在新聞末段我看到我當時第一眼看到就很納悶的句子——默默文創經紀指責馬來貘 Ch...
馬來貘解約 在 Veronica Lin 林小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好愛聽八卦(拉長耳朵)】
前天下班站在電梯前刷手機,看到 iCook 愛料理 共同創辦人蕭上農分享了默默文創的貼文,正想按讚,卻按不下去,回家開電腦想再挖出來看就找不到了。
幾個小時後,新聞曝光,內容原文轉貼,在新聞末段我看到我當時第一眼看到就很納悶的句子——默默文創經紀指責馬來貘 Cherng's :「經過一個多月幾次試圖溝通都遭到拒絕,一個分潤7成、季領百萬的年輕人為何如此薄情寡義?」
季領百萬,但回溯前面幾段的說法,Cherng 可以向法院申請到 390 萬的強制支付命令,如果我的數學老師沒有時常請假,那應該⋯⋯表示這間公司欠了插畫家快一年的錢吧?(100萬 x 4季 ≒390萬)
如果老闆積欠薪資,員工還陪他奮鬥一年才提告要回自己應得的薪水,老闆還要公開取暖指責員工薄情寡義,呃,也太微妙。
這個新聞也讓我想到之前讀到的「嫁給RD的 UI Designer」Akane lee 寫的文章,《各種做白工的前兆》:
http://blog.akanelee.me/posts/242523-precursor-to-bai-gong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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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相關新聞《默默文創臉書宣布倒閉 槓馬來貘轟「薄情寡義」》
http://www.nownews.com/n/2014/12/29/1561032
我一直是一個單純喜歡畫畫的人,也只想好好安心畫圖跟大家分享,然後持續做著自己喜歡的事。也因為這樣我選擇把經紀事務交由給默默來處理,只是公司慣性地積欠插畫家們的款項,他們總是用共體時艱來請插畫家體恤公司的困難,不過我們插畫家等的就是那三個月一結的薪水,若這筆錢沒拿到生活可能也會有問題,那誰來體恤插畫家。為什麼我們努力準時交稿,但卻不能拿到準時的錢?(我去年LINE第一季貼圖的錢我現在一毛都還沒拿到)公司經營賺錢盈虧與否是經營者的責任,而不該是我們這些被經紀的插畫家該出來承擔的。
也因為種種因素使得我對公司的信任不再有期望,最後選擇與他們合法解約(因公司無按時付錢構成違約得以解約)。解約後希望能好好落幕,有試圖希望溝通如何把接下來的事情好好結尾,讓彼此都能有台階下,也釋出善意願意給他們分期償還應付給我的款項。不過最後默默數度反覆協議的結論,最後還用律師函來警告我片面終止合約,還甚至要告我跟我的經紀人。最後我也不得不請律師來幫我處理這些的事情。
當然我很感謝公司這兩年對我的付出,我也不敢把自己現在的成就歸功給我一個人,是一路你們的協助才能養出今天這麼壯大的來貘,但我敢說我本人是全世界花最多努力與心力在這件事情上面的人,捧紅馬來貘,不是全靠一個他。
希望這次的例子可以給更多人當借鏡,合約要好好簽條文要好好看(警世)
接下來的日子我依然不受影響地持續畫圖與創作(繼續入侵),做自己開心也讓大家開心的事情,希望你們可以繼續支持與喜歡。
Cherng
@NY Dec.29 2014
馬來貘解約 在 站在這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默默文創破產倒閉令人惋惜,
但實在不喜歡他們把整件事歸咎於馬來貘,
默默也説了自己:
"公司快速成長展店、不諳經營管理、盲目擴充人員..."
這些做法都是自己在為慘收結局鋪路,
又怎麼反過來怪人薄情寡義?
何況馬來貘是被積欠 390 萬, 不是 390 元誒...
看到他説第一批 LINE 貼圖至今一毛錢都沒領到,
實在覺得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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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
都是馬來貘的錯?默默文創無預警宣布破產倒閉 | ETtoday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29/445046.htm
我一直是一個單純喜歡畫畫的人,也只想好好安心畫圖跟大家分享,然後持續做著自己喜歡的事。也因為這樣我選擇把經紀事務交由給默默來處理,只是公司慣性地積欠插畫家們的款項,他們總是用共體時艱來請插畫家體恤公司的困難,不過我們插畫家等的就是那三個月一結的薪水,若這筆錢沒拿到生活可能也會有問題,那誰來體恤插畫家。為什麼我們努力準時交稿,但卻不能拿到準時的錢?(我去年LINE第一季貼圖的錢我現在一毛都還沒拿到)公司經營賺錢盈虧與否是經營者的責任,而不該是我們這些被經紀的插畫家該出來承擔的。
也因為種種因素使得我對公司的信任不再有期望,最後選擇與他們合法解約(因公司無按時付錢構成違約得以解約)。解約後希望能好好落幕,有試圖希望溝通如何把接下來的事情好好結尾,讓彼此都能有台階下,也釋出善意願意給他們分期償還應付給我的款項。不過最後默默數度反覆協議的結論,最後還用律師函來警告我片面終止合約,還甚至要告我跟我的經紀人。最後我也不得不請律師來幫我處理這些的事情。
當然我很感謝公司這兩年對我的付出,我也不敢把自己現在的成就歸功給我一個人,是一路你們的協助才能養出今天這麼壯大的來貘,但我敢說我本人是全世界花最多努力與心力在這件事情上面的人,捧紅馬來貘,不是全靠一個他。
希望這次的例子可以給更多人當借鏡,合約要好好簽條文要好好看(警世)
接下來的日子我依然不受影響地持續畫圖與創作(繼續入侵),做自己開心也讓大家開心的事情,希望你們可以繼續支持與喜歡。
Cherng
@NY Dec.29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