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長聲明の跨國同婚司法行動」
#我們開了跨國第一槍 #先讓我們來擋彈
10月1日,我們跟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還有 臺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 一起開始了跨國同婚的司法行動。
有關的報導的2天陸陸續續地出來了(#報導在留言處),我們也一篇一篇地看社會的反應以及大家的留言,對比起3月的時候,大家的反...
「部長聲明の跨國同婚司法行動」
#我們開了跨國第一槍 #先讓我們來擋彈
10月1日,我們跟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還有 臺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 一起開始了跨國同婚的司法行動。
有關的報導的2天陸陸續續地出來了(#報導在留言處),我們也一篇一篇地看社會的反應以及大家的留言,對比起3月的時候,大家的反應已經溫暖許多,少了很多反對的聲音,多了很多支持人權的意見,這也是我們一直希望跟大家一起爭取的事。
當然,當中有很多意見、批評、反對、指責甚至漫罵,坦白說人在江湖走,早就有心理準備(笑),而我們也知道這是我們必然會遇到的事,也是必需要克服的事;而對於對跨國同婚的意見,或是對於我們的意見,我覺得還是需要回應,因為我們理解報導的篇幅有限,很難把所有的脈絡寫出來,但我們還是十分感謝每家媒體的報導,讓我們跨國同志伴侶可以「被看見」。 1. 這不是我們2個人的訴願,是200多個家庭的訴願
這場司法行動,不是為了台灣澳門同志伴侶的行動,而是為了台灣同志與跨國伴侶的行動,跨國伴侶有來自澳門、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洪都拉斯、敘利亞、日本、韓國、印尼、剛果、越南,還有很多很多不同的國家,但在法律上,我們都面臨到其中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而因為我在台有居留權,所以方便訴訟,所以我們僅代表200多個家庭去發聲,而不是只為了自己。
2. 有關入籍、歸化、放棄國籍、找工作、移民
我想問的是,台灣現在異性戀需要以上的方法才可以結婚或是生活在一起嗎?如果不用,那就是一個法律上的不公平性。
在台灣其實入籍、歸化、跟移民都沒有那麼簡單,門檻很高,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難以達到的事,不是我們沒有考慮過,而是我們不是每對伴侶都是非常富裕,大部分都只是一般上班族,要達到入籍、移民的條件其實十分困難,而最重要一點還是法律上的公平性。
在我們200多對的跨國伴侶當中,其實95%以上沒有入籍或是歸化的資格,他們可能已經相守2,30年,每之見面只能用14天的旅遊簽證,大多數的人沒有我們那麼幸運,可以在台灣一起生活;如上所說,我們僅是代表,並不是只為「澳門」爭取。
3. 國安很重要,所以才要訴願
很多人認為我們跨國同婚會成為中共入侵台灣的可能,但相反的是,跨國同婚的訴願比起現在異性跨國婚單純申請就可以,我們需要更多的資料審查,對假結婚的風險也會大大降低。
其實現在外配,中國籍佔了50%以上,我認同國安極度重要,甚至是首要,因為這是守護台灣自由民主的根本,我更認同應該要完全杜絕假結婚跟統派的間諜影響台灣,但跨國同婚只是希望大家都可以在同一條起跑線上被審查、被檢視、被證實我們的關係也是真正的婚姻。
4. 重點不是我以前的收入
當然沒有人強逼我來台灣,而是因為我愛上我先生,也愛上台灣,而信奇在澳門會有居留問題,而我在台灣本身就有居留權,所以我們選擇來台灣生活。
這不是台灣對或錯的問題,也不是了不了不起的問題,只是單純因為愛,我們願意放棄生活的部分,去追求婚姻的可能。
5. 訴願是一個合法的過程,不是追求特例
訴願其實又叫「行政救濟」,是一個行政命令有人認為有問題時,而提出的上訴;在跨國同婚這件事上,政府其實不全是拒絕,而是他們也不知道怎樣處理,因為在法律上有矛盾的地方,但如果沒有人提出訴願,這個矛盾就不會被處理,我們的行動不是為了追求「特例」,而是由司法單位去釐清法律上的矛盾,以得出合適的處理,因為我們都知道,法律不是完美的,時代的改變本來法律就會出現矛盾,是最正常不過的事。
而台灣過去也有類似的解決方法,而司法單位也是知道的,所以我們才會開始司法行動,過去柬埔寨禁止柬國女生跟台灣男生結婚,也是卡在涉外法第46條,但當時的訴願認為柬埔寨的禁婚令依涉外法第8條有違台灣的公共利益,所以不採用,並認可柬埔寨與台灣人婚姻資格。而台灣本來就有權力去否決其他國家的法律是否在台灣通行,因為台灣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6. 問題是別的國家,又不是台灣
不是,我必須直接說不是,問題是在於台灣法律(涉外法)在立法時比同婚專法早很多,所以沒有考慮到同婚這件事,而「需要2國的法律都認可」的條文,是台灣定立的;事實上在世界上其他同婚國家,例如澳洲、加拿大,會以「事實婚」作為婚姻的依據,比較登記婚,更有效可以杜絕假結婚的可能,這也是其他同婚國家在處理跨國同婚時的方式。
7. 如果找一個女生重婚怎麼辦
我要先說,我是GAY,所以不會跟女生結婚。
如果我在澳門跟女生結婚,而我又已經在台灣跟信奇結婚,那我就是重婚罪,信奇可以在台灣告我,而澳門的婚姻也有可能因為訴訟而不成立。
同樣的情況其實異性戀也有,在一夫多婚的國家,異性戀也可以去結,那在台灣也一樣是犯了重婚罪。
8. 我愛民主、自由、人權
這是一個人權的議題,如果要攻擊我的國籍,那我只能說「我為這片土地的民主、自由、人權的付出,不會比較少」。 感謝媒體:
#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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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聲明の跨國同婚司法行動」
#我們開了跨國第一槍 #先讓我們來擋彈
10月1日,我們跟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還有 臺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 一起開始了跨國同婚的司法行動。
有關的報導的2天陸陸續續地出來了(#報導在留言處),我們也一篇一篇地看社會的反應以及大家的留言,對比起3月的時候,大家的反應已經溫暖許多,少了很多反對的聲音,多了很多支持人權的意見,這也是我們一直希望跟大家一起爭取的事。
當然,當中有很多意見、批評、反對、指責甚至漫罵,坦白說人在江湖走,早就有心理準備(笑),而我們也知道這是我們必然會遇到的事,也是必需要克服的事;而對於對跨國同婚的意見,或是對於我們的意見,我覺得還是需要回應,因為我們理解報導的篇幅有限,很難把所有的脈絡寫出來,但我們還是十分感謝每家媒體的報導,讓我們跨國同志伴侶可以「被看見」。
1. 這不是我們2個人的訴願,是200多個家庭的訴願
這場司法行動,不是為了台灣澳門同志伴侶的行動,而是為了台灣同志與跨國伴侶的行動,跨國伴侶有來自澳門、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洪都拉斯、敘利亞、日本、韓國、印尼、剛果、越南,還有很多很多不同的國家,但在法律上,我們都面臨到其中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而因為我在台有居留權,所以方便訴訟,所以我們僅代表200多個家庭去發聲,而不是只為了自己。
2. 有關入籍、歸化、放棄國籍、找工作、移民
我想問的是,台灣現在異性戀需要以上的方法才可以結婚或是生活在一起嗎?如果不用,那就是一個法律上的不公平性。
在台灣其實入籍、歸化、跟移民都沒有那麼簡單,門檻很高,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難以達到的事,不是我們沒有考慮過,而是我們不是每對伴侶都是非常富裕,大部分都只是一般上班族,要達到入籍、移民的條件其實十分困難,而最重要一點還是法律上的公平性。
在我們200多對的跨國伴侶當中,其實95%以上沒有入籍或是歸化的資格,他們可能已經相守2,30年,每之見面只能用14天的旅遊簽證,大多數的人沒有我們那麼幸運,可以在台灣一起生活;如上所說,我們僅是代表,並不是只為「澳門」爭取。
3. 國安很重要,所以才要訴願
很多人認為我們跨國同婚會成為中共入侵台灣的可能,但相反的是,跨國同婚的訴願比起現在異性跨國婚單純申請就可以,我們需要更多的資料審查,對假結婚的風險也會大大降低。
其實現在外配,中國籍佔了50%以上,我認同國安極度重要,甚至是首要,因為這是守護台灣自由民主的根本,我更認同應該要完全杜絕假結婚跟統派的間諜影響台灣,但跨國同婚只是希望大家都可以在同一條起跑線上被審查、被檢視、被證實我們的關係也是真正的婚姻。
4. 重點不是我以前的收入
當然沒有人強逼我來台灣,而是因為我愛上我先生,也愛上台灣,而信奇在澳門會有居留問題,而我在台灣本身就有居留權,所以我們選擇來台灣生活。
這不是台灣對或錯的問題,也不是了不了不起的問題,只是單純因為愛,我們願意放棄生活的部分,去追求婚姻的可能。
5. 訴願是一個合法的過程,不是追求特例
訴願其實又叫「行政救濟」,是一個行政命令有人認為有問題時,而提出的上訴;在跨國同婚這件事上,政府其實不全是拒絕,而是他們也不知道怎樣處理,因為在法律上有矛盾的地方,但如果沒有人提出訴願,這個矛盾就不會被處理,我們的行動不是為了追求「特例」,而是由司法單位去釐清法律上的矛盾,以得出合適的處理,因為我們都知道,法律不是完美的,時代的改變本來法律就會出現矛盾,是最正常不過的事。
而台灣過去也有類似的解決方法,而司法單位也是知道的,所以我們才會開始司法行動,過去柬埔寨禁止柬國女生跟台灣男生結婚,也是卡在涉外法第46條,但當時的訴願認為柬埔寨的禁婚令依涉外法第8條有違台灣的公共利益,所以不採用,並認可柬埔寨與台灣人婚姻資格。而台灣本來就有權力去否決其他國家的法律是否在台灣通行,因為台灣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6. 問題是別的國家,又不是台灣
不是,我必須直接說不是,問題是在於台灣法律(涉外法)在立法時比同婚專法早很多,所以沒有考慮到同婚這件事,而「需要2國的法律都認可」的條文,是台灣定立的;事實上在世界上其他同婚國家,例如澳洲、加拿大,會以「事實婚」作為婚姻的依據,比較登記婚,更有效可以杜絕假結婚的可能,這也是其他同婚國家在處理跨國同婚時的方式。
7. 如果找一個女生重婚怎麼辦
我要先說,我是GAY,所以不會跟女生結婚。
如果我在澳門跟女生結婚,而我又已經在台灣跟信奇結婚,那我就是重婚罪,信奇可以在台灣告我,而澳門的婚姻也有可能因為訴訟而不成立。
同樣的情況其實異性戀也有,在一夫多婚的國家,異性戀也可以去結,那在台灣也一樣是犯了重婚罪。
8. 我愛民主、自由、人權
這是一個人權的議題,如果要攻擊我的國籍,那我只能說「我為這片土地的民主、自由、人權的付出,不會比較少」。
感謝媒體:
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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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我們跟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還有 臺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 一起開始了跨國同婚的司法行動。
有關的報導的2天陸陸續續地出來了(#報導在留言處),我們也一篇一篇地看社會的反應以及大家的留言,對比起3月的時候,大家的反應已經溫暖許多,少了很多反對的聲音,多了很多支持人權的意見,這也是我們一直希望跟大家一起爭取的事。
當然,當中有很多意見、批評、反對、指責甚至漫罵,坦白說人在江湖走,早就有心理準備(笑),而我們也知道這是我們必然會遇到的事,也是必需要克服的事;而對於對跨國同婚的意見,或是對於我們的意見,我覺得還是需要回應,因為我們理解報導的篇幅有限,很難把所有的脈絡寫出來,但我們還是十分感謝每家媒體的報導,讓我們跨國同志伴侶可以「被看見」。
1. 這不是我們2個人的訴願,是200多個家庭的訴願
這場司法行動,不是為了台灣澳門同志伴侶的行動,而是為了台灣同志與跨國伴侶的行動,跨國伴侶有來自澳門、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洪都拉斯、敘利亞、日本、韓國、印尼、剛果、越南,還有很多很多不同的國家,但在法律上,我們都面臨到其中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而因為我在台有居留權,所以方便訴訟,所以我們僅代表200多個家庭去發聲,而不是只為了自己。
2. 有關入籍、歸化、放棄國籍、找工作、移民
我想問的是,台灣現在異性戀需要以上的方法才可以結婚或是生活在一起嗎?如果不用,那就是一個法律上的不公平性。
在台灣其實入籍、歸化、跟移民都沒有那麼簡單,門檻很高,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難以達到的事,不是我們沒有考慮過,而是我們不是每對伴侶都是非常富裕,大部分都只是一般上班族,要達到入籍、移民的條件其實十分困難,而最重要一點還是法律上的公平性。
在我們200多對的跨國伴侶當中,其實95%以上沒有入籍或是歸化的資格,他們可能已經相守2,30年,每之見面只能用14天的旅遊簽證,大多數的人沒有我們那麼幸運,可以在台灣一起生活;如上所說,我們僅是代表,並不是只為「澳門」爭取。
3. 國安很重要,所以才要訴願
很多人認為我們跨國同婚會成為中共入侵台灣的可能,但相反的是,跨國同婚的訴願比起現在異性跨國婚單純申請就可以,我們需要更多的資料審查,對假結婚的風險也會大大降低。
其實現在外配,中國籍佔了50%以上,我認同國安極度重要,甚至是首要,因為這是守護台灣自由民主的根本,我更認同應該要完全杜絕假結婚跟統派的間諜影響台灣,但跨國同婚只是希望大家都可以在同一條起跑線上被審查、被檢視、被證實我們的關係也是真正的婚姻。
4. 重點不是我以前的收入
當然沒有人強逼我來台灣,而是因為我愛上我先生,也愛上台灣,而信奇在澳門會有居留問題,而我在台灣本身就有居留權,所以我們選擇來台灣生活。
這不是台灣對或錯的問題,也不是了不了不起的問題,只是單純因為愛,我們願意放棄生活的部分,去追求婚姻的可能。
5. 訴願是一個合法的過程,不是追求特例
訴願其實又叫「行政救濟」,是一個行政命令有人認為有問題時,而提出的上訴;在跨國同婚這件事上,政府其實不全是拒絕,而是他們也不知道怎樣處理,因為在法律上有矛盾的地方,但如果沒有人提出訴願,這個矛盾就不會被處理,我們的行動不是為了追求「特例」,而是由司法單位去釐清法律上的矛盾,以得出合適的處理,因為我們都知道,法律不是完美的,時代的改變本來法律就會出現矛盾,是最正常不過的事。
而台灣過去也有類似的解決方法,而司法單位也是知道的,所以我們才會開始司法行動,過去柬埔寨禁止柬國女生跟台灣男生結婚,也是卡在涉外法第46條,但當時的訴願認為柬埔寨的禁婚令依涉外法第8條有違台灣的公共利益,所以不採用,並認可柬埔寨與台灣人婚姻資格。而台灣本來就有權力去否決其他國家的法律是否在台灣通行,因為台灣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6. 問題是別的國家,又不是台灣
不是,我必須直接說不是,問題是在於台灣法律(涉外法)在立法時比同婚專法早很多,所以沒有考慮到同婚這件事,而「需要2國的法律都認可」的條文,是台灣定立的;事實上在世界上其他同婚國家,例如澳洲、加拿大,會以「事實婚」作為婚姻的依據,比較登記婚,更有效可以杜絕假結婚的可能,這也是其他同婚國家在處理跨國同婚時的方式。
7. 如果找一個女生重婚怎麼辦
我要先說,我是GAY,所以不會跟女生結婚。
如果我在澳門跟女生結婚,而我又已經在台灣跟信奇結婚,那我就是重婚罪,信奇可以在台灣告我,而澳門的婚姻也有可能因為訴訟而不成立。
同樣的情況其實異性戀也有,在一夫多婚的國家,異性戀也可以去結,那在台灣也一樣是犯了重婚罪。
8. 我愛民主、自由、人權
這是一個人權的議題,如果要攻擊我的國籍,那我只能說「我為這片土地的民主、自由、人權的付出,不會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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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生,難道就這樣過嗎?》
#王迪詩
目錄:
♦️第1章――誰值得,誰不值得?
曖昧令我好累
▫️那條訊息之後他突然不再回我了
▫️我係咪好cheap?
▫️佢只當你係兵
▫️flirt你 ≠ 喜歡你
有些性格缺憾會害你一世
▫️她年輕絕美、有錢有學識,為何要做情婦?
▫️為何聰明女人也會中伏?
▫️贏在起跑線,終點卻輸到連影也不見!
▫️愛情是一面照妖鏡,讓人最深層的缺點浮上來
我飛你,因為你夠堅強
▫️愈對人好,別人愈覺得你不夠好
▫️不要為一個不懂珍惜你的人而難過
▫️多點撒嬌,多點公主病,反而受男人歡迎?
▫️受過傷,才明白什麼最適合自己
♦️第2章――尋找價值觀一致的人
何謂「性格不合」?
▫️別誤將「好傾」當成soul-mate
▫️當你做了一件事而不知原來自己已經得罪了對方
喜歡你不等如愛你
▫️永遠有人相信「性交可以轉運」
▫️即使將自己貶成地底泥,也不會令一個不愛你的人愛你
▫️「喜歡」是在你身上尋開心;「愛」是你開心,我就開心
坐過寶馬,就不想再迫地鐵
▫️物質很容易摧毀一個人的原則
▫️在婚前知道對方真實的為人,是一件好事
▫️明知性格不合,為何仍勉強結婚?
▫️昔日的best friends,今天客客氣氣
▫️為何會變成自己曾經最討厭的人?
♦️第3章――你不用跟隨「大部份人」
快樂不是加法,而是減法
▫️想得太複雜才會以為快樂遙不可及
▫️選一個人來忘記――每個人的生命裏總有一隻蟑螂
▫️送禮物是一廂情願的――心地好的人有時更容易受傷
▫️別想得自己太大
▫️不買樓結婚生仔就是loser?
▫️女人,終有一天要妥協?
對人好是不是錯?
▫️法例沒有規定要講「唔該」
▫️做ass-hole並不犯法,那你為何不做ass-hole?
▫️固執和有原則只是一線之差
♦️第4章――學會let go
放棄與放下
▫️世上總有你無法理解的人,包括親人
▫️有能力傷害我們的,往往是我們疼愛的人
▫️做人最難捨棄的不是個人擁有的東西,而是關係
▫️放棄不是終點,放下才是
▫️人的去留,別太執著,即使那是你最愛的人
要遇上的人終會遇上
▫️很快就得到事業或愛情上的成功,未必最好
什麼叫公平
▫️為什麼有些人一生下來就負責吃,有些人則要負責端菜?
▫️做人不一定要當王子公主,還有許多有趣的角色
▫️不要為出身而自卑,有父幹不一定會得到尊重
♦️第5章――自己的幸福,自己拿主意
明知被騙卻很享受
▫️個案一:佢係咪想呃我攞居留權?
▫️個案二:女神還是女神棍?
做個有主見的女人
▫️女人25歲開始流失骨膠原;劉德華年過半百仍在演英俊小生
▫️婚姻的點滴滋味,只有你知道
你希望自己似父母嗎?
▫️有些孩子的生日會不過是大人的公關show
▫️孝順父母,不等於要成為他們想我變成的人
人生最重要就是自由
▫️如果錢變成了負累
▫️我貪錢,但我愛的不是金錢本身,而是錢給我的自由
♦️第6章――別忘了善待自己
其實我不是表面那麼堅強
▫️又靚又叻又有錢,竟然好憎自己?
▫️前度與小三閃婚,我微笑祝福,卻躲起來哭!
▫️剩女、棄婦、loser
▫️永遠先為別人設想,咁我呢?
你不快樂有誰知?
▫️樂觀開朗的人也需要別人關心,
▫️天天抱怨不快樂的人未必如他們所說的那般脆弱
▫️有時候,一句話可以救一個人
▫️你不必無時無刻在人前展示完美形象
你寂寞嗎?
▫️沒有剩女,香港的經濟必定崩潰
▫️不要因為寂寞就隨便跟誰一起,這樣只會更寂寞
♦️第7章――做好自己,別再跟人比較
快樂的方式不止一種
▫️多少人有guts辭職,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
▫️不要按別人的期望去活
▫️除了你自己,沒有人會真正知道你喜愛什麼
有本事的人不靠父母
▫️別人的父母會買樓給子女,我的父母卻向我這個窮鬼伸手要錢!
▫️靠自己,不論成敗,磊落光明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難處,做好自己,毋須羨慕別人
反正沒有出頭天,不如hea
▫️年少不等於無知,老亦唔係大曬
▫️重點不是你做什麼職業,而是你的工作態度
♦️第8章――抱怨對事情毫無幫助
錯就錯在我讀得書多!
▫️做人最忌開口埋口都怨
▫️沒有老闆會升一個充滿負能量的下屬
▫️人生是一場馬拉松,不是短跑。畢業後,比賽才真正開始
▫️贏在終點線,關鍵在於性格
有才華都要有guts
▫️忙是很爛的藉口,還不如乾脆說我對你不感興趣
▫️做開荒牛一定會被罵出風頭,萬千雙眼等著看你失敗
▫️經常抱怨「我day one來這間公司就想辭職」的人,通常會在同一間公司攞埋老人牌
▫️不要小看自己的工作,揸的士都可以揸到發光
一夜之間失去榮華富貴
▫️對你無益的回憶,應該delete
▫️挫折,是為了令我們變成更好的人
永不退休
▫️天天抱怨老細弱智,自己卻要聽命於一個弱智的人
▫️每份工都有好壞兩面,不能輸打贏要
▫️找一份自己喜愛的工作是快樂的關鍵
♦️第9章――可以疲倦,但不要麻木
▫️如果我從來不曾犯錯,我還可以學到什麼?
▫️一日未死,一日仍有運行
▫️避免遺憾的關鍵是「實際行動」
我轉行,因為不想再開會
▫️開會只是腦細彰顯權力的舞台,在鎂光燈下自high
▫️麻木,是為了保護自己
▫️當你遇到唯一可以抓緊的,別放手
我如何減壓
▫️皮膚病是壓力所致嗎?
▫️做你擅長的事,別勉強自己去做力不從心的工作▫️人生就像搭船,我們不能令大海風平浪靜,卻可以令船穩定,不容易沉
▫️做人最難得是內心平安
♦️第10章――尋回當初的熱誠
我想改變自己
▫️在comfort zone久了就不想出來
▫️我以為只要我搞笑做下把,別人就會接受我
▫️人愈大,真心朋友愈少
▫️做人有哭有笑,有情緒才有意思
▫️休息一下,重新調整今後的方向
我的寫作路
▫️當我發現下個月不夠錢交租
▫️我追求的是某種生活狀態,不是某種職業
▫️不需著意尋佳境,自有早春應其逢
如果人生沒有追求
▫️由唔識到識,感覺好正
▫️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別人的inspiration
追夢要講資格嗎?
▫️維他奶VS維他牛;星巴克VS巴克星
▫️未到明天,不會知道明天發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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