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香港非永久居民出境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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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香港非永久居民出境產品中有2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林忌:早前審計署發表報告,質疑入境處長期未完成處理2,237宗懷疑假結婚個案,其中167宗更分別調查了6至11年都未完成。結果,入境處竟高調反擊、駁斥,指個案不能「一同而論」,甚至說:「對於一些不懂刑事調查的人胡亂批評執法部門的個案處理手法,嚴重破壞入境處專業形象,該處深表遺憾」。 審計署的確特別...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昨日講到新移民可以拿綜援的問題,我見到網上很多人都有情緒反應,覺得拿了綜援,就會發達那樣。你是可以騙綜援,但你不要給人捉到,給人捉到是會坐監的,是要付出機會成本。所以有些人寧願不拿綜援,自己去拾紙皮。因為你去拿的話,又要去求社工,有些人會覺得不好意思。你要賺幾千元,其實很難做不到。如果不是健全的人,...

  • 香港非永久居民出境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30 0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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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忌:早前審計署發表報告,質疑入境處長期未完成處理2,237宗懷疑假結婚個案,其中167宗更分別調查了6至11年都未完成。結果,入境處竟高調反擊、駁斥,指個案不能「一同而論」,甚至說:「對於一些不懂刑事調查的人胡亂批評執法部門的個案處理手法,嚴重破壞入境處專業形象,該處深表遺憾」。

    審計署的確特別提到兩宗個案,指經大陸部門轉介後超過六年,因男疑犯去世而令涉假結婚案的兩名來自中國大陸的女子,在「證據不足」下未作檢控。這說明的問題是甚麼?就是有兩人經大陸方面的記錄,證實是重婚與假結婚,可是因為男疑犯去世,就無法把這些假結婚者繩之於法。

    雖然我們無法得知案件詳情,可是以常理而言,由於無法起訴,即無法證明該案屬假結婚,亦因此無法取消他們以假結婚來港達成的「家庭團聚」,亦因此無法把涉案者驅逐出境,這不是入境處更應該關心的事情嗎?就當大家不懂「刑事調查」好了,我們只需要知道結果——如今的法律之下,究竟是否能「堵塞漏洞」,阻止他人藉假結婚去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呢?

    假結婚無法制止,究竟是入境處執法出了問題,還是法律上有漏洞?如果是前者,入境處當然要負責;如果是後者,入境處則是否應該要求政府修法,而非反駁審計署?何況,審計署更提出數據,如指根據入境處自己的監督查核指引,其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須每星期突擊檢查兩宗隨機抽選的個案,但2019年的記錄顯示,只抽選了18宗個案作出突擊檢查;全香港每年如此多人結婚申請家庭團聚,一年才突擊檢查18宗,這數字用任何標準來看,都是少之又少,那麼入境處還憑甚麼去質疑別人的批評?

    事實上被揭發假結婚者,已屬真實個案的冰山一角;而能夠成功檢控的數字,就更加少之又少。對這方面有經驗的朋友當知道,除了假結婚特別是中港的個案,有更多非法入境者,利用雙程證與其他旅遊的簽證,在香港非法從事工作,原因就是相關法例在取證上有一定的困難。入境處如果認為現行法例的執行有困難,不是應該要求政府修例,又或者加強與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合作,而非反罵審計署嗎?入境處處長公開攻擊審計署,這對入境處的專業形象損害,不是比起「執法不力」更大嗎?(未完,全文按連結,請訂閱蘋果日報)

  • 香港非永久居民出境 在 作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30 06: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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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者述說她在香港不承認BNO後所面對的困境:

    我和日本人結婚,生了兩個孩子,第一個日本出生,第二個在香港出生。從前我們經常往來日本和香港,每次由日本入境香港,香港入境處都會堅持孩子要使用特區護照,不可使用日本護照。

    大仔情況較特殊,他不在香港出生,所以沒有申請特區護照的資格,但由於我是香港永久居民,所以他有居港權。即使這個情況,入境處照樣堅持大仔要用印有「持證人證實有資格領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貼紙的舊日本護照。貼紙上面有一個編號,大仔應該是用這個編號入境,將來也是利用這個編號申請身份證。因此,每次回來香港,我都要為大仔帶備新舊兩本日本護照,細仔就一本日本,一本特區,非常煩瑣。

    這個問題我追問多次後,終於有一個入境處職員肯答我,他說:「如果用日本護照入境,唔係特區護照入境,就唔當係香港人囉。」

    我不明所以,問:「咁佢有出世紙同身分證,有乜所謂?用日本護照入境有咩問題?」

    對方拋出一句精警的說話:「如果有咩事的話,咁咪下下驚動日本領事館囉?」

    沒錯,用了特區護照,出甚麼事都不會驚動日本領事館了。其實所謂「驚動」,即是一個領事對國民的保護。聽到香港職員的答覆,我感到非常錯愕,因為他們就係唔想雙重國籍嘅人可以得到領事保護!

    我一直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我從來沒有申請特區護照,只用BNO。我亦沒有歸化入日本籍、只有永住權。可是,現在麻煩來了,政府不承認BNO,代表我可以用身份證入境香港,但我無護照可以出境。除非我註銷BNO拎特區護照!

    我只有BNO和香港身份證,沒其他了。但我不想屈服於淫威之下拎特區護照。我先生居港超過七年,已有永久居民身份證,但規定每三年要回港一次,否則當他永久放棄居民資格,而你知道最氣結的是甚麼嗎?就係呢個規定,喺大陸人嘅身上,係冇㗎!佢哋拎咗香港身份證返大陸,永遠唔返香港都依然係香港永久居民!

    我先生同孩子可以不要身份證,沒甚麼所謂,因為他們不只有香港人身份,還是日本人。但我就十分閉翳,因為我是香港人,要我捨棄香港人身份,就覺得好痛。睇見香港變成新疆,香港人係原罪,又拉又鎖咁,睇唔到有甚麼出路。

    順帶一提,疫情過後日本會不會恢復香港護照的免簽待遇,都成疑了。

    後記:

    身份不是單靠一本護照來賦予的,捨棄一本護照,不等同捨棄了香港人的身份。昆德拉在90歲高齡才被捷克重新授予公民身份,難道他之前一直都不是捷克人嗎?極權政府的其中一個特色,就是透過剝奪公民身份,來剝奪一個人的政治權利終身。對這些只有BNO的香港人來說,香港淪為一間有入無出的曱甴屋,他們再也不可如昔地自由往來,也失去了在香港享有的政治權利。外國亦趁此機會吸納香港人據為己有。歸化的前提,是你要先捨棄香港人的身份;庇護的前提,是你要先否認自己是香港人。身份喪失正是我們當下面對的問題,身份可以很脆弱,那股引發你守護它的衝動和抱負,構成了身份的堅強之處。

    作者

  • 香港非永久居民出境 在 福佳與林忌創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7-27 09: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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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忌:英國正式公布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居英政策細節,讓三百萬擁有BNO資格的香港人,以極低門檻移居英國,即可成為英國的非永久居民,而住滿五年就可成為永久居民,引起中國的「反制」──宣布考慮「不承認」BNO作為「旅遊護照」的身份,網民紛紛嘲笑BNO從來不能用作前往中國大陸,外國承認就可以了──英國立即回應表明,BNO是國際承認的證件。

    當然中共如果想做,當然可以用盡一切違反現行香港法律規定的方法,去改變現有的法律,去禁止香港人出走;然而一旦中共這樣做,就有如一間賭場禁止人贏錢,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禁止人離港一樣,原本仍兩頭觀望的中間派,以至口說愛國的港資,也必然即時加速走資。香港只許進,不許出?這種做法只會令人擔心,香港會變成1949年的上海──今日禁出境,明日禁錢走,後日收歸國有,這種先例在前,又有誰願再信香港?

    因此如果中共真的這樣做,對英國來說真的是最便宜的做法啊!英國只是「表態」要收香港人,就可以令中共自行令香港人心全面渙散,凡有錢即走資,凡有護照即盡快逃亡,這種自行毀滅香港的愚行,難道中共要犯嗎?

  • 香港非永久居民出境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3-12-20 18:26:40

    昨日講到新移民可以拿綜援的問題,我見到網上很多人都有情緒反應,覺得拿了綜援,就會發達那樣。你是可以騙綜援,但你不要給人捉到,給人捉到是會坐監的,是要付出機會成本。所以有些人寧願不拿綜援,自己去拾紙皮。因為你去拿的話,又要去求社工,有些人會覺得不好意思。你要賺幾千元,其實很難做不到。如果不是健全的人,那又怎樣呢?大部分的綜援是給老弱傷殘人士,即年紀很老,動不了,或者先天殘疾的人士。另外2-3成,很多是給單親家庭。那是不是可以不給他們,但不給的話,小朋友就會沒有人理,那是犯法的。若媽媽去了工作,令獨留小朋友在家,那變了犯法,又可以拉人的。

    我再三講過,如果單程證人士來了香港,是不能驅逐他們出香港,香港是沒有法例可以讓你驅逐一個香港居民出境。那是不是要提供一種基本的照顧?有人話去外國,如果未是當地永久居民或者公民,就不能享有福利,好像退休金,但其實外國是有雙重社會網,上面那層網是你要有所貢獻,即納過稅等,才能享用。很多地方也是如此。但是如果你會餓死,要拿的又不是這種福利,要取的是社會救濟。社會救濟是沒有年期限制,因為原理上你不能夠不救濟他們。除非好像英國那樣可以把新移民驅逐出境,那就可以不關英國的事,否則留這些人在國家,只不過是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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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非永久居民出境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2-11-02 15:53:41

    郭家麒議員及張超雄議員表示,部分村民(尤其是非原居村民)只是在十分遲的階段才得悉發展建議及建議對他們的影響。他們質疑政府當局在規劃過程中有否讓受影響村民妥為參與。儘管該等村民是近日才就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發展表達意見,郭議員促請政府當局認真考慮他們的意見。張議員表示,自政府當局表示會發展新界東北新發展區以來,該等地區內有大量農地已被發展商收購及破壞,很多村民已被迫遷出。他察悉,新界東北的農產品佔本地生產蔬菜的供應量約三分之一。他關注到,在沒有制訂政策支援本地農業的情況下,該項目對本地的蔬菜生產有何影響。他又詢問,如當局進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項目,估計本港會失去多少農地。

    張超雄議員提到深圳市政府規劃局與香港特區政府規劃署在2008年9月發表《深港興建蓮塘/
    香園圍口岸前期規劃研究》(下稱"聯合研究")的研究成果。他詢問,新口岸每天3萬人次的設計客流量及17 850架次的設計車流量,是否按照聯合研究所述深圳居民來港無需簽證的假設計算出來,訂定設計流量時有否與公眾進行討論,以及來港無需簽證的假設是否已經落實為政策。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回應時表示,新口岸會採用"兩地兩檢"的模式運作,深圳永久居民須在來港前取得出境簽注。

    陳家洛議員表示,關於受新口岸工程計劃影響的居民,雖然政府當局曾就他們可獲的補償及安置安排諮詢若干鄉事委員會及村代表,但不乏有居民在相當後期才知悉有關安排。他詢問政府當局在這方面的諮詢範圍為何。關於受影響地區的個別居民對補償安排表示不滿,張超雄議員表達類似的關注。他表示,新口岸工程計劃涉及龐大的公共開支,因而備受市民注意。新口岸啟用後無疑會有助港深融合,使兩地之間的過境活動不斷增加。落實新口岸亦與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發展項目息息相關。張議員強調,讓公眾參與有關新口岸規劃及相關事宜的全面討論至關重要。他建議事務委員會應舉行公聽會,聽取市民就此項工程計劃表達意見。

    2012年10月30日 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期: 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
    時間: 下午2時30分
    地點: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會議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