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香港條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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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條例 在 金寶湯與羅宋湯 - 小喵奴是怎樣煉成的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4 04:02:00

【香港法例過時?】 去完旅行回港,實在無咩心情打遊記🙏🏻但都想同大家分享吓對於呢次旅行嘅所見所聞。 大家仲記得香港曾經興起一時嘅共享單車🚲嗎?共享單車喺香港已經式微,換嚟嘅係街邊一堆堆廢置咗用唔到嘅單車🤦🏻‍♀️。 今次嚟到德國慕尼克🇩🇪,原來佢哋都好興共享單車,另外再新加入共享電動滑板車 Ele...

  • 香港條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8 23: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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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議員必須宣誓】
    點新聞來論

    //立法會近日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規定區議員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筆者作為相關條例草案的委員,認為條例絕對有效阻斷反中亂港份子透過竊據公職攬炒香港,條例來得既及時,亦必要,而且合情、合理、合法,不容攬炒派繼續利用區議會作為煽動黑暴、反中亂港的平台,以全面落實「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

    過去兩年香港受到黑暴衝擊,攬炒派脅外國勢力大搞港獨、制裁,搞亂香港;之後疫情侵襲,攬炒派肆意抹黑疫苗、阻撓抗疫,令香港陷入大混亂,將香港經濟、民生推向懸崖。

    幸而,中央於去年及時出手,先是制訂及落實《香港國安法》,堵塞了香港國安的漏洞,為香港止暴制亂,由亂轉治;之後中央再回應廣大市民的期盼,完善選舉制度,為香港選舉制度作根本治理,去毒清源,堵塞現行選舉制度的嚴重漏洞,阻止反中亂港份子癱瘓特區奪取政權,重新建構堅實並具香港特色的新民主選舉制。

    筆者認為,中央親力處理上述兩大重要舉措,結合法律與制度的「組合拳」,終為香港結束政治多年亂象,阻斷攬炒派亂港奪權,從中央層面為香港提供不容挑戰、堅實可靠的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讓香港能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及「愛國者治港」,聚焦發展經濟民生。

    事實上,攬炒派近幾年在議會中的瘋狂行徑,煽動黑暴,勾結外力,一切源於香港沒有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及「愛國者治港」要義,令攬炒派有機可乘,利用選舉制度漏洞竊取公職人員的平台,大肆搞亂香港。

    在攬炒派操弄下,目前18個區議會,已淪為反中亂港的基地,不單阻撓特區政府施政、抹黑防疫抗疫工作,散播不實及反中央等訊息,攬炒派更利用區議會作為宣揚「港獨」平台,攬炒香港,日前更有攬炒派區議員在會議時暢飲紅酒,禮崩樂壤,區議會可以說完全失效,香港市民均極感不滿,但區議員卻不需宣誓,這明顯是個大漏洞。

    為確保「治港者」是「愛國者」,特區政府因此透過是次本地修訂法例方式,完善處理宣誓、拒絕宣誓或當選後違誓的法律後果等,以確保「公職人員」是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阻斷反中亂港份子透過竊據公職攬炒香港。

    面對即將進行宣誓,近日已有逾20名攬炒派區議員接連宣布辭職。筆者認為,公職人員宣誓,是對「公職人員」最基本的要求,但一眾攬炒派區議員近日先後以不同理由離職,這正好反映出他們過往是透過漏洞進入議會平台,更揭露了他們一直是借區議會反中亂港、從無打算做正事的醜惡目面,因此趕在法例生效之前雞飛狗走。由此更反映有關條例的必要性與及時性,特區政府日後必須嚴謹執法,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

    條例不單及時與必要,而且合情、合理、合法。誠然,要成為「治港者」必須是「愛國者」,「愛國者治港」本是應有之義,應有之責,而且放諸四海皆準,條例草案目的是要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此乃合情。

    區議會為地方行政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並獲政府撥款,區議員賦予重要職能和權力,亦應負相應的責任及義務,條例草案就是要明確區議員在履行職責時,是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此乃合理。

    至於合法方面,條例至少有四個法規支持。首先《基本法》第104條提到,有關公職人員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第二,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指,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第三,《香港國安法》第6條規定,香港特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第四,2020 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那些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議員資格。

    因應上述法規及頒布,特區政府因而提出是次修訂,以落實有關公職人員宣誓規定,此乃合法。

    大量事實證明,過去多年攬炒派有計劃、有預謀搞亂香港,甚至想癱瘓特區政府、顛覆國家政權,不僅不符合「愛國者」最基本的要求,更違背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重要責任。中央作出兩大重要舉措,包括落實《香港國安法》以及完善選舉制度,一次又一次為香港解困解憂,市民大眾均表支持。今次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更回應了廣大市民多年期望,踢走違法、違紀、違誓的攬炒議員,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這才能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 香港條例 在 林一鳴的投資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11 16: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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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詳細解釋: https://youtu.be/Gy1rRsbFEew

  • 香港條例 在 金寶湯與羅宋湯 - 小喵奴是怎樣煉成的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8-26 21:20:14
    有 78 人按讚

    【香港法例過時?】

    去完旅行回港,實在無咩心情打遊記🙏🏻但都想同大家分享吓對於呢次旅行嘅所見所聞。

    大家仲記得香港曾經興起一時嘅共享單車🚲嗎?共享單車喺香港已經式微,換嚟嘅係街邊一堆堆廢置咗用唔到嘅單車🤦🏻‍♀️。

    今次嚟到德國慕尼克🇩🇪,原來佢哋都好興共享單車,另外再新加入共享 #電動滑板車 Electric Scooter (E-Scooters)🛴。
    喺慕尼克基本上每條街都有幾部E-Scooters放喺度,操作非常簡單,首先裝共享scooter app,再用app解鎖架車,之後就好似小朋友玩scooter🛴咁,一隻腳用力踩,E-Scooters就會自動向前行,啱晒每次去歐洲都會腰傷嘅我🤣。

    其實喺德國租用E-Scooters都幾貴的,好似我玩咗10分鐘,已經扣咗我差唔多港幣$60,所以我諗遊客用多過本地人用🤣但我願意俾呀,因為歐洲啲路好鬼長,街頭行去街尾可能要行半個鐘,宜家5-10分鐘就搞掂,腳又冇咁累,腰又冇咁痛🤣

    回想起香港,E-Scooters喺德國周街都係,大陸又係隨處可用,點解香港咁stubborn,到依家仲係話喺街度用電動滑板車係犯法呢?一個咁好嘅新產品點解喺香港禁用🚳呢?

    我哋睇下香港條例📜:
    根據《香港道路交通條例》(374章)
    第 22 條:所有種類的機械推動車輛都需要運輸處領牌
    第 49 條:駕駛者必須領取有關合適的駕駛執照。電動滑板、小型電動車、太陽能三輪車以及電動平衡車都包括在以機械推動的車輛。

    即係話,你架電動滑板車冇登記同攞牌,而你又冇牌照(即係咩牌照?駕駛執照?🤣),就唔可以係道路上用,只可以私人場合使用,而且需要有場地持有人或管理單位的允許。

    我上網係咁意google吓,原來2001年立法會已經傾過呢個議題,但係,18年後,政府仍然係無動於衷,仍然要禁止香港人玩電動滑板車🛴。點解唔參考吓歐洲點做法呢?我所知德國係禁止電動滑板車進入公園範圍內,其餘一律同單車相同,時速20公里內,不准使用行人路,車上只准一人,年齡有限制,唔駛駕駛執照(簡單成咁,仲要考牌?)。

    德國交通部長Andreas Scheuer解釋過電動滑板車嘅好處:減少汽車喺市內短程使用,從而減低車輛污染排放。

    其實香港都幾啱用丫,只係因為政府啲人懶,唔肯與時並進之嘛。

    #政府精神
    #懶x過人
    #你有你申訴🗣
    #我有我扮聾👂🏻
    #好想買一部
    #但買完邊度用得
    #雖則話宜家冇咩人會管🤦🏻‍♀️

    #條片剪完好似淘寶啲宣傳片🤣
    #我條腰冇痛得咁勁全靠有scooter咋
    #兩年前去英國我痛到每行十步要坐低抖一抖呀陰公
    #睇嚟真係搵日照吓條腰先得

    #Esco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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