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香港律師行名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香港律師行名冊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香港律師行名冊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香港律師行名冊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丹尼爾 vs 陳恩能,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何已完 #強烈譴責 #粗暴干預 #我愛黨 【突發】裴倫德 Luke de Pulford(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研究員)經過多月努力,成功使「事務律師懲戒法庭」決定向何君堯進行起訴,將開展將何從英國名冊中剔除的程序。 Source: Luke de Pulford's ...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錄低香港 DocH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思浩大談杭州商場廁所變打卡勝地,網紅長駐廁所影時裝!(大家真風騷) 浙江杭州市一間商場的廁所由於環境優雅、不收費,日前竟成為打卡勝地,持續有「網紅」前去霸佔擺拍。人多時,盥洗盆和地面都堆滿衣物和雜物,彷彿成為網紅們的辦公室,引起民眾和商場清潔工的不滿。商場方面則表示無奈,只能盡力勸導,無法驅趕...

香港律師行名冊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8-10 18:17:36

【@businessfocus.io】英擬推新叛國法:效忠外國屬違法,新例將影響持BC及BNO香港公務員? . 英國《星期日郵報》報道,應對俄羅斯及中國威脅,首相約翰遜有意推出新的《叛國法》(Treason Act),這次將會是該法案自1695年以來最大的改動,根據新版法規,英國公民宣誓效忠外國勢力...

  • 香港律師行名冊 在 丹尼爾 vs 陳恩能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4 0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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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已完 #強烈譴責 #粗暴干預 #我愛黨

    【突發】裴倫德 Luke de Pulford(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研究員)經過多月努力,成功使「事務律師懲戒法庭」決定向何君堯進行起訴,將開展將何從英國名冊中剔除的程序。

    Source: Luke de Pulford's tweet

    https://twitter.com/lukedepulford/status/1308789185705381888?s=21

  • 香港律師行名冊 在 潘小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5-03 20: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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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諾軒襲警案的控方大律師陳文慧,懷疑曾多番在Facebook發表不當言論,包括公開評論區案發的行為、辱罵法官是「衰過狗」等。團體「專業清算師」早前發現,陳雖自稱是英國律師,但在英國律師名冊上並無發現其名字,他們早前去信英國律師監管局,最新接獲局方書面回應指,確認陳文慧並非英國事務律師。該局已致函要求陳在香港大律師公會的介紹中停止自稱英國律師,並已就事件通報香港大律師公會。

    根據香港大律師公會內有關陳文慧的資格介紹中,她聲稱由1996年至今都是一名英國事務律師。不過,「專業清算師」早前曾在fb指出 ,翻查英國全部三個區域的律師名冊,即英格蘭及威爾斯、蘇格蘭、北愛爾蘭名冊,都找不到其名字,團體更去信英國律師監管局(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求證。//

  • 香港律師行名冊 在 姚松炎 Edward Yiu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16 15: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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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明知他們就是騙子仍有這麼多香港人支持的原因是....
    【傳真社Fact check】醫護罷工苦主大聯盟記招「律師」譚銘其 沒有法律專業資格

    (2月24日報道) 新民黨、民眾聯席及香港政研會2月19日聯合發起「醫護罷工苦主大聯盟」記者會,會上以「律師」、「義務律師」身份出席記者會的譚銘其,多次指醫護人員是「非法罷工」,以及罷工醫護有機會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惟傳真社在執業律師、非執業律師及外地註冊律師名冊中,均未能找到譚銘其的名字。譚銘其回覆傳真社查詢時更正他不是律師,

  • 香港律師行名冊 在 錄低香港 DocHK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10-17 15:15:00

    思浩大談杭州商場廁所變打卡勝地,網紅長駐廁所影時裝!(大家真風騷)


    浙江杭州市一間商場的廁所由於環境優雅、不收費,日前竟成為打卡勝地,持續有「網紅」前去霸佔擺拍。人多時,盥洗盆和地面都堆滿衣物和雜物,彷彿成為網紅們的辦公室,引起民眾和商場清潔工的不滿。商場方面則表示無奈,只能盡力勸導,無法驅趕顧客。

    相關香港新聞:



    #辦公室 #商場 #清潔工 #杭州市 #思浩

  • 香港律師行名冊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06-08 14:18:16

    近年,涉及懷疑酷刑聲請者的罪案數目大增,引起市民對香港治安和機制遭濫用的關注。在昨日的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我們討論政府處理免遣返聲請的措施。入境處已於 2017 年 1 月開始對印度籍旅客實施網上預辦入境登記的規定,以風險評估主導,避免高風險旅客利用免簽證待遇來港後提出聲請,我希望當局告知來自印度的聲請個案數目是否有下降?我亦歡迎政府研究收緊各審核程序的時限,包括限制由進入香港至提出聲請的時限。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先生解釋,在相關規定實施後,每月約有13名印度籍聲請者,較去年平均36名少近6成。政府會繼續就壓縮審核程序的時限進行法律研究。

    除此之外,政府表示將實行一個新的試驗計劃,與當值律師服務同時配合運作,邀請合資格律師組成輔助名冊。政府早已提出有關計劃,我希望當局能盡快提供更多計劃詳情。

    另外,近期恐襲陰霾籠罩全球,香港在這個時刻也絕不能掉以輕心。本港的恐襲風險維持中度,在未來幾個月,香港連接有多個大型活動舉行,希望警方能加強應對恐襲的措施,提升相關預防能力。政府官員表示,警方和其他執法部門會與主辦單位協調保安措施,制定應變計劃。

  • 香港律師行名冊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6-12-14 18:21:05

    在11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我就打擊「假難民」動議提出修正案,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並運用資訊科技如視像和電話通話來協助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我希望政府能研究透過立法,收緊審批程序時限,避免出現非法拖延和機制遭人濫用的情況。
    政府表示會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策略,加快審核程序,並研究措施羈留更多非法入境者。
    以下是我的發言全文:
    在發言前我要先申報,我以大律師身分參與了當值律師服務計劃,同時亦有處理免遣返聲請個案。
    主席,根據入境處的資料,在今年頭10個月,入境處共接獲3,481宗免遣返聲請,而統一審核機制自2014年3月實施至今年10月底,尚待入境處審核的聲請已累積超10,600宗。按入境處新訂的目標,倘若每年可以處理5,000宗或以上的聲請,最快都要2年才能夠完全處理現時過萬宗積壓的聲請個案,還未計算平均每月有約400多宗新增聲請。部分市民會擔心,免遣返聲請數目持續高企,它對香港已帶來不少問題,包括社會、勞工、歧視,以至「假難民」等,如果情況持續下去,將會對香港造成深遠影響;加上政府每年用在審核聲請、公費法律支援和人道援助等方面的開支非常龐大,預計今個財政年度在這方面的開支就高達17億元,對公帑造成沉重負擔,我們絕對不希望見到它變成一個「無底深潭」。
    香港在九七回歸後,繼續履行《禁止酷刑公約》的規定,即如有外國人聲稱被遣返原居國家,會遭受酷刑、不人道對待,以及迫害,特區政府就不可以強行把他們遣返。隨著終審法院在2012年12月對Ubamaka案,以及2013年3月對「C等人」案作出裁決,政府亦於2014年3月3日起實施統一審核機制,由入境處一併處理主要以酷刑、不人道及迫害三種理由提出的免遣返聲請。同時,政府明確表示,根據「所有適用理由」而提出的免遣返聲請,會按統一審核機制一次過審核。但其實,統一審核機制實施2年多以來,不少律師對於「所有適用理由」的涵義都感到模糊,尤其是《香港人權法案》第2條在統一審核機制下是否一個適用理由,所以不少律師都向入境處作出查詢。
    入境處在今年9月12日終於發出通告,正式闡明處方對「所有適用理由」的立場,即在統一審核機制下,入境處除了評估聲請人如被遣送至另一國家會否遭受《入境條例》第VIIC部所訂明的酷刑風險外,亦會評估聲請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下的絕對及不容減免的權利會否有個人及重大的風險受到損害,例如《人權法案》第2條所指的生存的權利及第3條所指的不人道處遇。簡單來說,統一審核機制下聲請的適用理由,除了原來的三種,包括酷刑、不人道處遇及迫害,由今年9月12日起,生存權利亦已被入境處確立為第四種適用理由,而聲請表格亦已於該日起作出修訂。
    主席,入境處正式將「生存權利」確立為適用理由,雖然已經訂立個別的一次性措施,但是否證明了現在的統一審核機制存在一些漏洞?將來會否因為有更多的適用理由而令到審核聲請再翻炒,讓入境處的工作量百上加斤,清理未處理的案件更是遙遙無期?
    針對免遣返聲請及其造成的潛在問題,我在今年4月聯同新民黨葉劉淑儀議員和田北辰議員,以及多名區議員和在港的印度商人,約見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反映了我們的意見和建議。而我今日提出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包括研究規定免遣返聲請人士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以及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資訊及通訊科技,以加快處理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公費法律支援制度、研究設立收容中心,妥善安置及管理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以及檢視為聲請人提供的援助機制。其實,新民黨早前已向保安局提出,希望政府考慮在香港偏遠地方設立禁閉營,在合理時間的原則下,安置來港提出聲請的人士,此舉既可提高阻嚇力,亦可減低偷渡來港的誘因。
    事實上,涉及免遣返聲請的問題眾多,現時審核程序就有不少需要優化地方。我認為政府應研究是否透過立法,收緊程序,包括明確規定聲請人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避免一些在港完成工作後因為簽證到期要離港,之後再提出免遣返聲請以此留港。規定聲請者在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既可以縮短他們留港的時間,亦可以減低他們在香港非法工作的誘因。
    主席,為加快審核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保安局在11月11日的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政府打算推出法律支援試驗計劃,希望透過設立一批律組成的輔助名冊,以補當值律師服務計劃的不足。從增加律師人手角度出發,有關試驗計劃是可以增加律師的供應,但同時又有一些疑問和憂慮,包括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在培訓方面能否配合?在當值律師名冊及輔助名冊兩者同時推行下,會否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政府聘請律師或大律師後,若由無經驗者提供相關支援服務,包括接見個案人士及負責行政工作等,會否令律師要承擔更大的法律風險,甚至可能會造成更多上訴案件,結果令聲請個案所需的處理時間變得更長?
    事實上,除了我之外,不少法律界人士對於這個試驗計劃的內容和具體運作都有不清晰的地方,但在未搞清楚這些疑問的時候,入境處已急不及待在11月中向現有當值律師名冊內登記的律師發信,介紹有關試驗計劃,並邀請他們參與該計劃。我當然希望有關計劃能成功推行,以加快處理現有積壓的個案,但同時亦希望政府正視有關問題,及早妥善處理,以免影響計劃的推行和成效。
    此外,我建議政府應研究如何透過改善和優化現有的傳譯安排,進一步提升個案處理的效率,以及加強善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包括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聲請人以透過這些通訊科技與負責處理其個案的律師,在兩個已安裝有關系統的地方,進行視像通話,過程中,傳譯人員亦可透過有關系統提供傳譯服務,相信對加快處理現時積壓的個案會有莫大幫助。事實上,在現行的司法制度下,已有法例規管以電視直播聯繫方式向法庭提供證據的程序,亦是行之有效,所以很值得在免遣返聲請過程中引入。
    主席,其實不少國家在處理難民或尋求庇護人士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例如澳洲政府處理難民庇護申請時,如申請人無法親身前往澳洲移民局辦理相關程序,澳洲入境官員會考慮以視像設施或電話與申請人通話,節省交通時間和人力成本。此外,澳洲移民及邊境保護部亦提供翻譯及傳譯服務,為有需要人士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超過160種語言的即時電話傳譯服務。我相信澳洲在這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
    主席,免遣返聲請及其引發的連串問題,對香港已造成一定影響,我希望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現有審核機制,讓這些困擾香港多年的問題,早日得以紓緩。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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