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餵流浪貓狗罰款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餵流浪貓狗罰款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餵流浪貓狗罰款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餵流浪貓狗罰款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翁靜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 正所謂瘟疫來 瘟疫去,和尚逗人工、做法事收取鉅款,從不納稅。寶蓮寺這回被稅局調查,和尚袋袋平安兼「關人」,罰款終於由寺方付。為數不足一千萬,屬於荷包小出血。 重災區是寺方投資,確實損手爛腳,出血約8千萬港元,敗在什麼財技產品,則是一貫神秘,不作透露。善信血汗錢,蒸發人間。...

  • 餵流浪貓狗罰款 在 翁靜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05 09: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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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

    正所謂瘟疫來 瘟疫去,和尚逗人工、做法事收取鉅款,從不納稅。寶蓮寺這回被稅局調查,和尚袋袋平安兼「關人」,罰款終於由寺方付。為數不足一千萬,屬於荷包小出血。

    重災區是寺方投資,確實損手爛腳,出血約8千萬港元,敗在什麼財技產品,則是一貫神秘,不作透露。善信血汗錢,蒸發人間。

    寶蓮寺自從連番有醜事揭發,由「比堅尼姑」到「高僧各收$100萬美金年金」和「和尚董事」等等,信眾捐錢已經減少近半。

    捐錢給這種機構,倒不如為父母添衣,用來救助弱小無依,甚至餵流浪貓狗,更有直接意義。

    寶蓮禪寺被承建商索償$8,000萬終賠半億 僧人涉漏稅遭追討$345萬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1205/N3IXH5IWOZCQHPML6ZHPEOZGG4/

  • 餵流浪貓狗罰款 在 窩窩 wuowuo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7-28 16: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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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貓事件始末】

    五月底開始,延吉街一代多隻街貓出現大片開放性傷口,台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TNR計劃協會循線追查,發現有人連續朝街貓潑灑不明液體。

    透過TNR協會、當地志工與警方協力合作,於7月18日順利抓到犯案人,並以7萬5千元的罰鍰制裁。但民眾直到7月19日仍有發現傷貓,目前已有19隻貓的背與後腿出現面積不等的嚴重燒燙傷。

    TNR協會推測犯案人是假藉餵食趁機傷害,進行治療的獸醫師則指出傷口可能是潑灑腐蝕性藥劑、熱油或熱湯所造成的。期間TNR協會與愛媽協力誘捕傷貓,TNR協會甚至懸賞20萬獎金緝兇,最後警方透過民眾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破案。TNR協會目前仍在為傷貓醫療費與破案獎金持續募款中。
     
     
     
    【動物保護法 有法難罰?】

    台北市動保處對犯案人開罰7萬5千元,許多民眾對此提出質疑,認為罰鍰金額太輕。但事實上,這已是該條例所能判處的最高罰款金額。

    動保法僅明定禁止傷害動物,實際判罰則會依傷害程度而有落差。延吉街一案是根據第30條「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臺幣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

    若進一步根據第25條規定,「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則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鍰。

    動保處將此案以動保法第30條處置,7萬5千元已是該罰則最高罰鍰。在罰則標準與實際案例之間,仍存在血淋淋的落差與缺漏。

    動保法近年雖已多次修法、甚至加重刑罰,仍然無法阻止虐殺事件持續的發生,其中流浪動物因沒有所屬飼主,缺少了明確的責任歸屬,相關案件又更加容易遭到邊緣化。
     
     
     

    【愛與親近不是正比 尊重生命才是正解】

    流浪動物的生活環境有很多風險,例如人為蓄意攻擊、與車爭道、疾病與環境衛生等,多虧許多志工和當地居民的善意,動物得以在多重危險中得到溫飽與關懷,有的甚至能夠獲得安置。

    收養雖是解決流浪動物的方式之一,但事實上不是所有流浪貓狗都有機會(或適合)進入家戶;同樣地,在人與犬貓能真正和平共存於街頭之前,也先別急著浪漫化這個烏托邦式想像。

    在現下社會的條件與限制中對生態做盡可能完善的考量,是人類的挑戰也是責任。謹慎拿捏人與流浪動物間親暱與防備的界線,才是對生命表達尊重的具體行動,畢竟無論人類採取了何種介入方式,最後受苦的時常會是牠們。

    而每當聽聞虐待事件,除了一再上訴嚴刑峻法與譴責加害者,我們還能怎麼做?一味地對加害者指責,其實是把人類對動物施暴的集體焦慮,投射在單一的對象上。我們必須從教育、從日常互動、從理解他人開始,對人與動物都帶著盡可能的尊重,才有機會化解受暴與施暴的惡性循環。

    照片授權自 請支持流浪貓TNR計劃
     
     
     

    【發現虐待動物可以怎麼做】

    ☞評估:確認動物受傷狀況,以及是否能夠被移動就醫。
    ☞蒐證:透過錄影或拍照,清楚紀錄人事時地物。
    ☞報案:向相關單位呈報,如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當地動保單位或警察局。
     
     
     

    【新聞追蹤】

    [不斷更新]台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TNR計劃協會之追蹤紀錄 https://pse.is/9E664

    影/延吉街19浪貓遭潑藥劑傷口見骨 嫌犯稱:保溫瓶裝冷水|東森新聞 https://pets.ettoday.net/news/1216616

    北市每月平均20件動物虐待案件 議員痛批市府態度消極|東森新聞 https://pets.ettoday.net/news/1220458

    可惡!嫌犯虐19貓 依法僅能罰錢不能送辦|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94213

    #窩時事 #窩呼籲 #窩觀察

  • 餵流浪貓狗罰款 在 陳珮騏打氣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3-04 20: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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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捕捉、結紮、原放需要入動保法?

    一、 過去的方法無效
    動保法施行近17年了,在這17年,捕捉的犬貓已超過120萬,其中超過50%人道安樂,在2011年之前,公立收容所安樂死率告高達70%以上。17年來抓這麼多,殺那麼多,流浪貓狗還是沒有減少,已證明政府對處理流浪動物的方法無效,這個結論連官方都無法反駁。

    二、 零安樂死實施後,政府的配套有用嗎?
    (一)政府配套

    一、增蓋收容所
    過去三年,政府已投下3億4557萬7000元,預計興建、重建15所收容所,預計在2018年共投入12億3180萬。如果15所收容所全數整建完畢,大概可增加7500隻犬隻收容空間,平均增加一隻犬隻收容空間,要支出1萬6千元左右。目前已興建改建完成的有高雄燕巢、金門、台東縣,其中以燕巢1億1千萬花費最高,可增加500隻犬隻收容空間,每增加一隻收容空間得花22萬元。除了農委會的補助外,彰化縣預計自費8000萬蓋新收容所,可增加224隻犬隻收容空間,平均每增加一隻約需36萬元(此預算尚未通過)。
    真是超級豪華,增加一隻狗的收容空間竟需要二、三十萬,可預見將來收容所會有多漂亮。
    我們當然希望收容所環境越舒適越好,但如此昂貴的收容所真的會讓浪浪過好日子嗎?去年高雄市平均每個月捕捉375隻浪浪,1.1億的燕巢收容所兩個月就爆滿了。彰化每月平均捕捉240隻,一個月就爆了。就算15所收容所都興建完畢,增加7500隻收容量,也是很快就爆了。
    收容所環境好不好,豪華壯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擁不擁擠,只要擁擠,再豪華的收容所都會淪為煉獄。
    且不論最終要花超過12億蓋收容所,就以目前已投入的3億4557萬7000元,如果拿來結紮浪犬和放養家犬,以新北市母狗每隻補助2000元計,共可結紮17萬2788隻母犬,阻斷上百萬隻幼犬出生,但花在蓋收容所,卻只能增加一千隻左右收容空間。道理已經這麼明顯,為什麼政府寧願花大錢蓋收容所,完全無法解決問題,卻不願意花少錢,做更有效的事?

    二、增加認養率
    農委會很自豪地宣稱,去年全台認養率高達74.86%,其中9個縣市超過80%,5個縣市超過90%,雲林則超過100%。如果這些數據屬實,那台灣人真是全世界最愛貓狗的民族,去年和前年,短短兩年,光從收容所就認養10萬3813隻浪浪。如果認養率這麼高,何必花那麼多錢增蓋收容所?
    你相信台灣人這麼愛認養貓狗嗎?你相信這個夢幻的認養數字嗎?其實,連農委會都不相信。那問題來了,貓狗到哪裡去了?

    三、提高犬隻結紮率
    黃金城副主委表示,政府努力結紮犬隻,前年結紮10萬隻,去年15萬隻,今年預計18萬隻。根據2015年農委會調查,全台家犬共171萬4238隻,雖然差距上遠,但政府的努力仍可以肯定。問題是有沒有紮到重點?事實上,大多數動物醫院都集中在人口密集的都會區,以新北市為例,78%動動物醫院集中在十個人口密集的行政區,而都會區家犬主要是品種狗,很多是買來的。政府結紮補助大部分都花到這些品種狗身上,但品種狗卻只占收容所犬隻不到一成。
    至於郊區、偏鄉地區,動物醫院不多,飼主也較缺乏結紮觀念,這些地區獲得補助反而很少,更嚴重的是這些地區大多是米克斯,甚至是放養的米克斯,他們才是流浪狗的主要來源。
    換句話說,不管10萬、15萬、18萬隻,都沒補助到要點,真正需要投入資源的,反而被忽略了。
    以多年的經驗來說,流浪狗的大宗來自郊區、工廠區、山區、偏鄉地區的放養米克斯家犬,這些地方通常醫療資源不足,飼主缺乏為家犬結紮意願,因此,必須採取免費巡迴下鄉絕育的方式,政府應一方面宣導家犬未結紮會被罰,一方面組織獸醫團隊巡迴絕育,一手棍子一手蘿蔔,堵住流浪狗最主要來源。荒謬的是,政府在這些重災區投入的資源極少,卻把大量的錢拿去補助買狗的人。

    三、 為何要全面實施流浪犬貓捕捉、絕育、原放

    一、 降低行政成本,政策才能推行
    政府聲稱要從源頭杜絕流浪狗,包括處罰棄養、提高植晶片寵登、提高家犬結紮率等。我們要說,棄養是非常非常難抓到的,是問17年政府抓到幾起棄養案件?而提高植晶片率,必須靠稽查,耗費行政成本已大到無法執行。至於提高家犬結紮率,現行補助辦法並無法補助到真正流浪貓狗的來源,尤其是非都會的放養犬貓。若要提高放養犬貓結紮率,其行政成本之高,以地方動保單位的人力而言,同樣無法執行。
    只有降低行政成本,政策才能推行,而實施流浪犬貓捕捉、絕育、原放,就是低成本的最好方法。在台灣有數以萬計的愛心人士,他們因為餵食照護流浪貓狗,對各地流浪貓狗狀況最清楚,政府若能把他們整合輔導,可以增加多少政策執行人力?過去捕捉貓狗都要抓進收容所,這些愛心人士當然不願意合作。但如果政府願意執行捕捉、絕育、原放,愛心人士不但願意,甚至會成為執行捕捉、絕育、原放的人員,大大提高執行政策的人手,將行政成本降到最低。

    二、 分攤政府照顧貓狗
    零樂實施後,政府不能宰殺健康貓狗,收容所必然無法收容這麼多犬貓。但動保法第21條禁止犬貓活動於公共空間。簡單講,就是犬貓在戶外活動都應該捕捉進收容所,如此政策必然造成收容所淪為貓狗煉獄。但如果法律能容許部份貓狗生存在戶外,由愛心人士照料,將大大降低收容所收容壓力。其實,17年來以證明政府無法全部捕捉流浪貓狗。而再撲殺率超過70%情況下,收容所仍擁擠不勘,現在實施零安樂死,那不是更可怕?政府更不得不讓一部分貓狗生活在戶外,讓愛心人士分攤這護工作。然後以結紮原的方式,逐漸紮光每個區域的母貓母狗,讓流浪貓狗數量降低下來。

    三、 為何流浪犬貓捕捉、絕育、原放必須入法?
    1. 現行法律貓狗不能生存在戶外
    動保法21條規定下,所有生存在戶外的貓狗都是罪犯,都應該抓進收容所,此法不改,TNVR就無法進行。

    2. 不修法,TNVR合法性定位不明
    官方對TNVR的適法性一直有不同的詮釋,從早期一再重申TNVR非法,並寄發公文給地方動保單位、獸醫院、學校等,禁止TNVR外。台南市李文政議員還因為TNVR,遭到監察院調查。之後官方態度軟化,在上一屆動保諮詢會議最後一次開會時,由李茂生教授總結,TNVR不違法,但原放後不得繼續餵食,否則會構成棄養罪。直到近一年來,農委會才以非正式方式表達,TNVR不違法,但應由民間執行,不應由政府投資。也就是TNVR不應入法。
    由此可見,TNVR在法律上定位不明,全由主管機關單方詮釋其適法性。一但長官更換,就會有不同的詮釋,如此政策如何持續?

    3. 地方政府無所適從
    因為法律定位不明,很多地方政府宣稱於法無據,因而拒絕推行TNVR,例如高雄市、南投縣。更有些縣市政府,他們知道TNVR的必要性,但又礙於沒有法原,便採取變相的方式,即補助民間人士做TNVR,但執行者必須植晶片登記為該結紮犬隻的飼主,毫無道理地將責任推給民間愛心人士。

    4. 有心推行的地方政府障礙重重
    因為法律定位不明,目前實施真正全面TNVR的縣市只有新北、桃園、台南三都。台北市則只進行一小部份,且不連續。新竹市和高雄市則要求執行者必須寵燈為飼主,不是真正的TNVR。換句話說,法律定位不明的結果,造成大多數地方政府不願採行TNVR減量方法。
    而台南和桃園二都,為提高效率,政府也參予執行TNVR,以台南市實施四年來說,成效斐然(件下圖),桃園是今年也跟進。

    但台南、桃園動保處所捕捉結紮的狗,礙於動保法21條規定,只能送收容所,不能原放,故原放工作委託民間執行。於是捕捉結紮與放回的人不同,造成嚴重的錯放問題。在台南,經常把已結紮的狗錯放到原本無狗的地方,反而造成民眾反彈。因此,TNVR不入法,不讓地方政府原放除罪化,有心推行的地方政府就不能原放狗,徒增問題,讓動保單位綁手綁腳。

    5. 協助政府的執行者背法律責任
    由於法律定位不明,一些想做又怕觸法的地方政府,他們編了預算,但接受補助的愛媽必須登記為紮犬隻的飼主,付所有的法律責任,一但該犬隻咬人,愛媽便會承擔賠償責任,嚴重還可能會有刑事責任。幫流浪狗結紮就法律而言,完全不構成飼主的要件。但在沒有法律卻認下,去年以前的新北市、現在的新竹市、高雄市,全都採取這種模式,強迫接受補助的民間執行者,背負所有法律責任。如果TNVR沒入法,即使有心想做的地方政府,也會因為擔心責任問題,把責任全推給民間。
    從去年開始,防檢局開始寄發施打狂全疫苗通知給犬貓飼主,其中有一部分其實是TNVR執行者,在他們名下,有數十隻、數百隻、數千隻結紮的貓狗。這些貓狗計以放回,就很難抓回來打疫苗。於是,所有執行TNVR的民間人士全都可能被罰,每隻3~15萬罰款,我本人有907隻,罰款最高可達1億6000萬以上。
    目前已有愛心人士遭罰42萬,如果TNVR不能入法,餵TNVR去責任化,這種處罰協助政府解決問題人士的情形,必然不斷發生。

    6. 結論
    如果政府接受TNVR是流浪貓狗減量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行政成本最低的方法,那麼TNVR不入法,不做系統性的規範,TNVR便不能有效執行,地方政府會裹足不前,或便向實施。不能全面大量執行TNVR,就不會有效果,甚至產生不必要的困擾。

    附註:TNVR必須配合精準捕捉,這是兩個獨立的系統。TNVR的目的是減量,精準捕捉是管理流浪犬貓的手段,也就是TNVR的貓狗如果造成問題,還是可依循精準捕捉的程序,捕捉移除。TNVR當然不能解決全部流浪貓狗的問題,但卻是有效的減量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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