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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餐飲合約書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968的網紅林銘仁 新北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是餐飲學校的龍頭「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海外實習的合約書, 立合約的三方式高雄餐旅大學, 誼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實習生(違法)。 合約規定, 學生到澳洲實習需要支付給誼晟公司服務費包含仲介費4萬元(違法), 需要自行買商業保險(違法), 實習分數由誼晟仲介公司評定(違法), 實習薪水一...
餐飲合約書 在 鄒喆恩 | 牧牧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1:04:30
【我畢業了🎓】 雖然只是一個非常隨便的實習影片,但為了記錄自己還是放上來留個紀念。 / 原先找的實習(展覽館)因為疫情所以無限延期,趕不上合約書時間,恰巧朋友問我要不要去酒吧打工,為了學分為了學調酒,也想接觸我從沒做過的餐飲業,所以踏上偶の酒吧實習之路。 / 酒吧實習聽起來超ㄎㄧㄤ因為讀傳播大家可能...
餐飲合約書 在 林銘仁 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是餐飲學校的龍頭「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海外實習的合約書,
立合約的三方式高雄餐旅大學, 誼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實習生(違法)。
合約規定,
學生到澳洲實習需要支付給誼晟公司服務費包含仲介費4萬元(違法),
需要自行買商業保險(違法),
實習分數由誼晟仲介公司評定(違法),
實習薪水一個小時澳幣10元整(違法),
實習每週工作時數四十小時以上為原則(違法),
誼晟公司登記為遊學留學服務業確實際從事工作仲介的業務(違法)。
再看看萬能科大官網上下載的「海外實習計畫澳洲家長說明會」內容,
誼晟安排到澳洲實習的簽證,
不是學生簽證是「打工度假簽證」,
所以學生到澳洲實習是以工作簽證勞工身分過去的,
所以所有的薪水給付都必須符合澳洲勞動法令的規定,
法律規定,雇主要替勞工提撥百分之九的退休金,
雇主要幫勞工負責這個職場安全保險。
誼晟卻一律要求實習的學生自己從自己薪水中扣除(違法)。
誼晟還有工作規範(違法),
有下列行為者就要結束實習(違法),
終結他的工作契約並遣送他回台灣。
(1)與主管起爭執。
(2) 有任何偷竊的行為(凡未經他人許可使用他人物品皆為偷竊)。
(3) 一年內更換三間實習單位。
這是單一個案嗎?
不,至少誼晟目前送出去的學生都是這樣被非法仲介及學校及教育部出賣。
去年 教育部技職司到澳洲去考察海外實習,
接受誼晟公司的招待及聽取誼晟公司的簡報,
回國寫了一份考察報告。
報告的內容講到,
誼晟蘇董事長所提,實習AU$12/H(違法) ,
澳洲正式員工是AU$16.87/H(明知違法)。
還寫到, 目前各校推動海外實習,
會透過仲介公司的協助(違法),
但由於有仲介公司的服務費用(違法),
所以海外僱主給學生的實習津貼因此而減少(因為被仲介抽走了)!
所以教育部清清楚楚地知道誼晟就是非法仲介,
違反澳洲法律,也違反臺灣所有法律,
竟然還接受誼晟的招待及聽取誼晟的報告。
檢視誼晟付給實習生的薪水,
以國立高雄餐飲大學為例,
到travel word,新上海,金唐海鮮的周工時NT6000元/1W工作6天(違法),
一日工作十小時(違法),
根本違反澳洲全國最低工資NT15384元/1W工時38小時,
這當之中短少的工資是廠商違法沒付,還是誼晟又抽拥抽走了?
誼晟在臺灣已經收取過40000元的仲介費(違法),
還繼續抽走實習學生的工資(違法),
一週抽走NT$9384元,一個月至少又抽將近3-40000萬元,
這是什麼吸血集團?
可惡的教育部竟然還補助這些吸血計畫!
還肯定誼晟這種非法仲介有助於海外實習……
最最最可惡地方是,學生敢怒不敢言
實習生不能主張法定權利只能任人欺負,
因為實習生的分數含實習學分就是剝削他的非法仲介決定的,
而且解約還要付誼晟2萬元!!
我們希望教育部應立即全面性的檢視所有誼晟安排的實習生實習勞動契約,
保障實習生學分及權益(分數控制在誼晟手上),
教育部及學校立即接手管理實習生計劃,
要求計畫全部要符合澳洲及臺灣法律規範,
將誼晟移送法辦。
餐飲合約書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是餐飲學校的龍頭「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海外實習的合約書,
立合約的三方式高雄餐旅大學, 誼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實習生(違法)。
合約規定,
學生到澳洲實習需要支付給誼晟公司服務費包含仲介費4萬元(違法),
需要自行買商業保險(違法),
實習分數由誼晟仲介公司評定(違法),
實習薪水一個小時澳幣10元整(違法),
實習每週工作時數四十小時以上為原則(違法),
誼晟公司登記為遊學留學服務業確實際從事工作仲介的業務(違法)。
再看看萬能科大官網上下載的「海外實習計畫澳洲家長說明會」內容,
誼晟安排到澳洲實習的簽證,
不是學生簽證是「打工度假簽證」,
所以學生到澳洲實習是以工作簽證勞工身分過去的,
所以所有的薪水給付都必須符合澳洲勞動法令的規定,
法律規定,雇主要替勞工提撥百分之九的退休金,
雇主要幫勞工負責這個職場安全保險。
誼晟卻一律要求實習的學生自己從自己薪水中扣除(違法)。
誼晟還有工作規範(違法),
有下列行為者就要結束實習(違法),
終結他的工作契約並遣送他回台灣。
(1)與主管起爭執。
(2) 有任何偷竊的行為(凡未經他人許可使用他人物品皆為偷竊)。
(3) 一年內更換三間實習單位。
這是單一個案嗎?
不,至少誼晟目前送出去的學生都是這樣被非法仲介及學校及教育部出賣。
去年 教育部技職司到澳洲去考察海外實習,
接受誼晟公司的招待及聽取誼晟公司的簡報,
回國寫了一份考察報告。
報告的內容講到,
誼晟蘇董事長所提,實習AU$12/H(違法) ,
澳洲正式員工是AU$16.87/H(明知違法)。
還寫到, 目前各校推動海外實習,
會透過仲介公司的協助(違法),
但由於有仲介公司的服務費用(違法),
所以海外僱主給學生的實習津貼因此而減少(因為被仲介抽走了)!
所以教育部清清楚楚地知道誼晟就是非法仲介,
違反澳洲法律,也違反臺灣所有法律,
竟然還接受誼晟的招待及聽取誼晟的報告。
檢視誼晟付給實習生的薪水,
以國立高雄餐飲大學為例,
到travel word,新上海,金唐海鮮的周工時NT6000元/1W工作6天(違法),
一日工作十小時(違法),
根本違反澳洲全國最低工資NT15384元/1W工時38小時,
這當之中短少的工資是廠商違法沒付,還是誼晟又抽拥抽走了?
誼晟在臺灣已經收取過40000元的仲介費(違法),
還繼續抽走實習學生的工資(違法),
一週抽走NT$9384元,一個月至少又抽將近3-40000萬元,
這是什麼吸血集團?
可惡的教育部竟然還補助這些吸血計畫!
還肯定誼晟這種非法仲介有助於海外實習……
最最最可惡地方是,學生敢怒不敢言
實習生不能主張法定權利只能任人欺負,
因為實習生的分數含實習學分就是剝削他的非法仲介決定的,
而且解約還要付誼晟2萬元!!
我們希望教育部應立即全面性的檢視所有誼晟安排的實習生實習勞動契約,
保障實習生學分及權益(分數控制在誼晟手上),
教育部及學校立即接手管理實習生計劃,
要求計畫全部要符合澳洲及臺灣法律規範,
將誼晟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