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領養老婆的孩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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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例法院不准女同志伴侶共同收養小孩

960907聯合-女同志收養小孩 法院不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06/2/k3j1.html
女同志收養小孩 法院不准
更新日期:2007/09/07 07:00 記者:記者呂開瑞、楊德宜/桃園縣報導
自認是夫妻的桃園縣一對女同志,想要收養女嬰,完成美滿家庭夢想,桃園
地院認為同志收養將造成幼兒成長的性別錯亂,可預期會面對不同壓力,對
幼兒不公,裁定不准收養。

國內同志辦理收養的案例很少見,法界以往幾乎未探討同志「夫妻」是否可
收養子女。桃園地院這一判決,是全國首例。

女嬰生母,是女同志的妹妹。獲悉法院裁定後,她為姊姊抱不平:「難道同
性戀不能養小孩或教育小孩嗎?」她說不會抗告,但不管法院怎麼判,女嬰
都會給姊姊養,這是家族的決定。

法官駁回這件收養案的主要理由是,孩子可能發生性別認同錯亂,日後在學
校和同儕間,如果性別認同、性向扮演異於多數人,會承受極大壓力,遭同
學和朋友取笑,這些壓力都要孩子單獨面對,非收養人可排解。

法官指出,成年同志應思考「不能只為滿足自己對完整家庭的期待」,將一
個沒有思考、拒絕及選擇能力的孩子,置於未來不可測的壓力中,這對孩子
並不公平,法院基於對孩子最大利益的考量才駁回。

希望收養女嬰的這對同志,一姓林、一姓吳。今年四月間,林女的妹妹生下
女嬰,因家境困難,林女與「老婆」又想要小孩,林家商議後,決定由林女
向法院辦理收養。

法院審理時,廿七歲的林女出庭,因長相較男性化,一度被誤認是女嬰的舅
舅。她說自己是孩子的阿姨時,法官嚇了一跳。林女陳述和吳女相戀八年,
目前同居,長輩已接納兩人是同性戀的事實,她與女友想收養孩子,讓家庭
更完美。

法官委託家扶基金會做家庭訪視,得知林女月入三萬餘元,工作穩定,同居
女友也喜歡小孩,兩人都說未來不會和男性結婚生子,希望擁有小孩過完整
的家庭生活。林女母親承認女兒是同性戀,也接受女兒的女友,願意協助照
顧女嬰。

桃園地院審理後,法官表明對同性戀持正面開放態度,成年人心智和人格成
熟,彼此相愛成為戀人是個人自由,社會應尊重包容;但台灣社會對同性戀
仍有異樣眼光,且法律未通過同性結婚,綜合判斷後,認為孩子留在生母家
較有利,因此駁回收養聲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06/2/k3j3.html
同志領養》纏訟如願收養 變性藝人聲援
更新日期:2007/09/07 07:00 記者: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桃園地院駁回一對女同志收養小孩,學界、社工和律師看法分歧。中央大學
性別研究室主持人何春蕤認為「法院永遠跟不上時代潮流,缺乏平權觀念」
;桃園家扶中心和律師賴彌鼎則認同法官觀點。

何春蕤說,好父母的基本條件是愛小孩、適時且適當的教育子女,而非局限
於「一男一女的家庭組織與基本結構」。她說,國外近年以包容、平權的立
場,認同同志組織家庭甚至成為合法夫妻,也認同收養子女,桃園地院駁回
收養,讓社會各階層少了接納與包容。

曾歷經纏訟才如願收養一名兒子的變性藝人鍾玲,大方秀出七歲兒子「大文」
的照片,以自己的遭遇呼應何春蕤的看法。她強調:「只要有愛,就有資格
當父母親。」

家扶中心桃園分會主任游淑貞則持不同看法。她指出,兒童人格成長歷程中,
父母親的角色非常重要,如果成長過程中出現性別混亂,兒福專家評估時,
就會趨於保守。

律師賴彌鼎指出,法律上的收養以健全家庭為要件,目前社會還無法完全接受
同性戀,同志「婚姻」也未合法,就法論法,法院駁回是適宜裁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06/2/k3j2.html
同志領養》單身身分聲請 2男分手爭兒
更新日期:2007/09/07 07:00 記者:記者徐如宜/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曾有一對同性戀者,以單身身分申請領養成功,後來因分手爭奪孩子,
才使內情曝光。

兒童福利聯盟南區收出養組副組長余佳音表示,兒盟在審核領養者資格時,原
則上是以家庭支持系統、經濟狀況、領養者教育背景、身體狀況等條件來決定
,結婚者優先,單身也在考量之內。

高雄市吳姓、張姓一對同志,兩人一起生活時,有意領養一名小孩,後來是以
吳姓男子名義領養,小孩也由兩人共同照顧,未料今年三月間,兩人鬧分手,
張姓男子到吳姓男子家中,將領養的兩歲男童強行抱走,兩人為爭奪「兒子」
而鬧上法院。

余佳音表示,經兒福單位介入了解,發現被領養的孩子,由兩人照顧得很好。

高師大性別研究所研究生蔣琬斯表示,社會對同志伴侶仍有歧視眼光,會質疑
同性伴侶領養小孩的合適性,認為孩子必須有父親、母親的學習對象才完整。
其實小孩的學習典範並不是只有父母,單親家庭一樣可教養出很好的子女。


女同志收養小孩遭駁回 法官:日後會遭到同儕壓力...
ETtoday:2007/09/08 00:20 記者:記者蕭化明、秦蕙蘭/桃園報導
桃園有一對自認是夫妻的女同志,想要收養一名女嬰,完成美滿家庭的夢想,
但卻被桃園地院認為將會影響到孩子的人格發展,因此裁定不准收養。

單調的家庭擺飾、一張單人床就這樣擺放在地上,旁邊則放滿了雜物,這裡就
是女同志妹妹住的地方,看的出來生活相當困苦,再加上家中還有兩個小孩要養,
也讓家庭經濟陷入困境,為了解決家裡面的經濟問題,才決定將自己出生不到一個
月的寶貝女兒送給姐姐領養,但法院卻認為姐姐是一名女同志,裁定不准收養,讓
她相當不滿。

女同志妹妹:「就我的觀點,我會覺得說,一個小孩教育問題,他的成長環境並不
單單只有收養人。」

對於婦人的指責,桃園地院法官表示,駁回這件收養案,主要是因為擔心這名女嬰
將來可能造成性別錯亂,加上以目前台灣的社會對於同性戀婚姻還是有異樣的眼光
,才會駁回收養聲請。

桃園地方法院庭長徐培元:「在台灣社會的現狀,同性如果相戀結婚,然後兒童在
這家庭裡,他日後勢必遭到同儕的壓力。」

桃園地方法院這樣的判決是全國首例,由於國外有國家是同意女同志可以收養小
孩,但以目前台灣法律沒有通過同性結婚,因此這名女同志想要擁有自己的小孩、
完成美滿的家庭,看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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