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領有汽車駕照駕駛重型機車者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領有汽車駕照駕駛重型機車者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oniccsie (無言)看板LAW標題[問題] 越級駕車=無照駕車時間Sun Aug 25 ...
對於無照駕駛的認定
發文字號: 交通部100.10.17.交路字第1000052988號 公(發)布日: 100.10.17
(四)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21-1條、第22條之情 形是否皆符同條例第
86條第1 項「無駕駛執照駕車」之要件 乙節,依本部84年 7月26日交路(84)字第
033928號函轉准法務部提供處理意見略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未就「無照駕車」
為定義規定,惟該條例第86條第 1項之「無照駕車」因係加重刑事處罰之構成要件之一,
似宜從嚴解釋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者」,俾符「罪刑法定」之本旨。
相關法令:
第 22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
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一、領有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
二、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
三、領有軍用車駕駛執照,駕駛非軍用車。
四、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五、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
六、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車。
七、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前項第七款之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故越級駕駛等於無照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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