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Dstyle (不要鬧了)
看板home-sale
標題[請益] 預售屋禁止換約
時間Mon Jul 3 18:00:46 2023
剛突發奇想,想到的問題
A投客在竹北跟建商買預售屋,當初35萬購入
現在行情65萬/坪
投客跟建商喬,用55萬的價格當代價
建商佯稱每送不爽賣了,支付55-35=20萬的單坪價差當違約金
支付給A投客,本買賣契約解約
然後建商解約後再拿去賣給路人B
賣65萬一坪
這樣建商也是賺了10萬
沒人輸,也沒人需要繳稅
這樣484完美躲開7/1的禁止換約+房地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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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siou: 投資客等交屋後有30萬利差不賺? 07/03 18:03
噓 andy820426: 違約金只要合約價的15%而已…根本不用那麼多 07/03 18:04
→ GDstyle: 建商已經有給解約金是20萬價差,投資客如果不想交屋,賣 07/03 18:04
→ GDstyle: 給路人也是要45%房地合一。 07/03 18:04
→ GDstyle: 對,我知道違約金只要15%,但我的例子是投客跟建商協議 07/03 18:05
→ GDstyle: 的。 07/03 18:05
→ GDstyle: 不是建商片面要違約這樣。 07/03 18:05
→ ssiou: 精算一下應該會有一個價格是雙方接受,不過這都得站在預期 07/03 18:08
→ ssiou: 漲價的前提就是了。 07/03 18:08
噓 andy820426: 那不合常理的違約金不就直接被抓到辮子了 07/03 18:09
→ ssiou: 不過建商多付的20萬要怎麼跟國稅局解釋就很難了,這在實務 07/03 18:10
→ ssiou: 上我認為國稅局會視為賣回合約啦 07/03 18:10
→ yytseng: 直接被B檢舉,沒人那麼傻的啦 07/03 18:11
噓 lspss93009: 那建商幹嘛不直接擺爛違約就好 07/03 18:12
→ lspss93009: 上法院也只要賠15% 07/03 18:12
→ lspss93009: 而且等法院判下來都1年後了 07/03 18:12
→ lspss93009: 違約金還可以利用時間去週轉 07/03 18:12
推 frowning1226: 不會有建商想這樣搞 07/03 18:13
→ GDstyle: 樓上,你看之前竹北不就有建商後來說要違約的,如果某種 07/03 18:18
→ GDstyle: 程度上跟投客達成協議。願意賠付超過15%的違約金給投客, 07/03 18:18
→ GDstyle: 這種屬於民事契約賠付,應該是可以 07/03 18:18
→ GDstyle: 15%算定型化契約,民事契約我建商願意賠給消費者更多, 07/03 18:19
→ GDstyle: 應該可以解釋成有利於消費者。 07/03 18:19
→ GDstyle: 先不討論有沒建商願不願意。先討論在新的制度下,這能否 07/03 18:20
→ GDstyle: 構成合法規避。 07/03 18:20
→ ssiou: 這種事就是要有人先當勇士讓法院判決,我們雲法律沒有意義 07/03 18:27
→ ssiou: 。快衝啊建商,賭看看國稅局欠不欠業績 07/03 18:27
推 kusomanfcu: 違約金要繳稅.... 07/03 19:16
→ kusomanfcu: 綜合所得稅 07/03 19:16
→ kusomanfcu: 賠償金才不用 07/03 19:17
→ kusomanfcu: 要上法院 07/03 19:17
噓 zaibright: 建商傻了才跟你這樣玩 07/03 19:33
推 jackred: 投客賺這麼多還要逃稅喔 07/03 20:17
推 ahyan: 20萬的差價違約金建商要申報買家其他所得,直接併入綜所計 07/03 21:12
→ ahyan: 算 07/03 21:12
→ NSYSUEE: 建商不可能做這種找麻煩的事,最快的方式就是你自己找到 07/03 21:47
→ NSYSUEE: 買家後,去辦結婚,反正結婚這種事也不難,公證結婚很快 07/03 21:47
→ NSYSUEE: 就好了,都搞定後再相約離婚 07/03 21:47
推 zoo2020: 搞假結婚先有五億吧! 07/03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