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預售屋價金信託專款專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預售屋價金信託專款專用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預售屋價金信託專款專用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預售屋價金信託專款專用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建商倒閉的事件越來越多,之前在中和有數十名苦主,繳了百萬頭期款買預售屋,把錢全都信託到銀行,總計3622萬元,但沒想到建商無預警倒閉,原本信託在銀行資金卻只剩下624萬,錢拿不回來。 前陣子有跟大家分享,我去參加了中山區某個與日商百年營造廠合作的建案記者會,每坪一度喊價130萬元,在當年市場不景氣...

  • 預售屋價金信託專款專用 在 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25 12:01:26
    有 1,573 人按讚

    建商倒閉的事件越來越多,之前在中和有數十名苦主,繳了百萬頭期款買預售屋,把錢全都信託到銀行,總計3622萬元,但沒想到建商無預警倒閉,原本信託在銀行資金卻只剩下624萬,錢拿不回來。

    前陣子有跟大家分享,我去參加了中山區某個與日商百年營造廠合作的建案記者會,每坪一度喊價130萬元,在當年市場不景氣創下熱銷,但建商卻在完工前夕申請破產,坑殺住戶與地主,不幸淪為爛尾樓。

    內政部的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總共分為「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以及「不動產開發信託」這五種,其中以「不動產開發信託」最常見。

    以「不動產開發信託」來說,建商將興建資金信託給建經公司或是銀行,建商再依工程進度提用資金。

    但大家知道嗎?

    信託只是在確保興建資金「不會被挪做他用」,也就是「專款專用」,並無保證錢一定拿的回來。

    舉凡建案廣告、建築師設計、工程施作等費用,都可以向第3方保管機構支用這個信託資金。

    一旦信託資金被支用,建商營運岀問題、建案無法蓋下去,信託及債權銀行居中協調,卻沒有其他建商願意繼續承接此建案,因此債權銀行才決定拍賣土地、拿回已抵押的債權,所以民眾因此拿不回購屋款。

    最近疫情的衝擊,工人避免群聚、施工期拉長,看房人來少,建案的銷售期拉長,槓桿大、風險高的公司可能就承擔不了,可能會淘汰許多不良小型建商,大家買房要特別留意。

    可以點開下方連結聽聽我們的podcast,邀請游嵥彥律師 聊關於建商倒閉錢拿不回來?搞懂預售屋「履約保證」,「專款專用」有用嗎?

    我們的新書裡,也會有關於預售屋履約保證的內容。#努力寫書中

    #點開聽【地產秘密客ft. 游嵥彥律師】Podcast: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N6ZN7q
    ✔️Spotify Podcast:https://reurl.cc/r85KDx
    ✔KK BOX Podcast:https://reurl.cc/rav7R1

    #地產好學聲
    #地產秘密客

    圖說:疫情期間翻翻之前去荷蘭一個人旅遊的照片,好想念曾經的美好。

  • 預售屋價金信託專款專用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30 1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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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本刊向消基會請教,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林旺根表示,所謂的信託是指財產放在一個專戶裡面,由信託業、建經公司或銀行負責管理,如果要用於建築,就只能專款專用在建築上。而一份不動產開發信託契約裡面,所謂的「財產」包含了建商自備款、建商向銀行融資款項,以及民眾的購屋款項,「今天會發生民眾權益受損的狀況,最主要的原因是,動用信託款的『指示權』常常在開發商身上,也就是說,由建商決定哪種款項先用。」林旺根點出關鍵。

    原本建商動用信託款項的合理順序,應該依序是建商的自備款、銀行的融資款,接下來才是消費者的購屋款。但實際上,民眾的購屋款多半會先被建商拿來使用,一旦哪天房子蓋不下去,如果連融資款、自備款都被用得差不多了,消費者能拿回來的錢就會只剩下一點點。「一般來說,消費者的購屋款不該先用,但這部分卻偏偏沒有明文規範,金管會沒有規範銀行對信託契約進行管理,是造成消費者受害的最大元凶。」林旺根直言。

    到底消費者購買預售屋要如何不踩雷?林旺根提醒,信託有5種安全機制,其中又以「價金返還保證」最有保障,即使房子蓋不起來,民眾的錢也能全數領回,「問題是,民眾不能自己選擇要哪一種信託方式,是由建商決定的。」

    「實務上,預售屋買賣還是以『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託』最常見,依然會有風險。所以,較可行的做法,還是消費者在買房前,盡量對建商的信用做好評估,這會更實際。」林旺根建議。』

    (共有 1~4 篇)

  • 預售屋價金信託專款專用 在 立法委員 江永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27 18:02:00
    有 595 人按讚

    【你的錢是花在 #買房?還是在幫銀行 #作保?】

    民眾購買 #預售屋 時,
    常聽建商說該建案有「#履約擔保」,
    會把承購戶付的錢放到「#不動產開發信託」或「#價金信託」的專戶中,讓資金「依工程進度專款專用」;
    一般民眾以為這代表房子完工就一定能交屋
    或就算房子沒能完工、也還拿得回繳出去錢。

    但您知道嗎?
    這類履約擔保信託機制,
    其實是建商的「自益信託」,
    受益人是建商或地主,
    同樣付出價金到信託專戶的承購人並非「受益人」,
    要等到建商無法履約交屋時,
    才能和其他債權人分配那筆可能已經快用光的信託資金。

    您是否又知道,很多時候民眾把價金放進履約擔保信託,
    其實是把半輩子的積蓄拿去擔保銀行的債權?
    這是因為信託專戶中所謂資金的「專款專用」,
    其實包含了建商支付建案的貸款本息!

    永昌發現:
    銀行往往一手對建商提供預售屋建案的貸款,
    另一面充任該建案履約擔保信託的受託人。
    這種球員兼裁判的作法顯然有違信託制度上受託人的忠實義務,
    陷於利益衝突的銀行只會把信託的資金拿來優先滿足自己的債權!

    根據永昌瞭解,
    實務上甚至有銀行在信託專戶資金用罄後,
    要還不出錢的建商拿建案的房屋來抵償,
    導致預售屋的承購戶落至房屋和價金兩空的境地!

    永昌質詢內政部 #花敬群 次長,
    指出這種受託銀行同時對建商放貸、圖利自己的弊病,
    花次長當場回答內政部的方向上是以保護預售屋承購人為優先、
    並承諾會跟金管會討論如何修正制度運作上的扭曲。

    但永昌進一步發現:
    信託公會其實在去(108)年11月就將修定的規範由金管會送交給內政部,主要內容就是在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確定預售屋竣工及產權後,
    才能動支信託專戶中承購戶的價金。
    時隔一年,內政部竟然完全沒有作為!

    永昌不禁懷疑,主管機關是否真有把預售屋承購戶的權益當一回事?
    如果內政部不作為,那就由永昌來替大家把關:
    盡速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讓您繳交的價金去幫銀行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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