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預付租金扣繳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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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預付租金扣繳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簡榮宗,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租賃新制,元旦上路。 請留意內政部公告的契約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 #租賃新制元旦上路 #內政部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內文:「新公告的房屋租賃契約,明定內容不得記載事項,包含不能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以扣繳綜合所得稅、不得約定稅賦轉嫁等,並特別針對...

  • 預付租金扣繳 在 簡榮宗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12-29 09: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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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賃新制,元旦上路。
    請留意內政部公告的契約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

    #租賃新制元旦上路
    #內政部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內文:「新公告的房屋租賃契約,明定內容不得記載事項,包含不能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以扣繳綜合所得稅、不得約定稅賦轉嫁等,並特別針對房屋租賃關係中,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如提前終止租約、房東要求過高的擔保金(押金)、臨時調漲水電費、租屋毀損修繕費用、租屋衍生稅費負擔及房屋返還等爭議,明定應加以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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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相關新聞
    新版租屋契約 教你四大注意事項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new/20160523/868301/

    2、相關規範
    (1)內政部[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http://gazette.nat.gov.tw/…/eg…/ch02/type1/gov10/num1/Eg.htm

    (2)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前項應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一、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
    二、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
    三、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
    四、契約之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
    五、其他與契約履行有關之事項。
    第一項不得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一、企業經營者保留契約內容或期限之變更權或解釋權。
    二、限制或免除企業經營者之義務或責任。
    三、限制或剝奪消費者行使權利,加重消費者之義務或責任。
    四、其他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事項。
    違反第一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該定型化契約之效力,依前條規定定之。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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