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頂棱面的關係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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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頂棱面的關係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9萬的網紅洪仲清臨床心理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不恰當的、不顧他人意願的行善,就是作惡。 我們關心或幫助完他人之後,對方是否真的得益或得到了對方想要的益尚且不知,我們自己是肯定先得了益的,因為遂了自己的心願。所以,我們在判斷的時候,得看清真正的受益者是誰,而不該先假定對方必然受益。 如果說劃清自己的領地界限,是我們在交往時擁有安全感的先決條件...

  • 頂棱面的關係 在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25 0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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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恰當的、不顧他人意願的行善,就是作惡。

    我們關心或幫助完他人之後,對方是否真的得益或得到了對方想要的益尚且不知,我們自己是肯定先得了益的,因為遂了自己的心願。所以,我們在判斷的時候,得看清真正的受益者是誰,而不該先假定對方必然受益。

    如果說劃清自己的領地界限,是我們在交往時擁有安全感的先決條件,那麼尊重他人的界限,則是維持交往的重要因素。前者讓自己保持愉悅,後者讓他人感到愉悅。只有同時滿足了這兩個因素,有品質的交往才能長時間地維持下去。

    摘錄自《#你懂這麼多道理,為什麼過不好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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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朋友,晚安:

    在我們的文化裡,常常有那種「我是好意,所以你一定要接受」這種論述。其實,同樣的情況,現代人慢慢會用「強迫」的眼光來詮釋。

    「一定」要付出,「一定」要對人表達好意,即使他人「不願意」。那我們就得好好問自己,到底這麼做,是要滿足自己什麼樣的需要?

    有一種人是一直要人接受他的「好意」,儘管這些好意比較像是順水人情。然後,一旦好意被接受了(有時只是基於禮貌),這樣的人就覺得有正當性,一直要求要有回報,不斷施加壓力。

    我常常看得到,很多付出或好意,常常要求有各種回報,不管是物質或心理層面。但是當事人否認,卻又對關係造成困擾,「關心」常常變成「打擾」,難以解套。

    祝願您,願意維持健康的界線,這能讓關係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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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和人之間,需要一點界限

    【文/ 蔡壘磊】

    ■ 行善有時是作惡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應該是怎樣的?什麼樣的相處模式才是最優的?

    有人覺得相處嘛,很簡單,我總是給他人提供關心和幫助總是不會錯的,只付出而不求回報,這應該是最穩妥、最不容易得罪人的相處模式了吧。很可惜,有這樣的想法就入了誤區,關心和幫助他人都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做的。有些人內心強大,不那麼需要他人的關心,於是你可能很容易就會掉入「過於熱情」的陷阱,反而給對方造成困擾。

    關心,在我們的世俗認知裡,似乎一直是一個褒義詞。在很多人心裡,只要是出於關心的初心,那麼無論是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情,頂了天也就是「好心辦壞事」,是方式和方法應該改進的問題,而不是該不該做的問題。

    其實,這種對關心世俗的理解是有很大問題的,關心和打擾是一對雙生兄弟,只是後者看上去似乎更不禮貌一些。但其實在很多時候,兩者並沒有多大的區別。

    這就跟我們行善一樣,我曾在公開場合多次講過,行善也是需要經過他人同意的,能理解的人卻寥寥無幾。為什麼?我們捧著一顆善心做善事,問心無愧,你接不接受是你的事,我做不做是我的事,為何非要經過他人同意不可?

    ■ 因為他人可能未必需要你的善意。

    有一個認知希望大家扭轉過來,我們行善的這個行為,其實是在幫助自己,而非他人。不管我們是想讓自己更高尚,還是更有優越感,抑或是更有同情心, 總之,我們是真心實意地想讓自己更快樂。除非我們是在受到了某些壓力的情況下做出的非自願「行善」行為,這就跳出了我們通常講的行善範疇,因為目的就已經不是出於善本身了。

    關於「施」和「受」,有說施比受快樂,有說受比施快樂,那麼到底是哪個更快樂一些,這得看哪一方的意願更強烈。在自願的前提下,從快樂的角度出發,其實雙方一直都是平等的。施也好,受也罷,並不存在誰欠了誰一說。

    回到我們剛才的疑問,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去隨意行善嗎?顯然不能,因為你想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靠著影響他人而給自己帶來快樂,這幾乎肯定是不對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影響到了他人而未經他人允許。之所以多數人認為這一行為沒問題,是因為我們在大多數時候都是缺世俗資源的一方,於是才對他人「施」的這個行為的需求更大,對獲得世俗資源這件事也更能感同身受。

    但其實關心也好,行善也罷,在對方沒有提出明確請求的時候,僅僅是我們自己有意願。而在我們關心或幫助完他人之後,對方是否真的得益或得到了對方想要的益尚且不知,我們自己是肯定先得了益的,因為遂了自己的心願。所以,我們在判斷的時候,得看清真正的受益者是誰,而不該先假定對方必然受益。

    不恰當的、不顧他人意願的行善,就是作惡。很多人在行善時遇到對方不領情的情況,都會迸出對方「不識好歹」的想法,雖然不會說出口,但其實僅是想想,就已經不是行善,而是作惡了。你想想,一個人為了自己的快樂,強行與他自以為的別人的快樂綁在一起,當發現兩者並不一致的時候,竟然不立足反省自己,反而用偏見去看待和鄙視對方,這不是作惡,又是什麼呢?

    ■ 劃出自己的領地

    人與人相處,多少都需要一點界限。這並不是說,我們就該做獨行俠,就該冷漠,而是每個人都應該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與各種關係人的交往中,應該保持怎樣的分寸。同時,劃出自己的領地,警戒他人應該跟我們保持什麼樣的分寸。

    每個人都該有自己的領地界限,雖然範圍可大可小,但絕不能沒有。沒有界限,領地就無從談起。

    劃出界限,就意味著你在自己的領地四周築起了高牆,我們有時候也將其稱為「原則」。高牆以外的公共區域,是交流區;高牆以內的私人區域,是警戒區。警戒區是不可侵犯的,一旦有人闖入,你就得端起自己的槍,告訴別人誰才是這裡的主人。

    社會上會有很多人教你說「不」的藝術,告訴你要如何委婉地拒絕,如何為對方保留足夠的面子,如何解釋自己並非不想幫忙等。但這些圓滑的策略也並不總會奏效,很多時候,模棱兩可的說辭只會讓對方認為事情有轉圜的餘地,心可能會更加反感。「早知道就不跟你多費口舌了,浪費我這麼多時間」,他可能會這樣想。因此,當你想說「不」的時候,你只需說「不」,可以禮貌一點但無須過於謙卑。你要知道,在自己的領地,無須經過對方允許才能拒絕。

    領地界限並非固定,也是無時無刻不在動態調整著的。小時候當別人調侃我們的某個缺陷的時候,可能觸及了我們的界限,但長大後再提起,也許就不會太在意了。這說明我們在這件事上的界限範圍往裡縮了,我們留給他人可供交流的區域變大了。往外擴也是同理,不同時期在不同環境下,我們會一直微調自己的界限。

    在人與人的交往之中,當平行交流或實力不明的時候,多數人都會想爭得比對方更大的話語權以建立交往優勢。因此我們經常會在不知不覺中,試探他人的界限範圍,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在盡量保證和平的前提下,替自己謀到更多的利益。

    當我們通過擦邊球觸碰到他人的警戒區,察覺到對方的抵觸心理時,會暫時退出來,然後在潛意識裡畫上一條警戒線。在重複上述行為幾次之後,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區就這樣被建立起來了。

    ■ 尊重他人的界限

    如果說劃清自己的領地界限,是我們在交往時擁有安全感的先決條件,那麼尊重他人的界限,則是維持交往的重要因素。前者讓自己保持愉悅,後者讓他人感到愉悅。只有同時滿足了這兩個因素,有品質的交往才能長時間地維持下去。

    尊重他人的界限看上去很簡單,很多人也是這麼認為的,但事實上卻並不容易。在同陌生人的交往之中,我們很容易就能做到尊重他人的界限,因為那個時候我們對彼此並不熟悉,我們小心謹慎,保持著足夠大的安全距離,這也是建立一段淺關係總是很容易的原因。

    但在熟絡了,甚至是交往的頻次變得很高了以後呢?我們走愈近,工作、生活的交集愈來愈多,尤其是當我們在人情往來之中,都自以為對對方還有一點恩惠的時候,我們是否還能控制住自己不踩過界呢?很難。

    根據對自己的界限和對他人的界限的處理態度,我們很容易就能將身邊的人分為以下四類:
    #占便宜型人格,就是⸺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多說無益,對這類人避而遠之就是了。
    #老好人型人格,常見於某些公司同事,對人和氣、人緣好,但很容易被人當作情緒垃圾桶和保姆,長久下去自己痛苦,別人還容易不把你當回事。
    #共用型人格,常見於好兄弟或無心機的七大姑、八大姨,他們通常會非常熱心地幫助你,但同時也很容易踩過界,入侵你的私人空間。雖然他們可能沒有壞心,但有些時候會令人很不自在。

    真正的高效交往源於兩個擁有「獨立型人格」的人之間的交往,他們從不以愛或關心的名義踩到對方的界內,而是只在公共區域進行交流與合作。他們會詢問對方的建議,但從不對對方的決定進行干預。他們可能會請求或接受對方的幫助,但從不會為幫助對方而過度犧牲自己。

    這種交往界限才是剛剛好的,是溫暖而有安全感的,獨立而又負責任的。

    .

    以上文字摘錄自
    《#你懂這麼多道理,為什麼過不好這一生?》
    讓你不迷茫,突破盲點的33則人生指引(二版)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78167

    @新樂園出版 與你悅讀
    https://www.facebook.com/Walkers.Cultu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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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自己是夠好的媽媽:是犧牲,還是責任?是妥協,還是平衡?放下對母愛的執著,恢復你的生命彈性,重新找回愛自己的方式
    博客來:https://bit.ly/2vhVD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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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頂棱面的關係 在 許榮哲 × 小說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28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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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成為一位優秀的讀者?】
     
    這次分享的文章,來自俄國作家納博科夫。
    他以一些優秀的文學作品為例,談到我們該如何成為更好的讀者,以及優秀作家的三個方面:說故事的人、教育家、魔法師。
    一起來看看他的說法吧。
    -

    優秀讀者與優秀作家 / 納博科夫
     
    我的計畫是找幾部歐洲名家作品來進行研究。做的時候想本著一種愛慕的心情,細細把玩,反覆品味。因此,「怎樣做一個好讀者」或「善待作家」這類標題,或可作為這些針對不同作家的不同討論的副題。早在一百年前,福婁拜就在給他情婦的一封信裡說過這樣的話:誰要能熟讀五六本書,就可稱為大學問家了。
     
    我們在閱讀的時候,應當注意和欣賞細節。如果書裡明朗的細節都一一品位理解了之後,再作出某種朦朧暗淡的概括倒也無可非議。但是,誰要是帶著先入為主的思想來看書,那麼第一步就走錯了,而且只能越走越偏,再也無法看懂這部書了。拿《包法利夫人》來說吧。如果翻開小說只想到這是一部「譴責資產階級」的作品,那就太掃興,也太對不起作者了。我們應當時刻記住,沒有一件藝術品不是獨創一個新天地的,所以我們讀書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研究這個新天地,研究得越周密越好。我們要把它當作一件同我們所瞭解的世界沒有任何明顯聯繫的嶄新的東西來對待。我們只有仔細瞭解了這個新天地之後,才能來研究它跟其他世界以及其他知識領域之間的聯繫。
     
    另外一個問題,是我們能不能指望通過一部小說來瞭解世界、瞭解時代?當然誰也不至於天真到以為只要看看由那些新書俱樂部四處兜裝楨漂亮的標以歷史小說的暢銷書,就能對過去有所瞭解。但是文學名著又當怎樣看呢?比如珍·奧斯丁,她只瞭解牧師家庭的生活,而她書中描寫的卻是英格蘭地主階層的縉紳生活和田園風光,我們可以相信她所描繪的這幅圖畫嗎?再如《荒涼山莊》,這本書寫的是荒唐的倫敦城裡的荒唐傳奇,難道我們可以稱其為百年前的倫敦大觀嗎?當然不行。這裡所討論的其他同類小說也當如實看。事實上,好小說都是好神話,並且這裡選的小說更是最上乘的神話了。
     
    就天才作家(就我們能猜測到的而言,而我們相信我們的猜測是正確的)而言,時間、空間、四季的變化,人們的行為、思想,凡此種種,都已不是授引自常識的古已有之的老概念了,而是藝術大師懂得以其獨特方式表達的一連串獨特的令人驚奇的事物。至於平庸的作家,可做的只是粉飾平凡的事物:這些人不去操心創造新天地,而只想從舊家當、從做小說的老程式裡找出幾件得用的傢伙來炮製作品,如此而已。不過他們的天地雖小,倒也能匯出一些有點趣味的花樣來,招得平庸的讀者一時的喜愛,因為這些讀者喜歡看到自家的心思在小說裡於一種令人愉快的偽裝下得到反映,但是一個真正的作家會發射星球上天,會仿製一個睡覺的人,並急不可待的用手去搔他的肋骨逗他笑。這樣的作家手中是沒有現成的觀念可用的,他們必須自己創造。寫作的藝術首先應將這個世界視為潛在的小說來觀察,不然這門藝術就成了無所作為的行當。我們這個世界上的材料當然是很真實地(只要現實還存在),但卻根本不是一般所公認的整體,而是一攤雜亂無章的東西。作家對這攤雜亂無章的東西大喝一聲:「開始!」霎時只見整個世界在開始發光、熔化,又重新組合,不僅僅是外表,就連每一粒原子都經過了重新組合。作家是第一個為這個奇妙的天地繪製地圖的人,其間的一草一木都得由他定名。那裡結的漿果是可以吃的;那隻從我身邊竄過、身上帶斑點的動物也許能被馴服,樹木環繞的湖可以叫「蛋白石湖」,或者更藝術味一點,叫「洗盤水湖」,那雲霧是一座山峰,只是他登上山頂,當風而立。你猜他在那裡遇見了誰?是氣喘吁吁卻又興高采烈的讀者。兩人自然而然的擁抱起來了。如果這本書永垂不朽,他們就永不分離。
     
    在一次巡迴講學途中,某天晚上我到了一所偏遠的地方醫院,講課的時候,我提出了一道小測驗題,列舉「優秀讀者十大條件」,讓學生從中選四項足以使人成為優秀讀者的條件。原題不在手邊,現在記得大體是這樣的。請從下面的答案中選出四條作為一個優秀讀者所應具備的條件:
     
    1、 參加一個圖書俱樂部。
    2、 認同作品中的主人公。
    3、 著重從社會經濟角度來看書。
    4、 喜歡有情節有對話的小說,而不喜歡沒有情節、對話少的。
    5、 事先看過根據本書改編的電影。
    6、 自己也在開始寫東西。
    7、 有想像力。
    8、 有記性。
    9、 手頭應有一本詞典。
    10、有一定的藝術感。
     
    當時,學生對作品大多看重情感上的認同、情節、社會經濟角度、歷史眼光。當然,你可能已經猜到了,一個優秀的讀者應該有想像力,我自己也在不斷培養,而一有機會就向別人宣傳。
     
    順便說一句,我這裡所指的「讀者」是一種泛泛的說法。奇怪的是我們不能讀一本書,只能重讀一本書。一個優秀讀者,一個成熟的讀者,一個思路活潑、追求新意的讀者只能是一個「反覆讀者」。聽我說是怎麼回事。我們第一次讀一本書的時候,兩隻眼左右移動,一行接一行,一頁接一頁,又複雜又費勁,還要跟著小說情節轉,處於不同的時間空間——這一切使我們同藝術欣賞不無隔閡。但是,我們在看一幅畫的時候,並不需要按照特別方式來移動眼光,即使這幅畫像一本書一樣有深度、有發展也不必這樣。我們第一次接觸到一幅畫的時候,時間因素並不介入。可看書就必須要有時間去熟悉書裡的內容,沒有一種生理器官(像看畫時用眼睛)可以讓我們先把全書一覽無餘,然後來細細品味其間的細節。但是等我們看書看到兩遍、三遍、四遍時情況就跟看畫差不多了。不過總也不要把視覺這一自然進化而來的怪異的傑作跟思想這個更為怪異的東西混為一談。一本書,無論什麼書,虛構作品也罷,科學作品也罷(這兩類書的界限也並不如人們一般想得那麼清楚),無一不是先打動讀者的心。所以,心靈,腦袋,敏感的脊椎骨,這些才是看書時候真正用得著的東西。
     
    好,既然如此,就讓我們來研究一下這樣一個問題:悶悶不樂的人看一本輕鬆愉快的書,他的心理活動會怎樣?首先,他的悶氣消了,然後好歹便踏進了這本書的精神世界。但是,要開始看一本書,尤其年輕人倘若又聽到他們私下認為太保守、太正統的人稱讚過這本書,往往下不了這個決心。不過決心既下,隨後的收穫也是豐富多彩的。文學巨匠當初運用想像寫出了一本書,後來讀這本書的人也要善於運用想像去體會他的書才是。
     
    但是,讀者的想像各不相同,至少有兩種。讀書的時候哪一種合適?一種屬於比較低的層次:只從書裡尋找個人情感上的寄託(在這類寄情讀書法名下還可以分列許多細目),這種讀者常常為書裡某一個情節所深深打動是因為它勾起了他對往事的回憶。也有人特別鍾愛某一本書,只因為其中提到某國某地、某處風景、某種生活方式,使他頓興戀舊之情。還有一些讀者就更糟了,只顧把自己比作書裡某一個人物。這些不同種類的等而下之的想像,當然不是我所期望的讀者。
     
    那麼,一個人讀書,究竟應該怎樣讀才合理呢?要有不摻雜個人情感的想像力和審美趣味。我認為,需要在讀者作者雙方心靈之間形成一種藝術上的和諧平衡關係。我們要學的超脫一些,並以此為樂才好,同時又要善於享受——盡情享受,無妨聲淚俱下,感情激越的享受偉大作品的真諦所在。當然這種事情要做到非常的客觀是不可能的,因為真有價值的東西無不帶有若干主觀成分。譬如,分明你們坐在這裡,卻可能只是我的幻覺;而我也許只是你的一個噩夢。但是,這兒我要說的是:讀者應該知道他在什麼時候,在哪一處得收拾起他的想像,這需要他弄清楚作者筆下是一種什麼樣的天地。我們必須用眼睛看,用耳朵聽;必須設想小說人物的起居、衣著、舉止。《曼斯費爾德莊園》裡范妮·普萊斯的眼珠是什麼顏色,她那間陰冷的小屋子是怎麼佈置的,都不是小事。
     
    氣質人人不同,但是我可以馬上告訴你:讀書人的最佳氣質在於既富藝術味,又重科學性。單憑藝術家的一片赤誠,往往會對一部作品偏於主觀,唯有用冷靜的科學態度來沖淡一下直感的熱情。不過如果一個讀者既無藝術家的熱情,又無科學家的韌性,那麼他是很難欣賞什麼偉大的文學作品的。
     
    一個孩子從尼安德特峽谷裡跑出來大叫「狼來了」,而被後果然緊跟一隻大灰狼——這不成其為文學,孩子大叫「狼來了」而背後並沒有狼——這才是文學。那個可憐的小傢伙因為扯謊次數太多,最後真的被狼吃掉了純屬偶然,而重要的是下面這一點:在叢生的野草中的狼和誇張的故事中的狼之間有一個五光十色的過濾片,一副棱鏡,這就是文學的藝術手段。
     
    文學是創造,小說是虛構。說某一篇小說是真人真事,這簡直是侮辱了藝術,也侮辱了真實。其實,大作家無不具有高超的騙術,不過騙術最高的應首推大自然。大自然總是矇騙人們。從簡單的因物借力進行撒種繁殖的伎倆,到蝴蝶、鳥兒的各種巧妙複雜的保護色,都可以窺見大自然無窮無盡的神機妙算。小說家只是效法大自然罷了。
     
    回頭再來看看那個孩子叫狼的故事。我們也許可以這樣說:藝術的魔力在於孩子有意捏造出來的那隻狼身上,也就是他對狼的幻覺;於是他的惡作劇就構成了一篇成功的故事。他終於被狼吃了,從此,坐在篝火旁邊講這個故事,就帶上了一層警世危言的色彩。但那個孩子是小魔法師,是發明家。
     
    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看待一個作家:他是講故事的人、教育家和魔法師。一個大作家集三者於一身,但魔法師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他之所以成為大作家,得力於此。
     
    我們期望於講故事的人的是娛樂性,是那種最簡單不過的精神上的興奮,是情感上介入的性質以及不受時空限制的神遊。另一種稍有不同倒也未必一定高明的讀者是:把作家看作教育家,進而逐步升格為宣傳家、道學家、預言家。我們從教育家那裡不一定只能得到道德教育,也可以求到直接知識、簡單的事實。說來可笑,我就知道有些人看法國小說或俄羅斯小說,目的指在於從中瞭解巴黎有多快活,俄國有多悲慘。最後,而且定重要的還是這句話:大作家總歸是大魔法師。從這點出發,我們才能努力領悟他的天才之作的神妙魅力,研究他詩文、小說的風格、意象、體裁,也就能深入接觸到作品最有興味的部分了。
     
    藝術的魅力可以存在於故事的骨骼裡,思想的精髓裡。因此一個大作家的三相——魔法、故事、教育意義往往會合而為一而大放異彩。有些名著,雖然也只是內容平實清晰,結構謹嚴,但給我們在藝術上衝擊之大,不亞於《曼斯費爾德莊園》,或是狄更斯式的富於感官意象的跌宕文字。在我看來,從一個長遠的眼光來看,衡量一部小說的品質如何,最終要看它能不能兼備詩道的精微與科學的直覺。聰明的讀者在欣賞一部天才之作的時候,為了充分領略其中的藝術魅力,不只是用心靈,也不全是腦袋,而是用脊椎骨去讀的。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領悟作品的真諦,並切實體驗到這種領悟給你帶來的興奮與激動。雖然讀書的時候總還要與作品保持一定的距離,超脫些。如果能做到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帶著一種既是感官的,又是理智的快感,欣然瞧著藝術家怎樣用紙板搭城堡,這座城堡又怎樣變成一座鋼骨架玻璃的漂亮建築。

  • 頂棱面的關係 在 台灣 大器 水晶 實體展示 公益組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2-27 0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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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鈦晶
    鈦晶的學名是金紅石,鈦晶是包有鈦晶屬內含物的發晶族群之一,晶底為白水晶或茶晶。發晶是指在水晶中含有髮狀、絲狀、針狀等礦物晶體形態的水晶晶體,水晶市場上把金色片狀金紅石發晶稱為「鈦晶」。
    由於本身產量稀少,據說巴西北部的巴依亞州已經被巴西政府下令暫停開採及限制出口數量,所以品相優等的鈦晶堪稱是現今最珍貴的水晶類寶石之一。
    鈦晶的功效與作用
    鈦晶的能量非常強大,因此對於常常需要作出決策或者有事業心的朋友,佩帶鈦晶可以幫助提升事業,以做出正確又明智的決定,還可以激發個人的膽識氣魄。
    鈦晶招正財、偏財,並且氣勢上的霸道更代表尊貴之意,很多企業家都有佩帶鈦晶的習慣,可助力提升旺氣,招來貴人,有逢凶化吉之意。
    鈦晶的感應力很強,可以當作護身符或平安符之用,尤其是對於經常需要夜間工作,或者出入一些濁氣較重的地方,如醫院、病房、凶宅、墓地掃墓、特種營業場所、或者較陰冷的地方,佩帶鈦晶有防止靈異干擾或加強自身氣場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每個人佩戴鈦晶都有正向的效果。因為鈦晶的能力強烈,屬於霸道的一種,所以身體較虛弱或者本身氣場已經很虛的朋友,不建議佩戴鈦晶,因為可能身體會受不了,引起頭暈或者想吐的感覺。
    鈦晶的收藏價值
    從鈦晶產量上來說,由於本身產量稀少,巴西北部的巴依亞州已經被巴西政府下令暫停開採及限制出口數量,因此彌足珍貴。
    鈦晶也是發晶族群里能量最為強大的,常象徵吉祥、富貴、如神佛加持。有人甚至把鈦晶形容為居於金字塔尖端族群的水晶,因為鈦晶的產量既稀,品相又好,所以稱為為水晶之王
    龍是中國等東亞區域古代神話傳說中的神異動物,為鱗蟲之長。常用來象徵祥瑞,是漢族等東亞民族最具代表性的傳統文化之一,龍的傳說等龍文化非常豐富。
    龍的形象最基本的特點是“九似”,具體是哪九種動物尚有爭議。傳說多為其能顯能隱,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登天,秋分潛淵,呼風喚雨,而這些已經是晚期發展而來的龍的形象,相比最初的龍而言更加複雜。[1]
    《張果星經》雲:“又有輔翼,則為真龍”,認為有翼方是真龍。[2]如西周有大量身負羽翼龍紋器皿,乃至青龍在先秦紋飾中也有羽翼,一說青龍為祖龍。[3] 封建時代,龍是皇權的象徵,皇宮使用器物也以龍為裝飾。
    龍在中國傳統的十二生肖中排第五,在《禮記 ·禮運第九》中與鳳、龜、麟一起並稱“ 四靈 ”。而西方神話中的Dragon,也翻譯成龍,但二者並不相同。
    有別於龍(西方)代表了貪婪與破壞,中國龍和西方龍的關係就像妖怪和怪物、鬼魂、不死生物、惡魔、邪靈、精靈、哥布林、小仙子的差異。
    中國古代民間神話傳說中可見於中國經典中的生物,在現實中無法找到實體,但其形象的組成物源於現實,起到祛邪、避災、祈福的作用。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龍一直被視為一種神聖、吉祥的動物,甚至我們還自詡為“龍的傳人”。但是,隨著與西方世界的交往日深,才發現“Dragon”一詞在西方文化中代表邪惡、血腥的意思。
    《荀子 ·賦》:“天下幽險,恐失世英。螭龍為蝘蜓,鴟梟為鳳凰。”
    東漢王充《論衡》曰:“世俗畫龍之象,馬首蛇尾。”
    東漢班固《漢書》:“臣以為龍又無角,謂之為蛇又有足,跂跂脈脈善緣壁,是非守宮即蜥蜴。”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載:“龍,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
    辭書之祖《爾雅》提到了鳳凰的形象,關於龍的形象卻未提及。宋人羅願為爾雅所作的補充《爾雅翼》中,卻有“釋龍”:“角似鹿、頭似駝、眼似兔、項似蛇、腹似蜃、鱗似魚、爪似鷹、掌似虎、耳似牛”。同為宋人的書畫鑑賞家郭若虛在《圖畫見聞志》中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
    到了明代,龍的形象更加具體豐滿起來,《本草綱目 ·翼》雲:“龍者鱗蟲之長。王符言其形有九似:頭似駝,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項似蛇,腹似蜃,鱗似鯉,爪似鷹,掌似虎,是也。其背有八十一鱗,具九九陽數。其聲如戛銅盤。口旁有須髯,頷下有明珠,喉下有逆鱗。頭上有博山,又名尺木,龍無尺木不能升天。呵氣成雲,既能變水,又能變火。”
    在《三國演義》中,羅貫中通過曹操之口,概述了龍的特點:“龍能大能小,能升能隱;大則興雲吐霧,小則隱介藏形;升則飛騰於宇宙之間,隱則潛伏於波濤之內。方今春深,龍乘時變”。
    清代袁枚則在《子不語》中寫到“雷雨晦冥,龍來哀號,聲若牛吼。”
    而宋代畫家董羽則認為龍“角似鹿、頭似牛、眼似蝦、嘴似驢、腹似蛇、鱗似魚、足似鳳、須似人、耳似象。”這是21世紀得到認可較多的說法。
    形象演變
    從數千年前無信史可考的文化時代到殷商、西周,再到戰國先秦,關於龍形象的器皿、紋飾一向層出不窮,有翼、無翼,有角、無角,更有良渚文化的獸身龍、查海遺址的蛇形龍,其形像也多有不同,故而有學者認為,龍的起源、源頭眾多。
    西漢(包括王莽時期)的龍形象身體細長,似蛇形,身尾不分,末尾有鰭。頭部似鱷魚,整體較瘦長。分為有翼、無翼兩種。有的角似牛角,細長,前端略帶弧形。上下顎等長,上下唇分別向上下翻捲。分為有無兩種,翼為鳥翅形。獸腿,短粗。足部分為獸、鷹足兩種,三趾。
    而到了東漢,龍體粗壯,似虎形,身尾分明,個別有鰭。角似牛角。角下都出現突起的棱,頂端前卷,也有類似鹿角的。且都有翼。獸腿較長。以虎的形象為主,其他動物形象輔之。
    建安至魏晉(十六國時期)的龍體較細長,似虎形,身尾分明。頭角略似鹿角。羽翼分有無兩種,有翼的龍形狀仍舊為鳥翅形。腿為獸類,長。
    南北朝至隋時,龍體細長,似虎形,身尾分明,頸和背上出現焰環。龍翼依舊分有無兩種,出現飄帶形翼,鳥翅形尚存。四肢上飄,有長的獸毛。
    唐宋時期,體粗壯豐滿,回復到蛇體,身尾不分,脊背至尾都有鱗,宋代時尾上則有一圈鰭。吸取了獅子形象的特點,圓而豐滿,腦後有鬣。唐代時出現分叉鹿角,前期略似鹿角尚存。上唇很長,頂端成尖形,下唇短而不再下卷。龍翼已經都為飄帶形。宋時出現四爪的足,後肢和尾常交叉盤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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