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看劇學政治 #從《Law School》看台韓違憲審查怎麼運作〕
《Law School》是一部以韓國最高學府法學院作為背景的法律劇,講述教授在模擬法庭課堂上離奇死亡,導致現場學生與教授都成為嫌疑犯,必須站上真實的「法庭」讓真相大白的故事。
劇中縝密地透過諸多案件的穿針...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看劇學政治 #從《Law School》看台韓違憲審查怎麼運作〕
《Law School》是一部以韓國最高學府法學院作為背景的法律劇,講述教授在模擬法庭課堂上離奇死亡,導致現場學生與教授都成為嫌疑犯,必須站上真實的「法庭」讓真相大白的故事。
劇中縝密地透過諸多案件的穿針引線,還原了法學院學生們的競爭、挑戰、矛盾與苦惱等故事,激盪出諸多關於法律與正義的思考。
*以下內容含少量劇透*
▌什麼是憲法裁判所?
劇中一名檢察官成功被法學院學生以違反偵查不公開起訴。不料在庭審中,其主張該法律有違憲之虞,當庭申請釋憲,並成功將案件送到憲法裁判所進行違憲審查,掀起一波反轉。
憲法裁判所是什麼呢?
憲法裁判所是韓國負責維護憲法的獨立司法機構,由9名裁判官所組成,其中3人為總統直接任命、3人由國會選出、另外3人則經大法院院長指名。
其主要權限包括:違憲法律審判、彈劾審判、政黨解散審判、權限爭議審判及憲法訴願。
▌審理程序
在審理案件時,由全體裁判官組成「裁判部」,須有7名以上裁判官出席,並過半數同意方能決議。但對於主要權限之決定、或是變更先前的適用意見的審理時,更要6人以上同意才能作出決定。
法律違憲審查必須先由法院依職權或當事人聲請而提請,憲法裁判所才會受理。值得注意的是,各級法院必須透過大法院才能提請違憲審查,換言之,作為最高法院的大法院,是決定違憲審查案能否進入憲法裁判所的關鍵。
不過若所提請的案子遭大法院拒絕,當事人可在30日內向憲法裁判所提出「憲法訴願」,經3名裁判官事前審查通過後,即可進行憲法訴願。
而憲法裁判所在決定受理後,必須於180日內做出終局決定。
▌積極發揮的憲法裁判所
韓國獨立之初其實就引入了憲法裁判制度,但在民主化之前,並未有實質成效。
直到民主化後,開始發揮積極的人權保障功能,加上憲法訴願的數量龐大,自1988年迄今,憲法裁判所已受理41313件申請,做出1849項違憲決定。
不過其中法律違憲審查僅967案,當中做出廣義違憲宣告的總計399項,其餘多為憲法訴願相關。
近五年平均每年審理2481.8案,當中24.6案為法律違憲審查。
首爾大學的吳英傑教授觀察相關判例後表示,憲法裁判所在人權保障上態度相當積極,面對政治性較高的事項則會謹慎判斷政治風向,至於涉及北韓與國家安全的態度則相對保守。
▌台灣釋憲法制的運作
現行台灣有關釋憲權行使的程序等相關規定,皆規範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簡稱《大審法》)中。
相對於韓國的憲法裁判所,台灣負責維護憲法的機關為司法院大法官,由15位大法官組成,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任期8年,不得連任,並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韓國擁有憲法訴願的制度,且聲請受理具時效性。台灣並未有相關規定,也因此受理案件相對減少許多。
不過從表中數據可看出,近五年來,大法官新收和已結案件皆呈攀升趨勢,每年平均結案數達486件,平均一天審理1.33個案件,數量仍頗為可觀。
然而,儘管大法官快馬加鞭,多年來積累的案件仍難以一時消化,統計至今年4月為止,仍有684件未結案件等待審理。
▌台灣釋憲的困境
目前違憲審查由大法官組成會議作成解釋,審查標的為法律或命令,雖然大法官透過解釋的方式,將修憲條文、判例、和其他具實質法律效力的參考依據納入審查標的。
但究其根本,當法院判決有違憲疑慮時,其僅能審查該判決所適用的法律本身有無違憲,而不能針對判決本身做違憲審查。如此,將影響釋憲法制的完善運作。
舉例而言,大法官認為刑法第185條之4,有關「肇事逃逸」之規定,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參照釋字777)。
然而,中正大學的吳信華教授認為,包含本案在內的諸多案例,應屬法官「認事用法」的問題,而非「法律違憲」。但因大法官無從審查判決本身,只好朝著法律本身違憲的方向解釋。
吳教授認為,這樣不適切的做法,將形成釋憲運作上惡性循環的互動關係。
▌明年上路的憲法訴訟法
2022年1月4日起,釋憲法制將以《憲法訴訟法》作為主要依據,有別於過往由不公開的大法官會議作成解釋。
改制後,違憲審查將由憲法法庭作成判決,也就是將違憲審查裁判化和法庭化,且參與審查的大法官皆須具名公開立場,並增設法庭之友,民間團體經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可針對特定案件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以供憲法法庭參考。
雖然在大審法中,大法官透過釋字擴大審查標的,仍無法有效解決上述困境。
因此,《憲法訴訟法》的另一重大變革在於將法院裁判納入釋憲標的,人民認其受不利之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或該裁判有違憲之虞者,得聲請釋憲,如憲法法庭認聲請有理由,得於判決主文宣告裁判違憲並廢棄發回。
▌結語
作為民主轉型進程極為相似的兩國,台韓之間的違憲審查機制也成為有趣的對照:
威權時期,兩邊做出的違憲解釋合計僅有5次,在民主轉型之後,宣告違憲的次數和比例才開始提升,功能得到完整發揮。
雖然囿於制度不同,兩國在違憲審查上的質和量上都頗有差異,但皆扮演著穩固民主價值、落實人權保障的重要角色。
不過,由於轉型快速,兩國間也有不少待改進之處,韓國的憲法訴願是否要納入法律條文以外的標的未有定見,台灣憲法訴訟法上路後的效果也有待觀察。
#Law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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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憲法裁判所?
劇中一名檢察官成功被法學院學生以違反偵查不公開起訴。不料在庭審中,其主張該法律有違憲之虞,當庭申請釋憲,並成功將案件送到憲法裁判所進行違憲審查,掀起一波反轉。
憲法裁判所是什麼呢?
憲法裁判所是韓國負責維護憲法的獨立司法機構,由9名裁判官所組成,其中3人為總統直接任命、3人由國會選出、另外3人則經大法院院長指名。
其主要權限包括:違憲法律審判、彈劾審判、政黨解散審判、權限爭議審判及憲法訴願。
▌審理程序
在審理案件時,由全體裁判官組成「裁判部」,須有7名以上裁判官出席,並過半數同意方能決議。但對於主要權限之決定、或是變更先前的適用意見的審理時,更要6人以上同意才能作出決定。
法律違憲審查必須先由法院依職權或當事人聲請而提請,憲法裁判所才會受理。值得注意的是,各級法院必須透過大法院才能提請違憲審查,換言之,作為最高法院的大法院,是決定違憲審查案能否進入憲法裁判所的關鍵。
不過若所提請的案子遭大法院拒絕,當事人可在30日內向憲法裁判所提出「憲法訴願」,經3名裁判官事前審查通過後,即可進行憲法訴願。
而憲法裁判所在決定受理後,必須於180日內做出終局決定。
▌積極發揮的憲法裁判所
韓國獨立之初其實就引入了憲法裁判制度,但在民主化之前,並未有實質成效。
直到民主化後,開始發揮積極的人權保障功能,加上憲法訴願的數量龐大,自1988年迄今,憲法裁判所已受理41313件申請,做出1849項違憲決定。
不過其中法律違憲審查僅967案,當中做出廣義違憲宣告的總計399項,其餘多為憲法訴願相關。
近五年平均每年審理2481.8案,當中24.6案為法律違憲審查。
首爾大學的吳英傑教授觀察相關判例後表示,憲法裁判所在人權保障上態度相當積極,面對政治性較高的事項則會謹慎判斷政治風向,至於涉及北韓與國家安全的態度則相對保守。
▌台灣釋憲法制的運作
現行台灣有關釋憲權行使的程序等相關規定,皆規範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簡稱《大審法》)中。
相對於韓國的憲法裁判所,台灣負責維護憲法的機關為司法院大法官,由15位大法官組成,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任期8年,不得連任,並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韓國擁有憲法訴願的制度,且聲請受理具時效性。台灣並未有相關規定,也因此受理案件相對減少許多。
不過從表中數據可看出,近五年來,大法官新收和已結案件皆呈攀升趨勢,每年平均結案數達486件,平均一天審理1.33個案件,數量仍頗為可觀。
然而,儘管大法官快馬加鞭,多年來積累的案件仍難以一時消化,統計至今年4月為止,仍有684件未結案件等待審理。
▌台灣釋憲的困境
目前違憲審查由大法官組成會議作成解釋,審查標的為法律或命令,雖然大法官透過解釋的方式,將修憲條文、判例、和其他具實質法律效力的參考依據納入審查標的。
但究其根本,當法院判決有違憲疑慮時,其僅能審查該判決所適用的法律本身有無違憲,而不能針對判決本身做違憲審查。如此,將影響釋憲法制的完善運作。
舉例而言,大法官認為刑法第185條之4,有關「肇事逃逸」之規定,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參照釋字777)。
然而,中正大學的吳信華教授認為,包含本案在內的諸多案例,應屬法官「認事用法」的問題,而非「法律違憲」。但因大法官無從審查判決本身,只好朝著法律本身違憲的方向解釋。
吳教授認為,這樣不適切的做法,將形成釋憲運作上惡性循環的互動關係。
▌明年上路的憲法訴訟法
2022年1月4日起,釋憲法制將以《憲法訴訟法》作為主要依據,有別於過往由不公開的大法官會議作成解釋。
改制後,違憲審查將由憲法法庭作成判決,也就是將違憲審查裁判化和法庭化,且參與審查的大法官皆須具名公開立場,並增設法庭之友,民間團體經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可針對特定案件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以供憲法法庭參考。
雖然在大審法中,大法官透過釋字擴大審查標的,仍無法有效解決上述困境。
因此,《憲法訴訟法》的另一重大變革在於將法院裁判納入釋憲標的,人民認其受不利之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或該裁判有違憲之虞者,得聲請釋憲,如憲法法庭認聲請有理由,得於判決主文宣告裁判違憲並廢棄發回。
▌結語
作為民主轉型進程極為相似的兩國,台韓之間的違憲審查機制也成為有趣的對照:
威權時期,兩邊做出的違憲解釋合計僅有5次,在民主轉型之後,宣告違憲的次數和比例才開始提升,功能得到完整發揮。
雖然囿於制度不同,兩國在違憲審查上的質和量上都頗有差異,但皆扮演著穩固民主價值、落實人權保障的重要角色。
不過,由於轉型快速,兩國間也有不少待改進之處,韓國的憲法訴願是否要納入法律條文以外的標的未有定見,台灣憲法訴訟法上路後的效果也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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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與地方派系?去殖民化過程中的陣痛】
文:就是要寫超長文的小編
李登輝前總統於前日逝世,正當國殤期間,不少中國人卻幸災樂禍,其中對李總統恨得牙癢癢的中國國民黨人,除了大嘆李總統破壞一黨專政、統一大業外,更以「黑金教父」、「引進地方派系」等言詞抨擊。長久以來,這樣的看法似乎成為定見,立場較中立者,也認為引進地方派系是李制衡中國黨非主流派的方式。
然而歷史是否如此簡化?其實,所謂「黑金」,乃對應中國黨壟斷的「白金」,所謂「地方派系」,乃對應中國黨的「無地方性」,中國黨老人們的憤恨,乃在於殖民體系中「外省權貴階級共治系統」的崩壞。
而在這個過程中,李登輝與中國黨的鬥爭,雖最後以中國黨鬥走李告終,但中國黨本土化的失敗,也敲響了中國黨的喪鐘。本次中國黨高雄市長補選,派出荒腔走板的韓草包2.0「影印機」參選,其原因之一,就在於後李登輝時代中國黨地方經營的敗壞。
就讓我們把歷史拉長到戰後的半世紀,來看看李登輝如何透過高超的政治手腕,實現了台灣政經權力分配的乾坤大挪移。
1. 背景:#殖民者打造雙重治理體系
中國國民黨來台之後,建立的不僅是殖民政權,更是「極權主義殖民政權」。
為何要強調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
所謂極權主義,指得是服膺獨裁權威,全面性控制公眾與私人生活,箝制思想,消弭一切反抗的體制,以蘇聯、中國等共產國家,和納粹德國、義大利等法西斯國家為代表。然而,這樣的極權國家,統治的對象通常是「自己國民」,而鮮少出現在殖民地。
原因很簡單,思想的改造與全面監視,需要耗費大量資源,在殖民地做這樣的投資不一定合算,而要思想控制外族人,甚至根本難以成功。
以1956年的人口統計資料統計,二戰後來台者約121萬人,其中約一半為軍人,而原本台灣籍人口增加至801萬,合計922萬。以13%人口統治87%原本住民,固然比起二戰結束時6%日本人統治94%台灣人來得多,但又和美、紐、澳之類殖民地殖民者人數多於原住民不同,其統治基礎仍然不穩。
在被殖民者占多數,且已有一套社會基礎的地方,人數不多的殖民者要不將原住民殺害殆盡,要不就得釋放部分權力,讓被殖民者在基層部分自治,例如大英帝國的印度一般。
因此,中國黨在地方政府、基層公務員,則必須廣納台人,以擴充其治理力量,並證明「我把你們當國民看」的「同化政策」與「有限民主」成功。因此,中國黨必須與原有之地方派系合作並將其納編,而保留其核心力量,用於軍警、特務組織和中央行政機關,在被殖民者的協助下,進行全面的極權控制。
然而,在中國黨的黨國體制下,地方派系出身者,就算忠黨愛國,最頂端只能爬到省轄縣市長,和「核心」無緣。這對於民主世代從地方到中央依序選起的體系有很大差異。以高雄為例,在高雄升格院轄市前,市長多由地方派系輪流出任,戰後有台南、澎湖、本地三大派系,後者就包含陳家等橫跨政商的政治家族。至於高雄縣則也有紅、白、黑三派。中國黨的策略就在於將大部分派系一一收編入黨或成為「黨友」,分配利益,任其有限度的競爭或輪替。
因此,中國黨與地方派系的合作,自然遠早於李登輝上台之前,而自然為了統治方便,中國黨也會容許這些地方派系在地方壟斷某些利益,所謂地方金權,早已開始!
至於所謂的「黑」,在戰後台灣黑道分為外省掛與本省掛,外省掛中的四海幫成立於1954年,竹聯幫成立於1957年,都是在那黨國藍腦印象中「治安安定的時代」,甚至情治機關還吸收幫派份子,成為政府的打手來對付、甚至謀殺異議份子(江南案),如同香港黑警與黑道兩面並用策略一樣。
「地方派系」、「黑金」在早期中國黨殖民政權中就已存在,但未成龐大勢力,原因在於,上層的嫡系殖民結構,仍將這些不入流的下層結構牢牢壓制。就算到了1980年,純以血統論,僅佔13%的外省族群,仍佔中國黨中常委70%,地方派系的頭人或許可以成為中常委,但絕無可能成為領導核心。
2. 鬥爭:#擊破極權政府的上層殖民架構
我們要了解中國國民黨,不能從今天一般民主政黨的脈絡去了解,而是要從同為極權主義國家的政黨來比較,正好,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還有中國共產黨這個歷久彌新的獨裁極權政黨,可以讓我們觀察。
在這兩個中國黨中,實施的是「三權合一」制度,也就是掌權者,需要控制「黨、軍、政」三個體系才代表順利掌權。
以黨而言,領導人為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或中國共產黨中央總書記。
以政而言,領導人為中華民國總統,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軍權上,中華民國採納了普魯士與日本的法系,採統帥權理論,由國家元首行使統帥權,直接經參謀總長指揮軍隊,依循軍政軍令二元化體系,不須經行政權(行政院)。而以中共而言,就是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但實際上,控制「黨政軍」有時不需正式職務,以中共而言,拿到「黨、軍」掌控權,就算沒有獲得頭銜(如鄧小平晚年),通常就是有效掌權,反而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不一定有實權。同樣的,以中國黨政權而言,在蔣介石晚年到過世之後,蔣經國雖未擔任總統,但實質控制「黨、軍」,也自然控制政府,而能有效掌權。這就是「以黨領政」、「槍桿子出政權」,因而「國家機器」的政府,反而排名在黨、軍之後。
問題就在於,在強人死後,當政權處於相對真空階段,這種「三權合一」制度,就會在領導小圈圈中,引發爭奪。當李登輝上台時,他必須和代表黨的李煥、蔣宋美齡一派,代表軍的郝伯村,以及血統純正,代表政的俞國華這些高級官僚拼個你死我活。
要注意的是,「政」是表面上地位最高,但實際上在極權國家中權力卻最弱的,因此李登輝先借勢拉下俞國華,把李煥調離黨職去當行政院長,後來又把郝伯村調離軍職也接任行政院長,顯見他對此體系的熟稔。然而,李煥與郝伯村並非坐以待斃,例如李煥肯接行政院長,因為他認為自己仍可主導「黨、政」,而郝伯村也嘗試在行政院長任內召開軍事會議,意圖跨足「軍、政」,但都一一被李擺平。
在二月政爭中,李登輝仍成功爭取到黨大老的支持,以穩定黨內為訴求壓制「非主流派」反撲,然而,這樣的權力結構有如走鋼索,仍然不安穩。所以李登輝才會感嘆:「我沒有槍,拳頭母也小粒」。
因而,在李登輝真正當選總統後,即屢次利用「學運」、反對黨運動所代表的台灣人民民意,衝擊上層結構,並透過「漸進式修憲」,成功處理掉萬年國會、引入直轄市與省長直選、再壓制非主流派聲音(包含馬英九),成功推動總統直選,完全變更國體,使台灣人有機會取得政權。
1990年至1996年,是李登輝展現現實主義政治家手腕的高峰,在他的全盛期,透過自己的偽裝控制黨機器,透過推動「軍隊國家化」消除政變風險,透過憲改與民主化創造兩黨政治。成功的化解了三股力量團結反撲的可能,將其一一擊破。
若按照非主流派中國人的民主化劇本,則雖解嚴但仍保留特務組織與刑法100條,軍警特務為中國黨服務,雖民主但採委任直選,再加上一個保守持中國統一立場的領導人(林郝=>馬)與大老團體,則台灣就算不被併吞,中國黨也至少可執政至2016年、甚至至今(以國會2016年才第一次輪替來看)。也難怪中國黨會這麼恨李登輝,因為讓他們少撈了十幾二十年呀!
3. 扎根:#失根政權地方化
我們前面說中國黨雖廣納「地方派系」,也與「黑金」合作,但本質上仍是權貴血統取向政黨。
基本上,中國黨是個毫不「地方」(local)的政黨,因為他們的家在中國,根本看不起這塊土地,也不會認同這塊土地而深耕。雖然早期中國黨與地方仕紳、土豪、角頭等各方勢力合作,但地方與中央並不流通。要進入領導階層,主要來源包含黨系(藍血貴族)、軍系(黃埔軍官團)、政系(技術官僚),後者機會已經算相對開放。
蔣經國時代,雖實行「吹台青」政策,拔擢台籍菁英進入內閣,但這些菁英多是未經地方民主洗禮的行政官僚。相對來說,在禁絕台語等「文化滅絕」政策上,蔣經國時代比蔣介石變本加厲,也就是「我們給你機會,好好讀中國書就有機會出頭,但也要讓你忘了你是台灣人」的「中國版皇民化策略」。
而雖然與中國黨合作,但不論是台籍地方勢力,或由角頭衍伸而出的本省掛黑幫,頂多能分配地方利益,但在「上層」流動性極低,國會萬年不改選,政務官不是藍血(黨軍後代)也至少要藍腦(忠誠考核),因此存在著「殖民者的隱形天花板」,而李登輝的堅韌之處,即在於他「騙過了」殖民者的重重審核機制,打入了核心階層,但從未忘記自己與殖民統治者不同的身份。
在「金權」方面,地方的派系,不論是黑是白,都和「黨庫通國庫」的中國黨中央金庫無法相比。例如,在1993年,中國黨中投公司對黨產的說法,是戰後至今營運累積「9639億元」,而在兩蔣期間,中國黨的投資橫跨金融、石化、水泥、能源、交通、電子、文化、營建......等產業,「富可敵國」根本不是形容,而是現實! 替中國黨操盤海外黨產的張嘉元則表示,中國黨海外轉投資超過5000億,更在中國也投資百億以上。就算到了2015年左右,財政部、《今周刊》、《財訊》等來源,推估中國黨黨產(含不動產)都還有千億以上。
試問,一個黨國不分,資產近兆的「政黨」,哪還需要什麼黑金,各位國民每天出門上班,努力工作,乃至煮飯洗澡,都等於在幫中國黨賺合法的「白金」!而又有哪些地方黑金能打的過?
因此就可看出,李登輝引進「地方派系」、「黑金」的講法,根本是要「故意掩蓋」中國黨本質比這些勢力更可怕十倍百倍的事實!
事實上,在李登輝上台後,實施民主改革、國會(國民大會與立法院)提供大量名額,如同瞬間開啟權力真空的大門,吸引眾家勢力入場爭奪,而在選區從「萬年不改選的中國淪陷區」,變成「三、四年改選的台灣在地選區」的狀況下,所謂地方派系,當然會在這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其中不乏「黑道」背景者也是事實。有趣的是,外省幫黑道當時也紛紛嘗試參選洗白,但效果不如預期,就算是黑道,接地氣的程度果然也有落差。
李登輝是一位有高超手段的現實主義者,就在這樣「地方包圍中央」、「在野黨逼迫執政黨」的手段下,李登輝成功的收攏權力,把中國黨非主流派系收編或驅逐,而往政權本土化邁進。在他當政時期,各級選舉開放、傳媒解禁、建立政黨補助款的制度,都讓反對黨能穩定成長,所謂「寧靜革命」,就在於李總統約束了中國黨的反撲勢力,促成政權不流血轉移。
而這個過程,只花了不到半代人的時間。
4. 遺產:#公民政治意識的建立和中國國民黨的困境
在李登輝主政時期,他擊破了「雙重殖民體系」,讓「外省權貴階級共治系統」崩解,讓「去地方的政權」本土化,但在這個過程中,原本被中國黨上層殖民結構壓制的「地方下層結構」被釋放,加上經濟自由化,建立起影響政治的政商共同體,讓地方派系宰制了各層選舉(基層更嚴重)。
當然,李登輝在任期內,推動了教育與文化等多重層面的本土化,然而這樣的養成需要一代人的時間,而李登輝種下的種子,就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後,年輕世代大量投入參政後開花結果,這一批年輕人,如3Q 陳柏惟所言,就是有記憶以來,就處在李登輝主政時代(約1982-85年以後)的年輕人。
李登輝的任內,僅推翻了上層殖民結構,而讓未經篩選的各路勢力入主政壇,這樣的亂象,就有待具有公民意識的「民主子女」們成熟,進行「二次改革」,但我們不能忘記,這是「第一次解殖」的延伸,連帶的也必須把李留下未完全解決的去殖民化完成(脫中入世、追回黨產、轉型正義....)。
另一方面,李登輝在2000年政黨輪替後,遭中國黨清算驅逐,其實斬斷了中國黨完成本土化轉型的過程。中國黨並未建立起如民進黨從地方到中央培訓人才的過程,反倒淪為「殖民權貴與地方派系」共治的混亂場面,地方仍舊由眾多諸侯把持,但大位仍由殖民者後代獨佔(如王金平被馬、韓排擠)。在高雄、台南這些區域,中國黨在後李登輝時代僅能由地方土豪維持,完全培養不出一個具全國視野的政治人物。
這就造成,在高雄中國黨從黃昭順(地方派系)、楊秋興(叛將)、韓國瑜(舊軍系聯合多重地方派系,空降)、李眉蓁(地方派系的二軍),每況愈下的悲慘場面。但因為中國黨過去實在吸納太多地方派系,加上仍有大量財源以及中國加持,中國黨便安於現狀,不思改革,於是離台灣年輕世代越來越遠。
反倒是李登輝任內培養的一批國安、政治人才(包含蔡英文),許多為民進黨政府所用,民進黨繼承了相對穩定的李登輝路線,加上能夠自己培養政治人才,逐漸搶占都會票源,在2016年完成了台灣第一次的完全政黨輪替。
1988(特別1990後)-1996,李登輝以高超的手腕,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了國體改變的「寧靜革命」;而在1996-2020年這段相對更長的時間內,經過七次總統選舉與三次政黨輪替,李登輝看著繼承他遺產的下一代台灣人,逐漸成長而改變這個國家。撐到最後的獲勝,老先生不論在哪個意義上,都做到了這一點。在他離開的時候,應該足以含笑九泉了。
剩下的,就是我們的事了。
韓國總統任期修憲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黑金與地方派系?去殖民化過程中的陣痛】
文:就是要寫超長文的小編
李登輝前總統於前日逝世,正當國殤期間,不少中國人卻幸災樂禍,其中對李總統恨得牙癢癢的中國國民黨人,除了大嘆李總統破壞一黨專政、統一大業外,更以「黑金教父」、「引進地方派系」等言詞抨擊。長久以來,這樣的看法似乎成為定見,立場較中立者,也認為引進地方派系是李制衡中國黨非主流派的方式。
然而歷史是否如此簡化?其實,所謂「黑金」,乃對應中國黨壟斷的「白金」,所謂「地方派系」,乃對應中國黨的「無地方性」,中國黨老人們的憤恨,乃在於殖民體系中「外省權貴階級共治系統」的崩壞。
而在這個過程中,李登輝與中國黨的鬥爭,雖最後以中國黨鬥走李告終,但中國黨本土化的失敗,也敲響了中國黨的喪鐘。本次中國黨高雄市長補選,派出荒腔走板的韓草包2.0「影印機」參選,其原因之一,就在於後李登輝時代中國黨地方經營的敗壞。
就讓我們把歷史拉長到戰後的半世紀,來看看李登輝如何透過高超的政治手腕,實現了台灣政經權力分配的乾坤大挪移。
1. 背景:#殖民者打造雙重治理體系
中國國民黨來台之後,建立的不僅是殖民政權,更是「極權主義殖民政權」。
為何要強調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
所謂極權主義,指得是服膺獨裁權威,全面性控制公眾與私人生活,箝制思想,消弭一切反抗的體制,以蘇聯、中國等共產國家,和納粹德國、義大利等法西斯國家為代表。然而,這樣的極權國家,統治的對象通常是「自己國民」,而鮮少出現在殖民地。
原因很簡單,思想的改造與全面監視,需要耗費大量資源,在殖民地做這樣的投資不一定合算,而要思想控制外族人,甚至根本難以成功。
以1956年的人口統計資料統計,二戰後來台者約121萬人,其中約一半為軍人,而原本台灣籍人口增加至801萬,合計922萬。以13%人口統治87%原本住民,固然比起二戰結束時6%日本人統治94%台灣人來得多,但又和美、紐、澳之類殖民地殖民者人數多於原住民不同,其統治基礎仍然不穩。
在被殖民者占多數,且已有一套社會基礎的地方,人數不多的殖民者要不將原住民殺害殆盡,要不就得釋放部分權力,讓被殖民者在基層部分自治,例如大英帝國的印度一般。
因此,中國黨在地方政府、基層公務員,則必須廣納台人,以擴充其治理力量,並證明「我把你們當國民看」的「同化政策」與「有限民主」成功。因此,中國黨必須與原有之地方派系合作並將其納編,而保留其核心力量,用於軍警、特務組織和中央行政機關,在被殖民者的協助下,進行全面的極權控制。
然而,在中國黨的黨國體制下,地方派系出身者,就算忠黨愛國,最頂端只能爬到省轄縣市長,和「核心」無緣。這對於民主世代從地方到中央依序選起的體系有很大差異。以高雄為例,在高雄升格院轄市前,市長多由地方派系輪流出任,戰後有台南、澎湖、本地三大派系,後者就包含陳家等橫跨政商的政治家族。至於高雄縣則也有紅、白、黑三派。中國黨的策略就在於將大部分派系一一收編入黨或成為「黨友」,分配利益,任其有限度的競爭或輪替。
因此,中國黨與地方派系的合作,自然遠早於李登輝上台之前,而自然為了統治方便,中國黨也會容許這些地方派系在地方壟斷某些利益,所謂地方金權,早已開始!
至於所謂的「黑」,在戰後台灣黑道分為外省掛與本省掛,外省掛中的四海幫成立於1954年,竹聯幫成立於1957年,都是在那黨國藍腦印象中「治安安定的時代」,甚至情治機關還吸收幫派份子,成為政府的打手來對付、甚至謀殺異議份子(江南案),如同香港黑警與黑道兩面並用策略一樣。
「地方派系」、「黑金」在早期中國黨殖民政權中就已存在,但未成龐大勢力,原因在於,上層的嫡系殖民結構,仍將這些不入流的下層結構牢牢壓制。就算到了1980年,純以血統論,僅佔13%的外省族群,仍佔中國黨中常委70%,地方派系的頭人或許可以成為中常委,但絕無可能成為領導核心。
2. 鬥爭:#擊破極權政府的上層殖民架構
我們要了解中國國民黨,不能從今天一般民主政黨的脈絡去了解,而是要從同為極權主義國家的政黨來比較,正好,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還有中國共產黨這個歷久彌新的獨裁極權政黨,可以讓我們觀察。
在這兩個中國黨中,實施的是「三權合一」制度,也就是掌權者,需要控制「黨、軍、政」三個體系才代表順利掌權。
以黨而言,領導人為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或中國共產黨中央總書記。
以政而言,領導人為中華民國總統,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軍權上,中華民國採納了普魯士與日本的法系,採統帥權理論,由國家元首行使統帥權,直接經參謀總長指揮軍隊,依循軍政軍令二元化體系,不須經行政權(行政院)。而以中共而言,就是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但實際上,控制「黨政軍」有時不需正式職務,以中共而言,拿到「黨、軍」掌控權,就算沒有獲得頭銜(如鄧小平晚年),通常就是有效掌權,反而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不一定有實權。同樣的,以中國黨政權而言,在蔣介石晚年到過世之後,蔣經國雖未擔任總統,但實質控制「黨、軍」,也自然控制政府,而能有效掌權。這就是「以黨領政」、「槍桿子出政權」,因而「國家機器」的政府,反而排名在黨、軍之後。
問題就在於,在強人死後,當政權處於相對真空階段,這種「三權合一」制度,就會在領導小圈圈中,引發爭奪。當李登輝上台時,他必須和代表黨的李煥、蔣宋美齡一派,代表軍的郝伯村,以及血統純正,代表政的俞國華這些高級官僚拼個你死我活。
要注意的是,「政」是表面上地位最高,但實際上在極權國家中權力卻最弱的,因此李登輝先借勢拉下俞國華,把李煥調離黨職去當行政院長,後來又把郝伯村調離軍職也接任行政院長,顯見他對此體系的熟稔。然而,李煥與郝伯村並非坐以待斃,例如李煥肯接行政院長,因為他認為自己仍可主導「黨、政」,而郝伯村也嘗試在行政院長任內召開軍事會議,意圖跨足「軍、政」,但都一一被李擺平。
在二月政爭中,李登輝仍成功爭取到黨大老的支持,以穩定黨內為訴求壓制「非主流派」反撲,然而,這樣的權力結構有如走鋼索,仍然不安穩。所以李登輝才會感嘆:「我沒有槍,拳頭母也小粒」。
因而,在李登輝真正當選總統後,即屢次利用「學運」、反對黨運動所代表的台灣人民民意,衝擊上層結構,並透過「漸進式修憲」,成功處理掉萬年國會、引入直轄市與省長直選、再壓制非主流派聲音(包含馬英九),成功推動總統直選,完全變更國體,使台灣人有機會取得政權。
1990年至1996年,是李登輝展現現實主義政治家手腕的高峰,在他的全盛期,透過自己的偽裝控制黨機器,透過推動「軍隊國家化」消除政變風險,透過憲改與民主化創造兩黨政治。成功的化解了三股力量團結反撲的可能,將其一一擊破。
若按照非主流派中國人的民主化劇本,則雖解嚴但仍保留特務組織與刑法100條,軍警特務為中國黨服務,雖民主但採委任直選,再加上一個保守持中國統一立場的領導人(林郝=>馬)與大老團體,則台灣就算不被併吞,中國黨也至少可執政至2016年、甚至至今(以國會2016年才第一次輪替來看)。也難怪中國黨會這麼恨李登輝,因為讓他們少撈了十幾二十年呀!
3. 扎根:#失根政權地方化
我們前面說中國黨雖廣納「地方派系」,也與「黑金」合作,但本質上仍是權貴血統取向政黨。
基本上,中國黨是個毫不「地方」(local)的政黨,因為他們的家在中國,根本看不起這塊土地,也不會認同這塊土地而深耕。雖然早期中國黨與地方仕紳、土豪、角頭等各方勢力合作,但地方與中央並不流通。要進入領導階層,主要來源包含黨系(藍血貴族)、軍系(黃埔軍官團)、政系(技術官僚),後者機會已經算相對開放。
蔣經國時代,雖實行「吹台青」政策,拔擢台籍菁英進入內閣,但這些菁英多是未經地方民主洗禮的行政官僚。相對來說,在禁絕台語等「文化滅絕」政策上,蔣經國時代比蔣介石變本加厲,也就是「我們給你機會,好好讀中國書就有機會出頭,但也要讓你忘了你是台灣人」的「中國版皇民化策略」。
而雖然與中國黨合作,但不論是台籍地方勢力,或由角頭衍伸而出的本省掛黑幫,頂多能分配地方利益,但在「上層」流動性極低,國會萬年不改選,政務官不是藍血(黨軍後代)也至少要藍腦(忠誠考核),因此存在著「殖民者的隱形天花板」,而李登輝的堅韌之處,即在於他「騙過了」殖民者的重重審核機制,打入了核心階層,但從未忘記自己與殖民統治者不同的身份。
在「金權」方面,地方的派系,不論是黑是白,都和「黨庫通國庫」的中國黨中央金庫無法相比。例如,在1993年,中國黨中投公司對黨產的說法,是戰後至今營運累積「9639億元」,而在兩蔣期間,中國黨的投資橫跨金融、石化、水泥、能源、交通、電子、文化、營建......等產業,「富可敵國」根本不是形容,而是現實! 替中國黨操盤海外黨產的張嘉元則表示,中國黨海外轉投資超過5000億,更在中國也投資百億以上。就算到了2015年左右,財政部、《今周刊》、《財訊》等來源,推估中國黨黨產(含不動產)都還有千億以上。
試問,一個黨國不分,資產近兆的「政黨」,哪還需要什麼黑金,各位國民每天出門上班,努力工作,乃至煮飯洗澡,都等於在幫中國黨賺合法的「白金」!而又有哪些地方黑金能打的過?
因此就可看出,李登輝引進「地方派系」、「黑金」的講法,根本是要「故意掩蓋」中國黨本質比這些勢力更可怕十倍百倍的事實!
事實上,在李登輝上台後,實施民主改革、國會(國民大會與立法院)提供大量名額,如同瞬間開啟權力真空的大門,吸引眾家勢力入場爭奪,而在選區從「萬年不改選的中國淪陷區」,變成「三、四年改選的台灣在地選區」的狀況下,所謂地方派系,當然會在這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其中不乏「黑道」背景者也是事實。有趣的是,外省幫黑道當時也紛紛嘗試參選洗白,但效果不如預期,就算是黑道,接地氣的程度果然也有落差。
李登輝是一位有高超手段的現實主義者,就在這樣「地方包圍中央」、「在野黨逼迫執政黨」的手段下,李登輝成功的收攏權力,把中國黨非主流派系收編或驅逐,而往政權本土化邁進。在他當政時期,各級選舉開放、傳媒解禁、建立政黨補助款的制度,都讓反對黨能穩定成長,所謂「寧靜革命」,就在於李總統約束了中國黨的反撲勢力,促成政權不流血轉移。
而這個過程,只花了不到半代人的時間。
4. 遺產:#公民政治意識的建立和中國國民黨的困境
在李登輝主政時期,他擊破了「雙重殖民體系」,讓「外省權貴階級共治系統」崩解,讓「去地方的政權」本土化,但在這個過程中,原本被中國黨上層殖民結構壓制的「地方下層結構」被釋放,加上經濟自由化,建立起影響政治的政商共同體,讓地方派系宰制了各層選舉(基層更嚴重)。
當然,李登輝在任期內,推動了教育與文化等多重層面的本土化,然而這樣的養成需要一代人的時間,而李登輝種下的種子,就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後,年輕世代大量投入參政後開花結果,這一批年輕人,如3Q 陳柏惟所言,就是有記憶以來,就處在李登輝主政時代(約1982-85年以後)的年輕人。
李登輝的任內,僅推翻了上層殖民結構,而讓未經篩選的各路勢力入主政壇,這樣的亂象,就有待具有公民意識的「民主子女」們成熟,進行「二次改革」,但我們不能忘記,這是「第一次解殖」的延伸,連帶的也必須把李留下未完全解決的去殖民化完成(脫中入世、追回黨產、轉型正義....)。
另一方面,李登輝在2000年政黨輪替後,遭中國黨清算驅逐,其實斬斷了中國黨完成本土化轉型的過程。中國黨並未建立起如民進黨從地方到中央培訓人才的過程,反倒淪為「殖民權貴與地方派系」共治的混亂場面,地方仍舊由眾多諸侯把持,但大位仍由殖民者後代獨佔(如王金平被馬、韓排擠)。在高雄、台南這些區域,中國黨在後李登輝時代僅能由地方土豪維持,完全培養不出一個具全國視野的政治人物。
這就造成,在高雄中國黨從黃昭順(地方派系)、楊秋興(叛將)、韓國瑜(舊軍系聯合多重地方派系,空降)、李眉蓁(地方派系的二軍),每況愈下的悲慘場面。但因為中國黨過去實在吸納太多地方派系,加上仍有大量財源以及中國加持,中國黨便安於現狀,不思改革,於是離台灣年輕世代越來越遠。
反倒是李登輝任內培養的一批國安、政治人才(包含蔡英文),許多為民進黨政府所用,民進黨繼承了相對穩定的李登輝路線,加上能夠自己培養政治人才,逐漸搶占都會票源,在2016年完成了台灣第一次的完全政黨輪替。
1988(特別1990後)-1996,李登輝以高超的手腕,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了國體改變的「寧靜革命」;而在1996-2020年這段相對更長的時間內,經過七次總統選舉與三次政黨輪替,李登輝看著繼承他遺產的下一代台灣人,逐漸成長而改變這個國家。撐到最後的獲勝,老先生不論在哪個意義上,都做到了這一點。在他離開的時候,應該足以含笑九泉了。
剩下的,就是我們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