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anwinnie (維尼尼)
看板KoreaDrama
標題Re: [情報] 又是吳海英疑似剽竊台灣小說家的作品!?
時間Tue Aug 2 04:23:25 2016
首po又是手機發文 不好意思打擾了..
這兩部作品有雷同的主題「預知」。
每部作品都需要尊重,希望能查明真相,而不是此作者列幾點就有幾分像,想問,那其他
的呢?
補充,吳海英的故事主軸還有在於「同名的誤會」以及男一的工作設定「音效師」希望大
家不要忘了。
以下是依照自己的印象,若有錯還請指正..
※ 引述《beck131 ()》之銘言:
(略)
:
: 【林秀赫〈Daymoon Kitchen〉與韓劇〈又是吳海英〉相似劇情比對】
: 1)
: 林秀赫:女1擁有看見未來的能力,看見未來的方式為眼前突然閃過短暫的Flash back
畫
: 面
: 吳海英:男1擁有看見未來的能力,看見未來的方式為眼前突然閃過短暫的Flash back
畫
: 面【第1集】
預知。
且實際上男一的預知在劇的後段可以知道並不是真正的預知,而是回顧。
: 2)
: 林秀赫:女1開始有預知能力的那陣子,遇見了男1
: 吳海英:男1開始有預知能力的那陣子,遇見了女1【第1集】
預知
: 3)
: 林秀赫:女1第一次利用預知能力救人,就是拉住男1,解救男1避開車禍
: 吳海英:男1第一次利用預知能力救人,就是拉住好友,解救好友避開被掉落招牌砸到
的
: 車子【第1集】
男一也不是預知救女一
: 4)
: 林秀赫:女1初次見到男1就覺得這名陌生人很熟悉(原來曾用預知能力救了他)
: 吳海英:男1初次在預知畫面見到女1就覺得「明明是個陌生女人,但就像是很久之前就
認
: 識了似的」【第1集】
一樣預知,且男一完全沒救女一,而是直接在腦海裡看到女一這個人物
: 5)
: 林秀赫:女1在美食雜誌社工作
: 吳海英:女1在餐飲公司工作
其實那是置入的餐廳
: 6)
: 林秀赫:女1有一位精明幹練的女上司,讓女1感到壓力,也比女1更早認識/喜歡男主角
: 吳海英:女1有一位精明幹練的女上司是男1姊姊,讓女1感到壓力;另一位美麗的女上
司
: 是女2,為男1前女友,還愛著男1,兩位女上司都比女1先認識男1
因為先認識就一樣了? 真正的女上司是姊姊
: 7)
: 林秀赫:女上司曾到巴黎的藍帶廚藝學院進修
: 吳海英:女上司為餐飲公司理事,曾到巴黎研修【第8集】
女上司姊姊去法國 是為了酒後說外星語的設定吧
: 8)
: 林秀赫:女1在男1家過夜,男1睡主臥室,女1睡在客房。
: 吳海英:女1搬進男1家,男1住在大房間,女1住在相連的隔壁小房間。
沒住同間房子,被隔出來的套房對男一的意義是爸爸以前的工作室。
算是搬到男一隔壁當鄰居(好像是個常見的設定)
: 9)
: 林秀赫:女1爸媽在百貨公司的美食街開一家韓式料理店
: 吳海英:女1的爸媽很會做菜,被同事問「爸媽是開飯館的嗎?」【第7集】,且女1喜
歡
: 吃韓式料理,在餐飲公司也堅持開發韓式料理【第8集】
韓劇推廣韓式料理..?
: 10)
: 林秀赫:男1家布置了一個設備先進且乾淨明亮的廚房
: 吳海英:女2家布置了一個設備先進且乾淨明亮的廚房【第4集】【第13集】
其實這段是明顯硬插進來的置入XD
: 11)
: 林秀赫:女1逃婚,拋棄了男2
: 吳海英:男2逃婚,拋棄了女1;女2逃婚,拋棄了男1
有逃婚就算抄襲了~
而且男女一都沒逃婚..
: 12)
: 林秀赫:女1逃婚後離職並躲起來,完全不讓男1找到她,最後去了歐洲
: 吳海英:女2逃婚後離職並躲起來,完全不讓男1找到她,同樣去了歐洲【第2集】【第4
集
: 】
逃婚~
女二躲去哪其實根本不記得,不讓男一找到很合理吧,誰逃婚要被找到?
而且看前條,您的女一是拋棄男二逃婚,卻是不讓男一找到所以躲去歐洲?
而且還有離職!「最後」去歐洲?其實很好奇您的完整作品!
: 13)
: 林秀赫:女1逃婚後一個人前往早已預定的歐洲蜜月旅行
: 吳海英:女1被逃婚後一個人前往早已跟未婚夫預定的咖啡店【第3集】
所以歐洲其實是「早已預訂的蜜月旅行」,也不是什麼躲去歐洲?
而且對照吳海英的人物忽然變成女一了。
早已預訂的咖啡廳也可以當一樣?
: 14)
: 林秀赫:男1每次見面都為女1做菜,是位型男主廚,並博得女1好評。
: 吳海英:男1告訴女1他很會做菜,特別為女1做了一餐,並博得女1好評。【第15集】
因為都做料理所以一樣? 在吳海英裡做菜的主要都是女一吧!而且只有這兩部作品有做
料理?
: 15)
: 林秀赫:男1喜歡和女1吃飯,和她用餐非常地自在。
: 吳海英:男2曾說討厭女1吃飯的樣子,男1則稱讚女1吃飯很好看【第4集】
男一當然要喜歡女一啊,不然怎麼當男女主角。
女主玄振「吃相好看」是大重點...跟吃飯自不自在無關...@@
: 16)
: 林秀赫:男1觀察女1喜歡吃什麼,按女1飲食的喜好做菜
: 吳海英:女1媽媽觀察男1喜歡吃什麼,於是按男1的飲食喜好做菜【第18集】
其實您可以對照男一知道女一喜歡韓式料理所以做韓式料理。但是這部男一做菜真的不是
重點。更大的重點是您對照媽媽觀察「準女婿」這部份。
連女一媽媽觀察都可以等於男一了?
: 17)
: 林秀赫:女1對男1告白失敗後,重新回到未婚夫男2懷抱
: 吳海英:女1對男1告白失敗後,重新回到前未婚夫男2懷抱【第9集】
其實沒有回到前未婚夫懷抱哦
: 18)
: 林秀赫:女1預知男1車禍,並設法救了男1
: 吳海英:男1預知自己車禍,並設法讓自己避開車禍
是雷同的主題「預知」,
預知跟車禍啊受傷啊 應該滿常扯在一起的。
: 19)
: 林秀赫:女1預知男1受傷倒在地上的畫面(因被歹徒襲擊)
: 吳海英:男1一直預知自己受傷倒在地上的畫面(因車禍)
因為都「倒在地上」所以一樣?
: 20)
: 林秀赫:女1預知男1被歹徒弄昏倒地而前去解圍,感情因此加溫
: 吳海英:男1預知女1被歹徒尾隨,而前去解圍,感情因此加溫【第3集】
其實這段女一根本不知道被尾隨,也不是因此感情加溫。
: 21)
: 林秀赫:男1遭詐騙集團盯上,女1解圍逮捕了詐騙集團
: 吳海英:男2遭男1陷害,被誤以為是詐騙嫌犯遭扣押入獄
男二的戲份也要拿來跟男一對照?而且陷害?解圍?
另外重點在男二是遭身旁好友陷害,也跟詐騙集團差滿多的吧..
: 22)
: 林秀赫:女1預知男1將被假扮成水電工的歹徒帶走,女1報警幫男1解圍,當晚兩人躺在
男
: 1家床上擁抱過夜
: 吳海英:男1為了和女1見面,找公司部下假扮警察帶走女1,當晚兩人躺在大麥田中擁
抱
: 過夜,女方同事報警,兩人才被警方找到【第14集】
您作品是預知遇害還解圍,但吳海英其實是兩人工作兼約會..擁抱過夜?(我也希望啊..
但沒有QQ)
因為都有報警?都躺著擁抱了?
: 23)
: 林秀赫:女1不確定自己腦中閃過的畫面是預知未來,還是自己愛上男1的想像
: 吳海英:男1不確定自己腦中閃過的畫面是否真的預知未來,卻在逐一驗證後愛上女1
雷同主題「預知」..您作品的女一還因為預知「以為愛上」男一?
跟吳海英劇中的男一預知過程中愛上女一可以說是一樣?
而且吳海英男一的預知其實不是真的預知,而是死前回顧...
: 24)
: 林秀赫:男1差點被進來家裡的維修工人傷害,多虧有女1解圍,但女1仍擔心有人會進
到
: 男1家對男1不利,於是說要留在男1家過夜
: 吳海英:女1差點被進到家裡的炸醬麵外賣侵犯,多虧有男1解圍,但男1仍擔心有人會
進
: 到女1家對女1不利,於是說自己會住下來 【第3集】
其實重點在放鞋的部分啊~
兩人就是鄰居也沒有在他家過夜的意思
: 25)
: 林秀赫:歹徒刻意事先破壞浴室水管,讓男1找人來修理浴室
: 吳海英:男1姊姊使得馬桶阻塞,男1弟弟找未來姊夫修理馬桶【第18集】
未來姊夫幫忙修理馬桶的意義是認定彼此,比夫妻還親近的感覺(?吧)
跟您的歹徒破壞浴室水管...到底有幾分像?
因為都在修廁所?
: 26)
: 林秀赫:男2去男1的專用廚房(工作室)找男1談判
: 吳海英:男2去男1的音效公司(工作室)找男1談判【第13集】
因為都在談判?只有這兩個作品有談判?那您的男一有沒有去男二住處給男二揍?
: 27)
: 林秀赫:以橋上相見作為故事結尾的高潮
: 吳海英:以橋上相見作為故事結尾的高潮【第17集】
因為都有橋? 以橋上相見當故事結尾?
那是前面就出現好幾次的橋,是他們上下班的活動範圍耶。
: 28)
: 林秀赫:女1前往婚紗店,迎來的卻是難過的事情(男2擅自為女1決定婚紗)
: 吳海英:女1前往求婚的咖啡店,迎來的卻是難過的事情(男2的朋友開車差點撞死男1
)
: 【第18集】
您的男二幫女一選婚紗 跟 男一要求婚遇車禍到底有幾分像?(而且男二朋友駕車有跟您
男二選婚紗像?)
: 29)
: 林秀赫:男1車禍時,女1拉住她的手避開車子,男1雖受傷了但沒有死
: 吳海英:男1車禍後,女1趕來握住男1的手給予心靈上的力量,男1雖受傷了但沒有死【
第
: 18集】
您的女一看起來是「用手」救了男一吧?
吳海英這裡是男一被撞車後,女一握住手給男一安定感。
因為都用到手?
: 30)
: 林秀赫:男1過去差點在晚上出車禍,平時男1喜歡看向窗外的藍色天空,劇末與女1在
橋
: 上重逢,大霧突然散去,出現藍色的天空
: 吳海英:男1劇末被車撞到在地,原本他預知自己在晚上出車禍,卻變成白天,換成藍
色
: 的天空【第18集】
原來您的劇末是在橋上重逢啊?跟吳海英真的差滿多的..
因為都是「藍天」所以結尾一樣?
不過您的車禍確實是發生在晚上但是被女一救了吧?
這裡的白天車禍卻是真實發生,且對比原先預知的晚上車禍。
跟您的白天橋上重逢...究竟有幾分像?
--------------------------------
再補充
您以吳海英劇中的車禍,對比了您作品中的歹徒襲擊受傷倒地又同時對比了未發生的車禍
。不清楚您的車禍是否也是類似吳海英可算是貫穿整個故事的車禍,還是只是單純車禍?
除此之外,男一並非運用預知能力救了誰(連女一都沒有..),也沒有救成功可能要發生車
禍的自己。
而是因為預知死亡、預知會有遺憾,而去改變自己的行為、自己說的話,為了不要留下遺
憾。
根據您描述的您的作品,個人認為,連預知能力的用法也差滿多的?
土海英重點:同名誤會和被比較、被毀婚、一見鍾情(?)、住到男一隔壁當鄰居、爸媽煮
飯好吃(要算也行囉)
朴道京重點:音效師、前未婚妻也叫吳海英且被她毀婚、爸爸過世的影響、預視能力(實
為死前回顧畫面)、不停預視自己要被車撞死亡「躺在地上」
您列的30點雷同,真的有相關的大多為「畫面感」雷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78.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Drama/M.1470083008.A.B2E.html
推 toplo: 推,在沒有完整作品的情況下,這樣比較就08/02 04:59
→ toplo: 說是抄襲太牽強,很多都是常見的情節,而08/02 04:59
→ toplo: 且有不少真的覺得完全沒關係…08/02 04:59
※ 編輯: joanwinnie (118.168.78.243), 08/02/2016 05:07:35
推 pg123: 牽強到不行…要指控也拿出有力一點的東西啊,不然就像馬克08/02 05:18
→ pg123: 祖克柏說的:如果你能先做出來這早就是你的了,何必讓我來08/02 05:18
→ pg123: 實現。 08/02 05:18
推 chisheng74: 推08/02 05:30
推 happy149610: 推,原作者列出的實在是太過牽強,光憑上述列點根本08/02 05:56
→ happy149610: 不覺得有抄襲,如果不舉更多實證,對吳海英的編劇也08/02 05:56
→ happy149610: 是一種傷害好嗎。08/02 05:56
※ 編輯: joanwinnie (118.168.78.243), 08/02/2016 06:08:23
推 tina0616: 推!其實還蠻想要原作者拿出作品讓大家直接公評,不然以08/02 06:10
→ tina0616: 他目前的列舉來當抄襲的理由還挺牽強的08/02 06:10
推 asami: 推這篇08/02 06:52
推 day2j04: 阿土根本就沒有要回未婚夫那XD 熬夜又看了一遍T T08/02 06:58
推 JieshinRS: 倒在地上都一樣 我大笑了哈哈哈哈08/02 07:19
推 chinlinw: 拿祖克柏舉例不恰當喔,他最後是有跟人家和解的,要說沒08/02 08:04
→ chinlinw: 瓢竊站不太住腳08/02 08:04
推 fishtree: 真的很牽強的一篇,然後沒看過完整吳海英的根本被帶風向08/02 08:05
推 exol: 推 原來我不是一個人 覺得牽強+108/02 08:08
推 willy61615: 其實成功的人常常是first follower而不是一開始創新的 08/02 08:09
→ willy61615: 人 08/02 08:09
推 pumafish: 有些元素和設定是蠻雷同的,但那些也常是韓劇老梗,有 08/02 08:16
→ pumafish: 些則是很牽強,所以還是要看到完整原作才能判斷,否則 08/02 08:16
→ pumafish: 有失公允。08/02 08:16
推 wi22900: 希望不是利用新聞來衝知名度 08/02 08:30
推 louloupan: 推這篇 08/02 08:42
推 KETSU: 希望能看到原劇本 否則很多點都十分牽強 就像W說的 不能只 08/02 09:08
→ KETSU: 看表面要去看脈絡啊... 08/02 09:08
推 shnyi: 推這篇 08/02 09:08
推 KETSU: 橋是很多韓劇甚至日劇的場景..08/02 09:10
→ nineD: 雖然說不是通篇抄才叫抄襲 音樂也是 幾小節就可以說是抄襲 08/02 09:21
→ nineD: 但預知梗之外其他很難說08/02 09:21
→ maybe5845: 作家希望大家轉發文章好給韓方壓力,可我們沒看過原始08/02 09:25
→ maybe5845: 文章就隨便力挺,不就成了工具人?真認為被抄襲還是請08/02 09:25
→ maybe5845: 自行提告吧!08/02 09:25
推 KETSU: 吳劇的預知其實是回顧這點很重要08/02 09:27
推 Anastacia: 推樓上08/02 09:28
→ Anastacia: 也推maybe大08/02 09:28
推 plkjh: 贊成如果自覺被抄襲應該直接提告,提出實際證據佐證,不是08/02 09:29
→ plkjh: 在網路上製造輿論,未審先判08/02 09:29
推 miracle1215: 吳海音的重點之一不就是有兩個吳海音嗎 結果最重點的08/02 09:35
→ miracle1215: 點居然沒有雷同 我就懶得看了 08/02 09:35
推 KETSU: 未審先判真的很不妥 08/02 09:37
→ wie23: 簡單來說,也許場景有相似處..但要說瓢竊太過頭了,他的故 08/02 09:38
→ wie23: 事大綱能和吳海英一樣產生許多共鳴嗎… 08/02 09:38
推 medjennyhsu: 覺得炒新聞...08/02 09:41
→ wie23: 道京是因為遺憾而產生預視能力,其實也不是預視 08/02 09:42
推 amy1904: 沒錯!! 真的很牽強!! 08/02 09:47
推 moonstay: 推這篇~在看不到這位說自己被抄的作家原作的情況下 列 08/02 09:52
→ moonstay: 出的點真的很牽強,有種我一開始就是認定你抄襲 所以出 08/02 09:52
→ moonstay: 現橋也是抄出現藍天也是抄,希望他可以公布自己完整作品 08/02 09:52
→ moonstay: 看劇情脈絡才能讓人公正評論08/02 09:52
推 yutin2121: 有些真的滿牽強的!如果作者可以提供作品讓大家比較應 08/02 09:56
→ yutin2121: 該比較好,這樣片面說法反而讓自己站不住腳08/02 09:56
推 KETSU: 推m大的 我認定你抄襲所以所有雷同都是抄襲08/02 09:59
推 dayno: 真的覺得委屈就該找專利律師打官司不是訴諸公眾輿論08/02 10:08
→ dayno: 沒有全面公開自己的作品脈絡,只就雷同處附會很牽強08/02 10:09
※ 編輯: joanwinnie (223.140.63.22), 08/02/2016 10:29:51
推 camryn: 推這篇!沒有全面公開自己的作品脈絡,只就雷同處附會很牽 08/02 10:33
→ camryn: 強+1 08/02 10:33
推 itsukiokada: 又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對抗韓國電視台 這是跨國官司吧 08/02 11:15
→ itsukiokada: 既然沒有看到原著 也不用這麼急著想打臉原作者吧... 08/02 11:16
推 alllice: 樓上 不是不挺台灣人 是這位作者東拼西湊所謂的「雷同」 08/02 11:18
→ itsukiokada: 可是大家都沒看到原文 又怎知架構一不一樣呢? 08/02 11:18
推 newef: 這樣就叫打臉? 那真的原原po那30項也不用po 出來 08/02 11:18
→ itsukiokada: 就片面指責他東拼西湊,也有失公允吧 08/02 11:19
推 KETSU: 誰叫原作列的點太多讓人覺得牽強 又沒出示原作讓人比對 08/02 11:19
→ kinda: 預知 + 逃婚google一下,就只有吳海英這一部 08/02 11:20
→ kinda: 不管是不是巧合 作者都很慘 但30項中真的很多是灌水沒錯 08/02 11:21
→ twinschoi: 如果原文有這麼像的話 根本就不會只例出30點 會有更強 08/02 11:21
→ twinschoi: 烈的指控抄襲 08/02 11:21
推 KETSU: 如果他一開始就針對劇本脈絡雷同處去質疑的話就不會被這麼 08/02 11:23
→ KETSU: 反駁了吧 08/02 11:23
→ KETSU: 可是偏偏他也只能列出這些牽強的附會比對08/02 11:23
→ KETSU: 看到作者說他還在準備 希望能夠真的說服人 不然吳劇也很冤 08/02 11:24
推 newef: 你要指責要公布在大眾前利用語論來審? 是不是應該公布更多 08/02 11:25
→ newef: 我想要看原文作者能夠公開更多一刀斃命的証明 08/02 11:26
→ newef: 列出的30項反而讓人打臉機會更多 08/02 11:26
推 bu5566: 不如說打架吧鬼神抄襲我的鬼神大人(誤) 忘記死因和邪惡男 08/02 11:39
→ bu5566: 二孤僻男一的設定都一樣 我討厭邪惡男二啦嗚嗚無力(歪樓了08/02 11:39
→ bu5566: ) 08/02 11:39
→ kinda: 舉證的責任是被害人? 加害人? 還是警察+檢察官? 08/02 11:41
→ maybe5845: 認真想想非親生、癌症、車禍、失憶、被陷害、跳海…… 08/02 11:46
→ maybe5845: 這些橋段幾乎九成韓劇有,韓劇很愛用老梗。 08/02 11:46
推 raylock1216: 會讓原原po起疑的主要是預知+逃婚的設定橋段,自己寫 08/02 11:46
→ raylock1216: 的作品有出現的元素本來就會比較敏感一點,後面接著看 08/02 11:47
→ raylock1216: 就也會不知不覺在意一些很常見被使用的小細節 08/02 11:47
同意,這是有可能的,主題雷同後再去一一比對作品,卻忽略很多元素是戲劇中再常見不
過的。戲劇間的呈現方式差異則是導演功力。
推 smallrain303: 原PO所列出來的真的沒有可以一招斃命讓人覺得真的是 08/02 11:47
→ smallrain303: 抄襲的點 像之前某藝人抄2NE1的CBH 光連結一貼出來 08/02 11:48
→ smallrain303: 只聽前奏也知道是抄哪首歌 根本連哪幾點相似都不需 08/02 11:48
→ smallrain303: 要一一列出來 08/02 11:48
推 walterDing: 我只看過一集 也覺得牽強 08/02 11:49
→ kinda: 能力 現在當事人完全無法舉證 也許舉證責任倒置 在劇組 08/02 11:52
推 daniel1344: 當事人為啥無法舉證 原作拿出來就是舉證啦 08/02 11:54
→ kinda: 拿出來 劇組還是說巧合 拿出來一點意義都沒有.08/02 11:56
→ kinda: 相對於當事人 劇組說劇本那麼早完成... 應該很好舉證不是嗎 08/02 11:56
推 daniel1344: 拿出來如果法院認定確實有抄襲的嫌疑 那當然就變成劇 08/02 11:57
→ daniel1344: 組要負責舉證創作在先阿 08/02 11:57
→ daniel1344: 現在原作能不能認為是被抄襲都還不一定了 對方幹嘛理 08/02 11:59
→ daniel1344: 你 這種爭議過去也不是沒發生過 08/02 11:59
→ kinda: 我不理解的是現在風向為什麼要當事人拿原作出來給鄉民看 08/02 12:01
→ kinda: 照D大的邏輯 應該鼓勵他快點告上法院啊 08/02 12:02
推一下,若不適合公佈作品讓大眾比對,那麼請提告、交給專業者判斷。
只是覺得不太適合這種自己用「同樣的話」描述畫面,列個幾點就變成好像真的一樣的方
式比較。根本也沒人知道原本作品的樣貌。
另外,列出的幾點甚至在兩部作品看不出關聯,希望不要以此來誤導沒有看過又是吳海英
的民眾。
無論如何,希望能夠查明真相,而非被媒體報導後模糊焦點。
推 daniel1344: 鄉民想知道更完整的資訊正常啊 他不提供其實也沒差 08/02 12:07
→ daniel1344: 只是就容易被質疑而已 這也很正常 要不要告是他的事 08/02 12:08
→ daniel1344: 自己想清楚就好 08/02 12:08
※ 編輯: joanwinnie (223.140.63.22), 08/02/2016 12:14:07
推 tiffany331: 推~30列牽強到不行的點就說剽竊,真的是很不負責任 08/02 12:13
→ tiffany331: 的說法,希望林作家提出原著或告對方!不要到處po文討 08/02 12:13
→ tiffany331: 拍,這樣才能還海英作家清白 08/02 12:13
→ kinda: 想知道真相 + 1 08/02 12:17
→ pennyea618: 雖然有道理 但還是不喜歡這篇 08/02 12:18
推 newef: 不喜歡這篇又覺得有道理XDDDDDDDDDDDDD 08/02 12:19
推 stalholic: 現在是林作家提出有抄襲嫌疑,誰主張誰舉證啊,等待稍 08/02 12:20
→ stalholic: 後更完整的證據出來 08/02 12:20
→ kinda: 吳海英講的是同名誤會、現實中是預知逃婚的同設定... 08/02 12:28
→ kinda: 看過吳海英的人應該都知道「相同」這件事有多麼囧 08/02 12:28
→ osioli: 其中說吃飯好看這點 這真的有點牽強 明明是一起吃飯2的延 08/02 12:28
→ kinda: 現實好像是電視劇的延伸 wow08/02 12:29
→ osioli: 伸 蠻贊成版上有人提出的 提出的這些點 也要看一前後呼應 08/02 12:29
推 pumafish: kinda大 難道是……又,誤會唷~XD08/02 12:38
→ kinda: 這不好說 現在收視率那麼高 拔草測風向 等下一集出來。 08/02 12:44
→ dayyeah: 韓劇自己就常常同樣題材拍2部了~08/02 13:22
→ vaniya: 我覺得如果是同名誤會+死前回顧會比逃婚+預知的點更有說服08/02 14:20
→ vaniya: 力~現在整個看下來就只是一些畫面相似罷了~08/02 14:21
→ vaniya: 但這些畫面常看韓劇就知道其實滿老梗的~ 08/02 14:21
→ msckfan: 推! 08/02 14:22
推 Lisedes: 推 都在修廁所?都用到手?都倒在地上?超多電影電視劇 08/02 14:23
→ Lisedes: 都有這些畫面......太牽強+108/02 14:23
→ vaniya: 像以車禍來說~我看的幾百部韓劇出現車禍的機率幾乎90% 08/02 14:23
→ vaniya: 這只能說雷同但並不構成抄襲~ 08/02 14:23
→ vaniya: 而且修廁所那點其實很牽強~起始畫面就不同了~ 08/02 14:24
→ vaniya: 林作家的是廁所被歹徒有意破壞~但吳海英裡面是姐姐便秘 08/02 14:25
→ vaniya: 所以導致馬桶不通~未來姊夫才會出馬~故事脈絡完全不同 08/02 14:25
→ vaniya: 連雷同都稱不上~頂多只能說都有人要去修廁所而已 08/02 14:26
推 cir1038: 那篇看到那麼多人推我就傻眼了,一看就知道是想拿名劇炒 08/02 14:28
→ cir1038: 自己的知名度 08/02 14:28
→ vaniya: 如果這稱得上是相似點的話~那我還滿想知道林作家的作品裡 08/02 14:28
→ vaniya: 有沒有出現男1在家裡錄女1的日常生活還自己聽得很開心的變 08/02 14:29
→ vaniya: 態橋段~如果有這點那就只能認同你了XDDD 08/02 14:29
推 Hallababy: 推~只是出現相同的東西&事件,整體脈絡根本不同阿..08/02 14:45
→ Hallababy: 只是剛好出現的東西事件,數量比較多,不然完全不相干 08/02 14:47
推 pennyea618: 回new大 這種事雙方都很好帶風向 只要話術夠好就能看08/02 15:51
→ pennyea618: 似有道理 我的意思是 希望不要藉由帶風向來詆毀一個可 08/02 15:51
→ pennyea618: 能真的被抄襲的原作者 畢竟事實尚未認定08/02 15:51
→ cashko: 推樓上,事態未明還是保留點,建議走法律途徑+108/02 15:57
推 JieshinRS: 感覺就只是來帶風向啊 有法律途徑不走 只選擇發無原稿08/02 16:01
→ JieshinRS: 的聲明文 不就只是單純想把事情鬧大而已嗎 08/02 16:01
推 p3625650: 推penny大 08/02 16:18
推 newef: 回P大! 認同帶風向很容易請原作直接告下去真的比舉這30項 08/02 16:35
→ newef: 太過牽強讓人懷疑不是更好?08/02 16:36
推 newef: 真的很希望原作走法律途徑!畢竟這是一部很好的作品 08/02 16:39
推 lovemanu611: penny大 既然你也認同“雙方都很好帶風向” 那還不如 08/02 17:31
→ lovemanu611: 請林作家勿再意圖用請大家幫忙轉發的輿論方式向對方 08/02 17:31
→ lovemanu611: 施壓兼帶風向 這樣對又劇也是很大的傷害 真認為有剽 08/02 17:31
→ lovemanu611: 竊請直接告~ 08/02 17:31
推 day2j04: 但結局女主又沒有出國 也沒有在歐洲相遇 08/02 17:49
推 egg781: 問一下,這種集氣對他打官司有用嗎?更何況是要去韓國打 08/02 22:10
→ egg781: 我也是疑惑確定對方抄襲的話,直接告死韓方不就好了 08/02 22:11
→ egg781: 人氣是能幫他跟韓國打官司逆? 08/02 22:12
→ egg781: 說是要大家幫他跟韓方施壓....阿你告下去不就是直接施壓了 08/02 22:13
→ egg781: 而且對方100%會被你逼出來在法院對質,這不是他要的嗎? 08/02 22:14
→ constancy23: 不能公開著作讓大家兩相對比就要大眾聲援抄襲說 立08/02 22:19
→ constancy23: 足點實在太薄弱了 08/02 22:19
推 ateyn: 文字上的抄襲本來就很難界定了,所以這件事兩方都有話可說08/02 22:22
→ ateyn: 。但我比較好奇影展會把未流出的作品是封存還是?再來,有 08/02 22:23
→ ateyn: 可能委員看到此作品,當好跟編劇有熟聊到也說不定。文字創08/02 22:23
→ ateyn: 作很辛苦。所以當你覺得作品被抄襲時,還是拿出令人信服的08/02 22:24
→ ateyn: 證據。畢竟也是有人因為被污衊抄襲而封筆,但也有因為佔著08/02 22:25
→ ateyn: 自己的名聲而到最後真的被抄襲者封筆。這件事小心謹慎看待 08/02 22:25
→ ateyn: 吧。 08/02 22:25
影展部份問題林作者在第一篇有提到,但他認為影展方未就他的權益給予認真調查,覺得
只是制式回應? 那麼就請走更有效的途徑吧,大眾力量可以幫助他嗎?我想未必,更容
易模糊焦點吧。
※ 編輯: joanwinnie (223.140.63.22), 08/02/2016 22:32:37
推 KETSU: 林作者最新的回應基本上還是跟30點雷同大同小異 08/02 22:37
→ KETSU: 而且一直強調女二那個廚房真的很瞎.. 08/02 22:40
推 KETSU: 看來他就是會一直堅持自己有被抄襲的可能 但也無法提出實 08/02 22:47
→ KETSU: 際內容 就看tvn方面會不會正式回應了 08/02 22:47
推 popodai: 撇開有無抄襲,現在吳海英正紅,剛好下禮拜徐玄真要來台 08/02 22:50
→ popodai: 然後他自己的劇本又說無法公開,不管怎樣,都賺到人氣囉 08/02 22:50
推 septemberki: 請林作家去找文化部協助提告吧!不要說沒辦法提告, 08/02 22:51
→ septemberki: 也沒辦法提供他的原稿(因為要拍成電影了?),卻要大 08/02 22:51
→ septemberki: 家片面的去支持、相信他所謂的30點雷同處…讓韓劇版 08/02 22:51
→ septemberki: 回歸單純的韓劇討論 08/02 22:51
→ vaniya: 看完最新聲明還是很疑惑,我對廚房完全沒記憶點為什麼一 08/02 23:34
→ vaniya: 直要強調廚房~照林作家的說法廚房很重要的話~那怎麼會比男 08/02 23:34
→ vaniya: 主的錄音室還沒存在感?我甚至記不起來全慧彬的廚房長怎樣= 08/02 23:34
→ vaniya: = 08/02 23:34
→ vaniya: 還有修浴室和通馬桶都點~看完新聲明一樣不懂脈絡哪裡雷同 08/02 23:35
→ vaniya: 了?!= = 08/02 23:35
推 KETSU: 女二廚房的出現除了置入跟劇情毫無關係 而林作家也說廚房 08/02 23:40
→ KETSU: 對他的故事是個很重要的設定 不是恰恰表示兩劇在這點上毫無 08/02 23:40
→ KETSU: 雷同嗎 怎麼還會當成抄襲的根據 光是這點的邏輯就讓人質疑 08/02 23:40
→ KETSU: 林作家的牽強附會 08/02 23:40
推 feny1002: 海英劇裡男女主的房間傢俱也是贊助的 其實也不會注意到 08/02 23:41
→ vaniya: 無法提供原稿來參考的話~建議林作家還是透過正式管道提告 08/02 23:41
→ vaniya: 好了~不然吳海英劇組也沒義務提供2015前都劇本不是嗎? 08/02 23:41
→ vaniya: 只有對簿公堂才有可能去做兩方原稿都相似度比對~有沒有抄 08/02 23:45
→ vaniya: 襲不是自己說了算~交由專業的去判定比較實在~ 08/02 23:45
推 cashko: 如果提供應該也是提供給正式提告管道,應該不會全面公布 08/03 00:25
推 daniel1344: 基本上要成立抄襲大概就兩個點吧 一個是作品間有實質 08/03 00:39
→ daniel1344: 相似 另外一個就是要證明被告曾接觸過原告的作品 08/03 00:40
→ daniel1344: 我還是覺得從這些描述中要說有實質相似不是太容易 08/03 00:41
→ daniel1344: 假設有好了 第二個要件作者是想要怎麼證明呢 同是韓國 08/03 00:42
→ daniel1344: 這個地緣關係有點薄弱喔 更何況投稿是不公開的 必須先 08/03 00:43
→ daniel1344: 證明釜山影展那邊有把作品外流或是委員會和負責人和 08/03 00:44
→ daniel1344: 吳海英劇組有某種程度上的關係吧 08/03 00:45
→ daniel1344: 既然不便提供原稿 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 沒啥繼續討論的 08/03 00:47
→ daniel1344: 興趣了XD 祝福雙方能有一個好結果囉 08/03 00:47
推 lesnereides: 女二的廚房在海英裡真的超級不重要耶,但是因為覺得 08/03 02:31
→ lesnereides: 置入得非常突兀,所以我有印象! 08/03 02:31
推 pinkwind: 林作家的最新聲明有提到,他投稿的作品是僅4048字的 08/03 03:15
→ pinkwind: 大綱(英文撰寫) 08/03 03:16
推 vannysa: 沒看過原作無法判斷...閱~ 08/03 13:45
推 FayeDay: 推這篇,30點真的牽強到我懷疑我看的海英版本和林先生所 08/03 14:08
→ FayeDay: 指控的版本不同。 08/03 14:08
推 camryn: 這個劇評粉絲專頁寫得很好! 沒看過海英這部戲的人來看這篇 08/03 14:21
→ camryn: 就可以了解為什麼這麼多人覺得林作家的說法太牽強了 08/03 14:22
→ w50vup: 原po真的超牽強... 受不了硬牽拖 08/03 21:36
推 icepet0015: 倒不是想崇洋媚外,但是這部台灣作家的設定看起來也太 08/08 01:57
→ icepet0015: yy了吧!吳海英的寫法有這麼意淫嗎? 08/08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