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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78的網紅Sunny 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分享肝膽排石法可能被罰嗎?愛莉莎莎事件背後,一般人也要小心的法律風險】 日前Youtuber #愛莉莎莎 在頻道上分享 #肝膽排石法,分享以「蔬果斷食法🥬」,搭配喝瀉鹽、葡萄柚汁、橄欖油的「混合汁」的方法,能排出 #膽結石🪨?! 不過,這個說法也引發醫界嚴重反彈,許多網友也認為愛莉莎莎是在誤導...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在 禾呈?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03 10:17:43
想寫這篇想很久了,終於找到時間!拜託了 @gingerale_jp 支援圖片(⁎⁍̴̛ᴗ⁍̴̛⁎) - 醫學美容(Cosmetic Medicine)主要是運用醫療行為去修復、重塑外貌以達到對自身美學的詮釋。而醫學美容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的這行為,則必須要遵守醫療法的相關規範。 在網...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在 肉魚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5:00:39
依據「醫療法第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所以此篇不專業分享純粹為也想做雷射的朋友們而生 一直被催生分享文 我也才做完一個多禮拜而已我朋友們到底有多急啦 從小二200度開始戴眼鏡成年後一路飆升到850度 裸眼我連男女都分不太清楚整張臉看起來只有肉色 比成績比運動比身高我可能會輸 近視度數...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2-20 10:16:09
【分享肝膽排石法可能被罰嗎?愛莉莎莎事件背後,一般人也要小心的法律風險】 日前Youtuber#愛莉莎莎 在頻道上分享#肝膽排石法,分享以「蔬果斷食法🥬」,搭配喝瀉鹽、葡萄柚汁、橄欖油的「混合汁」的方法,能排出#膽結石🪨?! 不過,這個說法也引發醫界嚴重反彈,許多網友也認為愛莉莎莎是在誤導群眾,...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在 Sunny 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分享肝膽排石法可能被罰嗎?愛莉莎莎事件背後,一般人也要小心的法律風險】
日前Youtuber #愛莉莎莎 在頻道上分享 #肝膽排石法,分享以「蔬果斷食法🥬」,搭配喝瀉鹽、葡萄柚汁、橄欖油的「混合汁」的方法,能排出 #膽結石🪨?!
不過,這個說法也引發醫界嚴重反彈,許多網友也認為愛莉莎莎是在誤導群眾,熱心向主管機關檢舉。
日前,也看到有新聞指出 #食藥署 正在處理民眾的檢舉,研討是否針對愛莉莎莎開罰。
今天想跟大家討論此事件在法律層面上,愛莉莎莎可能被罰嗎?
#喝混合汁能排出膽結石:可能違反食安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
(1)食品等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2)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違反(1)處4萬元~400萬元罰鍰;
違反(2)處60萬元~500萬元罰鍰!
#宣傳特定療法可以排除膽結石:可能違反醫療法
📍醫療法
第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第87條: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
➡️違法為醫療廣告,可處5萬~25萬元罰鍰!
雖然愛莉莎莎的影片有可能涉及誇大食品效果或宣稱有醫療療效(排出膽結石)等情形,可能違法,不過愛莉莎莎也不是沒有抗辯的空間!
💡所謂的「食品廣告」,根據衛福部95年4月13日函釋:「廣告行為之構成,係可使不特定多數人知悉其宣傳內容,進而達到招徠商業利益之效果。」
而所謂「醫療廣告」,根據醫療法定義,亦指「指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
根據愛莉莎莎的說法,她拍攝影片是單純基於分享書中的知識,分享自身體驗。如果是這個情形,因為並沒有宣傳特定產品以達商業利益(自己製作的混合汁並非特定商品),愛莉莎莎也沒有以該療法為業務並招攬患者的意圖。
因此,愛莉莎莎仍有可能不符合上述廣告行為,而不成立違法責任。不過,目前此案主管機關也仍然在認定當中,還沒有最終裁罰與否的定奪。
#2019年理科太太事件
一樣是#油土伯,過去#理科太太 就曾經因為拍攝有關「現在只要1分鐘-在家做完子宮頸癌篩檢」,因為違法廣告 #醫療器材,而違反藥事法,遭罰20萬!
📍 藥事法
第4條:本法所稱藥物,係指藥品及醫療器材。
第65條: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
第66條:藥商刊播藥物廣告時,應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違反者,可能處20~500萬罰鍰。
#藥品、#醫療器材 的廣告,只限取得特定許可執照的#藥商,並經主管機關事前許可廣告內容後,才能刊登。然而理科太太並非藥商,卻宣傳子宮頸癌篩檢,影片內容更沒有經過主管機關事前核准。
理科太太影片中,因為有清楚出現特定產品、醫療器材代理的公司,讓消費者能連結該醫療器材並加以購買,所以也較清楚地構成「廣告行為」。
這也是跟愛莉莎莎的事件,有蠻大不同之地方!
#一般民眾也應注意的法律風險
⚠️回到普羅大眾們的生活,其實一般民眾也有可能落入以上法律風險!
如上面理科太太的例子,一般人除了不能 #廣告 藥品、醫療器材 以外,直接的 #販賣行為 當然也是違法的!
藥品可能一般比較好想像,不過,#醫療器材 往往是民眾容易誤解,以為只有那種高科技的X光機才屬於醫療器材!
💡但其實包含生活常見的 #醫療口罩、#衛生棉條、#OK繃、#保險套、#痠痛貼布、#隱形眼鏡 等,都是「醫療器材」!
所以,如果民眾在部落格、個人臉書頁面等 #公開分享 特定藥品、醫材,就算沒有拿特定廠商的報酬,只要可能促使消費者購買該產品,仍可能構成廣告行為!
過去曾有民眾上網分享「痠痛貼布」使用心得,或是到網上拍賣家中吃不完的「感冒成藥」,因此被約談、甚至受罰!
所以,關心愛莉莎莎之餘,我們也要多小心自己的權益,避免觸法受罰😊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因為中暑沈迷於刮痧這件事
才知道刮痧居然也有被規範🤣
與大家分享真的無聊法律小知識
不能宣稱療效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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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調理以紓解筋骨、消除疲勞為目的,單純運用手技對人施以傳統整復推拿、按摩、腳底按摩、指壓、刮痧、拔罐等非醫療行為,因此不得宣稱醫療效能。
依據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民俗調理業有「傳統整復推拿」、「按摩」、「腳底按摩」及「經絡調理」四大商登類別;
依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若業者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則視為醫療廣告,無須事先警告或輔導,依法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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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
民俗調理:
以紓解筋骨、消除疲勞 為目的,單純運用手技對人施以傳統整復推拿、 按摩、腳底按摩、指壓、刮痧、拔罐,或使用民間習用之青草泥、膏、液狀外敷料所為之非醫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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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民俗調理 #按摩 #整復 #推拿 #刮痧 #法律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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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在 郭鴻儀-議員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地儀熊讚
鄉親ㄟ~今日臺南市議會第三次定期會進行『業務報告及質詢-衛生局、環保局』鴻儀質詢重點如下,向鄉親們報告,歡迎大家一起集思廣益。
#強調新豐區鄉親對於設立區域醫院的盼望
市府斥資270萬進行新設醫院可行性評估及選址「台南○○市立醫院選址預評估暨可行性評估作業」案將於5/22日進行評選作業,該案將針對全台南市醫療需求、人口數、交通便捷性、土地取得等做全盤評估,鴻儀要求衛生局要重視新豐區緊急醫療需求及地方心聲,期盼能落腳新豐區並整合86快速道路、182市道十五分鐘急救醫療網,兼顧急救及高齡人口照護需求。
#非醫療機構設立醫療廣告之稽查
醫療法第84條規範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但衛生局稽查廣告時主要針對食品及藥物違規廣告,訪間容易混淆的一般廣告卻無取締,如鴻儀舉出交流道附近『入珠』廣告違例,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期盼衛生局能有效監督遊走在法律邊緣的廣告,避免民眾混淆造成憾事發生。
#請環保局加強異味污染防治稽查量能
108年台南市環保公害陳情案件,異味汙染物就有9372件,佔全部陳情案件幾乎半數,但異味汙染判定困難,且台南市檢測量能不足,108年只執行 10 家次異味採樣,檢驗結果 2 家未符合標準,與陳情量完全不合比例,原因在於依照環保署公告之標準檢測方法-「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每件樣品至少需有 6 位嗅覺判定員聞過,若加上當天嗅覺狀況不好的人,1 組的編制至少有10到20位技術員。所以檢測量能相當有限,鴻儀要求環保局能規劃利用科技執法,有效提高檢測量能。
#建議引進「高噪車輛照相系統」運用用科技進行非固定地點機動偵測
改裝汽機車的高爆音,是社區噪音最常見的污染來源,目前台南市最常見防治方式,是聯合警察局及監理站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攔查,不僅耗時耗力,效果也不顯著,鴻儀建議參考台北市及桃園市的「高噪車輛照相系統」,用科技方式非固定地點機動進行偵測,才能有效達成防治目標。
本影片連結:https://youtu.be/mrRt_uk7RXA
更多影片都在鴻儀的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zTSZPoIbIrweY2Wb2CyP4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