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非訟律師養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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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非訟律師養成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51的網紅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1121蘋果 沒查實價事後發現前屋主買3個月就轉手 買貴485萬氣炸怒告房仲求償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1121/UEFR6RL7GZAFDGW656MSUATT4M/ 新北市婦人近日以1920萬元買下中和區中古大樓「快樂景平」...

  • 非訟律師養成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21 15: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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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1蘋果 沒查實價事後發現前屋主買3個月就轉手 買貴485萬氣炸怒告房仲求償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1121/UEFR6RL7GZAFDGW656MSUATT4M/

    新北市婦人近日以1920萬元買下中和區中古大樓「快樂景平」1樓戶,簽約後查實價才發現,該屋今年6月買價僅1435萬元,3個月加價近500萬元,怒控房仲對實登價格避而不答,害自己成肥羊,「沒有顧及別人死活!」決定提告,要求返還價差及仲介費。

    【余奕賢、林佩萱/綜合報導】......↓

    今年65歲的蔣婦9月看到中和區景平路385巷的「快樂景平」1樓戶求售,權狀39.27坪,開價2000萬元,聯繫群義房屋永和頂溪加盟店黃姓房仲,看屋當天便下斡旋金10萬元,希望以1700萬元入手,隔天在房仲公司與屋主協商。

    要求返還235萬元
    蔣婦協商時稱曾詢問房仲該屋實價,房仲並未答覆,最終談妥1920萬元,現場完成簽約。2天後蔣婦付清仲介費15萬元,後續前往房子測量衣櫃,才發現大門故障,甚至得從紗窗爬出室外,向房仲反映卻要求自行修繕。

    在第2次匯買屋款後,蔣婦透過友人查詢實價才發現,該戶6月才以1435萬元成交,3個月便以1920萬元成交,價差達485萬元,她憤怒道:「如果我知道前屋主入手價是1400萬元,我連1700萬元都不會買。」痛批房仲「沒有提供實價、沒有顧及別人死活!」「太狠了!有想到別人能活嗎?買方的我心態能平衡嗎?」

    蔣婦雖提出解約,賣方卻要求在10月27日前付清尾款,聲稱逾時會求償違約金,無奈只好付清款項。原定交屋日為11月10日,但目前未完成交屋,賣方也揚言提告,蔣婦則希望求償價差220萬元及仲介費15萬元。群義房屋加盟總部回應,目前案件已進入訴訟程序,將會持續協助買賣雙方進行溝通協商。

    反悔違約金恐384萬
    由於房地合一稅規定持有1年內轉手,賣方需付獲利所得45%,試算該戶賣方需支付218萬元稅額,以轉手價差485萬元來看,仍獲利267萬元,利潤可觀。

    北市府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表示,法律沒明文規定房仲須告知實價行情,買方雖能主張未被妥善告知,有機會要回仲介費15萬元,不過買賣已簽約,除非雙方同意解約或有法定解除事由,否則反悔須負擔買賣價金20%的違約金,換算為384萬元。律師李儼峰提醒,簽訂買賣契約前,應養成主動查核實價的習慣,避免將比價程序委由他人,才能確實評估價格合理性。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通常房仲有義務提供區段近3個月成交行情,買方亦可善用實價登錄網站、樂居網等查價資料,另建議買方到附近剛成交的社區向鄰居、管理員或房仲打聽行情與實際屋況,做為比價的判斷。

    台灣房屋九份子加盟店店東林志豪表示,也可透過房貸銀行估價,如果買價在估價範圍內,等於低於行情。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補充,民眾買房要有警覺心,除查詢實登,可將該房價拿去問附近不同房仲,避免買高,淪為價差肥羊。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1/201121-3-485.html

  • 非訟律師養成 在 奶媽 Naima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1 16: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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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大法官 RBG ,聲名狼籍背後的傳奇人生】

    2020年實在太不平靜,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露絲・拜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簡稱 #RBG)日前過世了,享年87歲。

    她的離世,儼然給局勢正動盪的美國打了一巴掌,連「鋼鐵人」Robert Downey Jr、影后 Natalie Portman 等巨星都發文哀悼。

    RBG是美國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終生推動性別平權,打破同工不同酬、津貼歧視、軍校入學限制等多項差別待遇的規定,拓寬女性跟同志權益,被視為「具有歷史地位」的法學家。

    不只成就斐然,她與丈夫 Martin 宛如「神鵰俠侶」般的愛情也為人津津樂道。

    身為女人,我們是該知道 RBG 的故事,學習她颯爽美麗的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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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被你視為阻礙的事,往往會成為更好的收穫。」

    RBG生於 1933 年 3 月 15 日,藍領猶太移民,父母幼時缺乏教育,擁有望女成鳳的心,格外注重 RBG 的教養,尤其以母親的價值觀影響她甚鉅。

    紀錄片《RBG:不恐龍大法官》裡提到,RBG媽媽只教導女兒兩件事,第一,要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淑女,第二,所謂「淑女」的定義,是不要輕易被情緒左右。

    以上兩點,養成了 RBG 重視邏輯思考,明白情緒不能解決事情,只會模糊焦點,讓人更加無法專注你的內容。

    高中時期的 RBG身材嬌小,外型氣質美麗,性格內向安靜,乍看的確像個世俗定義的「淑女」,但實際上她對女孩子之間的打扮話題不感興趣,平常都是待在家裡看書、讀報紙。

    據 RBG 高中閨密回憶,RBG 就像男孩子一樣關心著國家大事,是個特立獨行的女孩。不過,誰說女孩子只能有一種樣貌?或許 RBG 早已瞭解這點。

    20世紀性別平權尚未普及,RBG 的求學之路並不平坦,縱使憑著實力、堂堂正正考上哈佛大學法學院,成為院內 500 名學生中「唯九」的女性, RBG 卻曾經被哈佛校長質問:「妳能否聊聊自己到底憑什麼可以進到這裡、搶走其他男同學的權益?」

    不光如此,RBG 就讀康乃爾大學時,還被化學系教授暗示要她潛規則,結果被她高聲嗆道:「你竟然敢這麼做!你怎麼敢?」嚇得教授再也不敢招惹她。

    種種阻礙不但沒有影響 RBG 的心情,倒是激起她的好勝心,從康乃爾大學、哈佛法學院到最後的哥倫比亞法學院, RBG 均以第一名成績輾壓同期男同學,也成為《哈佛法律評論》(Harvard Law Review)創刊以來,第一位入選的女性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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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因我的性別要求特權。我只想要我們的男性同胞,把腳從我們的脖子上移開。」

    知識,是 RBG 的金鐘罩鐵布衫,但,若想衝撞厚實的性別天花板,光憑知識顯然是不夠的。

    畢業之後,身為女性、母親和猶太人,沒有一家律師事務所願意聘用 RBG,理由千奇百怪,舉凡女人太情緒化、擔心照顧不了家庭,就連「怕其他律師的老婆會吃醋」這種理由都說得出來。

    RBG 退而求其次,先在紐澤西州的羅格斯大學法學院、哥倫比亞大學擔任教授,一任教就是10年光景,並在校內開設女權課程、編輯女權刊物。

    直到1972年,她參與了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女權計劃,成為裡頭的首席辯護律師,這才展露才華。

    RBG 初次在最高法院辯論的案件是 “Frontiero v. Richardson”,事主是一名女性空軍中尉弗朗蒂羅(Frontiero),她想替丈夫申請住房跟醫療福利,卻被人事單位告知,目前只有男性空軍可以幫妻子申請補助,女性空軍則不行。

    法庭上,RBG 援引著名廢奴主義者 Sarah Grimke 的話,她說:「我不要求性別給予我特權,我要求的是人們將他們的腳,從我們的脖子上拿開。」

    她以不卑不亢的溫柔語調說動法官,以 8∶1 的投票拿下性別平權官司的首勝。

    RBG 不只幫助女人,她也為男性爭取性別權益,像是知名 “Weinberger v. Wiesenfeld” 一案,她幫助一位單親父親拿到政府津貼,因為當時只有女人才能申請家庭補助,男人不行。

    從 RBG 經手的辯護裡,我們見到性別下的受害者不見得只有女性,連男性同樣受到父權社會宰制,背著「男主外」的壓力,想當家庭煮夫都會被世俗眼光檢視。

    RBG 從不害怕說出自己的觀點,她提起6次憲法訴訟案,打贏了其中5件,她就是想要告訴法官:性別不平等就是存在,只是幾百年下來,我們都把這些事物視為「常態」,是時候該推翻了!

    正因 RBG 的擇善固執,每個大法官、對造律師在聽到她的名字時,都忍不住捏把冷汗,讓她擁有了「聲名狼藉的 RBG」這個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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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你所在乎的事而戰,但以讓他人加入你的方式去實踐它。」

    1993年,RBG 獲得總統提名,成為美國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她繼續為性別平等奮鬥,最經典的莫過於1996年的 “United States v. Virginia”。

    她奮勇對抗維吉尼亞軍校創校158年來只收男學生的傳統,直指「只招收男性」的政策是違憲。

    維吉尼亞州政府表示抗議,認為他們有幫女同學另外設立了「女子領導學院」(簡稱VWIL),女性依然可以和男性一樣享有教育機會。

    RBG 一語道破此項理由的荒唐之處:「另一所學院所提供的資源,不會比維吉尼亞軍校還多,這不過是讓女校成為男校『蒼白的影子』罷了(pale shadow)。」

    最後 RBG 說服其他法官,以7:1的比數打破維吉尼亞軍校的陳舊體制,也是一個劃時代的性平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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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BG 對人權的貢獻毋庸置疑,但她透露自己能在性別窄門裡夾縫求存、最後大放光芒,丈夫 Martin 的幫助和鼓勵是非常重要的存在。

    RBG 和 Martin 都是康乃爾大學的學生,兩人約會不久後就決定在一起, RBG回憶:「他是所有約會對象裡,唯一在乎我有腦袋的人。」

    準備哈佛法學院的期間,Martin 被診斷癌症,那時他們有了女兒,於是 RBG 一邊兼顧學業,一邊幫丈夫做筆記、複習功課、照顧小孩,天天忙到凌晨五點睡覺,早上八點爬起來上課。

    Martin 本身也是一名才華洋溢的律師,為了支持妻子的平權夢想,他辭去了律師職務,專心做 RBG 的副手。

    RBG透露自己不善交際,丈夫經常為她搭橋牽線、一手扛起家務,他們的女兒就回憶:「在家裡都是爸爸負責做飯,媽媽負責思考。」

    偶爾,Martin 發現RBG 工作到太晚,他就會嚴厲地到書房扛妻子回房,要她好好注意身體健康。

    「我這個人算是格外幸運,能遇到好的另一半。」RBG 笑說:「從我們相遇第一天開始,他就深信,一個女人的使命,無論是在家相夫教子、或在外衝事業,都跟男人同等重要。」

    2010年 Martin 過世,對 RBG 是很沉痛的打擊,她將心思專注到工作上,只要在訪問提到丈夫,她的語氣會瞬間變得溫柔、眼神恍惚飄向遠方,臉上寫滿對丈夫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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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還活著,我就不會退休,我會一直站在這裡,為人們奮鬥。」

    RBG 歷經4次癌症的化療,經常抱病工作,晚輩都希望她退休養病,但目前美國9位大法官,就有5位是保守派,身為為數不多的「自由派」代表,RBG認為自己有義務堅守崗位。

    高齡85歲的她,依舊勤跑健身房重訓,每天上班早出晚歸,對工作兢兢業業。

    儘管 RBG 不敵病魔離世,但她勇敢爭取人權的精神卻被保留下來,鑄刻在每位懷抱夢想的女性心裡,RBG 口中的「平等」不光是嘴上說說,她是身體力行地為所有人打先鋒。

    在飽受偏見的年代,RBG靠她堅定不移的意志力、辛苦耕耘的才華,為自己開闢康莊大道,雖然辛苦異常,卻也踏實帥氣,且這種能力誰都搶不走。

    當我們總在埋怨身不逢時、懷才不遇,有時轉個念就會懂得:在黑暗裡頭跌跌撞撞,是誰都會經歷,但只要你足夠喜歡,這些都不足以構成放棄的理由。

    以上,就是 RBG 教我的事情,謝謝她一生的貢獻。

    https://www.adaymag.com/2020/09/21/ruth-bader-ginsburg-notorious-rbg-age-politics.html

  • 非訟律師養成 在 呂秀蓮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7-28 09: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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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咱的立法院?


    1996年1月18日,當我結束三年立法委員生涯的那天,立法院院長宣布,凡是決定不再參選的同仁,可以在院會發表臨別感言。輪到我上台時,我毫不保留地說出我對立法院的看法:

    「恕我直言,它是政治馬戲班,是媒體金舞台,是利益分贓所,是權力競技場,也是正義的焚化爐。」

    我以為會引起一陣噓聲,沒想到居然響起滿場掌聲。轉眼24年已過,立法院換了三位院長,但兩週前臨時會那天,立法院審查監察院長及委員提名,接著審《國民法官法》。令我回想當年的立法院,不禁悲從中來。

    當年立法院國民黨一黨獨大,想通過什麼就通過,在野的民進黨只能以小博大,文攻不成就武打。院會期間,前面三分之二都浪費在朝野口水戰,重要法案都保留在最後一、二週,快馬加鞭,胡亂通過,最重要的法案往往排在最後幾天審。白天一定審不完,於是通宵達旦到天亮,外行人以為立委好認真、好辛苦、好感動。殊不知夜深人靜好入眠,大部分立委都睡得東倒西歪,夢周公去了。一切留給黨鞭去周旋,遇到表決時刻,黨鞭大喊:「醒來吧!要表決。」睡眠惺忪中,到底要表決什麼?只要看黨鞭手舉的是贊成或反對的牌子按鈴就好了。

    我那年就是在漏夜審查《健保法》時,心裡著實不安,決定告別立法院的。

    24年來,這個陋規一成不變地沿襲下來,為什麼非要趕在會期末審重要法案?過去很少召開臨時會,但不知何年開始,臨時會居然成為飯後菜,每個會期結束後常態性召開;有人譏諷變相加薪,因為臨時會立委可以加領加班費。問題是花錢未消災,許多最具爭議的重要法案都利用臨時會,外界不太注意時草草以多數暴力闖過關,惡法的惡果則由全民來承擔。

    2016年民進黨首次席次過半,照說過去痛恨國民黨一黨專政的行徑都該改善,沒想到卻東施效顰,甚至青出於藍。「立法院是行政院的橡皮圖章」如今公然變成立法院是總統府的橡皮圖章!立法院長是不分區立委,只要總統內定,又在立法院掌握多數,鐵定當選,連選都不必選。因此日後主持立法院,當然唯總統是從,總統還可以公開限期命令立法院通過特定法案;法案通過,總統府立即表達感謝之意。立法院還是代表全國人民的殿堂嗎?

    在野黨人少力薄,但四兩可以撥千金,選民期待立委用腦而非用拳打腳踢,但最近的國民黨團表現,簡直將立法院當作武術館、馬戲團在胡鬧,完全不用大腦。監察院人事同意權在胡鬧中免於接受審查,真該感謝國民黨「全額保送」!

    然而依法言法,監察院新任院長及委員,8月1日走馬上任,合法合憲嗎?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監察院人事同意權要「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全院委員會進行審查時,被提名人要列席與答詢,而後投票決定人選,不適任者就被淘汰。然而這次在野黨胡鬧,執政黨偷懶、撿便宜,完全跳過詢答審查程序,民眾連被提名的人選是誰都一無所知,就把全體保送進監察院,還口口聲聲說要關掉它。立法院是否違法違憲?法學專家們也裝聾作啞。

    再談《國民法官法》。長期以來國人對司法喪失信心,也對司法改革寄以高度期待。2016年蔡總統上任後,有模有樣召開司法改革種種會議,但雷聲大,雨點小,只落得國民參審與陪審兩派論戰,根本問題應該是司法人員的養成教育及審理程序出問題,司法人員的素質及訴訟程序如何監督及考核才是關鍵,反而不受重視。

    7月22日立法院臨時會挑燈夜戰通過《國民法官法》,懂法律的人不見得看完全部條文,不懂法律的有的心怕怕,怕無意間當上法官,當然也有人盼望當「法官」過過癮。真正用心看完全部條文的朋友應該不多,昏昏欲睡的立委先生女士心中只有總統府,當然不在乎。

    魔鬼藏在細節裡。姑且提醒大家注意第3條與第14條的規定,你就該驚醒吧?第3條規定,將來特定刑案的審查由3位職業法官及6位國民法官組成;第14條規定,下列之人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包括:1. 總統副總統、2. 各級政府首長及民代、3. 政黨黨務人員、4. 現役軍人、警察、5. 法官或曾任法官、6. 檢察官或辯護人或卸任者、7. 律師、公設辯護人或卸任者、8. 現任或曾任講授法律科目之教授講師、9. 司法院、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10. 司法院警察官、司法警察、11. 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及格者。

    以上各項,現任官員不能當國民法官尚稱合理,但卸任者已具備相當法律專業知識又無公職,參與審判有何不可?總地一句,根據已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未來是由3位懂法律的職業法官和6位幾乎完全不懂法律的國民法官共同審判,而且由其中6位同意決定生死或刑罰輕重。這樣的改革,是我們需要的嗎?能實現司法正義嗎?

    立法院既不是逞強鬥狠的競技場,也不是性別胡鬧的風月場,立法院應該是嚴肅莊嚴的最高民意殿堂。立法委員的言行舉止是國人的指標,上行而後下效。

    民主台灣的立法院再不自律自強,各選區的選民同胞們,就該承擔國家主人的責任,大家一起來監督、評鑑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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