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hh840502 (小胖)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非法資遣存證信函問題
時間Sat Dec 22 01:41:18 2018
在昨天老闆希望我簽離職單
但我沒簽
他說我的工作能力不符合需求之類的
但說穿了只是因為我是前朝遺臣
問題來了
他給我自願離職單我沒簽
但他把我的門禁卡收走了
如果我有打訴訟的打算
打的是主顧關係之類的
我應該是得寄存證信函
來證明主顧關係持續存在
而本人也有意願工作之類的
請問本人仍願意持續提供勞務的存證信函
有期限嗎?
是要在收到離職單的隔天就寄
還是過一個禮拜再寄也沒問題?
說也不見得是一個禮拜
只是想確定這個時間的因素
是不是會影響訴訟的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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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Hlawtel: 儘快處理比較好 12/22 06:11
推 wwfman: 最差的情況是變成勞基法第11條第5款,不能勝任。但是雇主 12/22 08:23
→ wwfman: 要舉證。這個算非自願離職,最少有資遣費和失業給付。存 12/22 08:23
→ wwfman: 證信函越快越好,3日內寄出,避免之後雇主凹連續3日曠職 12/22 08:23
→ wwfman: ,依法解僱。需要走民事的話可以先去勞工局了解一下,看 12/22 08:23
→ wwfman: 有沒有補助。 12/22 08:23
→ a9301040: 去問勞工局沒錯,必要時調解等等 12/22 10:50
推 yesohya: 如果妳的月薪不到8萬扣自宅資產不到3M可以申請勞工訴訟 12/23 21:07
→ yesohya: 補助 12/23 21:07
→ yesohya: 直接找法扶不需要拖延 12/23 21:07
→ KrazyKat: 這種爛公司你確定要待?直接告他非法資遣就好,既然說你 12/24 15:43
→ KrazyKat: 不能勝任,那麼舉證就是他的責任(告下去他就會知道要怕 12/24 15:44
→ KrazyKat: 然後搞不好就重新找你回去了,這時候記得簽好所有文書, 12/24 15:44
→ KrazyKat: 最好找公證人)。 12/24 15:44
→ KrazyKat: 另外離職單是什麼東西?離職通知單並不需要你的簽署 12/24 15:46
→ KrazyKat: 自願離職單你不簽他拿你沒輒 12/24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