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非正式角色舉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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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非正式角色舉例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百工裡的人類學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田野工作(fieldwork)是人類學研究方法的核心。隨著「做田野」成為學校社會科學領域乃至業界諸如市場調查分析與使用者經驗研究等範疇時常見的詞彙,田野裡人際互動與社會關係的建立與經營之道成為重要的議題。在 新作坊 的這篇文章,帶我們看到,進入田野後產生的不只是「約訪」、「做訪談」的研究者與被研究者...

  • 非正式角色舉例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9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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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野工作(fieldwork)是人類學研究方法的核心。隨著「做田野」成為學校社會科學領域乃至業界諸如市場調查分析與使用者經驗研究等範疇時常見的詞彙,田野裡人際互動與社會關係的建立與經營之道成為重要的議題。在 新作坊 的這篇文章,帶我們看到,進入田野後產生的不只是「約訪」、「做訪談」的研究者與被研究者關係。對於與當地人接觸互動如何「觀」與「察」以蒐集觀察田野調查資料與分析,生活日常「聊天」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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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往學術社群中走去,人類學逐漸不再是大家沒聽過的神祕概念,但「聽過」仍是基於某種既定印象,例如「人類學家不寫paper,只寫小說」。也經常有人說,我們做研究的時候不像在做研究,沒有穿著白袍、沒有使用結構嚴謹的問卷、沒有拿著高科技儀器(頂多就是相機、錄影機、錄音筆),通常只有一本筆記本、一支手機、或什麼都沒有,好跟「報導人」(研究參與者)好好聊天,或一起從事他們正在做的事。

    事實上,「聊天」這個與人群互動的方式,並非專屬於人類學學門,但民族誌式田野工作中的「聊天」,確實有其特殊功能與邏輯。人類學家/田野工作者以自己作為「研究工具」,用「聊天」創造一個符合真實人際互動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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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經歷了一個「建立關係」的過程,包含共食、共飲、共作(例:下田),及生命禮儀的共襄盛舉(例:慶典)與陪伴(例:喪禮)。其中,「聊天」串起了這其中所有的人際互動。大家圍坐分享食物、飲料,一邊暢聊的場景是部落中最日常的活動。在幾次這樣的場合上,部落長輩對我說:「妳想問什麼就問吧!」他們知道我「研究者」的身份,怕「浪費我的時間」,和藹地建議我善用時間蒐集資料,但這並非我出現在那些場合的本意。某一次我回應:「今天是想來陪大家聊聊天、聽聽故事,也學習大家重視的事,沒有特別要問什麼啦!」長輩們聽完後,表示認同與覺得受到尊重,有人直接說:「這樣說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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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剛進入田野的階段,很多時候「聊天」的用意並非獲取研究資料,而是傾聽報導人希望訴說的個人想法、故事、日常生活遭遇的困難、想吐的苦水等等。報導人與田野工作者的關係,到後來往往不僅止於研究者與被研究者,而是在真實的人際互動中找到連結。臺東大學團隊到部落參加喪禮時,我們往往跨越了「研究者」或「觀察者」角色,到場的目的不是記錄,而是致意與陪伴,希望為喪家帶來一點走過悲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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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東大學團隊藉由「聊天」接觸部落不同群體,逐步拼湊出部落生活的樣態。倘若沒有這些深入、個人化的連結,很難真正掌握田野地或研究社群的脈絡,也難以找出應該被討論、卻易被忽略或被認為是不足為外人道的議題。因此面對報導人的信任,田野工作者有保護他們的義務。若「聊天」的內容成為研究資料,對其之保存與使用將份外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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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由多次聊天,感受出部分部落成員對於外來者跑來學走他們的文化與知識未必有好感。他們更想知道的是,這些(似乎)握有更多文化、社會、經濟資源的學者可以對部落有何貢獻?同樣地,對話過程中發現,「共學共作」、「把主體性還給部落」等希望凸顯部落話語權與能動性的論述,也不必然獲得部落一致認可,反而有聲音期望我們帶著明確目的或問題意識,直接告訴他們該做什麼、怎麼解決問題、如何有成效。

    此種情況下,「聊天」被理解為田野工作者們還在不清楚狀況的階段。我們認為釐清「他們想做什麼」是不可或缺的第一步,但他們期待的是我們提出「我們想做什麼」。因應這些反應,田野工作團隊持續與眾多不同年齡、立場、背景的部落成員溝通、討論,藉此聽見不同聲音,也讓不同群體覺得受到尊重,增加計畫的公共性、正當性、參與度、包容度。田野工作者們長期在部落走動,參與各種日常生活中非正式的互動,不急著解釋或提解決方案,而是傾聽部落說出自己的看法或提案,讓他們慢慢感受到誠意,並理解我們工作的步調與邏輯。雙方已逐漸磨合出共識,而這場「聊天」馬拉松還會繼續。
    (引用自:https://www.hisp.ntu.edu.tw/news/epapers/86/articles/314)

  • 非正式角色舉例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12 22: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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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處文化局業務報告|性平教育、能源教育、食安議題與在地文化支持】
    11月10日(二)是教育處與文化局的業務報告。針對教育處的部分把握時間討論了如何落實多元性別教育,並逐步減少歧視與霸凌。同時也希望教育處說明目前市長承諾的大武崙森林公園「第二期」的參與式設計規劃,並希望納入更多元的運動場地。
     
    除了「班班有冷氣」外,目前校園降溫的配套和最重要的能源教育要怎麼從學校開始帶動家庭也是我們很關心的。最後,則討論到大家最關心的──營養午餐不用 #萊豬,但只在學校與廠商間的契約處理違約,主管機關如何把關監督呢?
      
    最後則和文化局討論到目前大歷史場景有許多較大的建物如漁會大樓即將修復完成,會釋出很多空間,如何引入在地團體的能量與創意,並兼顧商業營運與原有歷史建物歷史意涵?最後也談到支持在地出版的工作規劃,雖然困難還是要踏出第一步!
     
    #教育業務報告
    🖥影片: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10DR_0.mp4
    🙅#歧視與霸凌不入校園 ✊#保障平等與多元發展
    (一)志工入校規範與後續機制
    今年9月開學前本市所有的中小學都必需以校務會議通過志工入校規範的法制程序,目前基隆市的所有學校都完成了──2020學年度有21校邀請校外人士進行晨光時間、朝會、週會等教學活動協助,15校協助部定課程。
     
    對這些協助正式與非正式課程時間的團體,除了進行課程審查紀錄外,教育處是否有針對現場協助教學時使用的教材及課程內容的檢驗機制、來確保實際的課程跟使用教材符合先前送審內容,並且確認其沒有違反《教育基本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
     
    再來,關於教師性別平等的研習部分,主題多半是性平會組織與性平事件處理等程序,這非常重要,但多元性別的部分比例還是偏少,老師們可能沒有碰過多元性別的議題,或未來很有可能會第一次在教育現場面對到同志家庭的孩子,所以希望在明年度,這個部分的教師場次能夠有所提升。讓老師們可以接觸到多元的性別樣貌,也教導孩子平等與尊重。

    針對校園霸凌的狀況,在2019年和2020年1-10月,各有13件通報案件,其中分別有4件和5件成案,我在會議中特別請教育處說明通報管道,也建議評估「(02)2432-2134」這支24小時反霸凌專線的設置成效,以及如何來讓它發揮最大的功效,例如要加強宣導。至少讓所有的孩子們都知道需要求助的時候,這支專線是一個選項。
     
    最後,我在上一次臨時會通過的提案,希望在本市開設的家庭、婚姻相關課程中能夠符合平等多元精神設計,並在表單中加註多元性別及同性婚姻家庭市民參與的友善說明。然而,檢視目前家庭教育中心和本市開設相關課程宣傳及報名表單,還是會看到例如像「單薪家庭:『夫妻』一方在工作」,我建議教育處可以使用中央的指引來調整,希望未來不論是課程內容、報名及宣傳上也能一起進步。
     
    🎠#大武崙森林公園參與式設計 和 #⚽運動發展
    很高興市長於上次定期會承諾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二期工程會納入「#參與式設計」,會請教育處向都發處來討論相關的經驗及機制設計。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以暖暖運動公園的共融遊戲場為例,雖然是很用心的規劃,但在設計規劃時沒有納入完善的參與機制,開始施工後就有家長和團體反映關於攀爬架的設計和整體動線規劃的問題。參與式設計和機制納入公共空間是非常重要的,也希望教育處說明目前大武崙森林公園的參與式設計的規劃與進度。
     
    再來,我也提到運動場地的問題。因氣候和地形,本市較缺乏戶外的運動場地。上個月足協舉辦的全國學童盃足球賽借用大武崙棒球場引發的爭議,除了場地不足,也有無法多功能運用的問題(如暖暖運動公園雖然很適合但無法放置球門),我建議教育處可以來思考如何改善因應,也希望教育處可以評估未來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進行時,棒球場是否能一併來進行更新改善,並思考是否可能來作為多功能球場,更要納入相關專業運動團體的參與。
     
    🏫#開冷氣之外 #校園降溫與能源教育
    行政院喊出班班有冷氣政策後,也提出降溫節能的配套措施,目前本市教育處開始著手進行如遮陽板、太陽能板、裝設水霧器、風扇、吊扇、持續推動校舍防水隔熱計畫以及推動校園樹木環境盤點及植樹計畫。
     
    教育處會協助有需求的學校向中央申請補助經費,不足的經費將由教育處經費優先針對個案實施評估與補助。我特別關心教育處協助學校向中央申請計畫的規劃,以及教育處元有預算中的規劃與分配以及評估機制。針對能源教育,我也請教育處更仔細說明爭取中央計畫補助辦理全市能源教育的規劃,以及明年度教師研習中能源教育相關內容的規劃。
     
    先前,建德國中針對校內進行「用電健檢」,來檢視校內的耗能電器,並發展出許多有效率的節電模式及活動課程,不僅更有效率的使用能源、省下電費、提升用電安全,也在節電比賽中獲得了非常好的成績,也從學校為中心、帶動了學生及家長的參與,這是非常值得鼓勵跟學習的。我也建議教育處參考建德國中的好例子,來和工務處合作,在各校進行「用電健檢」、汰換耗能電器或改善使用方式,並規劃舉辦節電比賽,鼓勵各校更有效率的使用能源。讓每個孩子成為能源轉型的種子,把能源議題帶到社區和家庭中。
     
    🐷宣示營養午餐不吃萊豬 #校園食安如何把關
    目前教育部在11月4日依照學校衛生法第23-3條授權中央訂定營養午餐契約範本,公告「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其中加入一律只能使用國產豬,讓學校依據契約對登載不實(說用國產豬但被檢測出是萊豬)的廠商記點、停餐與解約。
     
    但以上的措施僅是學校與廠商間該遵守的採購契約,若廠商違規不使用國產豬,學校針對廠商違規僅能以違約處理。林右昌市長宣誓基隆市營養午餐不會使用萊豬,但在學校廠商契約關係中,教育處的角色是什麼?要如何監督?
     
    ☎未通報校安事件的處理SOP
    最後「學校未通報校安事件」陳情的處理SOP。先前我的辦公室協助學生處理私立高中疑似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因為沒有通報校安事件,因此延誤了食物檢驗等處理時程。藉由這個案例,我想請教育處一併檢視接到有關公立、私立學校若發生食安、性騷擾、霸凌、管教衝突等,卻未通報校安事件,相關的管制方法以及SOP是什麼。
     
    ➡教育處因為時間關係無法回覆,會再書面回覆。
     
    #文化局業務報告
    🖥影片: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10DR_1.mp4
    ⛩ #歷史建物空間活化 #取得商業與在地文化平衡
    針對修復後歷史建物的空間使用,基隆市文化局正在進行「基隆市所轄文資場館使用規則」的研擬,主要規範範圍是:要塞司令官邸、要塞司令部校官眷舍,以及市長官邸等三處,規劃朝向開放在地藝術家或藝文團體申請進駐。我除了請文化局說明這三處開放的研擬規劃,在針對大歷史場景修復的幾個較大空間的文資空間,是否有可能發展成規模比較大的文化藝術園區,或是在商業經營的考量中,也納入在地團體的進駐機制,同時確保歷史建物的空間活化如文資法24條,得以彰顯其歷史意涵。

    未來幾處較大型的文資場館相關OT計畫成案時,文化局會在營運契約中要求申請人相關回饋機制,如給予特性相符的在地團體及社區等單位進駐。由於非常多文史工作者與在地團體都非常關心再利用,也希望不要像全台灣許多古蹟修復後過度商業化而失去原本的歷史意涵與在地連結(例如彰化武德殿差點OT成火鍋店),我請文化局說明規劃進度和契約範本是否有相關規範。

    📝支持在地書寫與出版政策規劃
    上一次定期會業務報吿時,我和王醒之議座有跟局長討論到鼓勵在地出版的議題,當時處長答應我們會再以多元的角度做規劃,並朝在地出版目標來做準備,然而,目前文化局在這項工作上還是以官方出版為主。

    為什麼除了官方的出版品外,還需要鼓勵民間進行田野調查、紀錄或書寫呢?我舉了2017年勇奪台北國際書展大獎的《靜寂工人》為例,這本書讓很多人認識基隆港的碼頭生活、勞動、娛樂空間和基隆港的發展進程,不一定都是美好的、亮麗的或是對城市行銷有利的面向,但卻是從在基隆生活的碼頭工人的故事交織成基隆的歷史。每一個在基隆生活的人的軌跡就是一份精彩的故事,而不同人所看到的基隆,都在回答「基隆市怎麼樣的一座城市」。這是不應該忘記或忽略的歷史和內容,也是除了官方的詮釋外,民間紀錄與出版才能提供多元且豐富的基隆樣貌。

    而要有像這樣精彩且優秀的作品問世並不容易,不論是研究者、寫作者或是出版者,可能都會需要一定支持或是鼓勵,這也是上一次會期我們開始討論鼓勵在地出版的初衷,我也舉例如:新北市有地方文史調查研究計畫補助以及藝術青年支持計畫等等,希望文化局能夠朝這樣方向來進行規劃。我知道支持在地出版還有許多內容深化、市場樣貌與行銷通路等困難面向,但若還沒開始踏出第一步,那我們可能會來不及記下這些精彩萬分的基隆記憶。

    ➡文化局回覆:大歷史場景相關空間活化目前還在OT規劃中,還是要關注商業經營,也會來把在地團體進駐的機制要求申請人納入。關於鼓勵在地出版的這一塊會在下一個年度往這個方向來規劃預算。

  • 非正式角色舉例 在 陳奕齊 - 新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12-01 12: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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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進觀點:個別精算之外的「勞教想像」?】by 陳奕齊(新一)
     
    這半年來,由於勞基法周休二日的工時修法,引起例休假的廣大爭議,宛如是一場大型的「勞教」,讓國人普遍了解勞基法作為台灣受雇者的勞權保障基準。如同,三十年前台灣依舊在中國國民黨威權小蔣統治的年代中,在美國不公平貿易的壓力下,勞基法在1984年通過實行;然而,此部法令依舊遲至1987解嚴左右,台灣勞工隨著加班費跟年終獎金的騷動抗議潮,才讓國人知曉有一部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勞基法」。台灣工運傳奇前輩蔡建仁,更把此一波勞工抗議潮稱之為「造法」過程,讓原本束諸高閣的勞基法,開始有落實之可能。
    同樣的,多年過去,勞基法依舊是台灣勞團鬥爭的主要標的,但其落實度跟適用的普遍性,依舊有很大努力空間。儘管,此次勞基法例休爭議,宛如再次讓國人上了一課大型的勞教,可由於例休爭議最後主要聚焦在休假跟加班費的精算何者為佳,終究讓人惋惜此種將每一位勞工訓練成精算自身權益的方式,不僅過於細瑣,也讓此種權益精算式勞教,失卻集體性的勞工團結意識之鼓勵作用,實是「殘念」。
     
    事實上,勞資關係除了個別勞資關係的面向之外,最重要的便是集體勞資關係的表現。記得,以前在筆者仍偶會去工會進行勞教之時,常會用英美跟法國的勞雇團體協商的模型來舉例。法國政府及其工會至今仍堅持此種行業或產業部門勞動規範的締立—即所謂的「多雇主協商」(multi-employer collective bargaining),而拒斥在美、英兩國日漸普及的「單一雇主協商」(single-employer collective bargaining)。因為,「單一雇主協商」,即是將行業工會瓦解成公司工會的手段,讓集體主義的勞資關係,個別化、碎裂化,並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的薪資、績效、獎勵政策,取代工會對勞動條件的主張,而將勞資關係的決定權限片面且全額地交割給公司。
     
    最後,英美此些公司會更進一步推出所謂「企業識別」(Company Identity System),將勞工的心從工會徹底刨起,建立起對公司的認同。這一套運作模式,剛好是這十年來美、英兩國瓦解工會的人力資源方略的操作守則。更甚者,「人力資源管理」(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更被挪移進化成「人力資源開發」(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讓受雇者甘於自我剝削的邏輯遊戲中,並進而替雇主的剝削找理據跟藉口。
     
    因此,以行業部門為基底的「多雇主協商」所制訂的勞動條件,才是西歐工會念茲在茲的根本。據此所形塑的行業勞動條件,如同建構一條水平的馬其諾防線,免除同行業中各公司勞工的競爭向下沈淪至此一底線之下。由此可知,台灣過去著重於「產業工會」(廠場工會),後來儘管開放了「公司工會」,但此種工會結社模式,便如同英美的「單一雇主」協商方式,依舊難敵每一間公司的「人力資源」的政策手段。儘管,若能將同一個行業但由不同公司為基底公司工會串連成「工會聯合會」的形式,如同台灣的「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然後由其領銜代表金融銀行業勞工跟金融業財團聯合進行談判,也可以產生類似西歐工會的多雇主協商效果。不過,由於台灣市場高度競爭,彼此競爭的銀行,又彼此以公司為組織基底的工會單位,團結意識是否能凌駕行業內彼此的競爭意識,則是一項考驗。
     
    事實上,除此之外,台灣的工會還有一種組織模式類似於西歐的行業為組織基底的工會,即是「職業工會」。但由於過去「職業工會」則被簡單地認定是勞工保險的掛保單位所組成,因而在現實運作上成為無甚實質意義的工會。這乃源於1950年代中末期,台灣農村破產,正值宣告工業化前夕之際,工廠尚未大規模設立而足以吸納農村無以為繼而流動至都市的農民;因此,此些農民遂委身於都市邊緣,成為打零工的都市散工,過著「有一日、無一日」逐工作而居的打工生涯(註1)。十多年前由葉全真與伊正所主演的電影《黃袍加身》,即是寫實地描繪出,這群蝸居於台北橋下的都市散工,生活的困頓樣態與故事。
     
    基於此,當年為解決工業化胎動前期,各式勞工現身都市各角落,隨時得因工作傷害或各式原因所造成的勞動力終身或短暫報廢後生計中斷,而捲惹成社會治安的問題,遂於1958年由中央制訂通過《勞工保險條例》。此外,台灣工業化的起飛,在新國際分工地圖上乃以「代工基地」面目出現,於是碎裂、分散的小格局工廠,1970年代被西方所謂「後福特主義」(post-Fordism )的外包系統(out- sourcing)給含括時,台灣進一步納編入西方跨國公司委外的生產單位,並四散在台灣農村到都市各地,形成中、小企業,及其背後綿密繁衍的層層外包體系中(註2) 。於是,1979年《勞工保險條例》再次修正,讓許多層層外包供應鍊上,無法成為公司或工廠正式受雇者的勞工可以透由「無一定之雇主」和「自營作業者」名義,再經由加入職業工會,而享受基本的社會保障(勞保條例第六條第七項),讓勞保人數隨之攀升1.1倍。是故,「有/無一定之雇主」的判準,鑲嵌置放回工會法中的產職業工會分類時,就形成了台灣受雇勞工普遍上對職業工會認識和運作上的扭曲(註3)。
     
    但是,以華航空服員為主要會員組成的「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的罷工,讓我們重新認識到「職業工會」的可能潛力。事實上,西歐工會運動(trade unionism)所偏好的「多雇主協商」模式,其實便是企圖將可能原本處於彼此競爭的勞工受雇者團結,用「集體批發」的議價方式,避免雇主用散裝零售的方式壓低勞動市場的價格。
     
    所謂西方的「工會」(trade union),”trade”指的是「行業、行當」之意。所以,工會的基礎原型本就是以「行業」為起家,因此有些學者會認為工會是「行會」(guild)的直接繼承。所謂「行會」即是:封建社會或者資本主義剛起步時,城鎮中同行業的手工業者或商人的聯合組織,並據此形成行業內的行規。
     
    此外,正所謂同行冤家,同業相仇,為了免於彼此惡性競爭,行規起了規範性的作用,避免了全盤皆輸的向下沈淪的競爭,而產生穩定性的力量,進而造就同欲相趨,同符相契的情況。因此,起著異曲同工之妙的工會,即是利用此種概念,在行業勞動力市場中形成勞動條件的底盤(行規)。這也是為何,西歐每每在批判勞動市場僵化,其實都是指涉集體性的「工會」介入勞動市場的議價中,壓縮個別雇主跟公司在勞力進用市場中的使用彈性。
     
    不論如何,上次「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的罷工,不僅讓人發現長期被視為勞保工會的「職業工會」,是有其團結行動的可能潛力,同時,上次的罷工也揭露了「職業工會」在台灣的組織,竟然沒法跨越縣市。事實上,如果台灣的「職業工會」可以展現類似西歐的工會樣態,那麼首先就必須取消這個無法跨越縣市的不合理條款;畢竟,市場的競爭並不會受制於人為的「行政區域」,市場競爭的範圍多大,「職業工會」組織的基底理論上便要有多大。唯有如此,「職業工會」才可以用集體結社的團結批發方式,介入勞動力市場的「議價」中。
     
    走筆至此,如果上述的美英「單一雇主協商」的模式,都有將行業工會瓦解成公司工會的手段,讓集體主義的勞資關係,個別化、碎裂化之可能流弊時,那麼執著於「例休爭議」背後的加班費與休假的「精算」較勁時,其帶來的並不是受雇者團結的必要之想像,反倒是每個受雇者皆被鼓勵要成為精明的勞基法精算師一般。一旦勞工教育走到如此地步,就令人想到,幾年前購買「商業保險」時,對方口沫橫飛講了老半天,我最終還是搞不清楚,到底哪不同保險單的差異在哪裡啊?!
     
    如果「政治」是一種可能的技藝或藝術,那真的很想藉由民進黨「一例一休」的讓步(如果這是對資方的讓步妥協),進一步要求換取「職業工會」跨縣市障礙的廢除,並讓這場大型勞教的討論,除了論斤計兩的「精算」之外,還有受雇者團結的鼓勵跟想像討論啊?!
     
    註:
    1. 其實,農民變成工人並非一蹴可幾。英國十八世紀中末期的工業革命發生,並據此產生工廠制度而大規模吸納新生勞工階級前,破產的農民成為都市流民已有一、兩百年來回流離的歷史。台灣農民變工人的時間,幾乎在一、二十年內完成,亦因此博得「經濟奇蹟」之稱譽。但事實上,此種轉換的壓縮不良,就以台灣工廠勞工的高流動率、轉進非正式部門(譬如,寧願擺地攤、小吃攤等等,而形成台灣『喜歡做頭家』的現象),作為適應不良併發症的表現。
     
    2. 外包體系層層外包至最底層的「家庭代工」(homeworker),因此家庭成為勞動場所的景象,幾乎是成年台灣人幼時的成長經驗之一。
     
    3. 事實上,1970年代的兩次石油危機亦對台灣經濟造成一定的衝擊。同時,亦使得原本可以在農村務農,農餘時間兼作打工副業的農村居民,再次面臨被擠壓至新興的勞工城市中。台北縣三重就幾乎聚集了’70年大量從彰化和雲林等農業縣移流而至的工人,而這些因素意亦是造成<<勞工保險條例>>修改,讓「無一定之雇主」或「自營作業者」等等委身「非正式部門」的就業者,可以透由職業工會來獲得勞工保險的傷病、退休保障。這亦說明,台灣的「非正式部門」(informal sector)在台灣經濟起伏的緩衝調節的角色。
     
    *本文同步刊登於極光電子報 http://blog.roodo.com/aurorahope/archives/60056020.html

    #陳奕齊 #基進黨 #勞工 #職業工會 #一例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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