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非定型化契約審閱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非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非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非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萬的網紅Sway房市觀測站,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寶咖咖又一新招:要你下架踢爆文,不然就問候你長官! 超爛,買個房還被形同威脅,有這種建商??你以後敢踢爆或買他的房子?小心你的工作會被威脅喔! 向來寶佳的問題,多半是漏水、蓋爛屋、售後服務不好、設計差、品質不良、管委會很頭痛等等,而分公司幾十家,有時很難分辨,有時會被矇蔽,以為這是品質比較好...

  • 非定型化契約審閱期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8-28 17: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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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有全文>寶咖咖又一新招:要你下架踢爆文,不然就問候你長官!
    超爛,買個房還被形同威脅,有這種建商??你以後敢踢爆或買他的房子?小心你的工作會被威脅喔!

    向來寶佳的問題,多半是漏水、蓋爛屋、售後服務不好、設計差、品質不良、管委會很頭痛等等,而分公司幾十家,有時很難分辨,有時會被矇蔽,以為這是品質比較好的分公司。

    其實都一樣水準。我的七大不推建商,寶佳就是第一位。

    蓋得再爛,都會有人前仆後繼地買下,然後就撲倒在地,或者是關上網路離開我,眼不見為淨,摀上耳朵就以為聽不見,然後對房子的事情視若無睹,並且開始在網路上消毒:寶佳沒有那麼差啦!

    我認識的朋友,都是靠砸錢買下來,來認識寶佳,因為買了才會知道:「什麼是做功課」、「怎樣的房子不能碰」,還有那種要轉售房屋時,希望我不要再罵這些建商,以免害他賣不出去的哩。

    可是我整天在網路上,在書本上,在節目中,都在講這些東西,聽了是聽了,為何還是有很多人沒有聽進去?
    「我想說我沒那麼倒楣」
    「我想說我也有眼睛會自己看」
    「我想說我買過很多房子應該沒有問題」
    「我想說那個銷售人員很誠懇」
    「我想說我正在跟那個業務交往,他應該不會騙我」

    然後事情發生之後
    「幹!我怎知會這樣」
    「哭!好丟臉想死」
    「怎麼辦怎麼辦…」

    建商從來不是吃素的,建商養的狗也從來都是仗勢欺人、遇事閃躲,你只能自己學習所有的學問。

    不要再賭啦!!!!!!!!!!!!!!!!!!!!!!!!!!!!!!!!

    下為全文
    購屋過程不愉快,建商竟打電話到購屋者的公司告狀。一名少婦日前購買新竹高鐵站旁的預售案「和發首湛」,之後發現建商在合約中載明的驗屋保留款只有5萬,而非內政部規定的5%,她在住戶群組提醒其他人,卻被業者認為「找麻煩」,要求她回收訊息未果,打電話到其公司告狀,引發主管關切,少婦表示,公司長官雖未對她施壓,但建商行徑太離譜,憤而向《蘋果新聞網》投訴。

    28歲的李姓少婦氣憤出示建商傳來的LINE訊息,內文為「合庫跟寶佳機構關係很好,不管是總行分行都有熟識,我想未來大家都是住戶,希望不要把局面搞的這麼僵,請你儘快將群組文章下架」等語,她控訴寶佳機構旗下和發建設,僅因她在住戶群組提醒大家,建商合約有與法律相違事項,對方竟然致電她的公司告狀。

    預售最低價828萬

    李婦說,與丈夫新婚一年多,今年3月兩人決定在新竹購屋,由於工作因素,挑中新竹高鐵站旁的預售案「和發首湛」,選定了40.9坪房子,並加已購客組成的住戶群組交流。

    「和發首湛」為寶佳機構旗下和發建設銷售中的預售屋,據樂居網資料顯示,該建案位於新竹縣竹北市隘口二路,為14樓高RC建築,距離高鐵新竹站550公尺,規劃2~4房、28~47坪產品,全案預計2020年6月完工。

    李婦以簽訂保密協定為由,拒絕透露購屋總價,但新竹市調業者表示,「和發首湛」單坪成交價約在23、24萬元,目前該案在房屋銷售網站《樂居》的最低價格,43.24坪也要828萬元。

    購屋保留款只留5萬

    李婦表示,「上月中有住戶發現,合約上驗屋的保留款只剩5萬,且所有購屋的未來住戶、不分購屋總價通通一樣,與內政部定型化契約制訂的5%不同。」有法律背景的她立刻搜尋法院相關判決,傳給未來的鄰居們,表示「這樣的合約是無效的」,並在同月23日致電和發建設反應,對方也答應要研議。

    但之後建商未有討論合約動作,反而是要她收回已傳訊息,李婦拒絕後,對方竟輾轉聯繫上李女主管,李女表示,「買屋過程因使用員工貸款,向銷售人員透露在合庫總行上班,對方竟打電話給她的主管反應此事」,不過李婦強調,長官僅是恭喜她購屋,沒有施壓,但仍讓她感覺隱私被侵犯。

    《蘋果》檢視李女合約書,發現驗收部分內容指出,買房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但翻閱到付款辦法表時,依工程進度付款一覽表,直到交屋款部分,卻僅剩5萬元,李婦指出,「這就是5%變5萬。」她指控此條文對消費者「非常不公平」,住戶們已集體向行政院消保處,以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

    建商辯:購屋者同意

    對於李婦指控,負責銷售的銷售負責人華威廣告協理洪丞彣表示,依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合約中有清楚的寫上5%保留款,但銷售過程已清楚告知購屋者,是經雙方磋商後,確認階段性付款最後驗屋餘款為5萬元,購屋者同意才銷售,並且合約付款請款表也再三簽名確認,但既然客戶主張該權利,也不會阻止。

    而針對致電合庫一事,洪丞彣僅回應,「銷售過程都會了解客戶的財力、工作狀況,加上該案有客戶透過合庫議價,才會知道對方在合庫上班,對方主管也因而知道此事並不奇怪,其他部分則依合約進行。」

    合庫金控銀行公關科表示,不清楚有李姓員工反應建商打給合庫詢問買房一事,購屋若有糾紛,應是買方與建商雙方間的事情,應由雙方間處理協調,而非找向合庫,合庫只是處於被動立場,也不能阻止客戶打電話給銀行。

    違消保法可檢舉開罰

    《新竹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解釋,所謂的驗屋保留款,又稱交屋保留款驗屋,當購屋者在交屋發現瑕疵時,可以保留購屋總金額的5%暫不付給建商,直到瑕疵改善完成為止,「以1000萬元房屋產品為例,驗屋保留款就是50萬,比5萬元更有保障。」

    此外,他也認為建商聯繫消購屋者主管一事「非常不妥當」,因房屋買賣涉及個人隱私;另外建議購屋者,若確認該合約以牴觸定型化契約,可集體向消保官申訴,否則一人隻身面對建商法務或律師,壓力相當大。

    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指出,即便建商聲稱5%驗屋保留款變成5萬,是與購屋者協商並簽名同意,但仍然違反《消保法》不得記載事項,「這個是無效條款,消費者可以主張它無效,回到保留5%的保留款。」購屋者得以向得以向所在地之消保官申訴或檢舉,主管機關會介入處理,要求建商限期改善,並連續開罰,最高至50萬元。他也提醒,購屋者在簽約時有權力將契約拿回家審閱比對,看是否有違法之虞,「在簽名前都要謹慎小心。」

    而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彭紹瑾則表示,既然消費者已申訴,若業者有觸法就會依法處理,內部會回答消費者,不便多做說明。 (陳韋帆/台北報導)

  • 非定型化契約審閱期 在 林燕祝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2-10-23 0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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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容店強銷75萬產品、療程 小資女想退貨卻遭拒

    黃女購買產品與療程的契約書,沒有品項單價與數量,只寫療程,金額75萬元。(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黃旭磊/綜合報導〕美的代價真是嚇人!月薪二萬多的黃女在嘉濯化妝品台南分公司店員的鼓吹下,購買高達七十七萬元保養產品與療程,還在店員的協助下辦了五十多萬元的信用貸款。事後黃女後悔想退刷卻得先匯款 ,退貨也遭拒。南市消保官認為該契約已違反消保法。

    嘉濯第三起案例 消保官︰該契約違法

    消保官傅然煇說,這是嘉濯第三起消費申訴案例,今年共二起。嘉濯總公司在高雄合法營業登記,之前名稱是邦德蕾斯,九十九年改為嘉濯。

    黃女表示,她是嘉濯的老客戶,有次美容師口中稱「潘教授」的人,說她身體機能不好,店員也鼓吹可做療程幫助經絡活化等,全部費用為七十五萬元。她禁不起鼓動,現場刷三張卡共廿五萬元,其餘五十萬餘元店員說可辦信用貸款,每月付八千元左右。

    哪知帳單一下來,每月竟要付一萬五千元。她與美容店協商退貨,店家說保養品都已拆封包膜不能退,要她先匯二萬元,可退刷其中一筆八萬元,但她匯了錢,店家仍未還八萬元。

    黃女前後花了七十七萬元,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昨陪同出面,要求店家說明,並給黃女契約與發票收據,才發現契約竟未註明細項單據,非常粗糙。

    店員表示,並未保證一定能退八萬元,事先也清楚告訴黃女要做哪些療程並獲得同意,一瓶精油要三萬九千元,主因是由「潘教授」特調,全身護理約要用六瓶,所購產品可做三至五年。「潘教授」出示某家私立大學的培訓證書,強調各種精油調理中和改善體質。嘉濯系列「蘿(舒)漫」老闆楊雅涵說,全省幹部數十人,不會強迫推銷,除非產品已被使用,客人退貨一律公司吸收,會再跟台南幹部了解狀況。

    衛生局官員表示,產品符合標示規定,但業者不能宣稱療效。消保官傅然煇、趙秋媚表示,與美容業者發生消費糾紛時,要注意保留契約書與相關單據、發票。業者應提供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範本,消費者有七日以上契約審閱期,不同意契約條款,有權增刪。

  • 非定型化契約審閱期 在 志蘋的麥克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970-01-01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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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

    玩ㄚ玩,玩回來工作,工作一下繼續去玩...
    從聖誕節玩到元旦假期,玩到春節、又玩過了228假期,緊接著而來的是..兒童節跟清明節的連假,排好行程要去旅遊玩樂了嗎??
    分享某年去日本遊樂場的雲霄飛車是穿過水池到建築物裡面再飛出來喔!! 超! 好! 玩 !

    旅行是件開心的事,尤其跟對的人一起旅行,是畢生難忘的事。
    但是,如果遇到不對的旅行社,那真是討厭的事。

    .

    3/26 星期四 法律,敲敲門單元 第四集
    主題:快樂出門平安回家,旅遊時所要知道的法律權利。

    請好休假、做足安排、期待已久的旅遊即將出發之際,卻突然被告知無法成行,豈不是要氣急敗壞的跳腳?

    如果在旅途中吃了虧、受了氣、被強迫購物或參加自費行程,破財又傷神,難道只能默默忍氣吞聲?

    旅行社擅自轉團、住宿餐食與廣告不符、領隊擅自變更行程或強迫推銷、領隊拒絕協助旅客醫療上突發的需求、旅客因故滯留國外所產生之費用、旅行社未投保責任保險或旅遊平安險導致理賠求償無門、旅行社所稱之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是指何意思……

    簽了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後,等待出發的心情固然雀躍,但旅人可曾利用契約審閱期仔細清楚閱讀契約書上密密麻麻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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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單元同樣是由博理法律事務所 鄭嘉欣律師 ,
    曾任板橋、新竹、士林地檢署檢察官,
    透過真實的生活法律故事,帶領大家了解法律。
    懂法律,你就不用吃悶虧!!
    早上七點空中見囉!!
    正聲台北調頻台FM104.1
    週一至週五07:00-08:00台北在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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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成就在於累積每天的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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