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電腦維修糾紛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電腦維修糾紛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hiamin1014 (chiamin1014)看板PttLifeLaw標題[消費] 電腦維修...
事實經過:
我於今年七月中至A電腦店維修筆電鍵盤,過了五日後電腦店打電話給我說,他們在維修
過程中不小心把我的主機板用壞,並願意無償替我維修主機板的問題。
他們說要從外國廠商調貨到台灣修理,
而在快兩星期後說:廠商送錯貨,因此請廠商重寄零件。
這個時間我問他,筆電在哪(因為當初送修未事先備份硬碟,希望能去拿回硬碟並先於朋
友電腦進行我原本的工作)
店家跟我說 我的電腦被他帶到其他城鎮分店去修理了。
又等了兩個多星期後,電腦終於好了
當時僅檢查能夠開機,並請店家開立一個維修時間的證明單(修了非常久,延誤了我的工
作,跟老闆報備用)
但到之後電腦性能無法像以前那麼的順暢,多了許多以前沒有的問題,一開始是開機很慢
,漸漸開始會當機,到後期(約三個星期後)連開機都無法。
今日去B店家維修電腦,老闆把我的電腦拆開發現,主機板並不是換全新的,上面多了中
國維修的貼紙,證明A店家欺騙我,他們把我的電腦寄去中國維修。
裡面原本會有的序號條整個消失。
目前希望回到A店家把電腦再修到好
但是當時領取電腦時,並沒有約定好保固期,只留下了一張維修時間證明
A店家修完後,電腦確實能使用(但是沒回到原始狀態)並且狀況越來越糟糕。
問題:
請問以上的狀況是否有相對應的法律能夠保護我的權利?
我目前自己查到的只有消費者保護法第51
條,毀損的地方完全修復原樣。
但是在修好後沒約定保固期的部分,怕始此法無法生效…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19.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07402004.A.2F5.html
※ 編輯: chiamin1014 (42.76.119.152), 10/08/2017 02:4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