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morfinder (freeman)
看板Gov_owned
標題[討論]請教台電業務
時間Sun Mar 1 22:21:23 2015
有幾個關於電的業務問題想請益...不知適不適合在該版發問...若有違版規會自D
內容:
有朋友的阿姨買了一塊地,但這塊"私人土地"上有一支台電電桿,朋友阿姨想將它遷走,
經詢問當地服務所,所方人員表示該電桿為附近住戶用電所必需,且設置歷史已久,
前地主在設立電桿之初並無任何異議,若要將它牽走,除非用戶親自去協調溝通,
並找到附近地主願意提供位置並簽承諾書,服務所即可幫忙設計遷移!
問題1:電桿架在私人土地上,新地主不願意自己的土地被安置電桿,
即使這樣也無法去要求台電人員自己去協調並把它牽走嗎?有這樣的法律規定?
問題2:為什麼房客可以將用電戶名改成自己的而不需經屋主同意?
今天若該承租的房客任意將名字改成自己的,又擅自變更用電種類(譬如需量用電)
那萬一有一天房客逃跑了,留下一屁股電費(房東權益受損)...這樣台電有責任嗎?
以上...純屬疑惑...絕非對國營事業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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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n123: 請查電業法第51條 03/01 22:56
→ lan0616: 第一點,其實原地主已經同意,您阿姨買地時不也應一併概 03/01 23:29
→ lan0616: 括承受?就是她同意土地「現狀」才購買的,所以台電部分 03/01 23:29
→ lan0616: 並沒有大問題,不然如果每個人都這樣,買了地就不讓人過 03/01 23:29
→ lan0616: (用電),一些民眾的權益受損,有電變沒電,請問他們又 03/01 23:29
→ lan0616: 該找誰哭訴呢? 03/01 23:29
推 alex2000: 問題2戶名其實是誰都不重要 所以根本沒差 03/01 23:31
→ alex2000: 有繳電費才是重點 所以名字亂改根本無所謂 03/01 23:31
→ alex2000: 也沒有法律效力 只是用來辨別用的 03/01 23:32
→ alex2000: 留下一屁股電費根台電一點關係都沒有 03/01 23:32
→ alex2000: 本來就是屋主跟房客之間的關係 沒繳錢就斷電 03/01 23:33
→ wind0710: 房東跟房客的問題台電不會介入 你們要自己橋好 03/02 01:15
→ wind0710: 真不曉得為什麼很多人都喜歡把房東跟房客的問題扯到台電 03/02 01:17
→ erotic: 電業法第51條挺有趣的,土地所有人或佔有人提出異議時,台電 03/02 19:48
→ erotic: 仍可得到地方政府許可先行施工,並應於施工五日前,以書面通 03/02 19:50
→ erotic: 知土地所有人或佔有人。 第53條提到補償,這樣看來土地所有 03/02 19:52
→ erotic: 人或佔有人雖然提出異議,但台電仍可以在地方政府背書下施 03/02 19:54
→ erotic: 工,不然就是由台電依第56條請求所在地之地方政府處理。 03/02 19:55
推 pttptt2008: 承上,但地方政府仍會請民眾及台電雙方協調。 03/02 23:19
→ ertip: 大家都要用電 卻不要電桿 電塔 XD 03/03 20:40
→ ln123: 如果你要來這裡就要每天面對此類問題,至於你個性能否接受 03/03 21:31
→ ln123: ,請思考清楚 03/03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