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電梯設置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電梯設置法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電梯設置法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電梯設置法規產品中有4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10915Smart自學網 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假如有,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價格 Smart原址→https://smart.businessweekly.com.tw/Reading/IndepArticle.aspx?id=6005212 新書發表會,最終場,台北場,報名網址→https:/...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019中天HOT新聞開箱 實價登錄爆有假?民控建商分單簽約高價灌水 專家揭背後「不能說的秘密」 中天原址→https://youtu.be/UGM7DaFvFGE 【Q房價居高不下,有可能是建商下的黑手嗎?就有一個案例是,有屋主查詢實價登錄,發現房價被建商灌水,連帶週邊行情也高出一成,甚至有...

電梯設置法規 在 李婉鈺 Adrean Lee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1 11:02:59

#失控的公設比 #年輕人怎麼可能買得起新成屋 #今晚十點直播一起來跟婉鈺聊聊 這時代,想買房的人真的很為難。 新成屋,環境品質高、單坪價格超高、公設比超超高;中古屋,貸款成數低、結構安全係數低、社區服務品質低,但最關鍵的、公設比也低。 同樣一筆金額,你要買高品質、安全消防有保障、但室內空間小...

  • 電梯設置法規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3 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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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915Smart自學網 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假如有,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價格
    Smart原址→https://smart.businessweekly.com.tw/Reading/IndepArticle.aspx?id=6005212

    新書發表會,最終場,台北場,報名網址→https://reurl.cc/gzzW1b

    房子對了,人不對也沒用

    我原本預計要在2020年7月28日買到房子,目標當天簽約,因為那是我從事房仲滿10週年的日子。

    一開始,我直接找屋主談,物件位在中山區,因為我就住在那裡,想說若買到便能就近管理十分方便。可惜,釋出的物件不是格局怪,就是陽台加蓋導致與對面大樓超緊鄰,一伸手就摸得到對面住戶的窗戶,光線整天都進不來毫無日照可言。雖然還是有出價談,不過屋主一副嫌我出價低的態度,還一直強調「快賣掉了」看我是否會加價,感覺有點差便算了。沒想到,我都已經買到房子,甚至出書了,他還是沒賣掉。……↓

    後來,我透過同事出價談文山區景興路的高樓邊間戶,這是我心中接近90分的物件,可我出價已是近年實價登錄第2高,卻只出到屋主的「實拿價」而已(不含服務費)。於是再度作罷。

    之後,我請同行幫我出價談萬華區開封街二段的高樓邊間戶,這間房子各方面條件都只讓我勉強接受,像是電熱無瓦斯、屋況頗糟一定要花幾十萬元整修,加上屋主出售心態接近實價登錄史上最高價,最終因不想被當盤子而3度作罷。

    接著,我跟同行下斡旋談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的社區,屋齡縱然超過40年,但公設比低,室內使用空間大,覺得很划算。入口處有住商分流,前棟與後棟的動線規畫,陽台看出去又是公園第一排景觀。尤其是一層共用3部電梯,每部都跟貨梯一樣大,公設區域含走道間也格外乾淨,顯然住戶在維持社區的單純與整潔有高度共識。可惜屋主想賣天價,屋況也需要重新整修以後才能住,所以4度作罷。

    然後,我又看到1間位在內湖區成功路四段的高樓邊間戶,A仲介告訴我「屋主說他根本不想賣」,純粹是因為B房仲有進案壓力,所以才簽委託讓B對店長有交代,後來我又委託C房仲再去試探一次,沒想到C直接跟我說那間出行情價是絕對買不到的,便5度作罷。

    由於實在是找不到心儀的物件,有出價談的卻因為屋主的價格心態過高而放棄,最終沒能如期買到房子,雖有些遺憾,卻也不再糾結這個無謂的紀念日,讓我之後找房反而理性許多。

    在妥協中讓房子找到你

    我知道,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假如有,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價格。於是我開始檢討我的購屋10要件:
    1.要有電梯。
    2.垃圾處理。
    3.天然瓦斯。
    4.不要夾層。
    5.有管理員。
    6.兩面採光,廁所開窗。
    7.至捷運站步行8分鐘內。
    8.要有能放洗衣機且能洗衣與曬衣的工作陽台。
    9.預算1,000萬元內全含,包括服務費、契稅、代書規費、屋況整理費等。
    10.不要五木門牌(林森北路),若是新生北,景觀也不能是高架橋第一排。

    後來,我捨棄了條件3、7、10。理由是,小坪數使用明火煮飯的確滿危險的,洗澡容易冷就買公升數大一點的電熱水器便可解決;只要在台北市區,縱然至最近的捷運站步行超過8分鐘,生活機能也不會太差;我承認明水路聽起來比較高級,但門牌不過就是名稱而已又何必太在意?

    當我將購屋需求放寬後,又在市場上重新找一輪,終於找到了1間林森北路門牌的套房,便與刊登廣告的房仲聯繫預約看屋,接著展開後續洽談,最終買到我人生的第1間房子!

    缺點的背後是優點

    坦白說,這間房子我並不喜歡,一來是我對林森北路門牌有既定的負面印象,二來是管理費1坪150元頗貴,再來公設比36%讓我不太能接受(我希望低於33%),最讓我抗拒的,是它的三角梯形格局。因此,我試著逆向思考說服自己…。

    門牌:不過是個名稱,何況地點並非在燈紅酒綠的道路,縱然至捷運中山及雙連站走路要10分鐘~12分鐘,但生活機能仍相當成熟,走到最近的公園及全聯皆不用2分鐘,環境熱鬧卻不複雜。

    管理費與高公設比:這皆因社區戶數少,在小套房為主的社區中,10棟大樓至少有8棟是1層超過10戶以上(有些甚至超過20戶)!因此規畫單層僅6戶相對單純且稀有,而建商當初是為了要符合消防法規(8樓以上雙梯,11樓以上需設置排煙室),才導致公設比較高,這都是為了讓住戶更安心,反而是個優勢!

    格局:因為結構採「SC鋼骨」才導致邊間戶呈三角梯型,要知道SC不僅耐震,且小套房社區中採鋼骨結構的極少!而先天格局的缺陷可以透過後天的裝修與家具擺設來解決。

    更重要的是「廁所開窗」,拿格局換通風及採光,絕對是划算的取捨!

    就這樣,想著想著也就接受了。

    人在找房子,房子也在找人

    看了一輪房子之後突然覺得買房跟談戀愛有點像,在找房(心上人)的過程中,有時看不上眼(不是我的菜),有時看上了卻買不起(覺得高不可攀),有時看「照騙」會錯意,到了現場才發現浪費時間。有時你喜歡這間房子(認定交往對象),偏偏屋主(愛人的父母)看不上你(嫌棄嫁妝太少),或惜售而反對這樁喜事(覺得你是癩蝦蟆想吃天鵝肉,怕你糟蹋他的孩子)。

    最終,買到並長久居住的房子(與你結婚白頭偕老的另一半),往往不是你最愛的那一間(那一位),卻是你愈看愈順眼的房子(愛人)。

    對首購族來說,「先求有,再求好」才是上策,如同初戀者,先試著跨出交往的第1步,相處過後覺得適合再論及終身,如果不合只好再賣掉(離婚)囉。只是萬萬沒想到,我人生的第1間房子竟然是一開始相當排斥的林森北路,只能說是緣分啊!

    書籍簡介_省出一棟房: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省出一棟房:
    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作者:陳泰源
    出版社:台灣遊讀會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1/05/31

    作者簡介_陳泰源
    現職:不動產仲介公司資深經理

    從業超過10年的專任約房仲、客串無數戲劇的特約演員、尾牙與婚禮的最佳主持人、長期榮登熱銷榜的作家、超級偶像第7屆的入圍歌手、分享房地產知識的講師,六位一體的斜槓小生。

    歷經參選議員失敗、被黑心房仲店長詐騙及交易糾紛,人生最高負債達380萬元,仍自不量力買了2萬美元6年期的儲蓄險保單,展開一連串從負債→還債→省錢→存錢→最終圓夢買房的歷程。明明家中富裕,卻仍堅持靠自己努力,把存錢當有趣,號稱「台版貧窮貴公子」。

    雖已買房,但至今仍不懂股票與基金,希望透過本書傳達一個重要的訊息:不懂投資沒關係,只要養成低度消費的習慣,就已經具備人生逆轉勝的DNA!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9/210915smart.html

  • 電梯設置法規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3 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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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915Smart自學網 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假如有,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價格
    Smart原址→https://smart.businessweekly.com.tw/Reading/IndepArticle.aspx?id=6005212

    新書發表會,最終場,台北場,報名網址→https://reurl.cc/gzzW1b

    房子對了,人不對也沒用

    我原本預計要在2020年7月28日買到房子,目標當天簽約,因為那是我從事房仲滿10週年的日子。

    一開始,我直接找屋主談,物件位在中山區,因為我就住在那裡,想說若買到便能就近管理十分方便。可惜,釋出的物件不是格局怪,就是陽台加蓋導致與對面大樓超緊鄰,一伸手就摸得到對面住戶的窗戶,光線整天都進不來毫無日照可言。雖然還是有出價談,不過屋主一副嫌我出價低的態度,還一直強調「快賣掉了」看我是否會加價,感覺有點差便算了。沒想到,我都已經買到房子,甚至出書了,他還是沒賣掉。……↓

    後來,我透過同事出價談文山區景興路的高樓邊間戶,這是我心中接近90分的物件,可我出價已是近年實價登錄第2高,卻只出到屋主的「實拿價」而已(不含服務費)。於是再度作罷。

    之後,我請同行幫我出價談萬華區開封街二段的高樓邊間戶,這間房子各方面條件都只讓我勉強接受,像是電熱無瓦斯、屋況頗糟一定要花幾十萬元整修,加上屋主出售心態接近實價登錄史上最高價,最終因不想被當盤子而3度作罷。

    接著,我跟同行下斡旋談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的社區,屋齡縱然超過40年,但公設比低,室內使用空間大,覺得很划算。入口處有住商分流,前棟與後棟的動線規畫,陽台看出去又是公園第一排景觀。尤其是一層共用3部電梯,每部都跟貨梯一樣大,公設區域含走道間也格外乾淨,顯然住戶在維持社區的單純與整潔有高度共識。可惜屋主想賣天價,屋況也需要重新整修以後才能住,所以4度作罷。

    然後,我又看到1間位在內湖區成功路四段的高樓邊間戶,A仲介告訴我「屋主說他根本不想賣」,純粹是因為B房仲有進案壓力,所以才簽委託讓B對店長有交代,後來我又委託C房仲再去試探一次,沒想到C直接跟我說那間出行情價是絕對買不到的,便5度作罷。

    由於實在是找不到心儀的物件,有出價談的卻因為屋主的價格心態過高而放棄,最終沒能如期買到房子,雖有些遺憾,卻也不再糾結這個無謂的紀念日,讓我之後找房反而理性許多。

    在妥協中讓房子找到你

    我知道,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假如有,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價格。於是我開始檢討我的購屋10要件:
    1.要有電梯。
    2.垃圾處理。
    3.天然瓦斯。
    4.不要夾層。
    5.有管理員。
    6.兩面採光,廁所開窗。
    7.至捷運站步行8分鐘內。
    8.要有能放洗衣機且能洗衣與曬衣的工作陽台。
    9.預算1,000萬元內全含,包括服務費、契稅、代書規費、屋況整理費等。
    10.不要五木門牌(林森北路),若是新生北,景觀也不能是高架橋第一排。

    後來,我捨棄了條件3、7、10。理由是,小坪數使用明火煮飯的確滿危險的,洗澡容易冷就買公升數大一點的電熱水器便可解決;只要在台北市區,縱然至最近的捷運站步行超過8分鐘,生活機能也不會太差;我承認明水路聽起來比較高級,但門牌不過就是名稱而已又何必太在意?

    當我將購屋需求放寬後,又在市場上重新找一輪,終於找到了1間林森北路門牌的套房,便與刊登廣告的房仲聯繫預約看屋,接著展開後續洽談,最終買到我人生的第1間房子!

    缺點的背後是優點

    坦白說,這間房子我並不喜歡,一來是我對林森北路門牌有既定的負面印象,二來是管理費1坪150元頗貴,再來公設比36%讓我不太能接受(我希望低於33%),最讓我抗拒的,是它的三角梯形格局。因此,我試著逆向思考說服自己…。

    門牌:不過是個名稱,何況地點並非在燈紅酒綠的道路,縱然至捷運中山及雙連站走路要10分鐘~12分鐘,但生活機能仍相當成熟,走到最近的公園及全聯皆不用2分鐘,環境熱鬧卻不複雜。

    管理費與高公設比:這皆因社區戶數少,在小套房為主的社區中,10棟大樓至少有8棟是1層超過10戶以上(有些甚至超過20戶)!因此規畫單層僅6戶相對單純且稀有,而建商當初是為了要符合消防法規(8樓以上雙梯,11樓以上需設置排煙室),才導致公設比較高,這都是為了讓住戶更安心,反而是個優勢!

    格局:因為結構採「SC鋼骨」才導致邊間戶呈三角梯型,要知道SC不僅耐震,且小套房社區中採鋼骨結構的極少!而先天格局的缺陷可以透過後天的裝修與家具擺設來解決。

    更重要的是「廁所開窗」,拿格局換通風及採光,絕對是划算的取捨!

    就這樣,想著想著也就接受了。

    人在找房子,房子也在找人

    看了一輪房子之後突然覺得買房跟談戀愛有點像,在找房(心上人)的過程中,有時看不上眼(不是我的菜),有時看上了卻買不起(覺得高不可攀),有時看「照騙」會錯意,到了現場才發現浪費時間。有時你喜歡這間房子(認定交往對象),偏偏屋主(愛人的父母)看不上你(嫌棄嫁妝太少),或惜售而反對這樁喜事(覺得你是癩蝦蟆想吃天鵝肉,怕你糟蹋他的孩子)。

    最終,買到並長久居住的房子(與你結婚白頭偕老的另一半),往往不是你最愛的那一間(那一位),卻是你愈看愈順眼的房子(愛人)。

    對首購族來說,「先求有,再求好」才是上策,如同初戀者,先試著跨出交往的第1步,相處過後覺得適合再論及終身,如果不合只好再賣掉(離婚)囉。只是萬萬沒想到,我人生的第1間房子竟然是一開始相當排斥的林森北路,只能說是緣分啊!

    書籍簡介_省出一棟房: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省出一棟房:
    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作者:陳泰源
    出版社:台灣遊讀會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1/05/31

    作者簡介_陳泰源
    現職:不動產仲介公司資深經理

    從業超過10年的專任約房仲、客串無數戲劇的特約演員、尾牙與婚禮的最佳主持人、長期榮登熱銷榜的作家、超級偶像第7屆的入圍歌手、分享房地產知識的講師,六位一體的斜槓小生。

    歷經參選議員失敗、被黑心房仲店長詐騙及交易糾紛,人生最高負債達380萬元,仍自不量力買了2萬美元6年期的儲蓄險保單,展開一連串從負債→還債→省錢→存錢→最終圓夢買房的歷程。明明家中富裕,卻仍堅持靠自己努力,把存錢當有趣,號稱「台版貧窮貴公子」。

    雖已買房,但至今仍不懂股票與基金,希望透過本書傳達一個重要的訊息:不懂投資沒關係,只要養成低度消費的習慣,就已經具備人生逆轉勝的DNA!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9/210915smart.html

  • 電梯設置法規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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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主旨:有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屏東縣內埔鄉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龍泉段46地號等105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期)」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日期110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會勘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屏東縣內埔鄉龍泉村中勝路1號,敬請派員相關權責單位學者專家參加,請查照見復。
    說明:
    1. 村民認為葉科長書面意見提及台農公司水保計畫第二期
    工程於今年7月8日縣府已發完工證明書,但此次豪大雨中林村主要三條道路比以往積淹水更嚴重,村民無法出入,尤其聯通街靠近台糖舊廢棄道路附近住宅及農田淹水相當嚴重,附近居民飽受淹水困擾,是否請葉科長安排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邀請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受台農公司委託水保工程規劃監造技師机技師、台農公司林主任、縣府水利處江處長、水工科科長、水保科科長、委外完工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屏科大退休水保系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蔣議員、內埔鄉代黃代表、中林村來村長、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中林村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中林教會邱牧師、村民代表謝先生、潘小姐母女、陳情人許小姐等村民約10人共同會勘已完工台農公司第二期水保工程現場(請葉科長同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成完工檢查紀錄表及完工證明公函)及中林大排第二期已完工工程現場,共同找出淹水解決之道。
    2. 會勘有關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
    (龍泉段46地號等10 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
    期) 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請屏東縣政府水保科葉
    科長屆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
    成完工檢查紀錄表暨已核發完工證明書公函至會勘現
    場。
    3.附上8/15.4/12日會議記錄

    正本:台灣農林總公司.屏東縣政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
    .中林村辦公室.

    副本: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中華民國110年8月19日

    台灣農林敦親睦鄰第七次說明會會議紀錄
    一、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8月15日下午2時
    二、 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
    三、 主席: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四、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 紀錄:許00
    六、 主席與與會人員報告:縣府水保科葉科長未出席,有傳簡訊給蔣議員內容為有關8月15日中林協調會一案,因家裡有急事,不克前往,提供書面意見一份。
    七、 4月12日共同會勘中林段施工中水保工程共14項會勘結論綜合討論: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表示針對14項會勘結論討論不便代表公司發言,一切交由總公司統一發言處理,陳情人許小姐感謝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已將環保流動廁所移往灌溉機房後方,另第一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訴求之一,中林村主要道路聯通街逾百年既成道路被鐵皮圍籬阻隔致垃圾車無法迴轉,垃圾不便清運,經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後已做退縮帶,垃圾車已能迴轉清運垃圾,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尊重中林村另一主要道路觀山街逾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消防車、救護車、垃圾車行經路線,本敦親睦鄰精神勿作路障阻隔,以維護村民就醫、救護、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來村長則表示將提供二次淹水受災農民清冊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善意回應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並請林主任代為轉達4月12日共同會勘村民共14項會勘意見反映給總公司處理,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及黃鄉代則希望以後說明會台農總公司請指派具裁決權能做決策主管出席會議才能解決問題,潘主委並鄭重強調台農水保工程不能引水入庄,不可造成村莊水氾,請縣府水利處督導暨行政指導台灣農林儘快處理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經截流溝引排至中林大排工程,潘主委鄭重強調聯通街500號附近約20多位地主水溝屬私人灌溉溝,非公家排水溝,上週豪大雨來襲,中林教會潘長老表示,8月7日中林教會電梯線路遭雷擊損壞(預計維修費用約10幾萬)及雷擊教會牧師舘2台電腦造成故障,村長也表示村辦公處廣播系統遭雷擊故障,等待修復中,今日下午1點多開宣傳車以克難方式廣播通知村民開會,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就上次會勘時林主任曾允諾反映總公司儘速處理遷移3根電線桿並請做好避免遭雷擊裝置以保護園區員工及村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此次雷擊幸好未造成村民傷亡,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暨會勘,村民各項建議意見,台農公司僅改善聯通街拆除鐵皮圍籬改作錏管圍籬並做退縮帶讓垃圾車迴轉清運垃圾暨將正對369巷12之1號許宅流動廁所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台農公司溝通誠意明顯不足,蔣議員發覺台農公司有善意改善智慧茶園揚塵問題(揚塵有減少現象),希望台農總公司注重在地民眾意見,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希望台農公司做好製茶廠污廢水處理暨請縣府繼續向中央爭取中林大排第四期經費,以解決地方長期淹水困擾,中林教會邱牧師則希望台農公司注重在地偏鄉弱勢村民心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企業與村莊、村民共同創造雙贏,一起做好鄰居,潘主委認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將繼續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及訴諸新聞媒體輿論公評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散會:下午4時
    紀錄:許00
    主席:蔣月惠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議員服務專區110年8月15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安排「台灣農林開發案中林段施工中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紀錄
    壹、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點
    貳、 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及開發案中林段現場
    參、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肆、 主持人:縣議員蔣月惠紀錄:許00
    伍、 現場會勘結論:
    一、 台農辦公室及警衛室間新設排水溝排水設施將水流引向中林村設計,龍潭村、龍泉村不會有淹水情形發生,村民質疑台農開發案水土保持工程應確保開發案最下游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到危害,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為何不採將水往東老埤溪(牛角灣溪)排放(日治時期設計,村莊不曾有淹水情形發生),中林段約8條縱向(東西向)加蓋狹長排水溝,每逢豪大雨洪水易直衝入庄致氾濫成災,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將受到嚴重威脅,無法安居樂業,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鄭重強調水絕對不能入庄,不能影響到村庄村民生存權,水保工程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做好智慧茶園排水系統暨聯外排水設施(聯外排水如何銜接排放,是否有檢討區外排水系統之承受能力?),面對即將到來的汛期(5月1日至11月30日),中林村民更是備感不安,請積極改善排水系統等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二、新設老埤製茶工廠排水溝出水口太靠近養雞場及村莊,排水溝規格目測不到1米深1米寬,排水系統設計朝向中林村,每逢汛期、豪大雨或颱風季節若排水系統不足、不順暢,恐造成養雞場及村莊水氾,將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村民農作物損失等生命財產權益(生存權),請台農公司平時須注意製茶廠排放汙、廢水避免入庄,汛期、豪大雨、颱風季節尤須加強處理與維護,避免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農田農作物生命財產安全。

    三、十三公墓附近排水系統,排水溝目測不到1米寬及1米深(約45公分排水溝)排水會有很大問題?請更改設計擴大至4米寬4米深並請做好聯外排水設施?又14公墓附近沉沙滯洪池設施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沉沙滯洪池主要的功能是調節暴雨所產生逕流與減少土石下移,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若逢豪大雨,洪水氾濫,來村長家首當其衝,又村中主要道路嚴重淹水致交通中斷,居民無法上班、上課、就醫,恐危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請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四、107年8月23日第一次淹水,中林村民農田及農作物遭受損害,受災農民皆未獲肥料賠償,109年5月22日第二次淹水迄今,台農公司尚未決定賠償標準,對受災農民形同在傷口撒鹽(農作物收成不易,靠天吃飯)又台農公司於開發期間因開挖整地至今所形成施工噪音、空污、揚塵、無人機噴灑農藥等對村民身心健康影響很大,尤其無人機最近每逢週四夜間6點至9點飛行高空噴灑農藥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法搖控無人機專章第99條之9至第99條之19及第118條之1至第118條之3規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中林村東邊樹木群大多被剷除僅餘少數樹木(來村長、社區發展協會陳理事長、潘總幹事向屏東縣政府陳情淹水案,於107年9月18日上午10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中林庄後背脊被割流血公聽會」,會議中村民主要訴求:停止過度開發山坡地、保留山坡山溝現有雜項林木、村莊後面(東邊)保有綠帶,列為公共設施)少了樹林屏障,村民擔心高空農藥噴灑飄散至村庄(茶園離民宅區約10公尺,太靠近民宅區)整個中林村庄聞到濃厚農藥味,之前說明會林主任表示農業用藥成份屬公司商業機密,不能對外披露,僅說明係短期性接觸性用藥,7天就失效,但居民擔心每隔7天就噴灑農藥,村莊東邊綠帶又大都被剷除僅留聯通街447巷沉沙滯洪池後方小樹林及觀山街尾端小樹林,無人機高空噴灑農藥飄散至村莊,中林村因地下水源豐沛,村民飲用豐沛純淨的地下水,台農公司噴灑農藥是否會汙染中林村地下水源?村民憂慮居住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及會不會有致癌危機?村民擔心被廢村,台鳳時期種植鳳梨不需使用農藥,村民長期處於心理恐懼下如何安居生活?是否違反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保障人民基本人權(生存權、居住權、環境權)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二公約相關規定?請台農公司做好無人機噴灑農藥管理,開發案至今,台農公司是否有提供敦親睦鄰經費睦鄰社區?是否有舉辦敦親睦鄰社區公益活動?是否有關懷社區獨居老人及中低收入戶、偏鄉弱勢兒童、青少年?對中林村民淹水受災農民是否有表示主動關懷?中林村二次嚴重淹水(107年8月23日、109年5月22日)受災農民皆未獲補償損失,村民現場一致決議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企業社會精神,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目前二次淹水受災農民資料正由村長及村幹事幫忙受理統一造冊登記後將清冊送往農林公司,希望農林公司有誠意發給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撥款300~500萬災害補償金(之前107年9月18日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為再造成災害時1、前往農林公司(農場抗議)2、要求災害補償3、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給中林村運用於災害損失、檢驗簡易自來水費用、村民健康檢查費用等,由中林村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村長召開村民大會(村中大事),村幹事做成會議記錄,由村長及村民共同決定成立委員會組織章程辦法管理,選舉理、監事等委員及決定各項賠償標準及項目用途,中林村專戶委員會,每月於中林村村辦公處公告欄張貼每月財務收支月報表,各項會議資料、憑證列為永久保存檔案,於每任村長卸任時,列入移交項目。

    五、觀山街369巷12之1號民宅後方於日治時期、台鳳及台灣金聯時期並無露天蓄水池、灌溉機房(泵站)、縱向(東西向)路寬4米狹長碎石路、加蓋狹長水溝、出水口處及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直衝民宅,机技師基於何理由做如此設計?又委外審查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及核定縣府水利處官員為何都未察覺水保計畫設施不合理性?(廣達717公頃土地面積,計畫種植500公頃茶葉,邊坡約200公頃,水保設施離民宅約5公尺,與鄰地、鄰宅、鄰村是否符合安全距離?),將心比心,若是机技師自家房屋後方會做這樣不合理(很奇特)設計?此不合理設計嚴重影響許宅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土地正義、環境正義、景觀正義),又中林段二出水口處附近,待設置紐澤西護欄以保護園區車輛行進安全及附近民宅區生命財產安全,另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離369巷民宅區太近,為何不沿用台鳳時期電線桿沿村路設計?電線桿一般皆採沿村路設置,很少幾乎沒有設在民宅後方,而老埤農場是有名高危險「落雷區」(每逢5、6、7、8、9、10月間是雷雨季節),以往電線桿設在路旁時,就常因雷擊損壞居民電腦網路及造成電器用品故障甚至雷電擊中村民及農場工人致傷亡,與老埤農場一溝之隔全國最大校地屏科大校園與老埤農場同屬落雷密集區,為防雷擊,整個校區架設約113支避雷針(全台避雷針密度最高學校),學生間流傳著屏科大最著名的特產就是「午後落雷」,學生考取屏科大要先學會「避雷」,有一年全國大露營在屏科大舉行,露營學生遭到午後雷擊,都被「電」的手腳酥麻,現約30多根電線桿離民宅區又更近(約5公尺),將強烈電流引至民宅區,造成居民內心很大恐慌,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威脅,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將向台電申請遷移3根電線桿(費用台農公司全額負擔)遠離民宅區並將電流引至路邊,以減輕居民內心恐懼(之前說明會林主任曾允諾遷移4根電線桿,費用由公司全額負擔),請台灣農林公司做好茶園安全系統建置如避雷設施等以保護員工安全及民宅區居民生命財產不遭受損害又環保流動廁所直接面對369巷12之1號住家,影響民宅區景觀視線,是否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一週內(下星期一)完成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設施,不要影響到村莊生存權。

    六、村民希望台農公司儘快將目前中林段全段約1米深1米寬排水溝變更設計為4米深4米寬規格才能應付豪雨時候的龐大雨量及設置中林段全段安全距離緩衝綠帶(緩衝綠帶具水土保持功能、防火、防風、防災、遮蔽、綠蔭、隔離、防噪音、防揚塵、防農藥汙染等)及來村長提及之前會勘時屏科大教授曾建議中林段全段建造擋土牆以保護下游居民安全(目前中林段僅在二出水口處設置二小截約1公尺高擋土牆,村民希望建照2公尺高擋土牆,擋土牆需有良好排水減壓設計,擋土牆高度、厚度及洩水孔須符合規定)及做植生工程綠美化,又中林段全段邊坡護坡工程(邊坡安全性設施)及中林段全段植生工程(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57~63條規定)等永久水保設施也請儘速施工,另緊鄰村庄東邊待設置水平距離10公尺以上緩衝綠帶(以往屏93線鄉道,老埤農場~大埔8.972公里,104年9月22日經屏東縣政府公告廢止,以前村莊與屏93線鄉道至少有20~3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原屏93線道路附近有原始林植生隔離綠帶,現山坡地已被開挖整地成平地智慧茶園,原始地形、地貌大為改變,智慧茶園與中林村需有多少安全距離(多少公尺緩衝綠帶)才能保護中林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緩衝綠帶並請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列為村莊公共設施(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

    七、觀山街尾端台農土地50年以上樹木群於日治時期、台鳳、台灣金聯時期時,即做為與村莊緩衝綠帶,請繼續保留樹木群,樹木具水土保持功能,陪伴中林村民一起成長珍貴感情、兒時記憶並請尊重觀山街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公眾通行及救護車、消防車、垃圾車出入路線,村民希望勿作路障阻隔,以保障村民通行及救護、救災、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

    八、中林村村尾(南邊)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設計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又沉沙滯洪池距離民宅太近,住戶擔心長期沖刷將導致地基掏空、影響居住安全,又滯洪池附近三戶民宅後方被整地挖成約4層樓高高度,謝先生及潘小姐及村民質疑是否屬水土保持計畫書開挖整地施工範圍?是否有作臨房鑑定?會不會影響房屋結構?危及三戶住戶生命財產安全?謝先生希望台灣農林公司當務之急,儘速建造50~100公尺安全工法擋土牆(90公分厚度)及邊坡護坡工程,以保護3戶民宅生命財產安全,汛期將近,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一個月內施工完成,又滯洪池附近,土地有3米落差,也請台農公司90度作箱涵將水引排(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排出),大致可減輕109年5月22日朝元禪寺附近淹水惡夢歷史重演問題,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加強中林段下游永久水保設施修護及每年汛期前至少清理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一次以維持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順暢不淤積,避免造成下游淹水,中林大排已完工第一、二期約二億六千萬工程及進入土地徵收協議價購第三期約一億多工程大多徵收中林村民農地,中林村民為配合政府治水公益而犧牲祖先傳承下來農地暨辛苦貸款所取得農地,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及監造技師確實做好智慧茶園園區排水系統及聯外排水設施等永久水保工程,村民希望中林大排第三期工程(縣府水利處水利工程科負責)能一次到位,避免二次大排截流溝選址欠周詳致未能發揮有效截水功能,需另施作約700萬元截流溝應急工程(全國人民辛苦納稅錢)補救改善情形發生,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希望縣府水利處將已完工中林大排第二期截水溝挖深並督導、行政指導台農公司於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大致可避免109年5月22日淹水情形產生。

    九、朝元禪寺附近台農公司土地靠近屏科大野生動物所旁排水溝之前被封住,排水會有很大問題,縣府葉科長於去年12月對農林公司依水保法開罰6萬元行政罰單並限期改正,台農公司已改善完成(被封住排水溝已打通),另朝元禪寺南、北邊至村莊南邊臨道路原排水溝被台農公司填平,之後經村民要求改善,但新設離地約45公分「懸空」排水溝與地勢不符,無法發揮排水功能,請積極改善「懸空」排水溝工程。

    十、台農公司老埤農場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台灣首座最大平地智慧茶園開發案,農林公司送經營利用計畫書給屏東縣政府農業課農業經營科,經核轉農委會審查,農委會104年3月3日核發開發許可函,屏縣府核定在案(農企字第1040203617號函),農委會審查許可農地農用,如未依計畫執行,政府馬上可廢止許可,將原最大坡度小於百分之15山坡地(山坡高度約海拔65至150公尺之間)開挖整地為平地智慧茶園,台農公司委託机00水保技師規劃,經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委外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審查通過(屏科大校內設水土保持技術教育中心及複合土砂災害防治研究中心、有鑑於屏科大防止土石流有一套,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為因應極端氣候災害於屏科大建水土保持國際示範場域,技術並已輸出至泰國),經縣政府水利處核定,廣達717公頃土地竟免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係指基於國家長期發展利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兼籌並顧,於一九九四年公布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各種開發行為,在規劃階段應同時考量環境因素,不合乎規定者,不得開發,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免環評易導致開發過當或不當開發問題,下游居民生命財產恐將受到嚴重侵害,台農平地智慧茶園717公頃大開發案關鍵在於為何主管機關認定免環評?又水保計畫未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開發前未至村莊開說明會(開發案受影響周遭地區保全對象居民知情權),計劃書未提到中林村三字,對村莊很不尊重,請台農公司依計畫書確實做好水保工程及机技師做好監造水保工程,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暨水利處(嚴格把關)落實施工中監督檢查會勘,以預防各項坡地災害之威脅,避免下游居民無辜受害,葉科長表示台農公司二期二新水保計畫已核定目前施工中,村民則希望已核定二期二計畫書是否能讓蔣議員及來村長、簡易自來水潘主委、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及村民代表閱覽,確實做好永久水保工程,財團大開發案可促進地方發展,但也應兼顧環境生態,避免損鄰、擾鄰情形發生並做好睦鄰設施,財團與村民理性溝通協調,創造雙贏(台農公司平地種茶成功,中林村民安居樂業),逾百年老字號台農公司(創立於1899年)及近百年歷史屏科大(創立於1924年),78年遷校至目前的內埔校區及144年歷史中林教會(創立於1875年)、逾百年世代居住於中林村居民應該有很深緣分,期待大家一起結善緣,做伙做好鄰居,共存共榮。

    十一、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台農公司)及負責承辦監造技師(机技師)及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審查委員群)和最近一次約3月19日縣府水保科安排水土保持施工中監督檢查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一名暨縣府水利處長、水利工程科科長、水土保持科科長依水利法、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水土保持審核監督辦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確實做好、督導各項檢查項目(一)水土保持施工告示牌;(二)開發範圍界樁;(三)開挖整地範圍界樁;(四)臨時性防災設施;(五)永久性防災設施(排水設施、沉砂設施、滯洪設施、聯外排水、擋土設施、植生工程、邊坡穩定設施、其他等);(六)改正事項是否完成;(七)承辦監造技師是否在場;(八)是否備妥監造紀錄(內含颱風豪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檢查表);(九)災害搶救小組是否成立及中林大排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中林段下游(中林村)600戶1775人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十二、請縣府水利處官員及委外施工中水保工程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及水土保持技術審核監督辦法等確實做好台農智慧茶園開發案中林段施工各項檢查(檢查係屬行政監督檢查,屬未抽驗、隱蔽或工程品質部分,應由水土保持義務人及承辦監造技師負責),以保障中林村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檢查下游排水設施是否完善?督促開發單位及監造技師加強水保設施維護管理,保護下游居民安全)。

    十三、行政院農委會水保局訂定每年5月為「水土保持月」,農委會水保局密集舉辦各項宣導活動,宣導民眾水土資源保育觀念,並以「水土保持做好沒煩惱,農村幸福樣樣好」為宣導標語,是否請縣府水利處葉科長安排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新竹市地重劃天王,最注重在地居民意見及改良排水系統)、蔣議員、來村長、潘主委、潘總幹事、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屏科大退休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共同會勘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相信在李局長和吳董事長及專家學者官員診斷下,中林村民應可遠離逢大雨必淹水噩夢困擾,村民能安居樂業。

    十四、預訂7月4日(星期日)下午2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第七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請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向屏東分公司及台農總公司反映村民會勘意見,台農公司有二個多月時間好好改善各項永久水保設施工程及遷移電線桿暨公司高層討論決定二次淹水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中林村災害補償金金額,期許台農公司做好敦親睦鄰企業社會責任,簡易自來水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水保設施,將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4月12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 電梯設置法規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0-20 18:49:48

    201019中天HOT新聞開箱 實價登錄爆有假?民控建商分單簽約高價灌水 專家揭背後「不能說的秘密」
    中天原址→https://youtu.be/UGM7DaFvFGE

    【Q房價居高不下,有可能是建商下的黑手嗎?就有一個案例是,有屋主查詢實價登錄,發現房價被建商灌水,連帶週邊行情也高出一成,甚至有建商打著"知名景點週邊"順勢墊高房價,還有所謂的"折讓單",這其中到底手法是怎麼回事?】

    答:所謂的折讓單指的是「私契」也就是建商與買家私下折讓價金的協議。但買家當下或許有聽沒有懂就傻傻簽名下去。最後拿出去實價登錄、貸款的金額,還是是當初簽訂的買賣契約價(公契價)。

    因此,這是一種規避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遊走法律灰色地帶的手法。 通常建商會打定買家不敢也不想檢舉,因為買家一旦簽下去,也變成『共犯』。另外,登錄價格比實際買的價格高,好處之一就是讓買家可以貸更多錢出來,買房更輕鬆,好處二是有利於之後的賣房,因為之後接手的買家會誤以為屋主的當時的成本就是那麼高。

    【Q我們如果遇到這樣的建商,我們該如何自保?以免間接成了共犯,還可能因此觸法,請專家來提醒我們】

    答:由於現在已經修法將實價登錄的責任歸屬,由過去的代書變成現在的買賣雙方,但民眾往往還是會委由代書去登錄,因為很多人不知道怎麼登錄,同時也為了省事(反正過戶都已經交由代書了,登錄也請代書一併服務吧!)所以往往簽約到交屋之後,只顧著權狀名字是否已經過戶?卻忽略了代書登錄的金額。

    尤其是預售屋,建商委託代銷賣屋幾乎都是由「建商找的代書」來處理過戶,所以最後登錄的金額,往往要等實價登錄揭露之後才會看見。

    如果不希望自己誤觸刑法,也不想成為炒房的共犯,要求做『雙代書制』,買家自己也委外聘請信任的代書,協同建商的代書一起把關。 並在交屋時跟代書再三確認實價登錄的金額是否為真正的買賣價。甚至可以要求先給買家看過,才能將資料拿去登錄。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Q一樣是"灌水"爭議,日前立委高嘉瑜在內政委員會上,就曾向內政部長徐國勇質詢有關"實坪制"議題,喊話要建商針對"公設比"進行檢討,舉例新竹建案,廣告打著73坪,實際僅36坪多,幾乎灌水五成,這個部分,民眾又該怎麼樣把關?以免自己花大錢買公設成冤大頭】

    有房產同業舉例的很好,你買鳳梨,你跟老闆說,鳳梨皮、頭、尾我又不吃,老闆不應該計價,我想老闆應該也不能接受。就如同雖然你住在室內,但你能必須要經由大門、大廳、電梯、走廊才能抵達,怎麼能說那些都不計價呢?

    還有就是台灣的消防法規比較嚴格,連帶影響拉高公設比,比如八樓雙梯(大樓設計超過八樓以上,逃生梯就要設置兩個)以及十一樓以上要設置排煙室,高層建築物高度超過60公尺、約14~15層樓以上建築物,就得要設置消防用中繼水箱,這些通通為了民眾的居住安全而設計的。

    不過,公設也確實造成資訊不透明,有些建商甚至會在公設灌水,一般民眾又如何知道?所以實坪制這個大方向是對的,但可以想見若推動,衝擊力道也不小,有一國多制的問題。 另外,現在台北市區平均市價60~70萬元的電梯大樓,一旦採用實坪制計價,總價不變的前提下,除以變少的主附建物坪數,屆時每一棟大樓單價動輒百萬元起跳,短期勢必影響民眾買房的意願。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2_G7USAjfEM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0/201019hot.html

  • 電梯設置法規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10-13 14:27:22

    201011中天 避免因等電梯遲到 房仲曝最佳梯戶比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zbyZkKez2z0

    打開電梯門,裡面人站滿滿根本進不去,這樣可就傷腦筋了,因為得等下一班,但如果上班快遲到,這時民眾真的會急壞。

    記者/林義翔、陳俐安 採訪報導……↓

    有些民眾在剛開始購屋時沒有仔細考量過「梯戶比」嚴重懸殊,上下班時間卡電梯、擠電梯都是惡夢。也有不少人會在網路上大吐苦水,還說電梯難等,甚至因此遲到。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除了那邊3戶,這邊加起來全部總共一層有11戶,配置兩部電梯其實並不會等很久。一般我們所謂的梯戶比大概是4戶如果一層極限大概是4戶是可以設置1部電梯。」

    房仲專家表示,目前常見的梯戶比,若以一層樓為單位,大概是4戶使用1部電梯,5~12戶使用2部,等電梯至抵達大約在2分鐘內,而最佳梯戶比若以高度15樓為計算標準,1比4為最低下限,1比3為最佳比例,如果是22~30樓層的高樓則是以1比3為下限。

    不過建築法規並沒有規定梯戶比的比例,因此房仲也建議民眾購屋時,可以實測尖峰時段等待電梯所需時間,看看是否能忍受,因為這也可能影響到未來房屋再轉賣的價格。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0/201011.html

  • 電梯設置法規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5-28 14:09:07

    今天業務部門報告我針對台北市林森錢櫃大火案,台南市的反思及預防方案質詢消防局。

    林森錢櫃大火案,從檢討報告中可以得知,造成本次嚴重傷亡的主因在於,#業者擅自關閉五大消防系統設備及 #施工造成防火區劃破壞。在事件發生後,各縣市都展開大動作的稽查,台南市長黃偉哲也率領各機關聯合稽查台南市錢櫃KTV。

    首先,我必須要說這樣的聯合稽查是否有效,我抱持高度懷疑,本次業者擅自關閉消防系統設備的行為係屬 #動態違規,也就是你來查我就打開、你走了我就關掉,此類違規難以藉由聯合稽查的方式加以發現改善,消防局也指出,此場所過去已經有6次稽查,結果檢查合格。如果我們不從制度面加以檢討改善,單純想要用重複稽查的方式解決這些問題,很有可能既無法達成目的又虛耗了消防基層夥伴的戰力,這不是我們所希望的。

    #提案要求台南市政府設置「#火災受信總機遠端連線系統」;要求相關營業場所設置「 119 火災通報裝置」。

    針對業者擅自關閉消防系統設備的問題,我希望消防局可以研擬設置「#火災受信總機遠端連線系統」,將這些業者的受信總機統一連線到局本部,倘若有業者的裝置出現問題或擅自關閉都能在第一時間發現並加以查核。局長指出目前已經有與幾大業者協調,拉線到消防局做控管,但我希望這些東西不能夠只是頭痛醫頭,哪些業者發生事故就要求納管,而是要從制度面建立,檢討哪些場所確實是有動態違規的高度風險,從法規面修正相關規範。我也了解火災受信總機會有許多誤報的訊號,希望後續消防局可以研擬妥善機制,兼顧消防局可負擔量能及火災預防有效性。

    此外,針對高危險、密閉、群聚之營業場所,我認為消防局應要求裝設「 119 火災通報裝置」,目前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22-1條,中央已要求條文中所列之機關裝設上開裝置,在119 火災通報裝置設置指導綱領第三點也明確指出宜優先指導裝設之場所,「 119 火災通報裝置」可加快火災發生到通報消防局的時間,大家都知道火災搶救分秒必爭,我們的努力或許就能減少下一個遺憾發生。

    上述所提到的「火災受信總機遠端連線系統」、「 119 火災通報裝置」,我希望消防局可以透過研擬修正「台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將相關規範納入,根本的將制度建立起來,也讓民眾可以得知市府的努力,不要總是用私底下協調、與業者私下溝通發文的方式。

    #消防局與工務局應建立良好溝通管道

    針對施工造成防火區劃破壞問題,據了解在本次事件中,係因電梯井施工造成垂直防火區劃失效,火災發生時濃煙向上竄升,進而導致嚴重傷亡。正常在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時,倘若達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需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我認為消防局應與工務局建立通暢之橫向溝通管道,避免台北市的狀況再度發生。局長指出目前溝通都還算順暢,接獲通報後也會派員前往查看是否有須要注意的地方,我希望市府繼續努力。

    每一次的火災,都意味著一個個不可逆的財產、健康甚至是生命損失,事件發生後我們可以做的,不能夠僅僅是究責,更多的必須是深切檢討事件的成因及往後預防其再度發生的方法。雖然我寧願這些事件從未發生,大家一切安好,但站在當下我只能夠更努力的從已經發生的悲劇中盡力吸取經驗,感謝在火災當下衝入火場救援的消防夥伴們,謝謝,我們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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