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電子閱卷聲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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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電子閱卷聲請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L小編稍早看到台北律師公會函文。 針對第二點,我們譴責北律「文人相輕」,妨害通告律師廣告賺錢。 針對第三點,我們感受到北律大老們對於通告律師網路煽動能力的畏懼感,圈內潛規則與鄉愿文化,大家都懂。 尤伯祥曾經說:「讓律師兼任法官(球員兼裁判?)」因為「律師值得信任」(新聞:http://bit.ly...

  • 電子閱卷聲請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17 16:10:28
    有 310 人按讚

    L小編稍早看到台北律師公會函文。
    針對第二點,我們譴責北律「文人相輕」,妨害通告律師廣告賺錢。
    針對第三點,我們感受到北律大老們對於通告律師網路煽動能力的畏懼感,圈內潛規則與鄉愿文化,大家都懂。

    尤伯祥曾經說:「讓律師兼任法官(球員兼裁判?)」因為「律師值得信任」(新聞:http://bit.ly/2SuDLVB ),所以只好加個第三點在文字上意思意思來撐住搖搖欲墜的律師倫理。

    不過我們想,要維護「律師信任度」的方法,應該不是搶錢、搶糧、搶資源,而是:
    1. 推動律師「#合理並誠實納稅」,讓國家更有稅收,這樣就有錢雇大量掃描人員與更好的掃瞄機器了。
    2. 或是請律師公會派個出國考察團到世界各地考察,看看歐美日韓等國的「律師倫理」,順便體驗一下歐美等先進國家的公務效率有多慢。
    3. 還要提醒公會會員們及早聲請電子閱卷、多讀程序規範。
    以上這些,可能都比到法院「溝通」強人所難更有用。

    🔥L小編與打狗小編也是北律會員,我們雖然不能代表所有北律律師,但是可以發表我們的意見。我們對於台灣的律師倫理沉淪、執業市場環境的惡化感到失望。

    ~~~~~~~~~~

    ▍追伸:
    〈「把卷分屍了!」拆卷事件中,一窺律師市場文化與倫理問題〉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3knzXk0

    許多律師圈的前輩對於這幾年來律師倫理動搖、市場難以反映律師品質的情況感到不以為然,然而又懼於群眾的盲從。更何況「事不關己,何必樹敵」,因此長期以來大多睜一眼閉一眼,不願挺身而出譴責律師圈內「自己人」的各種奇形怪狀表現,也少見大力呼籲重振律師倫理與品質的「律師自律」內部聲浪。

    在劣幣驅逐良幣的律師市場環境下,律師倫理也跟著搖搖欲墜。遺憾的是,在日前的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選舉中,只見候選人紛紛提出各種搶錢、搶糧、搶資源、瓜分大餅的政見,但對於這個真正影響律師執業尊嚴、環境與生態的嚴重問題,卻不見多少候選人提出並正視。

  • 電子閱卷聲請 在 律師真心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11-12 11:02:46
    有 112 人按讚


    #如何聲請閱卷
    上法院打官司時,如果想說出完整的陳述、提出完整的訴狀,那就必須到法院聲請閱卷
    ,才能決定出最佳的訴訟策略。
    ✔閱卷:主要是看對造的筆錄與提供的證據

    雖然說是「看」卷宗,但通常是影印,整個帶回去還是比較方便(另外有些卷宗可以聲請電子檔案,不過電子檔案似乎牽涉法院職員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

    那要如何閱卷?不是本人也可以閱卷嗎?
    目前我國在閱卷的規定上,民事與刑事並不一樣~看方法 ▶https://bit.ly/2T5wR7e

  • 電子閱卷聲請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4-16 22: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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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律師事務所} 004

    「當然不行!父母養小孩是天經地義的事,就算是未婚生子,只要是你親生的,你就有扶養他的義務,生而不養,只想把錢花在自己吃喝玩樂身上,不顧孩子的死活,任誰都會不好意思的,先生,您說是不是?」我一手拿著話筒,一字字的把話從齒間用力擠出來,另一手緊握著差點忍不住把中指孤伶伶的留在拳頭上。


    「不.客.氣!」掛上電話前,還深怕對方不知道我的義憤填膺,把這三個字故意像打字般,敲在我們對談的空中。


    「你這樣大動肝火有用嗎?他掛上電話只是再找下一家下一家律師事務所問而已。」大律師翻著他的商業週刊,坐在他最愛的圈椅上,翹著二郎腿,一派悠閒地說著風涼話。


    「你聽聽他說的這是人話嗎?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說什麼沒結婚他就不算父親,還敢問我說可不可以把監護權給對方以免除他的扶養義務,他可以一輩子都不要見小孩沒關係。還好他不是來現場,不然我肯定把他給趕出門。」我氣呼呼的把雙手交疊在胸前,兩眼盯著天花板,想著這男人怎麼好意思這麼直接的表達他的不負責任。


    大律師瞄了一眼我鼓著像青蛙肚的腮幫子,嗤之以鼻的說道:「妳這種EQ也能在律師事務所工作,讓妳當律師不就在法庭上貽笑大方了。」


    「上次,不知道是哪位大律師把要告爸媽的當事人訓了一頓,搞的當事人拂袖而去,摔門時差點沒把事務所的落地窗玻璃給摔破了?」被大律師一激,我忍不住反唇相譏他的五十步笑百步。


    大律師像沒聽見似的,闔上了雜誌,連珠炮式的交代:「昨天剛委任被訴離婚的王小曼趕快遞出委任狀給法院才會收到開庭傳票,下週要開庭的張正華請求分配剩餘財產事件幫我聲請閱卷,還有昨天開完庭的陳有田要寫著陳報狀,你上司法院的網站調閱昨天的開庭電子筆錄就知道要寫什麼了,還有,幫我約被訴詐欺的江翰星開會。」律師的另一個特質就是可以對他不利的事實充耳不聞、視而不見。


    「你要去哪?」我衝著大律師即將開門離去的背影喊著。


    「去書店逛逛。」他頭也不回正要關上門時,被我一手擋住了落地窗的大門。「你交代完一堆事情就要留我在事務所一個人處理,自己要出去蹓躂?」


    「每個人有每個人適合做的事情。誰叫你不去考律師?」他就是那張嘴永遠那麼不討喜。


    我吞下一口氣,慢條斯理的告訴他:「10點有人要來請律師見證協議離婚。」


    「我怎麼不知道?」他拿起手機,滑動著電子行事曆確認。


    「不用看了,剛約的,我還沒記上去。」我單手叉在腰上,不容置疑的看著他。


    「剛約的,現在就要過來?」大律師為了本來已經準備好偷得浮生半日閒的心情落空,皺起眉頭。


    「是啊!急診呢!大律師!」坦白說,我為了他本來要棄我而去的行為未遂有點幸災樂禍。


    「現在的協議離婚怎麼都流行掛急診啊?結婚花一年,離婚不用一小時。」他像洩了氣的皮球,無奈地走回辦公室。


    我俏皮的雙手一攤,請君回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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