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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雲林縣稅務局牌照稅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張麗善,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稅務申辦e起來 行動支付抽好禮】 防疫期間要減少出入人多的公共場所 鄉親如果需要稅務資料或繳稅 可以透過💻網路申請、線上查繳稅 省時安全又便利👍 6/1前透過 #行動支付📱繳納 #牌照稅 或 #房屋稅 還可享好康、抽好禮🎁喔! 受疫情影響有繳稅困難的鄉親 政府也有推出 #租稅協助措施 可在繳納...
雲林縣稅務局牌照稅 在 張麗善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稅務申辦e起來 行動支付抽好禮】
防疫期間要減少出入人多的公共場所
鄉親如果需要稅務資料或繳稅
可以透過💻網路申請、線上查繳稅
省時安全又便利👍
6/1前透過 #行動支付📱繳納 #牌照稅 或 #房屋稅
還可享好康、抽好禮🎁喔!
受疫情影響有繳稅困難的鄉親
政府也有推出 #租稅協助措施
可在繳納期間內向稅務局申請 #延期 或 #分期
詳細資訊看這邊👉 https://bit.ly/2VYo0Xp
雲林縣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
📞總局0800-556969
📞虎尾分局0800-566969
📞北港分局0800-786969
雲林縣稅務局牌照稅 在 張麗善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麗善報你知🗣🗣 防疫期間繳稅須知📌📌】
繳稅季節到來,4月份要繳納使用牌照稅,5月份則有房屋稅、所得稅等。但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打亂繳稅季,財政部已公告今年3至5月各類稅捐展延事宜外,營運受影響者還可運用稅制中既有的節稅管道減輕稅負。
一、行動受限制者-財政部已公告展延申報、繳納期限
個人、扣繳義務人與工商團體機關的負責人等相關人員,於法定申報、繳納期間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繳納期間為1個月(30日)者,展延1個月(30日),繳納期間為10至15日者,皆展延到各該月底。只要在展延期限內憑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洽管轄稅捐稽徵機關辦理並繳稅。
二、經濟受影響者
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車輛補貼使用牌照稅50%,交通部將補貼其109年度使用牌照稅50%。符合補貼資格的車輛將由稅務局統一造冊請領、繳庫,車主無需申請,等收到稅額減半的繳款書後再行繳納即可。
未使用車輛辦理停駛、停稅,可將車牌繳回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停駛期間自不必繳納使用牌照稅、燃料費;未營業使用房屋申請調降房屋稅率,可向稅務局申請調降房屋稅率,由適用營業用稅率3%改為非住家非營業用2%。
營業稅、娛樂稅係依營業狀況核實課徵,採自行報繳的業者依實際收入申報,稅負將因收入減少而減輕。而屬「查定課徵」的業者,則可向國稅局申請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或向稅務局申請依實際營業狀況課徵娛樂稅或停業,維護自身權益。
納稅人仍有可能因受疫情影響(如因減班休息致經濟困難),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可依據「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規定,於規定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向管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需一次繳納)或分期。
雲林縣稅務局牌照稅 在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0602大雨重創台灣
因為0602大雨緣故,重創我們的家園。宇恩希望政府能儘速幫助大家恢復家園,回歸正常的生活!
以下為宇恩為大家整理的補助及政府各部會能協助的部份。
(ㄧ)各地區公所-豪大雨造成民眾住家淹水
依據新北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要點,淹水達50公分,可以請領淹水救助(水位已退,請以水痕測量拍照存證),受災戶必需先至區公所社會人文課申請填寫文件,再將申請案件轉由里幹事及里長進行現勘,並填寫報告書才能請領救助金,50公分~100公分發放1萬元,1公尺以上為2萬元。[如表ㄧ到四及八]
(二)中央農委會(新北市農業局)
[如表五到七]
◎哪些地區為農委會公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的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截至6月5日18時止,已公告地區包含新北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和嘉義縣。
◎申請時間:
受災農民可從公告救助日翌日起 10 日內(6月5日至14日) 向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哪些作物可獲得現金救助?救助金額?
完整現金救助補助項目及金額,可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第1項附表。
◎低利貸款額度為多少?
完整低利貸款項目及金額,可參考https://goo.gl/L5QfSK。
◎申辦時,農民應攜帶哪些文件向公所申請?
1. 國民身分證。
2. 存款簿。
3. 印章。
4. 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或當期作農戶種稻及轉作、休耕申報書。
5. 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三)稅務:政部所屬各區國稅局
災害損失經報備勘驗 稅捐得以扣除減免
受西南氣流及滯留鋒面影響,短時間的強降雨造成新北市部分區域淹水嚴重,據氣象報導豪大雨將持續數天,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呼籲民眾嚴防豪雨、注意自身安全,若因災害造成財產損失,可向該處提出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減免申請,相關減免規定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本市轄區受災戶得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 稅捐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本市轄區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稅捐處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 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娛樂稅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稅捐處申請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民眾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 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稅捐處暨所屬各分處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580-739查詢,亦可至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官網(http://www.tax.ntpc.gov.tw)/專區服務/災害減免下載相關書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該處提出申請稅捐減免。
該處表示,除了地方稅外,國稅部分也有相關災害稅捐減免規定,民眾可向財 政部所屬各區國稅局洽詢(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