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雲林縣文昌國小校長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雲林縣文昌國小校長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雲林縣文昌國小校長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98的網紅相庭甲支綺張庭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斗南台一線再次會勘⚠️🚦⛽️🚸🚔 每一處道路的路口交通改善,通常都不只一次的會勘處理,為了讓用路民眾以及往來車輛能有更安全的道路使用,我們都希望能夠次次改善,越來越好。 經居住在附近的民眾與斗南國小-王校長陳情,在台1線延平路與文昌路口處時常發生交通事故 今庭綺協同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
雲林縣文昌國小校長 在 廖郁賢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7-03 03:36:52
不自殺聲明之久違小分享。 最近開議,仍然是兵荒馬亂的日常,ㄧ下被威脅一下被揚言要告的,加上日常工事真的吃不消,終於有個空檔上個健身房,除了告訴大家我安好外,也讓大家知道,私訊都有看,謝謝溫暖的關心,如今還好好的活著,為了完成「人民的縣議員」這個承諾,這些都只是小蛋糕🥳無法ㄧ一回覆,很歹勢。 —說點...
雲林縣文昌國小校長 在 相庭甲支綺張庭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斗南台一線再次會勘⚠️🚦⛽️🚸🚔
每一處道路的路口交通改善,通常都不只一次的會勘處理,為了讓用路民眾以及往來車輛能有更安全的道路使用,我們都希望能夠次次改善,越來越好。
經居住在附近的民眾與斗南國小-王校長陳情,在台1線延平路與文昌路口處時常發生交通事故
今庭綺協同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斗南工務段、縣府工務處現場勘查,建議台1線延平路與文昌路口處交通改善的會勘,會勘後建議改善如下:
🔺🔺🔺🔺🔺🔺🔺🔺🔺🔺🔺🔺🔺🔺🔺🔺🔺
1.建議將文昌路(西往東)停等區加長,以利用路人停等時能看見近端號誌燈號,讓用路人行車安全。
(建議雲林縣政府錄案辦理改善)
2.建議該路口南端灌木移除,增加用路人轉彎時視距,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本案建議請斗南工務段錄案辦理改善)
3.該處路口號誌時制調整。
(請雲林縣警察局評估後試辦調整)
4.再增加位於加油站出入車輛時制,將於加油站出口處增加停止線。
(本案建議請斗南工務段錄案辦理增繪)
5.斗南國小王校長建議於該路口北端增加行穿線庇護島部分,斗南鎮公所將於110年度辦理斗南市區路口改善。
(此案請斗南公所評估後錄案辦理改善)
🔺🔺🔺🔺🔺🔺🔺🔺🔺🔺🔺🔺🔺🔺🔺🔺🔺
#謝謝相關單位的配合與幫忙
#一起努力改善雲林用路安全
雲林縣文昌國小校長 在 張麗善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恭喜咱 #馬光國中 孩子們,參加2020年 #澎湖縣菊島盃全國青少年硬式棒球錦標賽⚾️,擊敗眾多強勁對手獲得亞軍🥈
聽著校長、孩子跟教練們分享緊張的賽事,不只是教練無怨無悔、不分晝夜對孩子們加強訓練,孩子們平常也非常辛苦的練習更願意吃苦;感謝校長、家長們成為孩子的後盾🛡,孩子們可以說是表現非常優秀為雲林爭光拿到好成績👍
雲林縣從國小開始,無論是褒忠國小、文昌國小到馬光國中,連貫的一直到麥寮高中三級連結,未來我們希望也能夠四級連結🔗,包括我們其他這些大專院校,讓熱愛棒球、熱愛體育的選手,都能夠留在我們縣境內來訓練,在雲林順利升學,進而為雲林縣爭光🌟
閱讀全文:https://bit.ly/2EJo4p8
雲林縣文昌國小校長 在 雲林縣議員 蔡岳儒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豪雨來襲!岳儒今日將向雲林縣政府文化處提出「陳向陽舊宅、北辰國小校長宿舍及教師宿舍」史蹟保存緊急書面質詢!
由於大雨不斷,雲林縣議會早上縣政總質詢也因爲大雨提早結束!岳儒本來預計提出的北辰國小周邊日本宿舍群史蹟保存緊急質詢,改以書面方式進行!
岳儒今日緊急書面質詢如下:
一、關於民眾提報「陳向陽舊宅、北辰國小校長宿舍及教師宿舍」,民眾向本服務處陳情表示,該日本宿舍群業已於2017年11月27日辦理現勘,且根據現勘會議記錄,出席的兩位委員已針對其中兩棟建築作成建議列冊。但2018年4月23日文化處又召開一次討論會議,在未邀請提報人參會的情況下,作成暫緩列冊決議,而會議中也作成文化處將自主調查的決議。
本席對於這樣的決議,提出以下幾點適法性疑慮。
1.從去年民眾提報之後,文化處僅於2017年11月27日辦理現勘。2018年4月23日似乎有邀請委員進行討論,並作成會議結論。但該次會議並未邀請提報人、所有權人與會,是否符合〈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第9條,應邀請相關人員參會之規定。
尤其現勘時兩位委員均建議將民政路2號、12及14號列冊追蹤,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及〈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6條,經列冊者應於6個月內完成審議,又依〈文化資產保存法〉20條,進入審議程序即為暫定古蹟。但2018年4月23日會議在未邀請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情況下,竟然作成「列冊追蹤案件日後再議」之決議。
且在同次會議中,針對未被建議列冊者,同樣在未邀請提報者說明價值的情況下,即作成同意備查之決議。
2.文資法令規定「列冊文化資產」具暫定古蹟身份,應在6個月內完成審議,且依規定可要求所有權人作適當保護。可知「列冊」與「不列冊」之重大差異。但從去年11月27日至今已超過6個月。又2018年4月23日文化處變相以勘查案件說明實質進行「接受民眾提報後列冊與否審議」,所謂將自主調查,其實是否根本尚未進行調查,執行進度遙遙無期,這樣的行為,是否有「接受民眾提報後,卻未依法進行審議」之行政怠惰之嫌。
若誠如2018年4月23日決議,「陳向陽舊宅、北辰國小校長宿舍及教師宿舍」,先進行全區基礎文史調查後再議。則不知文化處將於何時開始進行調查?
由於這些建築物均為木造房屋,2017年11月27日現勘後未建議列冊之理由,均為房屋損壞嚴重。是否文化處的期望,等待這些木造房屋持續毀損後,均以房屋損毀嚴重為由,得以不進行文化資產處分程序呢?
二、本席要求先列暫定古蹟。
1.暫定古蹟條件:
依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2條,而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稱緊急情況,指具文化資產價值之建造物在未進入審議程序前,有下列情事之一:
一、依法取得拆除執照,即將進行拆除者。
二、工程施工進行者。
三、風災、水災、火災及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危及建造物存在者。
四、其他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危險。
得列暫定古蹟
2.暫定古蹟保護權益
又依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7條,可依法責成北辰國小、北港鎮公所作必要保護措施。
3.提案對象具備暫定古蹟資格
A.與北辰國小宿舍類似案例
雲林縣歷史建築:
斗南國小日式宿舍、西螺鎮中山國小舊有宿舍、古坑國小舊宿舍、莿桐饒平國小舊宿舍、文昌國小舊宿舍群、原莿桐公學校木造宿舍
B.與陳向陽舊宅類似案例
雲林縣歷史建築、土庫鎮公所舊宿舍
又2017年11月27日現勘會議中,出席委員也作出將其中2棟列冊之建議。
三、本席樂見文化處願意主動進行基礎文史調查。希望三個月內可以完成。以其他縣市的案例,文化資產價值評估通常以小額採購為之即可,經費所需有限,速度又快!
四、希望納入地方文史研究人員共同參與研究討論,如北辰國小、建國國中教師或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