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雲林縣政府違章建築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雲林縣政府違章建築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雲林縣政府違章建築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蘇治芬,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唯「張」就愛違章-Part 4 綜觀張家兄弟姊妹的種種豐功偉業,可以看到他們都利用特權遊走法律邊緣,就連前日治芬踢爆被張啟盟濫採的砂石地裸露,土石崩流,還可見縣府馬上跳出來護航,傾盡縣府資源只為救自己的家人。 雲林縣政府遇到張家會給第二次機會,但是土石流是不會給你第二次機會!高雄都已...
雲林縣政府違章建築 在 蘇治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唯「張」就愛違章-Part 4
綜觀張家兄弟姊妹的種種豐功偉業,可以看到他們都利用特權遊走法律邊緣,就連前日治芬踢爆被張啟盟濫採的砂石地裸露,土石崩流,還可見縣府馬上跳出來護航,傾盡縣府資源只為救自己的家人。
雲林縣政府遇到張家會給第二次機會,但是土石流是不會給你第二次機會!高雄都已發生土石流沖破橋梁的憾事,縣府竟然還狡辯不會對環境影響,漠視土石流給台灣造成的傷害,視人民性命於無物。
此外,張麗善縣長在2017年還口口聲聲說要保護八色鳥,怎麼到2021年有八色鳥蹤跡的山林被開挖還極力護航,張啟盟當初還嗆聲說他不在八色鳥棲息地內,這樣開發不會有問題,所以張家是認為八色鳥只會在劃定為棲息地的區域內活動,都不會移動到附近的區域嗎?看來八色鳥終究只是縣長的政治提款機,前山有哥哥張榮味在咬狗段的豪華農舍,加上奇珍異樹⋯後山被弟弟張啓盟開挖山坡地,根本就把雲林的山都當作張家自己的家,濫墾、濫伐山區;
#難怪尹立委很感慨說,這整遍山有很優的土石採取環境,也難怪「懷璧其罪」。
致不斷的被毀容到不成山形⋯
2003/03/03 張榮味在任縣長時核准湖本村枕頭山砂石開發,破壞八色鳥棲息地。
https://ourisland.pts.org.tw/content/2154
2011/11/03 張榮味在斗六市咬狗段的農舍「青埔宮」被踢爆為違章建築,並蓋在山坡保育地上。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536425
2018/07/04 張榮味因林內鄉焚化廠收賄千萬元,判8年定讞入獄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43899
2020/01/06 張嘉郡被踢爆投資的米多力餐廳為農地大違建。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031334
2021/01/15 張啟盟在斗六市咬狗段山坡地,以開發咖啡園名義開挖林地,濫採砂石。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101150244.aspx
2021/05/10 經鑑界確認,張啟盟侵占國有林地,經林務局依法移送檢調調查。
2021/6/10 張榮味特權打疫苗,雲林地檢立案偵查。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6100091.aspx
#治芬一直都在
雲林縣政府違章建築 在 雲林縣議員 蔡岳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國土計畫法即將施行,雲林縣政府是否有幫緊鄰在您社區部落中的既有宮廟或宗教建築用地依法輔導合法化呢?如果沒有,記得趕快去陳情喔!
岳儒於11/1(五)的縣政總質詢中,特別提醒雲林縣政府,有時候政府的土地規劃雖然合法,但是卻有很多非常不合理之處。如公共設施保留地規劃多年,但卻未開發、未徵收,且不開放土地所有權人使用,雖合法卻不合理,嚴重損害民眾權益。而緊鄰鄉村部落的既有宮廟建築土地合法化的問題,更要請縣府重視,主動思考如何協助合法化。
雲林縣幾乎每個鄉村部落都至少有一個代表宗教信仰中心的宮廟,存在歷史已久,卻常有因土地使用分區劃設的關係不能申請合法化的情形。雲林縣有些既有宮廟,是村落的信仰重心,但在今年10月份雲林縣政府公布的「雲林縣國土計畫草案」中,卻依然被劃設為農業區,而這些宮廟竟然就緊鄰在部落旁邊。岳儒建議縣府要實事求是一點,緊鄰村落的既有宮廟,不應該再劃為農業區。
「雲林縣國土計劃審議委員會」11月中召開在即,這是國土計畫法實施之前最後一次陳情的機會。岳儒建議對於緊鄰您社區部落的既有宮廟或建築用地,若還是被劃設為農業區,趕快提出變更使用分區需求,並透過公所送件給縣府來審查。
岳儒並建議,針對既有宗教寺廟建築合法化的問題,請張縣長與雲林縣政府要特別的思考,在國土計畫法正式施行之前,主動依法盡快地協助他們合法化。以避免有些依法可以合法化的宮廟用地,成為永遠的違章建築!
各位朋友,您若有相關國土計畫法問題想跟岳儒討論,歡迎於上班來電蔡岳儒服務處喔!(05)773-2026
雲林縣政府違章建築 在 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華美關心花蓮事】
花蓮縣議員退七次草案,您難道不會生氣嗎?
跟華美一樣長年居住在花蓮的朋友,想必也對颱風和地震,一點都不陌生。
花蓮是全台灣最頻繁迎接颱風和地震的地區,再加上火災等嚴重影響民眾安危的天災人禍,要等到何時,花蓮才願意認真看待「#違章建築」的公共安全問題呢?
根據內政部違章建築案件統計,截至八月底為止,花蓮的違建數已累積到2957件,今年查報數增加了90件。相較於台東的1441件,宜蘭的1927件,花蓮待處理的違建問題,已嚴重危及縣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根據媒體報導,花蓮縣府在今年度預算129億元中,只有「違章建築處理業務費」被狂砍至20萬元,其餘預算全數過關,20萬元遠低於縣政府每月一次的升旗預算30萬,#去年的拆除預算更只剩1000元。
讓人心寒的是,是因為檢察官查辦吾居吾宿倒坍的案件在七月偵結時,才讓花蓮縣政府拆除違建經費僅編列了新台幣1000元的事實,意外曝光。
10月2日在花蓮議會臨時會上,連續4屆議會、第7度封殺「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而且是遭到臨時會多數議員反對。有議員對外表示,若是拆除費用由民眾來負擔,會製造不少社會成本,甚至表示違建沒達到可惡可恨,而且花蓮家家戶戶都有違建。
華美想問的是,我們的縣議會是維護違法,還是保護合法?
一筆拆除違建預算,不全然是拆除經費,多少比例在災害緊急應變,多少比例是用在維護公共安全?臨時會的議事內容在不公開的情況下,我們民眾是無從得知的,大議員們大筆一刪,沒有告訴我們該要求政府提出優先拆除順序,優先用在拆大型、整棟和八大行業等違建上。這才可能是阻止預算與草案的真正原因。
而「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是因為過去地方政府拆違建必須動用公務預算,對於守法市民並不公平,因此才會有地方政府呼籲議會盡速通過「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由違建業主自行負擔拆除費用,落實公平正義原則。目前已有台北市、台南市、新竹市、雲林縣、金門縣及嘉義縣,訂有「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
本期臨時會議的議員們表示,要將此案交給下一屆新議會決議,想想今年年底選舉我們能替換掉多少不用心的現任議員。如果多半還是他們當選,這個條例恐怕又要延宕五屆、六屆、七屆議會,這並非我們民眾所樂見。
因此,華美提出,我們應該確實編列預算,半毛不刪,請政府先呈報得優先處理的案件,也要檢討拆除大隊的人力,給予拆除大隊應有的支援,讓業務常態化,才能使花蓮縣民居住安全,在公共場所出入安心。
#挺美硬實力 #公共安全 #災害緊急應變
ps.照片出處 更生日報 田德財 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