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離職特休免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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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職特休免稅 在 台灣夯創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02 1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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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度疫情紓困補貼方案出爐啦! 敬請各位服用! 內容很多,慢慢看~~
    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註:非營利團體及其附設組織非屬「營利事業」,故不符合本補貼申請資格。※參考Q24)
    2. 須為商業服務業※參考Q2;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參考Q23
    3. 營業額衰退達50%:※參考Q4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4.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參考Q3
    Q2.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如何認定行業別?
    Ans:
    1. 本補貼所稱之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可參考須知附表一所列之適用行業。
    2. 行業別之認定方式:
    (1) 以事業申請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即可依統一編號查詢營業項目),或
    (2) 以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行業標準代號」為準。(以此方式認定者需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參考Q9)
    3. 本部就申請事業行業別之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申請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
    4.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參考Q23
    5. 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參考Q22
    [例如] 遊覽車客運業(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3. 能以個別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單一門市)來申請嗎?營業額能否分開計算?
    Ans:※參考Q1、Q4、Q25、Q26、Q27
    1. 不能,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2.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 營業額之計算與認定
    Q4. 業營業額減少達50%如何比較?
    Ans:
    1. 營業額衰退符合下列之一者: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2.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3.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之總公司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5. 補貼期間為何?
    Ans:
    1. 本補貼期間為110年5-6月。
    Q6. 補貼內容為何?金額如何計算?
    Ans:
    1. 本補貼為一次性核給之營運衝擊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下稱員工)乘以4萬元計算之。
    2.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參考Q7(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或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7.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負責人(雇主)是否亦可計入?
    Ans:
    1. 企業為其投保勞保的員工,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負責人如有於企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則亦可計入。
    3. 以上資料將由本部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之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故申請事業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確的投保單位之保險證號(應於申請書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不需自行檢附清冊。
    Q8.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為避免紙本送件之接觸及感染風險,本補貼一律採線上申請(並請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且以線上申請可以加速資格確認之速度,使事業得更快獲得補貼款。
    2. 本部已於本補貼申請網站提供完整懶人包、教學影片等,業者可參考相關資料操作。如仍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522)詢問。
    Q9.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ns:只需準備申請書、營業額衰退證明文件、存摺影本。
    1. 申請書(附件一)。
    (1) 符合商業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A. 以申請補貼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資料將自財政部勾稽,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B. 非以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請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 載明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於申請書(附件一)中填寫公司完整且正確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本部將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計算員工人數。※參考Q36 2. 符合艱困要件之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參考Q10
    A.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期數比較者,應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
    B. 申請事業以單月比較者:
    I.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應於各期申報書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II.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I.)衰退月份文件者,應檢附該單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2) 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參考Q11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及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
    (3)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無法提供401、403或405書表,檢附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參考Q12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須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須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Q10. 我是開統一發票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
    Ans:
    401或403申報書:
    1. 以期數比較者,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401或403申報書。
    2. 欲以單月認定營業額衰退者:
    (1)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除檢附上述期間各期之401或403申報書外,並應於各期401或403申報書中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2) 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衰退月份文件者:
    A. 檢附上述比較期間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並應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B. 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1或403申報書,並於申報書中註明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Q11.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開統一發票(查定課稅)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最近一期」405繳款書+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 應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5繳款書,以及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
    Q12.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 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且其上應有「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或免稅營業人,無查定稅額」之相關註記)。
    Q13. 資格確認流程為何?
    Ans:
    分為「文件確認」及「資格確認」二階段進行:
    1. 文件確認:就所提供之申請文件是否齊備進行確認,有下列情事者,視為文件不齊備不予受理:
    (1) 未依本須知之格式上傳應備文件或文件缺漏。
    (2) 申請書、拆分各單月營業額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自結營收報表等應加蓋大小章之文件(※參考Q47),未用印並掃描或拍照上傳。
    2. 資格確認:就申請事業提供之申請文件確認其申請資格、條件及補貼金額等,且確認過程如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1) 資料需補正者,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申請事業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2) 營業額衰退之確認:※參考Q4、Q9
    A. 申請事業之艱困要件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B.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C. 本部對申請事業之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有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表、免稅銷售額明細表、出售固定資產明細表、零稅率清單或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行業別之確認:※參考Q2、Q22
    A. 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即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B. 本部就申請事業之行業別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其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Q14. 於「文件確認」階段被通知不受理怎麼辦?
    Ans:
    事業因申請文件不齊備經本部通知不受理者,可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5. 於「資格確認」階段被通知應補正或提供佐證資料,應於多久前補正或提供?
    Ans:
    1. 事業於「資格確認」階段文件需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將駁回申請。
    2. 本部於「資格確認」階段對事業之行業別、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事業應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事業之申請經本部駁回後,仍得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6.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Ans:
    1. 事業應遵循事項 (1) 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補貼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A.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參考Q45
    I.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II.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III.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IV.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B. 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C. 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D.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E. 屬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公告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清冊之土地所有權人,但不含屬閒置土地繼受人經認定於法定期間有積極建廠事實者。
    F. 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規定之新增未登記工廠。
    (2) 不可有其他本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2. 應配合本部查核作業:※參考Q17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7. 申請事業應配合哪些查核作業?
    Ans: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8. 哪些情況補貼款被追回?
    Ans: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未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或所提交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未能證明營業額減少達50%。
    3.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參考Q17
    4. 110年5月至6月期間有違反本須知「伍、事業應遵行事項」之情事。※參考Q16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6.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19. 補貼款會如何撥付?
    Ans:
    1. 營業衝擊補貼一次撥付,完成申請經資格確認無誤,並與勞保資料勾稽後,以匯款之方式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補貼款項中扣除)。
    2. 申請事業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20. 本補貼款是給事業還是給員工?
    Ans:
    給事業,本補貼目的為協助因疫情受營業衝擊之事業,但事業仍須保障員工之就業權利,因此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
    (1)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2)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3)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4)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2. 解散或歇業情事。
    3.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Q21. 本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Ans:
    補貼款為免稅,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Q22. 如何知道是不是屬特許行業?
    Ans:
    1. 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於登記前應取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為特許行業。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2. 簡易判斷方式:依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之末碼為1者即為特許行業。 (例如: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即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23. 批發業者從事貿易服務業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申請本補貼或經濟部貿易局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Ans:
    1.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 者,應向本部貿易局申請。
    2. 非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之批發業者(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未達150萬美元),仍可申請本補貼。
    Q24. 請問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組織團體,所附設營業且有稅籍之餐廳、販賣部等,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本補貼之申請事業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而組織如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係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等設立,其設立之法源已明定其宗旨,並非屬於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因此即使該組織團體附設之餐廳、販賣部等機構有營業且有稅籍,仍非屬本補貼對象。
    Q25. 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分店、門市)有自己的稅籍登記號,還是須以事業總機構(如:本公司、總部)申請嗎?能否由各分支機構各別申請?
    Ans:
    1. 分支機構與事業總機構屬同一家事業,應由總機構合併申請,不得由分支機構自己申請。
    2. 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並非單看分支機構。
    3.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以其在臺分支機構申請本補貼,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6. 連鎖體系直營店(或分公司)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
    Ans:
    不能。直營之分店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的事業,因此直營連鎖體系須以本公司(總部)為申請單位,不能以單店自行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總部及所有分支機構(所有分店)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7. 連鎖體系之加盟店,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須透過總部遞件申請嗎?
    Ans:可以。各加盟店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者,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單獨申請。
    Q28. 因108年後有新增展店,應如何比較營業額衰退?
    Ans:本補貼須依事業之整體(含所有分支機構)營業額認定,如有新展店之業者,建議可以110年5月至6月間營業額與110年3月到4月間之營業額比較。
    Q29. 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2. 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仍需辦理稅籍登記,只是提供勞務之服務業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買賣業未達8萬元者,得免稅。
    Q30. 我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1. 事業在須知公告後才補申請稅籍,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不可以,需在110/4/30(含)前設立稅籍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Q32. 有稅籍但沒有開立發票(查定課稅)的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可以,有稅籍就可以申請。
    Q33. 無稅籍但有加入職業工會之自營工作者或小規模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4. 小型業者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但雇主及員工均無勞保、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提繳,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1. 可以,有以上登記且符合營業額衰退達50%即可申請。
    2. 未以事業名義為投保單位為員工投保者,補貼金額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營運衝擊補貼4萬元,且該負責人不可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3. 該負責人如同時為多個事業之稅籍負責人,且於該等事業均因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而應以負責人1人計者,該稅籍負責人只能受領1間事業之補貼(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5. 同一負責人有4家店,都分別有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是否4家店都可以以申請補貼?
    Ans:
    1. 如有員工以事業名義為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依照4間企業實際投保情形計算補貼金額。
    2. 如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補貼4萬元,且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6. 如事業有多個保險證號要怎麼提供?
    Ans:
    應於申請書(附件一)中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有多個證號整應全部填列,本部以事業申請時所提供之勞保證號為準,未填列之保險證號本部無法勾稽,亦無法計算補貼,請確實填寫完整勞保證號。
    Q37. 填錯或少填勞保證號,可以補正嗎?
    Ans:
    於核准公文核發前(以發文日期為準),事業發現提供之申請資料有誤,可主動洽專案辦公室(02-77523522)提供正確資料。
    Q38. 所稱之員工是否包含兼職人員?打工?時薪人員?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39. 如果員工為計時,但是符合每週40小時每天8小時,是否也算全時員工?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0. 建教生可以列入補貼的員工人數嗎?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1. 有一些員工是在職業工會投勞保,有一些是雇主投保,都可以列入計算嗎?一定要有勞保才能申請嗎?
    Ans:
    1. 以企業名義幫員工投保勞保者,以投保名冊員額計算,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惟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若沒有於企業投勞保(或投保於職業工會),可以就業保險、勞退之全職員工認定。亦即,員工雖於職業工會投勞保,但雇主如有為該員工投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亦可計入。
    3. 企業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而是各自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無法列入員額計算。
    Q42. 超過投保的年資上限的勞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有投保就業保險或勞退,且員工之投保特殊身分別代碼非為P0(部分工時員工)、S0(外籍員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皆可列入計算。
    Q4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不可以,只有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可以列入。
    Q44. 員工留職停薪,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補貼以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認定,留職停薪的員工於110/4/30在投保狀態即可計入補貼。
    Q45. 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
    Ans:
    以110/4/30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之本國全職員工為準,離職員工人數以勞保、就保或勞退之本國全職員工「退保人數」認定,包含資遣、解僱及自願離職者。
    Q46. 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可以依照公司自己內部格式提供嗎?
    Ans:
    可以,但須知附件二所規定之欄位內容都要具備,且須蓋大小章。 [例如] 自行產製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如欄位資訊完整包含開立日、發票號碼、銷售金額、稅額、發票總計金額,亦可作為證明文件。
    Q47. 哪些文件要蓋大小章?
    Ans:
    1. 申請書。
    2. 拆分各單月之401或403申報書。
    3. 統一發票明細表。
    4. 自結營收報表。
    Q48. 獨資事業沒有大章怎麼辦?
    Ans:
    獨資事業可以「負責人印章」代替大章;非屬獨資事業者,仍應加蓋申請事業大章。
    Q49. 事業有積欠政府費用,這樣還能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如係積欠本部以外其他政府機關費用(如:健保費),仍得申請本補貼。
    2. 但申請事業如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本部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之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50. 受補貼事業或其員工如果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是否屬重複補貼?
    Ans:
    非屬重複補貼,因
    1. 充電再出發計畫:該計畫係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為長期性計畫而非僅針對疫情期間之紓困措施。
    2. 安心就業計畫之補貼對象為減班休息員工,本補貼對象為事業,無重複補貼問題。

  • 離職特休免稅 在 山東小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7-07 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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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自己一直以來都是一個比較念舊,以及比較容易感傷的人。

    那天把公司帶回來的東西都unpack,看著我塞好塞滿的大黑與小黑還有軟包,這是我最後一次使用它們,想到這,我又難過了起來。
    但我還是有很多東西沒有帶回來,移交配備的當天還帶著行李箱去搬,因為我的Locker不是普通的滿。

    身為資深港片咖的我,昨天打開電視又再看了一次《最佳損友闖情關》,裡面阿貴的叔公說:如果在公司放很多私人物品的話,表示這個員工對公司有向心力及歸屬感,會做的長長久久。

    我的私人東西真的是非常多,多到可以在公司住半個月沒問題。我很愛我的工作,因此我總是會帶很多能讓自己在飛行及飯店裡能過的很舒適的各種東西。雖然我總是嚷嚷要離職,但卻把公司當家一樣堆滿自己的東西,到現在我還是覺得很不真實,我沒有想過我真的會離職。

    以下又是超級長文一篇,記錄這幾年自己的心境與回憶。



    最後這一年來我都在想同一件事,到底要離職,還是要繼續飛。

    要離開大學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其實非常的緊張,再三個月就滿七年了,對於這個佔據我1/4人生的地方,我還是不捨在裡面遇見的人、去過的地方、看過的風景。

    在一腳踏離前,其實我沒有什麼準備,甚至也沒有什麼特別的舉動,像是去查資料或是問怎麼離職的事之類的。

    突然有一天,我一如往常的去找醫生報到,醫生說我身心狀況不好,最好住院觀察,於是我默默的去辦了留職停薪。
    直到前幾個月回來工作後,我才真的體悟到我已經不再想待在這裡了。

    我熱愛我的工作,但我無法熱愛我的公司。我不想上班前總是不斷的發抖,不想進公司後對每個經過的地勤內勤空勤所有內部陌生人微笑點頭,不想在社群網站上失去言論自由⋯等。

    關於言論自由這點,嗯簡單來說就是2018年時,有天待命我突然被廣播叫去管理課,然後管理課說:「妳知道公司嚴禁副業嗎?有人檢舉妳賣面膜。」我完全沒意料到這種展開,我一臉茫然的問:「蛤?賣面膜?」接著,公司拿出我2017年在instagram 上發的文章,這文章連著照片被公司以A4紙印下,推到我面前跟我確認是否是我本人發的。

    這個發文主要內容是我在分享當趟有客人想買面膜,問我某款面膜好用嗎?我說我不知道,後來她買了那款面膜,並拿三小包送我要我試試,這樣以後比較好跟乘客介紹,我試完覺得超喜歡,並且自己也在機上購買了。
    (如下:https://www.instagram.com/p/BVys92pHEJr/?igshid=za1weuc5z3l6

    我完全沒有抓到賣面膜的點在哪。於是又疑惑又茫然的說:「對啊是我沒錯。」
    正當我覺得「怎麼了嗎?」的時候,十行紙瞬間出現在我眼前,公司要我說明為何我要分享機上免稅雜誌裡的商品,還說如果公司要打廣告會自己打,不需要我來分享。並要求我撤下版面及保證以後不會有類似發文出現,而會不會有懲處還要再評估。

    像這樣的事情,都要出動懲處評估,真的很難以置信。



    我知道還是有很多人想進來,想做這份工作,我不會叫妳們不要來,反而我非常希望妳們來,來體驗看看這麼多人的覺得的公主是長什麼樣子,來吧!

    我進來之前,跟大家一樣覺得這公司飛安及形象良好,爸媽甚至也說我只能來這家公司飛,不然他們不放心。
    那時我認為在這邊工作不會飛一飛就掉下去往生、不成立工會也還好、學姊學妹制是能有多嚴重、公司是能有多兇,一定是那些草莓族撐不下去或腦子不好在亂說話,不就端端盤子而已嗎?不就嘴甜一點就好了嗎?不就背一堆都全長兩分鐘的全英文口訣就好了嗎?誰不會啊!

    進來之後,才知道這個曾經在我眼裡可以到處出國玩的爽工作,原來付出的不只是不斷老化的體力、不斷退化的腦力(大量吃錫箔及保鮮膜加熱的餐食及熬夜);原來飛出去後是用補眠休息的時間在跑行程,不是年輕不懂事的我以為的可以悠閒、開心的到處玩;原來時差會讓人累到躺下卻無法睡著,我從來不覺得有一天我會睡不著覺,連在大學時,常常被朋友說:「欸Isis人呢?」其他人:「肯定還在睡啦!」的我,竟然也會得到嚴重的睡眠障礙,不吃安眠藥無法入睡。

    這些年在這個高風險、高工時及高壓的工作中,我身體徹底崩盤。同事都以為我天生身體弱、底子不好,很多學姊妹每次看到我都會問:「最近身體好多了嗎?」甚至會在我的mail box放一些國外買的保健食品送我。
    但其實在大學畢業前,我的身體非常健康,不太感冒,也不太生病,那時朋友還說這份工作根本是為我這個好入眠又好健康的人設計的。

    壓力、時差及無法規律的作息,讓我在第一年三叉神經上長了帶狀皰疹,第二年腿部長了小血瘤,第三年小中風住院,第四年整年都沒來生理期,並開始下巴爛痘不斷,第五年胃潰瘍整整半年,每天都吐好幾次,甚至到現在時不時都還要去吐一下,而第六年重鬱症被醫生要求住院觀察一個月,直到現在我也還在吃藥。

    其實我從來也都不知道自己是否過勞,因為我都覺得我還不累,我也從來都沒考慮過我的心理是否到達臨界點,因為我覺得我還能笑,那好像就沒事,但真的不是這樣。

    昨天2019年7月1日,我正式離職生效,每個同事都說「恭喜啊」、「好羨慕」或是「要不是⋯,不然我也好想走啊」,沒有一個人說公司這麼好為何不留下,真的沒有半個。

    我很開心我做了這個決定,卻也不捨要離開這片與世界相連的天空。



    馬雲說過:「員工離職原因只有兩點,一是錢給不到位,二是心受委屈了。」
    畢竟對公司而言,我是免洗筷,反正也不會有人在乎我離職的原因不光只是身體狀況不好。

    今年是2019年。

    2017那年,正好在公司全面更換新款制服之前,那時我已經受訓完副事務長DP,也已經實習完了,接下來就等paper work更改職稱、領新制服,但遲遲沒有後續。

    在2018年初,公司打電話來,向我們三個梯次受訓完DP的員工說:「抱歉,2018年職位空缺都飽和了,所以沒有辦法晉升了。」

    yep, just like that. 說是打來道歉,但我心中只覺得可笑,原來我們基層就只是一通電話就能打發的;原來花了五天受訓,再花了五天上機實習,然後一句抱歉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五天的受訓期間沒有飛,就等於沒有飛時可以進袋,然後一句抱歉,不但那五天沒有飛時數,更被告知要再晉升還要重新看考績、出缺勤、重新受訓、重新實習。

    對公司而言,我們只是大批序列裡的一串數字,所以有通知已經算是尊重我們了。

    所有人都說公司有人事權,我也知道,所以這也不是什麼能抗爭的事,各大企業可能也都有相同的事。因為對公司來說,這只是件在2017年發生的一件人事缺額評估錯誤,僅此而已。

    因此,大家反應無果後,都接受了。



    我還記得在DP受訓完後,教官對我們喊話說:「妳們接下來就要開始練習發號施令、學著如何恩威並施,不要只是自己埋頭苦做,要點出學妹做的好與需要加強的地方,需要開始練習抬起頭看看大家在做什麼,並給予指導及分配,而不是低著頭什麼都不管的搶事情做。」

    而在機上實習完第一段餐,準備去匯報工作進度及準備輪休時,我從未看過任何事務長在認識我之前,就擺出一副「辛苦嘍!」這樣信任的臉。

    她把我拉到一旁,問我今天的學妹工作認真嗎?她們有微笑嗎?對同事尊敬嗎?對乘客好嗎?⋯等等的問題,並跟我說要我放輕鬆,因為看起來很緊張的話,會被學妹、被乘客欺負這類的經驗談,我當時覺得一個職級的轉變,談天居然能備受尊重,而非長久以來一貫的懷疑態度。

    然而這些都在那通電話後,一切歸零,沒有什麼要發號施令、恩威並施的了,有的只是繼續埋頭搶事情做。

    在2018、19年,常常被同事問:「妳怎麼還沒升DP?工作效率不好還是請假咖?我記得妳們期大多都升了不是嗎」、「姊妳怎麼沒升?我同學都升了耶!」這類的問題。

    一開始都會解釋我之前生病留停過,加上不能留停又不被公司允許上班的日子上請的病假比較多⋯等等。(關於這些,我2018年初打過一篇文長慎入的文章,有蠻仔細的講述),(如下:
    https://www.facebook.com/599630824/posts/10155045402820825?s=599630824&v=i&sfns=mo

    但到後來都乾脆說:「對啊!我請假咖,請好請滿」,因為懶得再多做解釋。

    其實很多人都說,晉升有很多不好的地方,因為錢沒有領更多,甚至因為長班少了,所以薪水比我們領的還少,但要擔的責任卻多的多了。

    其實我也不是真的非常想升遷,因為目前的工作真的很上手,花時間重新研讀新職掌,其實是很累的,但我就是想要接受新挑戰。

    DP同事們都說:「如果可以重新來過,我才不想升DP!做AP才好呢!好羨慕妳,做完自己的事就可以休息了。」嗯,如果我是DP,我也會抬著下巴講一樣的話,但反正我不是。

    更不用說,因為我已經到達目前職級薪資限制的天花板頂端了,看到別人加薪只能羨慕,卻也只能繼續抱著自己不變的碗及不變的職級。



    2018年,帶我父母出國的時候,我開了公司提供一年一張的免費票,但最後我依舊沒搭上飛機,因為大家都覺得很羨慕的便宜機票,是後補票。

    但都查好資料並預估自己能候補上的我,最後沒搭上飛機,因為去程我的免費票,被一個用一折票的員工一家三口上去了。

    用公司的候補票是先比票種,後比職級,也就是說免費票因為一年只有一張,所以是最高等級的票。

    但她插了我的隊後(我知道她是一折票,她也知道我是免費票,我們有小聊一下,所以她說她要去問地勤機位時,我毫無防備的讓她過去),我不知道她跟地勤講了什麼,但她拿到票後,連一眼都不看我的就拉著老公、小孩走了,我甚至大喊學姊順飛,但她還是沒有回頭。

    我媽這時就發現不對勁了。

    於是推我走上前,但地勤哥堅持不拿我的護照,我說:「我是免費票,剛剛的學姊是一折票。」他說:「反正今天這班就是滿了,沒位子了。」

    我不敢置信的張大眼睛消化他剛說的話,接著冷靜下來想說可能有什麼我不知道的方式可以比我先上機吧,接著我說:「⋯嗯,那可以至少幫我on下午的班機嗎?」

    他說沒辦法,接著他旁邊的地勤姊姊說:「可以啊!為什麼沒辦法?護照拿來,我幫妳。」接著這個地勤哥在地勤姊姊耳邊講了悄悄話後,地勤姊姊把護照還給我,說很不好意思可能要等半個小時,妳再拿給我幫妳改⋯。
    ⋯⋯大家知道發生什麼事了嗎?

    (補充:有人一直問我到底發生什麼事以及怎麼可能免費票會輸,一定是妳不會用。
    當妳時間到卻沒報到,當然就是給下個priority 的人上去。我剛才翻出當天跟友人的訊息來看,那天,我把這件事告訴我同期的朋友,她覺得很不可思議的告訴她當班的事務長,她當班的事務長說從沒聽過這種事,比我還要生氣的去問她的地勤友人,得到的答覆是資料被砍了,幫查的地勤友人說應該是怕被後續懲處,就把資料全砍了,她的地勤友人也非常生氣,覺得不能這樣。但事情已經發生,飛機也飛走了。有人說為何我不上呈,現在離職要來抱怨,因為我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個性,我都已經沒搭上了,上呈我還是搭不上啊!以及這是離職心得,我六月初就打好這段了,噢不對,事件發生我就打好了,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離職才可以講出來,一直到離職生效我才敢發文,被綠色恐怖的心情我無法言喻,我只求不信的人進來當空服員感受看看)
    (補充:有人問說我怎麼不自己手機改票,還要麻煩地勤改。因為當天有三班,我上述是在第二班。第一班空位少,我不確定上不上的去,所以我等看看,結果沒上去,有上去的都是免費票的學姊們,地勤直接說幫我on第二班,因為當時她們人很好跟我說:「因為這是免費票,一年只有一張,妳自己用要刪掉整筆再重新on list,如果妳搞錯的話可能免費票就作廢了,我們可以不用刪掉整筆就on 好下一班,所以我幫妳比較快」就直接幫我改好(真的覺得長榮地勤非常貼心,連對員工都很好❤️)。所以我才下意識覺得他們可以幫忙,我當然可以自己改,因為我之後就是自己改的)

    而回程我也是晚了一天才回來。

    而這次我輸的是職級,搭上飛機的都是DP以上的職級,甚至進公司比我晚幾年的公司同仁因為空地職級算法不同,也上去了,20個人都上機了,只有我,又硬生生的在日本多待了兩天。

    從那次經驗之後,我再也不使用公司的票。



    每個人都知道只要是工作,就有責任要擔,副事務長這個職級,對這個泥淖來說,也只是說話開始可以被聽見一點點聲音,以及真的比較能使用上公司票。

    仔細想想,我想要的就是不再總是一(ㄗㄞˋ)貫(ㄐㄧㄢˇ)的(ㄅㄠˋ)被(ㄕˋ)懷(ㄅㄟˋ)疑(ㄨㄣˋ)能(ㄨㄣˋ)力(ㄊㄧˊ),還有可以比較順利的搭上飛機吧!
    噢對啦,主要其實是我太喜歡粉紅色(DP制服)了。



    上上個月教官跟飛時,問我是哪一期的,我有點緊張的說:「12,教官,怎麼了?」因為通常被問期數,不是做得極差就是極好,而我因為留職停薪剛回職,所以非常緊張教官這句話的意思。

    她說:「哦難怪,我本來想說如果是14、15的話我就要大力的誇獎妳。」我說:「哈哈哈,12是應該的哄!」她說:「對呀!如果12還不能做到這樣,那真的是白做這麼多年。」接著告訴我,在停滯兩年後,又要開始招空服員了,所以最快年底、最慢明年,就會開始晉升DP了。

    我聳了聳肩,告訴她之前發生的事。
    她拍拍我的背說:「可以升了⋯⋯」

    但,我已經完完全全失去這個想望了。



    我一直記得剛上線第二年,商務艙有一個客人很美、很溫柔、很優雅的買了一堆海洋拉娜。

    銀貨兩訖之後,她對我說,很久以前她也是長榮空服員,後來她趁年輕出來自己創業,現在可以用自己賺來的錢買商務艙票,不用再可憐巴巴的為了免費票、折扣票而把自己關在這個籠子裡,不用再可憐巴巴的拍公司、學姊的馬屁。

    她說她有時會對一些願意聽她說話的空服員說自己的經歷,希望我們能夠好好看清楚自己的能力,如果可以,不要一輩子待在這裡。

    我每次下不了決心離開的時候,都會想到她把手放在著我的手臂上對我說話時,那張誠摯的臉及堅定的眼神。

    就拿玩遊戲來說,我總要玩到破關或者等級達到近乎無人之巔才願意刪遊戲,工作也是一樣,想要爬到看到所有風景才離開,但真的是這樣嗎?

    真的得這樣嗎?



    2015年蘇迪勒颱風,我還記得很清楚,那是8月8日,是我從7/20開班表發現與姊妹Pauline Wang同飛後,就期待著的阿姆斯特丹。

    那天凌晨三點我就起來了,一直check手機有沒有收到改報到時間的簡訊,我看著外面的風雨打去公司,希望能得到改時間的回應,但公司只說按時來報到。
    於是凌晨五點我撐著傘、穿著雨衣及靴子,試圖走去上班,下樓時管理員還說:「颱風那麼大不要出去啊!」我苦笑著回答:「公司沒有發佈任何通知,還是得去⋯」

    20分鐘腳程的途中大雨滂礡,風大到傘根本是一個拿著還嫌麻煩的裝飾品,途中樹枝、樹葉、招牌散落一地,路上一台車、一個人都沒有,只有大的誇張的風雨,及一窪一窪的雨水。
    費盡千辛萬苦、落湯雞似的到了公司後,發現sign in處竟然有一個主管用手擋著sign in的機器說不能sign!不讓這些冒著風雨來的員工打卡。
    一大早是最多班機的時候,整個公司一樓完全擠滿了冒著風雨來的同事們,全都不能sign in,不讓我們開始計算工時。
    我向來都不是一個會自己爭取權益的人,我就只是默默的跟著自己要飛的班機組員進入簡報室,一起在簡報室裡等著消息,我已經記不得到底等了多久,反正最後有人通知我們可以回家待命,或去訓練大樓房間待命,所以我又冒著狂風暴雨走回了租屋處,回去後我洗了個澡,但我不敢卸妝,我躺在床上閉目養神,卻不敢睡著,就這樣一直等到下午,才通知我們要再冒著風雨去服勤,快起飛時已經晚上七點半,飛抵曼谷時已經是凌晨一點了。

    隔天一早,我拖著疲憊的身體起床,洗漱化妝完,我下去一樓Lobby準備搭車去機場,才發現大家聚在一起窸窸窣窣的在講話,我湊過去問CP:「學姊怎麼了?」CP說:「公司打來要我們飛倫敦,說原本飛倫敦的那組凌晨三點才到,比我們晚兩小時到曼谷,所以她們休時不夠不能飛,但倫敦現在就馬上得飛,不然會來不及在半夜關起降前降落⋯」
    公司在電話那頭還說拒絕服勤倫敦的話,每個人都會被懲處。就這樣,大夥兒帶著前一天幾近24小時沒睡,然後只睡短短6小時疲憊不堪、根本起不了床的身軀,以及帶著歐元,去了使用英鎊的國家⋯。

    這就是我選擇的公司,我必須服從,我也只能服從。



    張曼娟女士說過:「一個人如果不能做自己,不管擁有多少別人羨慕的東西,不管爬到多高的地位,都不會快樂,因為那不屬於你,也不是你真正想要的,於是,回首人生只感到空虛。」

    如今,離開公司,我心裡並沒有多大的波瀾,反而覺得如釋重負。
    歸還配備時,我弄丟了好多配備以及講義,著實覺得苦惱,因為要賠錢,但Chaochen Lin在我旁邊穩穩淡淡的說:「東西丟了沒關係,妳沒有弄丟的是妳自己。」
    是的,我還在,我還活著,我還有自己想做的事,這遠比那些東西都還珍貴。

    六月十一日去提離職時,我還不知道二十日將會有一場風暴。
    在公司的最後幾天碰上歷史性的罷工,而滯留在倫敦,最後沒有執勤回來,而是搭華航的班機回來,所以一開始罷工我沒有跟大家一起經歷,只能每天在倫敦滑手機關注到半夜,終於回來的隔天,我去公司移交配備完,我靜靜的坐在罷工現場後方,真的好熱,我本來以為我會有什麼特殊的情感或想法在這裡乍現,但沒有,只有好熱,沒有別的形容詞,待了六個小時多,甚至還不到大家的輪班時間,我就離開了,回家後洗了個澡,我沒有辦法想像這幾天大家是怎麼度過的,看著大家滿身大汗邊哭邊喊口號,真的無法忘懷。
    就是最後的這幾天,更讓我看清楚公司對我們是多麼的不在乎、不尊重,消弭我最後一點對公司曾經有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現在的離開,我唯一覺得有點悲傷的竟然是不能再以「會員」身份參與工會的罷工,但,我真心的期盼這場台灣最長罷工,最後可以圓滿落幕。

    能不能看到大家破涕為笑我不知道,但真的希望能夠看到一個更好的長榮以嶄新的姿態出現在這個世界。
    雖然⋯⋯好像⋯,嗯⋯還是要抱持希望。

    最後我所能做的,就是訂製了粉紅別針要送給大家,希望大家堅持住,並保護著彼此,加油💪🏻

    祝福我美麗的前同事們❤️
    我先畢業了🎓

  • 離職特休免稅 在 莊武龍醫師:控糖筆記、運動、生活及旅遊隨筆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7-04 17: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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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行各業都有甘苦
    想了解一下
    長榮航空空姊真實工作生活日常
    可以看看這一篇文章
    這篇寫的很詳細

    我覺得自己一直以來都是一個比較念舊,以及比較容易感傷的人。

    那天把公司帶回來的東西都unpack,看著我塞好塞滿的大黑與小黑還有軟包,這是我最後一次使用它們,想到這,我又難過了起來。
    但我還是有很多東西沒有帶回來,移交配備的當天還帶著行李箱去搬,因為我的Locker不是普通的滿。

    身為資深港片咖的我,昨天打開電視又再看了一次《最佳損友闖情關》,裡面阿貴的叔公說:如果在公司放很多私人物品的話,表示這個員工對公司有向心力及歸屬感,會做的長長久久。

    我的私人東西真的是非常多,多到可以在公司住半個月沒問題。我很愛我的工作,因此我總是會帶很多能讓自己在飛行及飯店裡能過的很舒適的各種東西。雖然我總是嚷嚷要離職,但卻把公司當家一樣堆滿自己的東西,到現在我還是覺得很不真實,我沒有想過我真的會離職。

    以下又是超級長文一篇,記錄這幾年自己的心境與回憶。



    最後這一年來我都在想同一件事,到底要離職,還是要繼續飛。

    要離開大學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其實非常的緊張,再三個月就滿七年了,對於這個佔據我1/4人生的地方,我還是不捨在裡面遇見的人、去過的地方、看過的風景。

    在一腳踏離前,其實我沒有什麼準備,甚至也沒有什麼特別的舉動,像是去查資料或是問怎麼離職的事之類的。

    突然有一天,我一如往常的去找醫生報到,醫生說我身心狀況不好,最好住院觀察,於是我默默的去辦了留職停薪。
    直到前幾個月回來工作後,我才真的體悟到我已經不再想待在這裡了。

    我熱愛我的工作,但我無法熱愛我的公司。我不想上班前總是不斷的發抖,不想進公司後對每個經過的地勤內勤空勤所有內部陌生人微笑點頭,不想在社群網站上失去言論自由⋯等。

    關於言論自由這點,嗯簡單來說就是2018年時,有天待命我突然被廣播叫去管理課,然後管理課說:「妳知道公司嚴禁副業嗎?有人檢舉妳賣面膜。」我完全沒意料到這種展開,我一臉茫然的問:「蛤?賣面膜?」接著,公司拿出我2017年在instagram 上發的文章,這文章連著照片被公司以A4紙印下,推到我面前跟我確認是否是我本人發的。

    這個發文主要內容是我在分享當趟有客人想買面膜,問我某款面膜好用嗎?我說我不知道,後來她買了那款面膜,並拿三小包送我要我試試,這樣以後比較好跟乘客介紹,我試完覺得超喜歡,並且自己也在機上購買了。
    (如下:https://www.instagram.com/p/BVys92pHEJr/?igshid=za1weuc5z3l6

    我完全沒有抓到賣面膜的點在哪。於是又疑惑又茫然的說:「對啊是我沒錯。」
    正當我覺得「怎麼了嗎?」的時候,十行紙瞬間出現在我眼前,公司要我說明為何我要分享機上免稅雜誌裡的商品,還說如果公司要打廣告會自己打,不需要我來分享。並要求我撤下版面及保證以後不會有類似發文出現,而會不會有懲處還要再評估。

    像這樣的事情,都要出動懲處評估,真的很難以置信。



    我知道還是有很多人想進來,想做這份工作,我不會叫妳們不要來,反而我非常希望妳們來,來體驗看看這麼多人的覺得的公主是長什麼樣子,來吧!

    我進來之前,跟大家一樣覺得這公司飛安及形象良好,爸媽甚至也說我只能來這家公司飛,不然他們不放心。
    那時我認為在這邊工作不會飛一飛就掉下去往生、不成立工會也還好、學姊學妹制是能有多嚴重、公司是能有多兇,一定是那些草莓族撐不下去或腦子不好在亂說話,不就端端盤子而已嗎?不就嘴甜一點就好了嗎?不就背一堆都全長兩分鐘的全英文口訣就好了嗎?誰不會啊!

    進來之後,才知道這個曾經在我眼裡可以到處出國玩的爽工作,原來付出的不只是不斷老化的體力、不斷退化的腦力(大量吃錫箔及保鮮膜加熱的餐食及熬夜);原來飛出去後是用補眠休息的時間在跑行程,不是年輕不懂事的我以為的可以悠閒、開心的到處玩;原來時差會讓人累到躺下卻無法睡著,我從來不覺得有一天我會睡不著覺,連在大學時,常常被朋友說:「欸Isis人呢?」其他人:「肯定還在睡啦!」的我,竟然也會得到嚴重的睡眠障礙,不吃安眠藥無法入睡。

    這些年在這個高風險、高工時及高壓的工作中,我身體徹底崩盤。同事都以為我天生身體弱、底子不好,很多學姊妹每次看到我都會問:「最近身體好多了嗎?」甚至會在我的mail box放一些國外買的保健食品送我。
    但其實在大學畢業前,我的身體非常健康,不太感冒,也不太生病,那時朋友還說這份工作根本是為我這個好入眠又好健康的人設計的。

    壓力、時差及無法規律的作息,讓我在第一年三叉神經上長了帶狀皰疹,第二年腿部長了小血瘤,第三年小中風住院,第四年整年都沒來生理期,並開始下巴爛痘不斷,第五年胃潰瘍整整半年,每天都吐好幾次,甚至到現在時不時都還要去吐一下,而第六年重鬱症被醫生要求住院觀察一個月,直到現在我也還在吃藥。

    其實我從來也都不知道自己是否過勞,因為我都覺得我還不累,我也從來都沒考慮過我的心理是否到達臨界點,因為我覺得我還能笑,那好像就沒事,但真的不是這樣。

    昨天2019年7月1日,我正式離職生效,每個同事都說「恭喜啊」、「好羨慕」或是「要不是⋯,不然我也好想走啊」,沒有一個人說公司這麼好為何不留下,真的沒有半個。

    我很開心我做了這個決定,卻也不捨要離開這片與世界相連的天空。



    馬雲說過:「員工離職原因只有兩點,一是錢給不到位,二是心受委屈了。」
    畢竟對公司而言,我是免洗筷,反正也不會有人在乎我離職的原因不光只是身體狀況不好。

    今年是2019年。

    2017那年,正好在公司全面更換新款制服之前,那時我已經受訓完副事務長DP,也已經實習完了,接下來就等paper work更改職稱、領新制服,但遲遲沒有後續。

    在2018年初,公司打電話來,向我們三個梯次受訓完DP的員工說:「抱歉,2018年職位空缺都飽和了,所以沒有辦法晉升了。」

    yep, just like that. 說是打來道歉,但我心中只覺得可笑,原來我們基層就只是一通電話就能打發的;原來花了五天受訓,再花了五天上機實習,然後一句抱歉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五天的受訓期間沒有飛,就等於沒有飛時可以進袋,然後一句抱歉,不但那五天沒有飛時數,更被告知要再晉升還要重新看考績、出缺勤、重新受訓、重新實習。

    對公司而言,我們只是大批序列裡的一串數字,所以有通知已經算是尊重我們了。

    所有人都說公司有人事權,我也知道,所以這也不是什麼能抗爭的事,各大企業可能也都有相同的事。因為對公司來說,這只是件在2017年發生的一件人事缺額評估錯誤,僅此而已。

    因此,大家反應無果後,都接受了。



    我還記得在DP受訓完後,教官對我們喊話說:「妳們接下來就要開始練習發號施令、學著如何恩威並施,不要只是自己埋頭苦做,要點出學妹做的好與需要加強的地方,需要開始練習抬起頭看看大家在做什麼,並給予指導及分配,而不是低著頭什麼都不管的搶事情做。」

    而在機上實習完第一段餐,準備去匯報工作進度及準備輪休時,我從未看過任何事務長在認識我之前,就擺出一副「辛苦嘍!」這樣信任的臉。

    她把我拉到一旁,問我今天的學妹工作認真嗎?她們有微笑嗎?對同事尊敬嗎?對乘客好嗎?⋯等等的問題,並跟我說要我放輕鬆,因為看起來很緊張的話,會被學妹、被乘客欺負這類的經驗談,我當時覺得一個職級的轉變,談天居然能備受尊重,而非長久以來一貫的懷疑態度。

    然而這些都在那通電話後,一切歸零,沒有什麼要發號施令、恩威並施的了,有的只是繼續埋頭搶事情做。

    在2018、19年,常常被同事問:「妳怎麼還沒升DP?工作效率不好還是請假咖?我記得妳們期大多都升了不是嗎」、「姊妳怎麼沒升?我同學都升了耶!」這類的問題。

    一開始都會解釋我之前生病留停過,加上不能留停又不被公司允許上班的日子上請的病假比較多⋯等等。(關於這些,我2018年初打過一篇文長慎入的文章,有蠻仔細的講述),(如下:
    https://www.facebook.com/599630824/posts/10155045402820825?s=599630824&v=i&sfns=mo

    但到後來都乾脆說:「對啊!我請假咖,請好請滿」,因為懶得再多做解釋。

    其實很多人都說,晉升有很多不好的地方,因為錢沒有領更多,甚至因為長班少了,所以薪水比我們領的還少,但要擔的責任卻多的多了。

    其實我也不是真的非常想升遷,因為目前的工作真的很上手,花時間重新研讀新職掌,其實是很累的,但我就是想要接受新挑戰。

    DP同事們都說:「如果可以重新來過,我才不想升DP!做AP才好呢!好羨慕妳,做完自己的事就可以休息了。」嗯,如果我是DP,我也會抬著下巴講一樣的話,但反正我不是。

    更不用說,因為我已經到達目前職級薪資限制的天花板頂端了,看到別人加薪只能羨慕,卻也只能繼續抱著自己不變的碗及不變的職級。



    2018年,帶我父母出國的時候,我開了公司提供一年一張的免費票,但最後我依舊沒搭上飛機,因為大家都覺得很羨慕的便宜機票,是後補票。

    但都查好資料並預估自己能候補上的我,最後沒搭上飛機,因為去程我的免費票,被一個用一折票的員工一家三口上去了。

    用公司的候補票是先比票種,後比職級,也就是說免費票因為一年只有一張,所以是最高等級的票。

    但她插了我的隊後(我知道她是一折票,她也知道我是免費票,我們有小聊一下,所以她說她要去問地勤機位時,我毫無防備的讓她過去),我不知道她跟地勤講了什麼,但她拿到票後,連一眼都不看我的就拉著老公、小孩走了,我甚至大喊學姊順飛,但她還是沒有回頭。

    我媽這時就發現不對勁了。

    於是推我走上前,但地勤哥堅持不拿我的護照,我說:「我是免費票,剛剛的學姊是一折票。」他說:「反正今天這班就是滿了,沒位子了。」

    我不敢置信的張大眼睛消化他剛說的話,接著冷靜下來想說可能有什麼我不知道的方式可以比我先上機吧,接著我說:「⋯嗯,那可以至少幫我on下午的班機嗎?」

    他說沒辦法,接著他旁邊的地勤姊姊說:「可以啊!為什麼沒辦法?護照拿來,我幫妳。」接著這個地勤哥在地勤姊姊耳邊講了悄悄話後,地勤姊姊把護照還給我,說很不好意思可能要等半個小時,妳再拿給我幫妳改⋯。
    ⋯⋯大家知道發生什麼事了嗎?

    (補充:有人一直問我到底發生什麼事以及怎麼可能免費票會輸,一定是妳不會用。
    當妳時間到卻沒報到,當然就是給下個priority 的人上去。我剛才翻出當天跟友人的訊息來看,那天,我把這件事告訴我同期的朋友,她覺得很不可思議的告訴她當班的事務長,她當班的事務長說從沒聽過這種事,比我還要生氣的去問她的地勤友人,得到的答覆是資料被砍了,幫查的地勤友人說應該是怕被後續懲處,就把資料全砍了,她的地勤友人也非常生氣,覺得不能這樣。但事情已經發生,飛機也飛走了。有人說為何我不上呈,現在離職要來抱怨,因為我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個性,我都已經沒搭上了,上呈我還是搭不上啊!以及這是離職心得,我六月初就打好這段了,噢不對,事件發生我就打好了,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離職才可以講出來,一直到離職生效我才敢發文,被綠色恐怖的心情我無法言喻,我只求不信的人進來當空服員感受看看)
    (補充:有人問說我怎麼不自己手機改票,還要麻煩地勤改。因為當天有三班,我上述是在第二班。第一班空位少,我不確定上不上的去,所以我等看看,結果沒上去,有上去的都是免費票的學姊們,地勤直接說幫我on第二班,因為當時她們人很好跟我說:「因為這是免費票,一年只有一張,妳自己用要刪掉整筆再重新on list,如果妳搞錯的話可能免費票就作廢了,我們可以不用刪掉整筆就on 好下一班,所以我幫妳比較快」就直接幫我改好(真的覺得長榮地勤非常貼心,連對員工都很好❤️)。所以我才下意識覺得他們可以幫忙,我當然可以自己改,因為我之後就是自己改的)

    而回程我也是晚了一天才回來。

    而這次我輸的是職級,搭上飛機的都是DP以上的職級,甚至進公司比我晚幾年的公司同仁因為空地職級算法不同,也上去了,20個人都上機了,只有我,又硬生生的在日本多待了兩天。

    從那次經驗之後,我再也不使用公司的票。



    每個人都知道只要是工作,就有責任要擔,副事務長這個職級,對這個泥淖來說,也只是說話開始可以被聽見一點點聲音,以及真的比較能使用上公司票。

    仔細想想,我想要的就是不再總是一(ㄗㄞˋ)貫(ㄐㄧㄢˇ)的(ㄅㄠˋ)被(ㄕˋ)懷(ㄅㄟˋ)疑(ㄨㄣˋ)能(ㄨㄣˋ)力(ㄊㄧˊ),還有可以比較順利的搭上飛機吧!
    噢對啦,主要其實是我太喜歡粉紅色(DP制服)了。



    上上個月教官跟飛時,問我是哪一期的,我有點緊張的說:「12,教官,怎麼了?」因為通常被問期數,不是做得極差就是極好,而我因為留職停薪剛回職,所以非常緊張教官這句話的意思。

    她說:「哦難怪,我本來想說如果是14、15的話我就要大力的誇獎妳。」我說:「哈哈哈,12是應該的哄!」她說:「對呀!如果12還不能做到這樣,那真的是白做這麼多年。」接著告訴我,在停滯兩年後,又要開始招空服員了,所以最快年底、最慢明年,就會開始晉升DP了。

    我聳了聳肩,告訴她之前發生的事。
    她拍拍我的背說:「可以升了⋯⋯」

    但,我已經完完全全失去這個想望了。



    我一直記得剛上線第二年,商務艙有一個客人很美、很溫柔、很優雅的買了一堆海洋拉娜。

    銀貨兩訖之後,她對我說,很久以前她也是長榮空服員,後來她趁年輕出來自己創業,現在可以用自己賺來的錢買商務艙票,不用再可憐巴巴的為了免費票、折扣票而把自己關在這個籠子裡,不用再可憐巴巴的拍公司、學姊的馬屁。

    她說她有時會對一些願意聽她說話的空服員說自己的經歷,希望我們能夠好好看清楚自己的能力,如果可以,不要一輩子待在這裡。

    我每次下不了決心離開的時候,都會想到她把手放在著我的手臂上對我說話時,那張誠摯的臉及堅定的眼神。

    就拿玩遊戲來說,我總要玩到破關或者等級達到近乎無人之巔才願意刪遊戲,工作也是一樣,想要爬到看到所有風景才離開,但真的是這樣嗎?

    真的得這樣嗎?



    2015年蘇迪勒颱風,我還記得很清楚,那是8月8日,是我從7/20開班表發現與姊妹Pauline Wang同飛後,就期待著的阿姆斯特丹。

    那天凌晨三點我就起來了,一直check手機有沒有收到改報到時間的簡訊,我看著外面的風雨打去公司,希望能得到改時間的回應,但公司只說按時來報到。
    於是凌晨五點我撐著傘、穿著雨衣及靴子,試圖走去上班,下樓時管理員還說:「颱風那麼大不要出去啊!」我苦笑著回答:「公司沒有發佈任何通知,還是得去⋯」

    20分鐘腳程的途中大雨滂礡,風大到傘根本是一個拿著還嫌麻煩的裝飾品,途中樹枝、樹葉、招牌散落一地,路上一台車、一個人都沒有,只有大的誇張的風雨,及一窪一窪的雨水。
    費盡千辛萬苦、落湯雞似的到了公司後,發現sign in處竟然有一個主管用手擋著sign in的機器說不能sign!不讓這些冒著風雨來的員工打卡。
    一大早是最多班機的時候,整個公司一樓完全擠滿了冒著風雨來的同事們,全都不能sign in,不讓我們開始計算工時。
    我向來都不是一個會自己爭取權益的人,我就只是默默的跟著自己要飛的班機組員進入簡報室,一起在簡報室裡等著消息,我已經記不得到底等了多久,反正最後有人通知我們可以回家待命,或去訓練大樓房間待命,所以我又冒著狂風暴雨走回了租屋處,回去後我洗了個澡,但我不敢卸妝,我躺在床上閉目養神,卻不敢睡著,就這樣一直等到下午,才通知我們要再冒著風雨去服勤,快起飛時已經晚上七點半,飛抵曼谷時已經是凌晨一點了。

    隔天一早,我拖著疲憊的身體起床,洗漱化妝完,我下去一樓Lobby準備搭車去機場,才發現大家聚在一起窸窸窣窣的在講話,我湊過去問CP:「學姊怎麼了?」CP說:「公司打來要我們飛倫敦,說原本飛倫敦的那組凌晨三點才到,比我們晚兩小時到曼谷,所以她們休時不夠不能飛,但倫敦現在就馬上得飛,不然會來不及在半夜關起降前降落⋯」
    公司在電話那頭還說拒絕服勤倫敦的話,每個人都會被懲處。就這樣,大夥兒帶著前一天幾近24小時沒睡,然後只睡短短6小時疲憊不堪、根本起不了床的身軀,以及帶著歐元,去了使用英鎊的國家⋯。

    這就是我選擇的公司,我必須服從,我也只能服從。



    張曼娟女士說過:「一個人如果不能做自己,不管擁有多少別人羨慕的東西,不管爬到多高的地位,都不會快樂,因為那不屬於你,也不是你真正想要的,於是,回首人生只感到空虛。」

    如今,離開公司,我心裡並沒有多大的波瀾,反而覺得如釋重負。
    歸還配備時,我弄丟了好多配備以及講義,著實覺得苦惱,因為要賠錢,但Chaochen Lin在我旁邊穩穩淡淡的說:「東西丟了沒關係,妳沒有弄丟的是妳自己。」
    是的,我還在,我還活著,我還有自己想做的事,這遠比那些東西都還珍貴。

    六月十一日去提離職時,我還不知道二十日將會有一場風暴。
    在公司的最後幾天碰上歷史性的罷工,而滯留在倫敦,最後沒有執勤回來,而是搭華航的班機回來,所以一開始罷工我沒有跟大家一起經歷,只能每天在倫敦滑手機關注到半夜,終於回來的隔天,我去公司移交配備完,我靜靜的坐在罷工現場後方,真的好熱,我本來以為我會有什麼特殊的情感或想法在這裡乍現,但沒有,只有好熱,沒有別的形容詞,待了六個小時多,甚至還不到大家的輪班時間,我就離開了,回家後洗了個澡,我沒有辦法想像這幾天大家是怎麼度過的,看著大家滿身大汗邊哭邊喊口號,真的無法忘懷。
    就是最後的這幾天,更讓我看清楚公司對我們是多麼的不在乎、不尊重,消弭我最後一點對公司曾經有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現在的離開,我唯一覺得有點悲傷的竟然是不能再以「會員」身份參與工會的罷工,但,我真心的期盼這場台灣最長罷工,最後可以圓滿落幕。

    能不能看到大家破涕為笑我不知道,但真的希望能夠看到一個更好的長榮以嶄新的姿態出現在這個世界。
    雖然⋯⋯好像⋯,嗯⋯還是要抱持希望。

    最後我所能做的,就是訂製了粉紅別針要送給大家,希望大家堅持住,並保護著彼此,加油💪🏻

    祝福我美麗的前同事們❤️
    我先畢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