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離職感謝主管英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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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感謝主管英文 在 吳麥可 ᴍɪᴄʜᴀᴇʟ ᴡᴜ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9 22:16:27

#6- 看到好多人畢業- 相信我們都是在快要畢業的時候才開始愛上學校,- 就像人生很奇怪在快要結束的時候- 才突然想要好好開始- - 范瑋琪有首歌唱- 想到達明天 現在就要啟程,有聽過嗎?- - 最害怕不是畢業是還沒配妥刀子,出去就已是戰場- 畢業後我們就再也沒有學校這個避風港了- 未來身上也不會有...

  • 離職感謝主管英文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30 04: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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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離|可敬的同事 】

    過了一個溫暖九月,轉眼間楓葉轉紅,預告離別的秋天也已來到。

    長周末出門玩耍,開工第一天打開郵件就收到一位同事將離職的通知,雖然震驚,但也可理解,不過還是有些難過。

    這位同事在公司八年多,貢獻真的很多,從資料彙整的硬實力,到跨部門溝通的軟實力,他的表現都有目共睹,是難得認真努力,又上得了檯面可以出一張嘴侃侃而談的荷蘭人。😆

    我進入公司一年多,剛開始很多事情也是還好有他幫忙,才得以順利解決,我滿是感謝,也很享受跟他共事的時光。去年聖誕,我可以看得出來他的疲態,但他手上有很多重要 Project 即將開始,沒辦法假手他人,經過大半年後,系統與新業務都漸趨穩定後,他終於可以沒有遺憾的選擇裸辭,給自己一段時間休息放空。

    記得我在荷蘭第一份工作時,我真的很喜歡當時的同事跟主管,但工作內容讓我無法看到前進的自己,後來還是決定離開了。在那之後,我仍然很懷念過去的時光,但光陰的逝去與江湖的闖蕩,讓我了解到很多事情,一旦畫下句點,就很難回到一樣的過去。

    我也漸漸明白,當時的美麗,是因為他的熱忱、我的理想、她的幽默、當然還有你的認真,這樣的我們,一起創造了一段可愛的黃金歲月。

    緣分來時,我們共事愉快,但緣分盡時,我們只能彼此祝福,希望我們繼續在未來開創下一個美好回憶。

    人生邊學邊做,每個職場或生活中遇到的人事物,他們陪我們走過一段難捱的歲月,我們彼此成就,在壯大彼此羽翼後,得以鼓起勇氣再次展翅高飛。

    我自己或別人離職寫的道別郵件中,每次看到這句英文我都會很感動:

    "Take care, until our paths cross once again."

    我自己亂翻譯:「謝謝你曾經在我的生命中,好好保重,直到有一天我們的人生道路又再次交會。」

    非常感謝,也祝福我這位可敬的同事,休息充飽電後,未來繼續發光發熱,也期待我們下一次的交會。🙂

    //

    Btw 寫這篇文章時,我一直不斷哼著劉若英的後來,突然覺得自己好青春😆~
    「後來 終於在眼淚中明白 有些人 一旦錯過就不再」

  • 離職感謝主管英文 在 小金魚的人生實驗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2 2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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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如何成為我 #08 #沒有人是自願不會的​

    「愛自己並不容易,因為這表示你愛自己的一切,包括不如人之處,不見容於社會的陰影。而關照這樣的屈辱,這是它的解藥。」——詹姆斯 • 希爾曼(James Hillman,心理學家)​


    ●○●​
    其實很難想像,「我如何成為我」這篇已經是第八集了,我的人生故事怎麼有這麼多可以寫的東西,我自己至今仍然是匪夷所思(認真哈哈哈哈)​

    有讀者回信問我:「雖然有匿名,但是你會擔心那些人看到你的文章嗎?讓他們看到你對他們的看法?」​

    這個問題問得非常的好,我想,不只是寫個人故事會有這個疑慮,平常寫文章的時候,恐怕大多數的人內心也會有這樣的疑問。​


    我必須說,寫自己的人生故事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那些事情是你親自經歷的,可是要有邏輯的梳理是那麼的不容易,好多事情交織在一起,並且互為因果。​

    我原本只是打算寫個10集就會結束(看來現在都不知道要寫幾集XDDD),可是我越寫,越發現,很多事情不是能夠那麼三言兩語的帶過。​

    於是我開始仔細思考過去很多事情,也才發現到,不管過去我怎麼想、我怎麼做、我怎麼思考,對我現在的我來說,#過去都是禮物,充滿了寶藏,像《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一樣,自始至終,你所追求的寶藏,就在你一開始睡著的那棵樹下。​

    #我以很感恩的心情來寫我自己的人生故事,同時也 #以贖罪的心情寫過去的故事,人總是希望自己是完美的,是厲害的,是能夠給他人建議的,可是,我發現我不是。​

    我是不完美的,我不是厲害的,我在剛出社會的時候,心理不健全,稚嫩得像個孩子,脾氣很衝,我跟所有的高階主管吵過架,不管用中文還是英文,不管是面對面還是電話,不管是上班還是休假,我都直來直往。​

    我以為那是勇敢,事實上那是莽撞,再一次,我不會選擇吵架,我會想用更好的方式解決,更有策略的方式說話,而我現在仍然在學習這件事情。​

    我寫出我過去的故事,其實我是 #在跟過去的自己和解,我想告訴我自己,我知道自己不夠好,但也在那個時空之下,做了我可以做得最好的選擇了。​

    就算不夠好,那也是我的一部分,我想透過書寫,接納這樣的自己。​


    ●○●​
    我過去的同事,其實大部分都知道我現在書寫的身分,他們在這系列的文章下面,曾經與我互動或是按讚(寫得好還會被按愛心XDDD)。之所以匿名,顧及隱私,而他們彼此知道所指為何人即可。​

    我過去的同事前幾天私訊我,跟我說,看了我寫的文章,總讓她想到我們那時候一起奮鬥的過程。​

    我也是,寫這些故事的時候,我自己都彷彿覺得這只是昨天發生的事情而已。​

    我重新用現在的眼光看過去的發生的事情,每一個人我都充滿了感恩的心,不管是過去發生什麼事情,都讓我學到了絕無僅有的經驗。​

    我想這是我寫這系列的心得,我想要感謝在我生命中鼓勵我、給我力量的人。​


    ●○●​
    這個人,一定包含了在捷運站對我微怒的 H ,他說「 #你到底他媽的為什麼會這麼沒有自信?」​

    我有一瞬間愣了,我很沒自信嗎?我可以有自信嗎?我憑什麼有自信?我該怎麼有自信?​

    H說:​
    我知道你一直想要得到別人的鼓勵跟認同,可是,我覺得你不需要的,你的能力已經不需要了,我希望你記住,#如果你需要有一個人支持你,#你就當我永遠是第一個支持你的人。​


    我一直對這段話很有印象,直到現在。​
    我回想起,的確,我的生命一直都在渴望獲得別人的認可,小時候是爸媽,求學是學校與老師,工作後一直不順利,於是我就需要公司與主管、同事的認可。​

    但我也到公司快兩年了吧,我不是當年那個小毛頭了,我有自己的團隊了,我可以決定很多事情了, 我甚至有膽量去跟別人吵架了,我為何還是那麼害怕,一直希望有人擋在我前面,一直希望有人會摸著我的頭誇獎我幹得好。​

    我那一刻,真的明白,原來,我可以鼓勵我自己了,我可以認同我自己了,我可以支持我自己了。如果有疑慮,那麼還有 H 啊。​


    那時候總經理是 D,我們一個很喜歡的技術主管晉身擔任這個位置,終於沒有了過往需要算時差通話開會,需要英文書信溝通的日子,一切都非常的美好。​

    我的自信心被提升了之後,我開始更大膽的做更多的事情,例如,我們那時候的技術客服與另外一個品牌共用,會時常遇到人手不足的問題,我想要招募我們品牌專屬的技術客服,可是我們沒有人會。​

    於是,我就去找技術客服的大主管,我說我想學,我學了之後就可以面試並且開始組織團隊,我獲得了總經理 D的同意後,就死活纏著那個技術客服大主管。​

    最後,他答應了。​
    我在下班後的時間,另外跟他們的團隊學習,就像個菜鳥一樣,受訓、考試、上機,直到我過關為止。我們也真的招募到了我們自有的技術客服。​


    ●○●​
    我們同時開始去拿下不同的案子,我非常印象深刻的是去上海取得一個銀行單位的線上中文課程提案,為了提案,大年初二我就回到了台北開始跟 H 對簡報,H那時候是業務總監,我是整個客服的代表,負責說明課程、老師、教材安排以及後續的服務事宜。​

    整趟旅程,就我、H與總經理 D 三個人。​
    那是我第一次談B2B 案子的經驗,很神奇的機會,是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的。(你可以發現,從這裡,也開啟了我第一次接觸B2B)​

    我們在東方明珠下,約好拿下案子的時候,我們再回來慶祝。​
    第二次再去上海確認拿下案子的時候,總經理 D 已經離開我們團隊了。​

    我可以說覺得很可惜,我很希望第二次也是三個人一起來的,可是,世事難料。​

    這兩次的旅程, H教會我許多的事情,例如如果未來跟位階高的人出差,機位要讓對方先選,位階低的人必須負責全部的行政,包含了報帳、蒐集帳單等事宜。​

    他沒有要求我那次這麼做,但是,他告訴我,未來我必須要記得這些事情。離開上海的最後一天早上,我提早收拾好了行李,到他的房門口等他,看著他的背影,我不由自主的說:​

    「#我覺得我必須好好謝謝你,#你教會我許多我從來不知道的事情。」​


    H 回頭看著我說:​
    「那我希望你記得,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是自願不會任何事情,大家都只是缺一個人教,如果可以,#記得未來多教教別人。」​


    這句話,是 H 跟我說的我記得最清楚的第二句話。​


    後來,回台灣後,他就離職了。​
    他的最後一天,整個團隊還在辦公室吵吵鬧鬧拍照,但我一個人下班的時候,一出辦公室,我從捷運站一路哭回家。​

    人生其實有很多事情當下悲傷,但是我想,我很開心,我在能夠跟他1-1 的時候,曾經好好表達自己的感謝。他對我的影響很大,你可以在這個過程當中,看到這些內容影響了現在的我,形塑出你們現在看到的我。​

    後來,我都會記得我要 #在能夠說謝謝的時候好好說謝謝。​


    ●○●​
    不過,這時候,再度沒有了總經理的我們,迎來的不是下一個總經理,而是直接回報給營運長 J。(從這邊你們可以發現,為何我簡報對C level的人心理障礙會小一點,因為我在份工作,一直都是跟總經理、營運長匯報)​

    美國時差、美國人,是否懷念?,恭喜我們再度迎來了講英文的日子。​

    這次,發生了一件大事,我直接私訊給營運長,我的開頭寫:​


    「Hi J,我想你還不認識我,我想要跟你自我介紹。」​

    我想,過去幾次經驗,我充分知道了,要爭取一件事情,請先從讓主管認識你的自我介紹開始。​


    To Be Continued​

    *照片是D & H的背影,我那時候像個小跟班,可以跟他們一起吃午餐,就是我那時候最幸福的事情,再次謝謝他們出現在我的生命中,當我的mentor。

  • 離職感謝主管英文 在 鄭品娟-為台灣好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11 13: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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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告了(3)!
    終於有正義人士替台灣人民出面申冤。希望這次提告,得以停止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肆無忌彈」的利用疫情「血輾台灣人民」。

    大家看看,這些真正關心人民的人,是誰?鍾琴前局長及「新黨」加油!人民感謝你們。

    ⁃ C. C. -
    2021/06/11

    請看以下刑事告發狀內容:

    刑事告發狀

    告訴人 鍾琴 新北市三芝區海景五街8號
    告訴人 張亞中(確認中)
    告訴人 李鴻源(確認中)
    告訴人 彭文正(確認中)
    告訴人 林正杰
    告訴人 蘇偉碩(擬邀請)
    告訴人 鍾秀梅(擬邀請)告訴人 陳光興 告訴人
    告訴人 吳成典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潘懷宗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李慶元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侯漢廷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被告 蔡英文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被告 蘇貞昌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被告 陳時中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為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共同涉嫌觸犯瀆職罪、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依法具狀提出告發事:

    壹、犯罪事實
    被告蔡英文為中華民國總統,於就任時依法宣示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而蘇貞昌為行政院長,掌管國家各部會,陳時中為衛福部長兼疫情指揮中心主任,綜理疫情指揮事宜。依照民主法治國家常規,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大流行中,理應勤勤懇懇、盡忠職守,以手中掌握之龐大國家機器、社會資源及政府公權力,遵守誓辭,保護人民,增進人民福利,善盡努力保障全體國民生命財產健康安全之重責大任。然而,被告等三人竟基於不可告人之黨私勾結與犯意,在國內疫情極端艱困時刻,竟置國人基本之生命權和健康權於不顧,於2021年5月變種病毒開始入侵台灣期間、全國確診及死亡人數迅速攀高之際,為下列行為:

    一、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廢弛職務釀成死亡三百多人、確診上萬人之災害
    按「廢弛」一詞,依辭源之解釋為「不認真做」之意,含有「故意」之本質,有大法官會議解釋第342號意見書可查。經查: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明知自5月15日疫情漸趨嚴重,國人需求疫苗孔急,竟罔顧人民性命,頻頻妄以「進口疫苗遭到國外力量阻撓」、「堅持須以政府對政府協商簽約」等空泛政治性理由,拒絕林全之東洋公司於去年已預購,並在緊急時刻可迅速進口的3000萬劑國際認證疫苗;繼而又百般刁難、設立各種行政程序及條件,要求出具授權書等加以卡關,實質阻撓郭台銘、佛光協會、張亞中、新黨等民間個人、團體擬中介捐贈之大批國際認證疫苗,造成確診人數每日均超過百例,至6月9日已經有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此種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只為護航高端疫苗之圖利行為,已釀成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之實際災害。

    二、被告三人有圖利高端疫苗之犯行
    (一)被告蔡英文明知高端疫苗尚未通過解盲,卻假借總統勢力,先於110年5月13日國安會議中宣示「國內疫苗研發的部分,目前已經進入臨床實驗第二期收尾工作,預計是在7月底可以開始供應第一波國產疫苗。」,其後更於5月18日視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訊高端公司,且再次提到高端疫苗,致使高端公司股價從原先發行之30餘元,竟於110年5月漲至417元。此種頻頻公開透過媒體,向國人以多種形式宣傳人體試驗尚未通過二期解盲的國產疫苗「安全無虞」(但從不敢說是否有效),並且在中央緊急採購疫苗相關法規上再三企圖放寬審查檢驗標準,以求提前放行高端、聯亞兩支國產疫苗上市的時間。如此草率對待新型傳染病疫苗之開發、試驗與緊急准用,將廠商原先理應自負之疫苗上市風險及潛在賠償責任,全數轉嫁給政府及國人承擔,此種明顯護航特定企業利益、卻枉顧受眾防疫效果及公衛科學判斷之行為,即使其內部審查委員、國內染疫科學泰斗之一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培哲醫師亦不惜辭去審查委員職務、公開嚴正表達反對意見;社會上亦有眾多前任疾管局、衛生署長等退休賢達人士,不斷對此發出強烈之異議警示。上開行為,顯然有圖利特定人,致使其獲得利益之犯罪行為。
    (二)陳時中職司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政策,蘇貞昌掌管各行政部會。在今年五月以前尚具成效,國內染疫及死亡人數尚屬有限,等同為國產疫苗之開發、試驗爭取了可貴的時間;然自五月份以降,變種病毒侵入國境,來勢兇猛,此時國家防疫政策自應隨之應變,積極向外大量洽購疫苗應為不二之選擇。奈何渠等不此之圖,卻繼續堅持排除向國外緊急增購(或接受捐贈)效用已經國際認證之輝瑞BTN、莫徳納、嬌生、國藥、科興等疫苗,卻逆向偃苗助長、以最高領導人頻頻喊話、明示暗喻等種種方式,企圖影響審查委員會決策及後續食藥署之放行,在人民眾目睽睽乃至國際觀瞻之前,赤裸演出「蔡英文親自口喻/官方接力護航」的戲碼,其間並數度明顯涉及配合內線交易、拉抬炒作相關公司股價之情事,其公然藐視涉及國家安全之公衛常規、法理規範之大膽行徑,令人髮指。
    (三)試想,若去年被告等沒有濫用職權,惡意阻撓前行政院長林全本可購買到的三千萬劑國外疫苗進來,此時全國人民早已注射過兩劑疫苗、形成初步之集體免疫,自然亦不致爆發此次的「五月疫情大災難」,不但全國人民不致受到這一波疫情的衝擊,無辜喪失數百條人命,更不必進入「三級警戒」來管制人民生活,並且必須再度編列8400億的二次紓困金,使國家財政再次蒙受龐大之陰影與壓力。
    (四)又,倘若渠等並未受制於強力護航二支國產疫苗之心態,而以救苦救民為念,緊急開放所有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口,並且善用民間中介力量,而非處處橫加阻撓,是則全國人民也將能在最短時間內開始施打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而避免在苦苦等候國產疫苗上市之未定期間內造成大量感染。此中差異,極可能涉及不下千百條寶貴人命,蔡英文政府的肩頭重責及手上血腥,豈能逃過國家司法的追訴!
    (五)中研院院士陳培哲於五月底請辭國產疫苗審查委員,他對媒體指出,辭職原因就是擔心審查委員會難以秉持獨立性,並直指「最大困難就是來自蔡英文總統」。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更曾於公開評論中指出,5月31日晚間,蔡總統罕見針對國產疫苗臨時召開記者會,而這一天也正好是高端股票跌停板的第一天。她強調「七月底國人可以開始注射國產疫苗」。陳培哲院士因此質疑 :「在這種情形下,食藥署擋得住總統府的壓力嗎?」「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所以我就做不下去了」。
    (六)為緊急應對全球疫情擴大趨勢,WHO的「緊急授權」規範雖然跳過了一般藥物開發所必備的動物試驗過程,准許直接進入人體臨床試驗,但後者仍然必須經過一、二、三期試驗,先後累積至少數萬個樣本,方足以在正式授權對廣大群眾施打前,確認該疫苗之基本效能、適當劑量及避免嚴重副作用之發生。我國食藥署若擅自放寬標準,以僅僅數千人之樣本、威嚇扭曲專家審查意見結論,草率放行而給予授權的話,不但該種國產疫苗將無法獲得國際認證,使我國施打人口面臨「出不了國門」的窘境,未來更可能出現因施打者產生嚴重副作用而導致鉅額國賠求償之風險。蔡英文等人屆時或已下台或已離職,若我國司法體系縱容坐視此等竊國殘民之重大惡行而無所作為,任令渠等輕易規避法律刑責,亦將成為滔天共犯,神人共憤,莫此為甚。

    貳、所犯法條及證據
    按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且第228條第1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告發人等僅將被告所涉法條,詳列如下:
    一、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罪所得之利益沒收之。
    三、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證據:
    一、書證部分
    按「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刑事訴訟法第157、158條書有明文。因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均為食俸民脂民膏的國家元首、閣揆、主管部長,不思竭力保護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竟至毫無人性,利用職權反向操作,以「扶植本國疫苗產業」為藉口,不惜偃苗助長炒短線的生技公司、扼殺自己國人同胞之健康權及生命權,只為圖謀個人經濟及政治上之私利。被告等的惡行惡狀,最近一個月(5月13日起)的各類媒體報導均有報導,請鈞署參酌。
    二、人證部分,請傳喚下列證人:
    (一)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全(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3樓)
    (二)高端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世忠(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三路68號)
    (三)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啟賢(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1段3號)
    (四)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請代為查址)
    (五)前疾管局長蘇益仁(請代為查址)
    (六)前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請代為查址)
    (七)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請代為查址)
    (八)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請代為查址)

    綜上論述,依刑法第130條、131條、134條等之規定,被告確實已經觸犯各該條之罪,為圖利自己或相關第三人廢弛職務,更透過職權之操弄,直接、間接圖利自己及相關第三人等,不惜釀成全國人民的大恐慌和大災害。彼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恰於本條之罪構成要件相當,懇請 貴署迅為依法偵辦,將被告等三人提起公訴,治以應得之罪,俾符法治,實感德便!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具狀人 鍾琴等

    中華民國110年6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