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0858B ()
看板Kaohsiung
標題[新聞] 員工被資遣嗆老闆「報表要交給國稅局還是
時間Sat Mar 6 21:54:07 2021
1.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3458058 2.完整新聞標題:員工被資遣嗆老闆「報表要交給國稅局還是買回」挨告恐嚇結果出爐
3.媒體來源(作者/媒體)/完整新聞內文:黃佳琳/自由
鄭姓員工被高雄某除蟲行資遣,鄭心生不滿傳簡訊給陳姓老闆,稱自己手上有這幾年的報
表,問陳男「要交給國稅局?還是買回?」後來除蟲行被國稅局追繳欠稅90餘萬還開罰87
萬餘元,鄭因此被告恐嚇,但法官認為檢舉是合法手段,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鄭姓男子2017年4月到高雄某除蟲行上班,隔年5月因故被公司資遣,鄭稱自己
不滿離職後被陳姓老闆四處說他壞話,於是在2018年耶延夜傳了一封簡訊,內容為「老闆
好,我這裡有一份一大這幾年的日報表,請問要買回去還是我拿給國稅局?」
陳姓老闆收到簡訊後「不太安心」,但他也沒有理會鄭男嗆聲,沒想到幾個月後,竟然收
到國稅局補稅通知,要求除蟲行須補繳2013年至2017年共5年的逃漏稅款90餘萬,還被開
罰87萬餘元,陳姓老闆不滿,向鄭提告恐嚇。
高雄地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還說自己確實有向國稅局檢舉除蟲行逃漏稅,法官認為
,除蟲行確實有逃漏稅而且還被追繳、開罰,鄭向國稅局檢舉屬「正當合法手段」,他傳
的那封簡訊,不算「「不法」的惡害通知,因此判鄭無罪,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36.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15038849.A.4F6.html
推 asiu : 員工表率 03/06 21:59
→ jimking : 慣老闆...逃漏稅是事實恐嚇什麼? 03/06 21:59
推 Antihsieh : 推勞工 03/06 22:02
推 zzro : 有告有機會啊 03/06 22:10
→ jeff21115 : 買回兩個字不算勒索嗎? 03/06 22:13
→ shadowen5431: 買回兩個字也有問題吧 03/06 22:14
→ EEERRIICC : 笑了 03/06 22:22
推 impose : 因為恐嚇就不成立了,所以也不會有恐嚇取財的問題 03/06 22:26
推 impose : 單純要錢在刑法上不構成犯罪 03/06 22:27
→ impose : 實務上常見發生紛爭時說:「你要賠錢,不然我告你 03/06 22:29
→ impose : 」,因為訴訟是合法主張權利的方式,這麼講也不會 03/06 22:29
→ impose : 構成恐嚇取財 03/06 22:29
推 hicapa : 恐嚇不是要有心生恐懼的前提, 老闆不理會當然不成 03/06 22:31
→ hicapa : 立 03/06 22:31
→ crassus7217 : 那個說台灣老闆會自律是誰?? 03/06 22:45
推 cow09421 : 勞工要自立自強 03/06 23:04
推 passion6331 : 欠稅還在那邊秀下限 笑死 03/06 23:12
推 chameleon : 不錯阿 員工檢舉欠稅有賺到獎金 算額外收入 03/06 23:48
推 misson : 檢舉成立還有獎金...卯死 03/07 00:25
推 Kysol9 : 還敢告人啊? 03/07 00:41
推 u9989014 : 正義,溫暖,慣老闆 03/07 00:54
推 ARCHER2234 : 誣告可以催下去了 03/07 01:04
推 serene03 : 讚喔 03/07 01:09
推 inurry : 蠢老闆,應該問員工多少買,然後告恐嚇,一定成立 03/07 01:28
推 robinson : 讚讚讚 03/07 01:32
推 pita30 : 工作一年就得到好幾年的報表,不知啥職位 03/07 01:55
推 pita30 : 如果手上資料是本身職位不該取得的,不知有無犯法 03/07 01:59
→ pita30 : ? 03/07 01:59
噓 wsxe2007 : 小錢不花愛花大錢 呵呵 標準不見棺材不掉淚 活該 03/07 03:55
→ wsxe2007 : 這年頭做錯事的還敢大聲 03/07 03:55
推 drmitseng : 買回這兩個字有爭議性 03/07 07:32
推 fragmentwing: 還告恐嚇XD 03/07 10:50
推 hirono : 所以花錢買回就不會被告發了,這樣還不算恐嚇?還是 03/07 11:23
→ hirono : 因為很多法官也是都這樣對被告,所以... 03/07 11:23
推 xxiii7053 : 笑了 03/07 12:06
推 judogirl : 就宣稱要採取合法手段不算恐嚇 和對方有無心生恐懼 03/07 12:23
→ judogirl : 無關 03/07 12:23
推 air10473 : 是誰說要自己跟老闆爭取權益的? 03/07 12:42
推 ringohejia : 哈哈 來互相傷害啊 03/07 12:53
推 spadeting : 讚 03/07 12:58
噓 Antihsieh : 不少推文檢討受害者勞工欸,奴性重真可悲 03/07 13:05
噓 sweetmiki : 什麼受害者 都勒索了 03/07 13:54
→ Antihsieh : 簡訊內容「『請問』要買回去還是拿去國稅局」叫做 03/07 14:49
→ Antihsieh : 勒索?文法盲笑死人,幫違法雇主講話最大聲呵 03/07 14:49
→ sweetmiki : 有禮貌的勒索 03/07 19:08
→ sweetmiki : 哪裡幫雇主講話 有提到雇主無辜是不是 哈哈 03/07 19:09
→ sweetmiki : 腦補神人 03/07 19:09
推 Dayton : 勞工表率 03/07 21:56
推 Dayton : 內文不看的一堆 聲稱要採取合法手段不構成恐嚇啊 03/07 21:58
→ Dayton : 沒有恐嚇就沒有勒索問題 就是單純要錢 03/07 21:58
推 huangfo : 台灣真的是慣老闆風水寶地 03/08 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