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離婚需要證人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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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證人嗎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3 00:16:09

【維持婚姻,能對孩子有更多好處嗎?】  近期有部分藝人傳出離婚的消息,例如藝人小禎就與老公結束了12年的婚姻。部分藝人在描述自己的離婚經過時,常常會提及,過去沒有儘快離婚,大多是考慮到孩子的狀況。  他們擔心夫妻倆若離婚,會影響到孩子的成長,甚至可能在班上受到霸凌,「孩子還是要有一個完整的家...

離婚需要證人嗎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00:28:57

#離婚訴訟大勝訴👏👏👏  今天在下班前收到 #離婚 案件勝訴判決!對於明天要出庭的新案件 #離婚調解 更有信心了!💪💪💪舊案結案!可以好好處理新案👌👌👌  ❤️ #離婚法律小知識❤️  那「#協議離婚」需要注意什麼呢?  🔺子女跟誰、俗稱:#監護權? 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約定「一...

  • 離婚需要證人嗎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5 13: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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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朗太太的女權主義》

    蔣:蔣薇
    布:布朗太太

    蔣:繼上次卡爾先生的訪問後,這次我們會跟布朗太太聊聊有關女權主義的問題,以我所知,妳是二十世紀初爭取基本女權的名人,我想先聊一個比較爭議性的問題,你爭取男女平等之餘,在海難之中,女士和孩子獲得優先登上救生艇的機會,當你爭取男女平等之際,同時亦享受著女人獨有的優先,會不會有利益衝突,屬於輸打贏要呢?

    布:的確,救生艇的女士優先,是一種性別上的利益,我承認這是不公平,但我想提出的是,在災難面前,女士和孩子優先,是一種由時間和經驗歸納出來的最好方案。

    先把孩子抹去,當男女也是50:50去看會比較容易,女性天生體能和力量不及男性,同等災難之中,女性存活率比男性低,而愈往後,存活率會持續下降的話,用算式去量化一下,你可以得出結論。

    救生艇可以載到50人,男性存活率是六成,女性存活率是四成,假如男女公平乘上救生艇,50+15+10,最後可存活的是75人;而如果是女性優先的話,便會是50+30,最終可以多5個人獲救,以人數去看,這便是最佳選擇。

    其實還有很多方式去選擇最優解,例如,由對社會貢獻,對最需要者,對最能付出者,也會完全改變得出的結果,而這些方式,可能比起女士優先更有整體利益,可是,你可以想到,在只有不到兩小時的沉船事件中,我們可以選擇的最優解,其實不多,這種方式可以讓緊急時可以有序地進行救援,而不會令場面失控,在混亂中有更多傷亡。

    我推崇的女權,並不是只看利益,而不作付出,這或者是你們現代女權被人詬病的部份,而這不代表我的立場。

    蔣:那布朗太太你認為女權要爭取的,和付出的又是什麼呢?

    布:我們二十世紀初的女性,擁有的不公平太多了,就像是鐵達尼號沉沒調查聽證會中,我作為其中之一的證人,因為女性身份,我並沒有資格在庭上作供;而在一九一四年前,美國參議員並沒有女性存在,都是以男性身份去商討政策,對於女性完全是不公平,我們就連發聲的機會都沒有,連爭取我們想要的都不可以。

    任何人也有權利去提出訴求,這裡要弄清一點,提出,不等於強迫,我們提出後大家也可以討論和投票,但就連提出的資格也沒有,你認為合理嗎?

    這個年代,我們女性就連騎馬,也不能像男性一樣分開大腿,要兩腿靠一邊的騎馬,這種騎馬方式是正常嗎?

    我們爭取的,是一種不傷害別人的公平,而不是利用女性的弱勢而得到比男性更好的待遇!

    同時,我們女性亦應該為社會作出更多貢獻,令更多人變得幸福,就像我創立的丹佛婦女會,倡導的是女性掃盲、教育等,同時為教堂和醫院籌措資金讓病人和窮人得到協助;我亦協助過美國建立第一個少年法庭,讓孩子得到更適合的人權和法律待遇;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我們組織在交戰災區為災民重建家員及救援,拯救著生命和減少悲痛。

    這些行為,是我認為女性權利者應該付出的,權利和義務需要平衡,而我的初衷永遠也是付出和貢獻,這才能讓男人看得起我們女性,我們並不欠他們,甚至我們比他們做的可以更多!

    蔣:這次很多謝布朗太太對於女權的看法,有關布朗太太的更多,請看《離婚挽救系統:鐵達尼篇》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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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說《弊傢伙,我女朋友有咗》結婚與生育的準備和考驗【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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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需要證人嗎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23 20: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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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回-系統

    結婚?近乎係同生老病死一樣,係人生中不可或缺嘅一環。

    2019年香港有44247對新人結婚,同時亦有21157對夫妻離婚,近乎48%嘅離婚率,換句話說,你喺婚姻注冊處完成注冊後,喺你後面嘅一對新人,數據上,唔係你離,就係我離。

    結婚當日,劉俊文喺親朋戚友面前揚言:

    「婚姻係戀愛嘅墳墓,但埋葬咗戀愛之後,就係一家人嘅全新開始!」

    當時贏得一眾掌聲,然後三年後嘅今日,佢一個人喺屋企重睇結婚片段,著起當日結婚訂造嘅西裝,出發去律師樓,今日係佢同老婆簽紙離婚嘅一日。

    律師喺簽紙前重申一次:「我需要再次向兩位確認,呢段婚姻已經去到兩位都覺得不能挽救嘅地步,你哋今日簽署嘅係『擬向法庭申請解除結婚的同意書』亦即是表格2E,今次係雙方同意下嘅離婚,提出申請後一年,就可以正式向法庭申請正式離婚,兩位清楚有關情況嗎?」

    劉俊文望一望老婆,見佢微微咁點頭,自己亦只可以嘆口氣點頭。

    律師將筆遞向女方:「李倩盈小姐,請喺兩份表格最下方簽署確認。」

    兩個人一齊簽署,對劉俊文講曾經係一件幸福同快樂嘅事,之前簽過三次,第一次係開聯名戶口,第二次係結婚,第三次係買樓,果然三次之後,就係大結局,今日兩個一齊簽離婚協議書……

    簽名如舊,都係好熟悉嘅簽名,但簽署嘅內容就有天淵之別。

    結婚簽署當日,李倩盈感動到落淚,而離婚呢日,佢亦都落淚……兩次都係,佢忍住淚水去簽署人生中最重要嘅決定。

    「劉俊文先生,到你簽名,簽完後呢份協議書就會正式成立。」律師將兩份滴有淚痕嘅同意書推到佢面前。

    李倩盈別過頭,唔想望住自己老公簽呢個名。

    劉俊文腦海入面不停重覆一句:呢段婚姻已經去到兩位都覺得不能挽救嘅地步?

    其實係唔係挽救唔到呢?最近呢一年,係唔係真係做到最好?係唔係只要再做多少少,我哋嘅結局就會唔同?

    作為程序員,劉俊文十分理性,當呢個問題無確實答案之前,佢唔會憑直覺去確認……

    「我唔想簽住……對唔住……」劉俊文放低支筆。

    「既然劉生未確認,咁今日我哋或者就到此為止,等雙方都諗清楚我哋再約時間簽文件吧。」律師相當有經驗,見太多未諗清楚嘅夫妻,如果呢個時候要迫佢哋做決定,只會演變成爭執,佢並唔想聽夫妻間嘅指控,一個唔覺意,有人會大打出手,到時都唔知點收科。

    「劉俊文!!!!!!!!」李倩盈咬牙切齒咁怒吼:「你係唔係玩野!!!!婚又係你話要離,簽紙你先反口,係唔係嫌未傷得我深?」

    律師即時將兩人分開,安撫好情緒再分別送落樓,律師心諗,要嘈唔該落樓再嘈。

    劉俊文到樓下時,李倩盈已經喺大堂等緊佢,以劉俊文認識嘅佢,依家係前所未有咁嬲。

    為左唔係大街上演鬧劇,一個唔覺就比人放上網,劉俊文拉住佢去後巷慢慢傾。

    點起一支香煙,李倩盈一臉嫌棄咁望住點煙嘅劉俊文,係,李倩盈好唔鍾意人食煙,所以佢憤怒值再向上升左:「劉俊文,今日我已經好唔開心,簽完大家各行各路,我唔想再為你呢個人傷心,點解你偏偏要我再經歷多一次咁唔開心嘅日子?我前世欠你啊?你係唔係想我死喺你面前你先安樂!」

    劉俊文沉默左一陣先答:「我呢排諗左好多,到底我愛唔愛你,答案係愛,我唔明點解我愛你,但偏偏得出黎嘅結果係我哋要離婚……頭先律師問我,係唔係覺得呢段婚姻無法挽救,我係有個問號,會唔會我做多少少,我哋就會好,我哋就會成為童話中幸福快樂嘅結局?

    同你一齊,我真係好攰,但我付出過嘅你又知道幾多?而你付出嘅又唔會少,我知你為我改左唔少,我哋試過改,但始終兩個人性格太唔夾,你鍾意做嘅我唔鍾意,我鍾意嘅你又唔鍾意。

    我唔明,我真係唔明,點解兩個相愛嘅人,會有咁嘅下場,點解我哋唔可以成為幸福嘅一對?」

    李倩盈靜靜咁聽完,問佢拎左支煙點完之後吸左一啖,咳左好耐:「咳……咳……我真係唔明食煙有乜好,你明知我唔喜歡,但你都照食,又唔係好味,又浪費錢,又唔健康,但你就係唔肯戒,呢個就係你同我嘅問題,我唔明你,你亦說服唔到我,有好多事唔係改就改到,煙你可以唔食咩?

    劉俊文,你問點解,咁你又有冇問過自己點解啊?

    我哋改又改過,試又試過,最後你都係唔滿意,我話,咁我放生你啦,等你搵個真係啱你嘅人,你知唔知我講呢句係用左幾大勇氣啊!!!!

    人人都以為我好幸福,我爸我媽到今日都唔知我有幾唔開心,佢哋仲問我黎緊中秋你上唔上黎做節,我真係唔敢同佢哋講,我哋搞緊離婚啊!」

    係,結婚需要見證人,當日坐喺佢哋旁邊睇住簽紙嘅父母,由佢哋批準認同嘅婚姻,今日由兩個人做決定就可以離婚,父母再唔同意都無用,相同嘅係,劉俊文都無同父母提過。

    「李倩盈,如果我想再同你試一次,你仲肯唔肯比個機會我哋?」

    「哈,試你又唔係未試過,你有咩方法去試?婚姻輔導我哋又見過,心理醫生又搵過,社工又傾過,佢哋比過我哋嘅方法少咩?唔似你為人,你平時唔係好講邏輯咩?同一個方法,只會有同一個結局,呢句係你講嫁劉生,依家你又想變啊?」

    劉俊文一手抱住左李倩盈:「係……我無新嘅方法……但我都想試多次,我都想不顧一切,我都想夾硬去試多次……我同你結婚唔係無原因,而呢個原因我一直都記住……或者……再試一次會有一個唔一樣嘅結局……

    李倩盈,我就只係問你一個問題,你仲愛唔愛我?如果你愛嘅,我哋就試多次,最後最後一次,但如果你唔愛嘅,我哋就上去簽紙,今次我比你做決定好唔好……」

    未回答之前,兩人腦海突然叮左一聲,一把聲出現。

    【婚姻革命系統正在啟動,檢測宿主,同步中……時間為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宿主為劉俊文以及李倩盈,同步成功,系統啟動。】

    劉俊文放開手,臉色都好奇怪咁望住老婆,問佢係唔係聽到咩奇怪嘅聲音,佢疑惑咁點頭。

    腦海嘅聲音再次出現。

    【此系統為兩人共生,製作人係章少崇博士,二零四六年,世界各地發達國家離婚率已高達九成以上,該時代人類已唔再相信婚姻,離婚就好似分手咁簡單,章少崇博士花費十五年製作出婚姻革命系統,配合時空技術將之投放到唔同年代,當兩個仍然相愛嘅人面臨離婚之時,系統就會自動生成,協助兩人挽救最後一次婚姻,如果系統解決唔到兩人嘅問題,你哋就可以毫無顧慮地離婚。】

    「你聽唔聽到一個系統嘅聲啊?」劉俊文猶豫地問,因為件事太匪夷所思。

    李倩盈試探地講:「章少崇博士?」

    「頂……你真係聽到,即係我無思覺失調無幻覺,太好喇……」確認唔係幻覺之後,劉俊文開始思考頭先聽到嘅訊息,離婚率去到二零四六年超過九成,聽到都覺得心酸,人經歷得愈多,社會愈進步,但對於感情同婚姻就愈來愈兒戲。

    【唔需要太擔心,本系統暫時喺不同時空之中成功拯救一千六百五十一萬四千三百七十九對夫妻,成功率超過七成,章少崇博士講過,從來無人教你點去應對婚姻,出現問題係好正常,加上人類對於物慾愈來愈強,缺乏感情探索,婚姻從來都唔易,相愛但因為相處問題而忘記愛情初衷係好平常嘅事,章博士都曾經好似你哋咁,當失去時先後悔莫及,本系統會慢慢協助你哋更了解婚姻,就算最後失敗都好,你哋都可以更明白愛情同婚姻。】

    「你……我……我哋可以交流?」劉俊文奇怪問。

    【可以,本系統係劃時代設計,有最強嘅AI系統,比起你哋更懂人性,更懂愛情,更懂婚姻,你有心事同問題想問,本系統都可以答你。】

    李倩盈突然問:「我想問,你話我哋仲係相愛,呢件事係真事?」

    【本系統偵測得出嘅數據係確認你哋相愛,唔係本系統唔會出現為你哋同步。】

    李倩盈望向劉俊文,剛好佢都望向自己,喺對望之中,佢哋笑左笑,原來大家都仲係相愛,或者系統比出嘅呢個結論,係對於剛剛仲打算離婚嘅兩人一個最大笑話。

    「咁章少崇博士所提出嘅婚姻見解又係點?」作為程序員,劉俊文比較在意一個系統嘅邏輯同過程,到底咩為之婚姻?從來都無人有一個好明確嘅定義,憑乜佢咁肯定佢嘅理論係正確?起碼要先了解佢嘅理論先可以判斷成效。

    【宿主婚姻階段太低,現時是新婚夫妻,並未有權限閱讀章博士的完整理論,宿主請盡快升級以開啟更多權限。

    現時劉俊文及李倩盈夫婦的狀況如下:

    婚姻等級:新婚夫妻
    共同積分:零
    階段:零
    第一階段任務:尚未發放
    第一階段緊急任務:尚未到達開啟條件
    積分任務:尚未開啟

    請問宿主二人是否同意參與婚姻革命系統?】

    李倩盈有少少擔心咁問:「呢個系統需要我哋付出咩代價?」

    【本系統費用全免,到達不同階段更會有獎勵發放,請宿主放心,你們需要考慮係想唔想挽救呢段即將破裂嘅婚姻,去了解兩個人相處嘅奧秘,為對方付出,令自己成為更好嘅人類。】

    「呢個時候,既然我哋都無更好嘅方法,咁不如信任呢個咁神奇嘅系統,睇下佢會唔會令我哋有所改變?」劉俊文同老婆講,如佢所講,試過好多方法但都係失敗告終,咁不如死馬當活馬醫。

    【雙方宿主均同意參與婚姻革命系統,全面檢測二人數據……請稍等……完整系統激活!

    本系統有兩個達成方式,其一係雙方積分到達一萬分,其二係雙方通過第五階段的最終考驗,章少崇博士提出婚姻有五個階段,現時劉俊文及李倩盈階段為零。

    積分系統激活成功,系統根據雙方意願發放基礎積分:
    劉俊文積分--100分
    李倩盈積分--500分

    積分任務尚未激活,請宿主先進行新手任務,數據分析中……現將雙方生活中的最大矛盾生成新手任務……檢測中……異常數據發現……數據重組中……生成任務中……

    檢測到兩位宿主存在極大矛盾,即將發放特別新手任務,此特別新手任務困難度為地獄級別,所以成功通過將發放新手特別禮品包,獎勵豐富,希望宿主努力。

    任務發放中……

    新手任務:房事】

    「吓????」「吓吓吓????」劉俊文同李倩盈對於呢個地獄級新手任務難得地有同一個反應,吓??????

    -----------------------------

    下回預告:

    【2021年香港房事排名位於亞洲倒數第二,平均每月3.7次,一星期不足一次,僅比日本的三次多一點,離婚之夫妻房事數值均低於平均數,擁有一個健康和穩定的性生活是每對夫妻不可為缺的部份。

    檢測到過去一年,劉俊文及李倩盈夫妻只進行過六次房事,達到滿足標準的次數為零,危機級別是最高等級,發放特別新手任務。

    任務目標:達到一次雙方滿足級別的房事一次
    任務獎勵:新手特別禮包
    任務時限:一星期
    失敗懲罰:婚姻系統將宣告二人失敗,建議離婚處理】

    -----------------------------

    作者的話:

    終於終於又出新故事,係呢個故事之前,我起草左三個新故事,但每個寫到五千字左右都覺得唔夠張力同追看性,所以又停筆再諗,終於有一個可以令我覺得好想寫落去好緊張既題材

    希望大家喜歡可以 LIKE COMMENT SHARE,我本來係一個唔睇重LIKE既人,但對上一個貓貓故,面對每一回只有幾十Like既時候,我好質疑自己係唔係寫得咁差,已經無力量再寫落去,寫左咁耐,生活所迫,如果都係寫作上無一個成長,呢個將會係我最後一個故事,書又出過,我心願已了,只好重新去做一個營營役役既普通人

    我唔求多,真係唔好再得幾十like好唔好……只要過百我都就會繼續寫落去,呢個係一個免費作者小小既期望,感激成全

  • 離婚需要證人嗎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09 1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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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說不在聯合國會員國的我國,為了要符合聯合國「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政府計畫於明年進行修法。內容則是關於《優生保健法》中,已婚婦女若有墮胎需求,需有配偶同意方可進行的法條需要修改,將變動為「已婚婦女可不需配偶同意就墮胎」。

    有某些人主張。已婚婦女的肚子是自己的,丈夫無權決定肚中孩兒的去留,畢竟懷孕、生產和風險都是由女方承擔,丈夫沒有正當主張對妻子肚中胎兒的權利。聽到這種話,我實在覺得這些人有些毛病。如果婚姻是兩人結合的契約,夫妻就是命運共同體,夫妻的每一步都有與對方溝通協調的必要,共同承擔、共同面對,這才是男女組成夫妻以至於家庭的理由。倘若主張丈夫無權決定有著血緣關係的胎兒命運,那為何離了婚甚至非婚生子女,同樣擁有父親的財產繼承權? 因為那是父親基因的延續,如果是基因的延續,那父親又為何不能對這個合法胎兒有主張的權利?

    不對不對,我記得前陣子不是還有一個硬是要老公全額負擔高級月子中心費用的太太嗎? 怎麼懷孕突然就變成全是女人的責任了? 才短短兩個星期,難道世界運轉得如此之快? 不對,不是結婚還是大聘小聘和婚禮費用,就算真的兩人各出一半好了,難道男方出了一半,沒有資格對孩子說三道四嗎?

    換個角度想。難不成修法以後,變成女方執意要生,反倒是男方沒有任何主張的權利。畢竟法條都修成懷孕期間女方擁有對懷孕中幼兒的所有權利了。那最後請問如果孩子生下來,女方擺爛,男方還要不要養?

    不談這種荒謬的主張,有沒有比較有道理的論述?

    #=================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黃閔照表示:「臨床來說,很多時候是夫妻處於正在談判離婚狀態,但卻不慎懷孕;也有夫妻對是否要有小孩衝突。」

    這句話看似簡單,但其實卻能有不同的解讀。

    一、某對夫妻長期紛紛擾擾,時而吵架,時而恩愛。某次於懷孕後大吵,妻子憤而想要墮胎及離婚,但丈夫不肯,於是告上法院但卻因為法律訴訟程序繁久,到了法院判離婚時,早已過了合法墮胎的期限。導致這個孩子從出生時就不受祝福,不論最後撫養者是誰,都有著別人差勁太多的人生起跑點。

    這種情況的問題不在墮胎與否,而應該是離婚門檻太高,導致許多把婚姻當成兒戲的男女,深陷婚姻的牢籠中。真正該解決的應該是降低離婚門檻,而不是將腦袋動到剝奪丈夫墮胎同意權上頭。

    我將問題反過來想,倘若女性沒有生育計畫,卻意外懷孕。買了在任何一間藥妝店都買得到的驗孕棒,在丈夫根本不知道有了小孩的情況下,女方私自去將孩子墮胎。請問這時候誰來在乎丈夫的權利? 還是以後已婚婦女購買驗孕棒、看婦產科或墮胎時,都必須透過嚴格申請,事後通知丈夫有這件事情? 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決策,真正的問題是婚姻,而不是墮胎。

    二、某對夫妻長期紛擾以致感情失和,因任一方遲遲不願簽字離婚,或者雙方仍在離婚協議中。但雙方此時已經各自有情人或是炮友,在這種情況下意外懷孕,導致要墮胎則必須要正在協議離婚或分居的配偶同意。由於困難度過高,導致生下來的孩子從小就不受到祝福,終有著比正常家庭孩子差勁太多的起跑點。

    如果是這種情況,我同樣也認為問題出在離婚門檻太高及程序先後問題。許多夫妻覺得離婚前就要把財產算得乾乾淨淨,但婚姻卻卡了許多法律制度的運作,若能先行離婚,於後再由律師、法院或任何第三方來善後財產事宜,也許是個能思考的方式。

    #=================

    至於有其他主張婦女受到家暴等方式侵害,卻意外懷上身孕,而從未思考過未來的丈夫,則毫不在乎的要求將孩子生下,最後又不負責任地將撫養孩子的所有責任推給女方。這點我真的覺得該改動的不該是墮胎制度,而應該是家庭道德教育的落實,怎麼能因為少數幾個失敗男性種下的惡因,要求所有男性共同喪失正當權利呢?

    很多人不把婚姻當婚姻,從結婚就把婚姻當成兒戲。過去結婚的門檻高,禮數多,甚至繁雜,雖然增加了結婚的困難度,但新人和兩家也因此在籌辦婚禮的過程中盡可能磨合,這墊高了的成本,穩固了家庭中的婚姻價值和契約關係。現在結婚簡單死了,你只要隨意去個法院,找幾個公證人,發幾個紅包,馬上就能去戶政事務所結婚。也因此很多人根本把婚姻當成兒戲,婚後不對家庭負責任,甚至婚外情和棄養也時有所聞。

    結婚如果都被當成了兒戲,那為何不把離婚也當成兒戲? 離婚門檻降低,我相信對很多相互拖磨的夫妻都是好事。如此一來,也不用去調整甚麼墮胎同意權這種迫害男性的手段。

    有時候覺得活在這時代的男性很無奈。背負著傳統社會給與的期待和責任,卻同時要應付打著新時代進步價值的主張。

    我當然知道弱勢婦女很可憐,但難道未來小孩被媽媽偷偷墮胎的爸爸就不可憐嗎? 還是因為父親不會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如果不知道就不會出來抗議,所以我們就能當作這種悲哀不存在?

    歐美社會的價值觀,難道就一定符合台灣的人文風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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