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雜項執照圍牆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雜項執照圍牆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雜項執照圍牆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雜項執照圍牆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施志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涼亭縷空無遮蔭避雨功能?】 【志昌籲鬆綁法規】 涼亭縷空失功能! 民眾常常抱怨自行車道旁的涼亭無法遮蔭避雨。志昌認為,這樣的奇特現象原來來自於「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範過於嚴苛,造成施工單位不願申請建築執照或雜項執照,因而設置縷空的涼亭。 其實早在94年內政部營建署就做出函釋,認為涼亭可...

  • 雜項執照圍牆 在 施志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17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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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涼亭縷空無遮蔭避雨功能?】
    【志昌籲鬆綁法規】

    涼亭縷空失功能!

    民眾常常抱怨自行車道旁的涼亭無法遮蔭避雨。志昌認為,這樣的奇特現象原來來自於「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範過於嚴苛,造成施工單位不願申請建築執照或雜項執照,因而設置縷空的涼亭。

    其實早在94年內政部營建署就做出函釋,認為涼亭可以歸類為臨時性之建築物,地方政府可以依據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免申請建築執照或雜項執照。但「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其實只有紀念性之建築物、風景區的涼亭與廁所,或是海港、碼頭、鐵路車站、航空站等範圍內的雜項工作物可以不適用建築法與自治條例,免辦的範圍很小,公園內的涼亭也不適用。

    如台北市在106年與新北市在107年,就有訂定「#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像是公共廁所、涼亭、售票亭、警衛亭、崗哨、哺乳室、儲藏室、圍牆與欄杆、花架、垃圾搜集設施以及各項雜項設施物,在一定的大小規模與條件之下,與其所認可的權責範圍內,如公園、綠地、廣場、觀光遊憩等場所,是可以免辦建築執照或雜項執照。

    中市都發局局長黃文彬說,目前都發局已有規劃,但必須先修訂「臺中市建築自治條例」55條,才能再進一步推動處理原則。

    現階段,今年年初就有找相關單位來開會搜集意見,並且規劃年底會開公聽會,下個會期就可以先推動自治條例的修正,後續再推動相關處理原則。

    甲安埔非常多自行車道,但旁邊都缺乏遮蔭,夏天的時候非常熱,周邊的涼亭常常又有這種問題。這些細節其實都多多少少阻礙了觀光的發展以及民眾出門遊憩的意願,希望都發局能抓緊時程,盡快來修訂自治條例與處理原則。

    #議起來質詢

  • 雜項執照圍牆 在 廖郁賢 雲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15 07: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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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跑就是偷跑,偷跑就算了但你影響到別人了!建築業的確有他的程序問題,但在沒有爭議下大可通融准以補件,可遇爭議時就是這個建商破壞了這規則!縣府到底公信力在哪?

    開議day5.

    😡還在施工!處長,你要來現場,不是看圖說故事!到底哪裡有兩條路!你說你五月才知道!但我4/17就有公文了,貴為處長,你能做的其實有更多。

    #只是要ㄧ條路走有這麼難嗎

    地方父母官到底不能解決人民的問題,ㄧ紙公文要民眾去訴訟?你縣府能做的事,為什麼要推?建設處長,你在打臉張縣長?人家認真防疫,你認真讓違建偷跑?

    在昨天業務報告處長回我相關動工執照「申請中」但如果沒有雜項執照,到底為什麼可以動工?這是我的疑惑,這也難怪為什麼總是有人要偷跑了,反正都覺得「補照就好」。陳情人也說了,理解為什麼要蓋圍牆,要花ㄧ千五買透天,往外看貧民窟當然要蓋圍牆,要賺錢也人之常情,但是,給我們ㄧ條路好嗎?

    建築執照可分為建造執照、雜項執照、使用執照及拆除執照四種。其中,建造執照指建築物的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應請領的建築執照;使用執照指建築物建造完成後的使用或變更使用,應請領的建築執照,施工現場,沒有告示、沒有警示,出了事,誰擔?

    📌延伸閱讀

    違章建築總是流標拆不掉?但明明我們不是沒辦法👐只是縣府有沒有肩膀:「雲林縣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辦法」
    http://law.yunlin.gov.tw/NewsContent.aspx?id=1079

  • 雜項執照圍牆 在 林燕祝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02-04 09: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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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建案挖土 周邊地再裂
     記者林偉民/永康報導2015-02-03
     建商在永康區大安街大興土木,造成周邊民宅龜裂風波,上月十九日經市府工務局勒令停工,昨天建商卻突然擅自雇工挖土,再造成北側民宅土地崩裂,市議員林燕祝找來市府工務局人員現勘,決定再強制停工,地主也將提告。
     住在永安街的王姓婦人指出,一個多月前有建商在她家旁永大段土地開挖、抽地下水,周邊房屋出現牆壁龜裂、地面裂縫現象,經陳情林燕祝上月十九日邀工務局人員現勘,發現該建案未取得建照就大興土木,當時即勒令工並貼上封條。
     不料昨天上午工地突然又出現怪手,動手挖掘靠近她倉庫的土地,下午她就發現倉庫後緊靠工地的地面竟大量崩塌,出現一約兩公尺深溝,泥土還不斷崩落,她擔心危及倉庫,緊急通知林燕祝幫忙。
     林燕祝傍晚邀工務局建管課和使管課人員到場,發現工程人員在圍牆張貼地下室擋土牆新建工程的告示,林燕祝質疑明明已強制停工,怎麼能再施工,而且未在周邊埋設鋼板樁就動工,過於草率。
     建管課人員指出,前天雖核准建商申請雜項執照建地下室,但之前爭議事件並未解決,且涉及違建相關規定並未辦理補正,因此公文上仍要求立即停工,等鑑定確認無危及公共安全後,再申請復工。
     建商昨未出面,現場工地人員則表示,不知道建照有否通過,只是收到建商通知,才派員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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