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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腳開車法規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屏東好過日之3Q談政策
#到國家公園還是只能逛夜市?
文:3Q 陳柏惟
過年前,我們提到了墾丁觀光的問題,這集屏東好過日還是從墾丁大街出發,因為大街濃縮了墾丁觀光的四大問題。大家看完以後,說不定也會聯想到故鄉高雄的現況!
#乏味的複製模式
上篇文章中,許多網友都提到了,去國家公園還在逛夜市,是一件很奇怪,甚至是「獨步全球」的事。
而且,這夜市裡的攤商,還跟旗津、瑞豐、甚至全台的攤商大同小異。到哪裡玩都只能逛夜市,在墾丁享受台北物價,看來遊客還樂此不疲。
除了攤商,墾丁大街上,還有四家7-11、兩家萊爾富、一家全家、麥當勞、屈臣氏、以及不遠的星巴克,儼然成為小型城市。
當然,墾丁大街不是自古以來就是夜市,在日本殖民時代,位於恆春半島雙腳之間的籠仔埔草原,被日本專家認為可以發展熱帶畜牧業,因而設立「恆春廳種畜場」,後來在中國殖民時期,演變為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也就是大家俗稱的「墾丁牧場」。
墾丁大街,原本是在墾丁公園入口與牧場間發展出的聚落,只有一些土產店,但隨著大型觀光飯店進駐,觀光客人數上升,才在1990年代後期發展出夜市商業型態。
然而,業者只想搭順風車,未能強化優質住宿與深度體驗,具有沙灘、大海、牧場、熱帶季風雨林等多種自然、人文優勢的墾丁大街,並未強化這些優勢,反倒讓夜市喧賓奪主,甚為可惜。
#重量不重質的觀光
墾丁的觀光發展有種「追逐浪潮」的趨勢,1986年的哈雷彗星觀星潮,1995年後春吶舉辦,2000海生館開幕,2010年左右的中國觀光客,都帶動遊客大幅增加。
然而,在2014年超過837萬人次達到墾丁觀光最高峰後,接著墾丁爆出一連串坑殺遊客醜聞,2019年墾丁遊客跌落至不滿400萬,恢復到1990年代末期水準。
當媒體紛紛強調「觀光客腰斬」、「觀光寒冬」......時,能否藉著危機推動觀光轉型,拋棄過去以「人次」為目標的思維,或許才是最重要的。
墾丁的觀光存在淡旺季明顯的特質,然而,以墾丁的氣候,冬天能從事水上活動的時間不短,而恆春半島的自然景觀、多族群歷史、農特產加值產業,亦不難與精緻旅宿業者合作,包裝為深度旅遊與避冬行程。
而以能吸引國際旅客的「沙灘和比基尼」特點而言,墾丁雖有多處美麗沙灘,但多半不連續,墾丁大街鄰近的大灣、小灣兩處海灘,人潮均小於南灣。而墾丁其他地區的沙灘,部分為生態管制區域,不宜大量開發。
結合遊艇、藍色公路的水上活動,就是另一種取向。然而,受台灣海洋政策大環境影響,後壁湖遊艇港等港口利用率偏低,無法把水上活動推往藍海,這是作為「海陸觀光景點」的墾丁,應該好好檢討的。
#落後的交通管理
墾丁大街是全台灣唯一設在省道(台26)的夜市。根據現行法規,省道不能設攤營業,但和台灣許多地方鄉愿的態度一樣,從來沒人想/敢認真取締。
而天才的墾管處,為了解決這個違法困境,居然想再開闢一條20米寬的外環道當作省道,從夏都酒店切過福華飯店後山,將恆春分所的試驗田區切穿,讓墾丁大街降級為縣道或鄉道後,地方政府就可以設置自治條例加以管理。
然而,墾丁國家公園內的道路密度已經過高,在國家公園裡任意開路,破壞生態,引進車潮,完全和國家公園的密度背道而馳。因此,這個天才方案,也遭受到相當大的阻力。
話又說回來,墾丁大街人車交織衝突的環境,完全不是適合觀光客悠閒漫步的環境。會讓人與車一起走在馬路上的觀光購物區,絕對不會在北美、歐洲、日本等先進國家存在。
然而,墾丁缺乏區域內大眾運輸,使得民眾不是自行開車,就是搭乘客運來再租車,往年每當連續假日時,區域內交通嚴重阻塞,亦對環境造成嚴重負擔。
先不論夜市品質或合法性,將人行步道做好、墾丁街車加密、在墾丁大街區域亦建立轉運站、加快推動區域內車輛管制和租車業電動化,這些「基本交通建設」,有關單位卻步伐緩慢,只會規劃道路拓寬,其政策能力,已遠遠落後世界。
#如同第三世界的細節
前面提到,墾丁夜市這樣的購物街,不會在先進國家的國家公園內出現;而就算他們有購物街,也不會長這樣。
夜市造成的髒亂、污水直接亂排等問題,迄今仍無法解決,更別說招牌管理,街道設計等進一步的美感問題。
雖然在地社區、商家已經開始針對髒亂、哄抬物價等多個問題自律管理,也見到一定成果,但大街的質感,卻難稱有所提升。
當大家說墾丁觀光業重創時,我們卻看到業者仍然在繼續開拓荒地,整地興建民宿,而原有倒閉的民宿就放著空屋不管,雖然這是常見現象,但國家公園內的旅宿業發展難道要「放任市場機制」解決?
當價格不斷上升,但旅客無法得到同等服務品質時,乾脆連本國旅客都轉往鄰近國家如日本沖繩等地觀光,就成為最合理的選擇。
以上這幾個問題,其實不只墾丁,高雄也會面臨類似的困境,如果現在不思提升觀光品質,放任業者賺「容易錢」,墾丁化的殷鑑將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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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心生活小常識『輪胎使用指南』
近年來在台灣地區因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因輪胎問題所引起的交通事故時有所聞。輪胎對於汽車就如同人之雙腳,如平時忽略保養,一旦發生意外,往往會造成嚴重後果。因此在行駛時,除了遵守交通規則,也要建立正確使用保養觀念,才能避免悲劇發生。
「輪胎」係指用混合膠料、簾布、鋼絲等材料,依使用目的予以適當成形後,經硫化而成,供安裝於車輛輪圈上。〝輪胎〞屬經濟部公告應施檢驗品目範圍。
為保障道路行駛之安全,提醒於使用「汽車用輪胎」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購買時請認明商品本體須烙印或貼有「商品安全標章」。
二、胎壓:係為確保行車安全及充分發揮輪胎特性,須考慮載重指數、最高速度、組裝位置、使用條件及輪胎之各項性能作為選定之依據。一般公路的小客車(轎車)為1.4kg/c㎡~3.5kg/c㎡,可參考原廠指定適當的輪胎規格與胎壓(通常標示在前門內側)。胎壓不足時,磨擦阻抗增加較耗油,開車不好開(不穩),輪胎容易發熱產生故障;胎壓過高時,即使小小的路不平,會有〝跳〞的感覺,輪胎容易受傷。
三、定期檢視溝深:可依胎肩部之三角磨耗指示標記(△)檢視,若溝深出現少於1.6mm時,此時就不可以繼續使用,應立即更換新胎,法規上是有規定的。
四、經常檢查輪胎外觀是否異常,胎邊簾紗、鋼絲是否漏出。
五、當輪胎出現傷痕時,可能已無法保有原本性能,傷痕深達胎體內部鋼絲或輪胎已有龜裂現象,是最危險情況,易產生爆胎,勿繼續使用。
六、當輪胎側壁拱起變形時,務必更換新輪胎。此變形狀態當輪胎強碾壓岩石側面通行時,輪胎側壁將受到強力衝擊,導致輪胎內部鋼絲斷裂。
七、選用輪寬適合車體的輪胎,若使用輪寬加大型的輪胎,輪胎可能因此碰撞車體而產生危險。此外,法令規定不得超出擋泥板。請小心選用適當規格的輪胎。
八、未安裝的輪胎,其保管場所應避免陽光直射(避免高溫、高濕)。放置位置需遠離馬達、電池等可能會產生臭氧的物品附近,以及油或瓦斯爐等會造成輪胎品質惡化的物品附近。
九、在正常使用情況下,超過5年的輪胎,需加強注意是否能繼續使用。
十、胎邊主要標示
1.輪胎標稱。
2.製造廠商名稱或其代號。
3.製造國別。
4.製造日期之代號。例:1114,前二碼代表生產週別,後二碼代表生產年分(西元 2014年)。
5. 商品安全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