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集保 比率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集保 比率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Pellaeon (秋風孤劍李鴻章)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最美魚市場」耗...
先喊口號
堅決擁護蔡英文
拒做中共同路人
隨黨前行不用怕
抗中保台你我他
對蚊子館有興趣的朋友
可以參考姚瑞中老師的《海市蜃樓》系列作
從2010到現在已經出到第七集了
連老師都自嘲 當初說只出一本 現在已經出到第七本也是始料未及
這個系列作旨在調查台灣閒置公設
作者並沒有特定政治立場
更多的是看不慣政府浪費公帑 建設許多成本與效益不符的蚊子館
透過文字與照片呈現這些耗費巨資 濫用公帑的可怕公共設施
以及許多因為時代背景被荒廢 卻始終未能活用的基礎建設
這個系列作品十分精采 2010~2019年共出了七集
不過說也奇怪 在第六、第七集臭了前瞻計畫之後
第八集到現在遲遲未問世
可能前瞻計畫大成功 台灣已經沒有閒置公設
姚老師也無題材可以繼續出版了
真是皆大歡喜
不過
在2018年出版第六集的序文中
就已經透露出對2017年強渡關山通過八千餘億元的前瞻計畫的擔憂
綜合過去長時間的觀察與研究
姚老師提到了前瞻計畫的隱憂
並且提出以下兩個問題
認為如果不改善 只會重蹈國民黨政府的覆轍
加劇未來年輕人的負擔(以下節選自姚老師的序文)
1.時程延宕、追加預算的比例離譜
2012~2015年之間 據工管處調查
因為變更設計導致追加預算與工期展延的情況普遍
決標金額五千萬到兩億元的工程
追加預算之比率高達67%
延宕工期之比率高達86%
決標金額兩億元以上的追加預算
追加預算之比率高達82%
延宕工期之比率高達95%
通常延宕模式是先停工再改約
議會表決通過後追加預算
所以追加預算與延宕幾乎已成常態
前瞻計畫裡幾乎一半預算都在做交通工程
尤其以軌道公共運輸建設為大宗
依據以往高延宕率推測
四年四千二百多億元必定會追加預算
2.爭食大餅的競爭型計畫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之一的城鄉建設將採取「競爭型計畫」
但是過去扁政府或馬政府時代遺留下來的許多閒置空間
皆是「競爭型計畫」產物
各地方政府為求振興地方發展
無不卯足全力撰寫企劃案爭取巨大建設補助
所提計畫書內容不但要巨大、創新
當然在帶動地方產值與產能的預估上更是樂觀無比
皆放大優點而避談缺點
以期待獲得評審委員會青睞後取得競選支票的兌現
此方法固然打破消極的齊頭式平等
卻也在政黨利益大於國家利益的前提下造成了資源分配扭曲
而總結過去 會造成公共設施與基礎建設閒置的原因
則可分為以下幾點
1.政策誤判
常是以政府高層所提出的促進民間景氣方案或重大建設為主
但相關規劃或評估往往過於樂觀
忽略民間參與度與全球環境變化
導致部分投資挫敗而閒置
例如過去推動設立大學分校政策
只見校區附近地皮炒作
卻忽視少子化帶來的高教供過於求
2.競選支票與綁樁文化
主要是候選人為了勝選以獲得行政權力
開出各式各樣不見得符合當地需求的開發承諾
即所謂的「競選支票」
例如2014年縣市長所有參選人共喊出了一百零六座園區建設
而具規模的政黨為了獲取執政權
往往透過允諾地方建設獲取選民支持
動用黨工遊說或暗置樁腳以鞏固選票及地盤勢力
其中以興建大型公共建設為大宗
3.消化年度預算
中央與地方政府編列的年度預算自七月一日至隔年的六月底止執行
公務部門年度歲出預算若使用不完需依法繳回國庫
不僅會影響該機關的經常門預算執行率
公務員考績也可能面臨降等
且會影響下個年度歲入預算額度編列
所以公部門通常在上半年度會比較樽節
但到了下半年度、尤其是第四季
主管或承辦人員為了獲得甲等考績
通常用不完的經費便會浮編許多名目
4.行政效能不足
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場文化中
守舊、保守成了不會犯錯的普遍共識
因此對於閒置空間的處理並不積極
易採取便宜行事的表面式活化(變換名稱或更改用途)
封閉型活化(政府部門內部使用)
乾脆直接拆除(土地綠化或繳回國有財產署)等手段
5.法規不合時宜
建築物相關法規繁雜
例如《建築師法》、《建築法》、《消防法》、《土地法》等
部分條文不符時代需求、尚未與時俱進
有些甚至還相互牴觸,
例如「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
資本門(硬體建設)必須大於經常門(軟體)二倍
往往造成建築設計外觀宏偉但內容貧乏
在核定經常門經費有限、但民眾或民代要求無限的狀況下
大多必須不斷發包外掛的經常門以維持營運
而中央補助地方政府的配合款也因為
「《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十條」
而無法用在維護項目上
致完工建築物缺乏經常門的營運經費而容易閒置
而驗收通過後公開營運招標的法規往往過於苛求
也經常導致廠商缺乏意願投標而延宕營運。
6.採購制度不健全
公部門標案通常會採最低標得標
因此有些企業會成立衛星公司
或私下串通其它同行抬高或壓低底價
甚至投標者之間先進行內部競價(俗稱「搓圓仔」)
內定中標者再參與投標
當任何一家公司取得標案後再進行分配
排擠其他競爭者從而謀取利益
因常有黑道以不法手段介入
遂稱「圍標」
7.BOT浮濫扭曲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指的是政府提供部分資源(經費、土地、減稅)
結合民間企業資源與技術
參與公部門推動的大型建設與營運
之後在規範時間內(例如五十年)轉移給政府經營
然而近年來「園區」概念興起
各式各樣「綠能環保園區」、
「有機農業園區」
「生物科技園區」
「文化創意園區」
蔚為風潮
由中央領頭
各地方政府一窩蜂跟進
但未事先審慎評估市場供需及客觀環境變化
導致部份園區閒置率偏高
甚至成為弊案的溫床
有些工業用園區甚至以開發主義為由
變相強徵民地或農地形成民怨
間接擴大城鄉失衡差距。
8.時代任務結束後擺爛或轉型失敗
少子化與高齡化在台灣尤其嚴重
因此在過去二十年間
教育部陸續裁併了至少二百六十五所小學
雖然結束了時代賦予的任務
但這些小學大部分建物都還堪用
教育部雖號稱活化了兩百三十五所小學
根據本書踏查發現實際情形並不樂觀
其他如國防部數百處的閒置營舍
菸酒公賣局老舊廠房
精省後裁轍的機關建物
縣市升格合併遺留的空間也為數不少
9.活化只做半套
政府雖意圖活化
但是缺乏相關案例說明會或國內外學者專家講習
因此大部份承辦人員皆不知如何活化,
但又礙於中央制訂的
《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年度績效與補助型計畫補助款處理原則》
若不在短期間內活化
將造成補助型計畫的補助款被扣除
一知半解的承辦人員只好硬著頭皮急就章活化
反而造成更多負擔。
10.指定歷史建物或古蹟後卻無積極作為
某些具有歷史價值或特色的老舊建築越來越少
相關單位本著保存文化資產的良善政策
修定了《文化資產保存法》以及《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
但因為人力、物力與財力有限
往往被指定的建物在短時間內無法做到基礎保護或保存措施
一旦遇到天災(地震、颱風)或人禍(暗夜無名火)
也是回天乏術
總之 在第六集的序言中
姚老師整理了過去閒置設施的成因
以及對前瞻計畫的擔憂
然而
到了第七集 也就是2019年
老師的序言不再長篇
短短幾點 籠統地提出對閒置公設的改善與建議後
以這段看起來頗為灰心喪志的話語作結
台灣作為全世界最自由的國家之一,政府有責任逐步創造一個適合人民發展的完善環
境以實現其夢想,而非墨守成規或訂定未與時俱進、相互抵觸的法條規馴人民,若人民有
空間需求,應該積極研議修訂不合時宜的法條或鬆綁法規以順應民情,以過時法規迴避問
題、規避責任、逃避監督並非有為政府該做之事。
此書作為在下知天命之年的見證,日後該全力創作、莫造口業了,僅以短文跟關心此
系列的讀者們說聲再會。願國運昌隆,天佑台灣。
看來老師也知道 前瞻計畫大成功
他的擔憂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適時停止他的中共同路人行為是明智的 也是正確的
從2019年之後 《海市蜃樓》系列也確實沒有新作了
想必看到台灣在前瞻計畫的帶領下
走向欣欣向榮 擺脫蚊子館的陰影
老師也是很欣慰的吧
希望各位也能理解這個道理
不必去查 查無不法
不要再針對黨的政績作批評了
妄言倒閉、關門與閒置
是在給境外勢力帶路
是在給自己國家抹黑
國家大事
肉食者謀之
我等草民又何間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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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llaeon (111.249.133.38 臺灣), 09/02/2023 0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