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原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原因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原因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原因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765的網紅經驗/無可取代 陳建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草菅「牛」命,何處申冤 !?】 中央地方一起拯救陽明山水牛! 陽明山擎天崗草原水牛群為北台灣的知名景點,但近一個月內已經出現30頭牛隻連續死亡,初步死因檢驗竟是營養不足,但背後的原因卻是找不到主責單位!? 建銘是在地議員,多年前就曾為陽明山的牛群請命,自牛隻陸續死亡後,建銘就不斷接獲民眾陳情...

  • 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原因 在 經驗/無可取代 陳建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23 09: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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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菅「牛」命,何處申冤 !?】

    中央地方一起拯救陽明山水牛!

    陽明山擎天崗草原水牛群為北台灣的知名景點,但近一個月內已經出現30頭牛隻連續死亡,初步死因檢驗竟是營養不足,但背後的原因卻是找不到主責單位!?

    建銘是在地議員,多年前就曾為陽明山的牛群請命,自牛隻陸續死亡後,建銘就不斷接獲民眾陳情,感謝 #邱臣遠委員 協助跟建銘共同召開記者會為牛申怨!

    #動物保護不該被互踢皮球
    但在跟陽管處反映的過程中,陽管處仍“處變不驚”沒有絲毫作為!?直到牛隻死亡事件越來越多,網路跟媒體不斷報導後陽管處才驚覺嚴重性,11月到現在已經有30隻牛隻死亡,陽管處跟北市動保處卻互推皮球,讓關注動物權益的民眾要為牛隻伸冤也求助無門。

    陽管處視牛群為 #野生動物,非主關機關,但為何前年到台北陽明山擎天崗步道踏青的婦人遭發情的水牛撞倒身亡,法院卻判決陽管處未善盡管理責任,判賠約396萬牛隻撞死人國賠成立,
    👉如果陽管處不是主管機關,那誰才是?

    這次牛隻集體死亡事件,難道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沒有責任?就算視牛隻為野生動物,也沒有善盡保護義務消極不作為更要負起最大的責任,因此建銘在記者會中要求動保處以動保法裁罰,邱委員也要求陽管處落實管理權責,更要有跨部會,聯繫中央地方的機制與平台,避免再有牛隻受害!

  • 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原因 在 耿葳 The Wei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18 12: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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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收到動保處通知,擎天崗上台北市範圍死了一頭成牛以及新北市範圍也死亡一頭
    台北市死亡位置在風櫃嘴1.5公里的深山中,由於山路崎嶇狹窄無法運送下山,今早已由台北市動保處人員攜帶帆布進行就地解剖採樣
    新北市動保處也在今早上山解剖

    就在剛剛得知台北市範圍內今天再度死亡一頭

    這讓即將步入牛年前夕的2020全年水牛死亡數量來到第23頭
    而整個死亡的進程及數量越來越密集、越來越多
    2月: 1頭
    10月: 2頭
    11月: 5頭
    12月: 14頭
    擎天崗上的水牛總數也不過80幾頭,今年就死掉23頭,中央政府還能繼續漠視嗎?

    目前僅知所有牛屍都有的共同狀況是「頭頸反張」,但到底是腦膜炎這類疾病引起還是其他狀況造成神經病變引起,還需要解剖化驗結果出爐才能確定。

    🔍️案件的開頭
    整個起源是在12月7日耿葳接獲民眾陳情(當時只知道從12/1-12/7死了5頭牛,並不知道實際死亡數據更多),評估案件不尋常後立即下公文要求台北市政府動保處主動介入開始啟動調查,同時阻止陽管處在未釐清死因前隨意挖洞掩埋牛屍,及解剖。
    也同步了解到管理單位-陽管處在這個案件中的相關作為

    ❎管理單位先前的錯誤評估及錯誤作為
    在12月7日前隸屬於內政部營建署管的陽明山國家公園管裡處面對水牛異常大量死亡的處置居然都只是「請工人上山挖洞埋牛」,沒有通報也沒有探究原因。

    陽管處在本次案件處置明顯違反以下的規範:
    1⃣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於其動物因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應向動物防疫機關報告。
    這邊的動物防疫機關在台北市指的是台北市動保處。
    這次的通報人卻是我而不是陽管處

    2⃣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
    動物所有人、管理人或運輸業者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向動物防疫機關報告,或未依動物防疫人員指示完成必要處置。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專家群的加入與協助

    再多的處罰也喚不回水牛寶貴的生命,我們現在需要的,除了釐清死因還有與水牛的生命賽跑。

    因此,昨天下午同步下了公文要求台北市動保處成立「跨領域專案處置小組」,除了儘速釐清死亡外,對於還活著的牛進行緊急救援。

    目前投入的專家學者都是台灣學界的權威有:
    中興大學 莊士德教授
    台灣大學 劉振軒教授、余品奐教授

    在這攸關水牛存亡的緊急案件裡面,耿葳不希望隨意的揣測死因造成民眾的恐慌與不安,一切尊重專家學者的分析與指示進行

    因此,在職權範圍內努力協助相關局處的橫向支援

    今晚入夜後氣溫將會驟降到12度低溫,擎天崗上的環境必定會更加惡劣,如何在氣候惡劣前進行一切預防牛隻繼續暴斃的情況,只能仰賴所有的專家學者及專業人員了

    在這個與生命賽跑的緊急事件中

    耿葳特別感謝

    ❣️全國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及研究與檢驗單位的通力協助

    ❣️ 立法委員林奕華 全力協助協調中央資源的調度與配合,同時指派國會辦公室全力協助調閱相關數據及資料,並隨時關心水牛的調查進度。

    ❣️ 台北市動物保護處 在通報後所進行的所有主動措施,包括將原本可能被陽管處就地挖坑掩埋的牛屍運送到淡水的家畜衛生試驗所解剖,以及主動橫向尋求專業團隊的協助。

    ❣️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提供的專業諮詢與建議

    ❣️更感謝所有媒體的持續追蹤報導,透過新聞與民眾的輿論更多督促公部門的牆就行動

    ❣️也感謝所有近期到擎天崗上都會特別注意牛隻狀態、不斷回報消息給耿葳的所有台北市民,感謝大家一起守護牛牛的生命

    《圖片:為目前掌握到死亡牛隻疑似有「頭頸反張」情況之照片》

  • 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原因 在 夢與幻的地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6-06 15: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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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

    < 一場山難,罹難的是張博崴、是消防體制、還是台灣人的「成熟」? >

    昨日,一起4年多前轟動社會的山難「張博崴事件」,經台北地院審理3年,判決南投縣消防局需國賠266餘萬元給家屬,引起社會嘩然、激起許多對登山運動與救災體制的討論甚至批判。

    身為森林系友,亦為愛山、走過38座百岳的山友,看著這起事件的起落與判決,心中煞是五味雜陳。怎麼說呢?事件必須拆成幾個層面來看,還一併道出了台灣社會嚴重的心態問題:

    1. 台灣人對山的陌生與輕忽:
    登山,一直以來都是一門非常非常專業的運動,也是所有運動項目之中,少數與「死亡」緊密連結的項目之一。

    你可能會很驚訝「怎麼會~我去陽明山走一走,輕鬆愉快又開心啊!」那是陽明山,用整個台灣山區的比例來看,是“極少數”整理完善的大眾化步道;且如果你不乖乖照著步道走,中途離開步道往森林裡切,一樣可以發生死亡山難。山,真的太大了,有著各種地形、茂密的樹木與深潭流水阻隔,一個叉路不對就足以讓你從天堂通往地獄。郊山如此,更遑論3000公尺級的荒遠深山,那是一個遠離文明、沒有去過的人想也想像不到的「冒險」級別。千萬不要以為自己去過陽明山,就是爬過山了、有經驗了。

    登山,是需要學習非常多專業知識、並且搭配許多體能與心理素質訓練的「專業運動」:舉凡地圖指北針定位、GPS應用、路跡判定、野外求生、氣候變化應變、冷靜判斷、組織能力…都是除了體能以外,登山所需要具備的「基本技術能力」,皆非一朝一夕、一蹴可幾的!且在深山中,只要缺少幾樣,就足以讓你命喪黃泉。

    它也是一門嚴重被台灣人輕忽的「運動」,你可能會覺得NBA、MLB的球星帥到破表、排球網球好刺激好看,但你不會料想到「登山」有著跟這些光鮮亮麗的競技運動完全不同層次的帥法:與死亡為伍。打籃球打網球不會死,但每個登山者都必須要有一個覺悟:我只要上了山,只要有所閃失,那麼招來的很可能就是死亡。世界各地的登山者,都是抱著這樣的覺悟往山裡去的,但台灣呢?

    登山是一門需要「讀很多書」的運動,「知識、技術、體能」三位一體的運動,我們必須要有這個認知,才能快樂又安全的爬山;只要這個三角形缺了一角,在登山的過程中就很有可能發生山難,到時候又要勞師動眾的發動許多人力上山救援,救不到又要該國賠,這豈不本末倒置?正確的登山教育,教導大眾如何以正確的方法與態度親近山林,才是杜絕山難發生的唯一解藥。

    2. 消防隊過勞與制度問題:
    就第一點提到的登山「專業性」,便揭露了「山難搜救」並不是嘴上說說那麼簡單,因為山真的太大了。山難搜救在外國都是極其專業的工作,有專門的人經過專業的訓練來負責。

    但台灣呢?竟然是因為「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一至三款、第十三款、第二○至二十一款」這些法條的規定,導致只要與「災難、人命」有關全部都是消防隊該負責!這是哪門子的不合理法條?還不准消防隊組工會伸張權益,根本是高壓獨裁統治下的產物!害死消防員、更害死需要幫助的人。消防隊的專業是「救火」,請政府醒醒別再為了成本,強加額外的業務給消防員了好嗎?人命關天啊!

    消防隊真的不是山難搜救隊,也不是拿來救山難的,他們缺少那些登山所需的專業知識,並且對於路跡判識、山難者的行為模式等都不甚熟悉、經驗薄弱。山難搜救靠的是「經驗」、靠的是「知識」,缺少這些的消防隊員就算上山也只能在固定路線上搜救而已,派他們分散到沒有路跡的地方找人,根本是要引發更多山難!難道消防隊員的命就不是命嗎?這根本不是他們的職責,叫他們負責根本莫名其妙。山難搜救是需要長時間培養的專業工作,不是消防員的工作,請重視消防隊員的權益、支持消防隊員組成工會捍衛自己!

    3. 國賠其實有理,但賠了之後呢?
    法官完全依照法條辦事,而消防局在這畸形法規下確實要負責救山難,南投消防局在時機掌握還有搜索方法上確實也有疏失,這是無法辯駁的。但有人發現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搜救不利”嗎?

    因為經驗與知識的缺乏。

    張媽媽的努力很好,也確實推動了一些台灣山難救助的成長,值得嘉許;但要求國賠此舉,無疑是對消防系統的一大打擊:消防隊員認真工作、被畸形制度強加了這項職責,在沒有專業裝備與經驗知識的狀況下依然盡力上山搜救,卻因為缺乏經驗導致的缺失要被你們告到脫褲。你們的基金會拿到了兩百萬的基金,但從此國家再沒有單位敢出來要成立專業的山難搜救隊,只因為救不到人就要賠國賠,誰肯出來負責?這個國賠讓你們伸張了你們的“正義”,卻也賠掉了公辦專職山難搜救單位的一線希望。靠民間養專業山難搜救隊,太困難了,光經費就不知道從哪來。

    再說了,拿國外「專業山難搜救隊」的百萬字資料來打臉我們的「消防隊」辦事不力,張家不會覺得哪裡怪怪的嗎?這根本是拿小當家出來碾壓四郎啊!!!有沒有搞錯?你們應該緊咬緊盯的是根本的「制度」問題、推動專業山難搜救隊的成立與台灣登山基礎教育,而不是要一個單位出來當替死鬼讓你們釘十字架、為這起山難負責啊!!這樣被制度害死的消防隊員何辜?賠1元的國賠也是案例成立,今天是你們只要1元或會全捐,只要下次再有山難發生,家屬獅子大開口國家也無可奈何啊!

    4. 張博崴本身問題可大了:
    說到這個就整個懶趴都是火了。他有許多郊山經驗,就充滿自信的要爬百岳,玉山雪山嘉明湖這樣的大眾路線不挑,第一個就挑中橫四辣之首「白姑大山」,真正會爬山的人看了真的是咒罵聲連連。

    張博崴不是死在山難,而是死在他的「自負與高傲」。入山時警察就曾勸離(不理警察)、第一座百岳就挑高郊山好幾個檔次的白姑大山(以為自己經驗豐富而自負、事前功課做不夠)、發現自己經迷路打給女友竟說「我沒事我會自己走出去」(自信滿滿)、迷路還一直往前走越過許多深潭瀑布(完全無視迷路的準則:停止或後退)、沒有足夠的衣物與備用存糧和火源(連備用存糧與火都不帶真夠小看高山了),完完全全不把登山的「知識」放在眼裡。用這樣的心態上山還能不發生山難的話,那真的是上輩子燒了幾卡車的好香吧…

    帶著自負與高傲上山,不管有幾條命、有多少專業的搜救隊,都不夠賠。台灣外國都一樣,白目才是山難發生最大的原因。

    一個人獨攀不是自殺也不是錯誤,而是需要具備充分的知識、技術、體能、經驗、勇氣,並完全對自己生命負責的自我挑戰與心理訓練。獨攀者,應該是做好了非常充分準備與「死」的覺悟才上山,而不是出了事還唧唧歪歪、要人家救要國賠的三腳貓。

    那種不做充分準備、沒累積經驗還不肯對自己的生命與行為負全責,就一個人上山,不知天高地厚、不尊重山、不把登山的「專業」看在眼裡的人,我只能說,一旦進去,那山就是你的墳墓了。

    5. 台灣人的「媽寶」心態:
    出了事,一定要找個誰出來怪,怪東怪西就是不會怪自己,「都是They的錯」,這不是媽寶什麼是媽寶?這是台灣大眾最普遍的心態。

    自己小孩高傲自負、第一座百岳就不聽勸告獨攀白姑,如此行為招至死亡、各方人馬前來搜救,家長竟是責怪相關單位搜救不利,而完全沒想到自己小孩當初怎麼會死,真是標準的「檢討他人不檢討自己」。忽略張博崴的高傲自大導致整起事件的發生,而著眼在消防隊辦事不利要求國賠,是不是也有點不肯為自己行為、沒有教好小孩「謙卑」觀念而檢討的味道在呢?

    死者沒有比較偉大,死者有錯也必須受到檢視,而不是抓救災人員當替死鬼。

    台灣太多太多這種「檢討他人不檢討自己」的媽寶心態了,醫療人員亦如是、消防隊員亦如是。出了車禍,送到醫院沒有救成功,要怪醫生;房子自己弄失火了,消防隊員救災不如你的意,你也要告他救災不利。看出問題在哪了嗎?我們永遠都要找一個人來怪罪才會滿意,一定要「都是They的錯」才滿意,從來沒有「歐…這是我自己沒準備好、沒注意,怪不得誰」的成熟心態來面對失敗與災難。這是多麼幼稚而媽寶的心態?這樣的國家與人民,是要怎麼進步?

    而管理單位也順應這樣的媽寶心態,把我們的山、我們的海,都給封了起來。「危險,禁止跨越」、「危險,禁止進入」的告示牌在我們的山林海邊比比皆是,但為什麼我從來沒有看過「危險,進入者須自行負責」的告示牌?

    我們都懂投資理財會有風險,要謹慎評估。戶外活動也有風險,為什麼你不用謹慎評估,功課不做好技術知識不夠,出了事可以在那邊怪別人呢?難道你投資失敗要怪銀行借你錢嗎?這樣的民族性真是天大的笑話,更阻擋了真正愛山、愛海的人擁抱他們的所愛!

    ------------

    山,很危險,但也無比美麗,如同這玉山頂峰的照片一般。在面對山的容顏時,人是如此渺小、脆弱。當你帶著謙卑俯首向上時,山會包容你、照顧你、給你感動到不能自己的美景,並指引你平安下山;但當你帶著自負與高傲上山,他也會毫不留情的將你埋葬。這就是無情的自然,山海皆然。我們無論做什麼事,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起全責,而不是事後找單位怪罪,這只會讓單位怕事而封山封海,最後我們就只能住在一個有山有海,卻無法親近的可笑國度。

    最後,整個事件可以用下面三點作結,也是未來可以努力的方向:
    1. 推動健全的登山教育、教育大眾如何正確的親近山林、讓人民開始熟悉佔台灣一半面積的廣袤山林,才是減少山難發生的根本之道。像雪霸國家公園那種只會封山(一條步道可以封三年五年都不開,夠不夠鴕鳥?)的作為應該被唾棄,我們是納稅請人「管理」山林的,而不是花錢請人「封山」。並且入山的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2. 支持那包山包海的消防法規修法,讓職責一碼歸一碼不再全包、力挺消防員組成工會捍衛自己的權益,讓消防歸消防,不用再因為其他雜項疲於奔命而降低救災時的「品質」,你挺消防隊員、有朝一日一定換訓練有素的高品質消防員挺你。

    3. 消防員不是神,他們也沒有月薪10萬,沒有人有資格要求他們十項全能。督促政府或相關部門,組成專門的山難搜救團隊、接受長期的專業訓練並累積大量經驗,才是提升山難救助成功率的唯一解!怪罪「消防隊員」搜救不利是不道德且本末倒置的!

    台灣人,居住在這美麗的島嶼上,卻因為國民政府來台以後實施了38年的戒嚴,封山封海,讓人民變得懼山懼海,對自己坐擁的寶山視而不見、甚至視為洪水猛獸。解嚴了這麼久,我們依然還沒從過去的陰影、歷史的遺毒中走出來,認識我們的山、我們的海,仍停留在過去懼怕不解的階段;甚至還有人希望繼續封山封海以杜絕危險,有這樣非常幼稚且鴕鳥的心態,住在這座島上真的很可惜。

    希望有那麼一天,台灣人能一如外國,成熟的對自己的行為負起全責,擁抱山林、徜徉大海,在了解風險並且學習處理後,盡情地享受這上天賜給台灣、台灣人,最美麗而無可取代的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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