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陸域風力發電廠商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陸域風力發電廠商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陸域風力發電廠商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陸域風力發電廠商產品中有6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蘇治芬,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們的電力出了什麼問題-上文 《 台電五月大停電, 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 在五月肺炎疫情的最高峰,臺電接連發生513與517兩次大停電。正如同總統所說,讓人無法接受。而在野黨發動的公投在即,擁核勢力蠢蠢欲動,行政團隊若無法徹底檢討,拿出兼顧務實與前瞻...

  • 陸域風力發電廠商 在 蘇治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21 20: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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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電力出了什麼問題-上文
    《 台電五月大停電,
    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

    在五月肺炎疫情的最高峰,臺電接連發生513與517兩次大停電。正如同總統所說,讓人無法接受。而在野黨發動的公投在即,擁核勢力蠢蠢欲動,行政團隊若無法徹底檢討,拿出兼顧務實與前瞻的能源發展論述說服社會,恐讓這些年施政的成果,淪為「只打上半場好球」。作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治芬將各種專業意見進行整理,希望與大家共同討論,作為能源政策滾動檢討基礎。

    一、 精進臺電管理,政府責無旁貸

    今(21)天媒體已經披露,513大停電臺電內部調查報告,源頭指向外包廠商中興電工的工頭未依規定恢復管制狀態,導致設備防呆設計失靈。不過臺電數十年來皆仰賴專業外包商進行各項工程系統服務,出事的時候,卻往往只針對單一事件進行檢討。經濟部與臺電實有必要對於臺電的委外管理機制,徹底檢視,才可能帶來系統性的改變。

    而社會大眾更關切的,恐怕是「電到底夠不夠用?」然而這牽扯到的是兩個層次的問題:規劃與緊急調度。513大停電時,一次跳機就少掉220萬瓩電力,而因時間點發生在下午,剛好是太陽能供電量下降時。解決之道原本是透過抽蓄發電所進行的儲能,但是受到水情影響,抽蓄發電減少達100萬瓩。

    但從規劃的角度,正如同經濟部長坦承,臺電在安排機組規劃時,並未參考近年的天氣變化,而氣象是個持續變遷的過程。所有發電設施本來就要輪流進行歲修與預檢修,如被在野黨誤為「神主牌」的核電,因為設施老化檢修時間就越拉越長,但這類的歲修與預檢修都是事先安排的行程(並非壞掉了拿去修!)。而作為儲能及應變主力的抽蓄與慣常水力因水情能量不足,今年初即已掌握,為何仍無視主客觀條件進行調整?以能源跨部會級的重要性,行政院應該要好好檢討!

    二、 技術日新月異,儲能與調度也該精進

    電力基礎設施的新建與維護,都是數以十億起跳的龐大金額,就算如在野黨網軍宣稱的,大舉拉高所謂的「備用容量」與「備轉容量」,不考慮調度的彈性與設備的妥善率,關鍵時刻電才真的發不出來。以先進國家近年配合電力技術革新的成果,除了蓋綠電與新型天然氣機組,也要重視儲能與調度。

    根據臺電資料今年臺電儲能目標值是49千瓩,2025年目標值590千瓩。在已實現的部分,設在台電變電所的聯合再生15千瓩與華城電機15千瓩,再加上對外購買儲能服務5處設施,應已達45千瓩,惟2025年綠能裝置容量目標值為25百萬瓩,若以10%即2.5百萬瓩計算儲能需求,超過儲能設施與抽蓄水電加總。

    用來維持電網穩定的另外一種方式,是加速傳統發電廠的調整速度。天然氣不但是相對低碳排的發電方式,啟動時間3小時更比燃煤電廠快一倍,然而如麥寮電廠推動煤轉氣就遭到雲林縣政府的冷對,不但不顧民眾健康,其實也有害用電安全!

    三、 電源開發相關工程,應得到更多重視

    必須要承認的是,各種綠電設備的建立,在工期上與目標值仍有一段差距,我們要給第一線工程人員更多鼓勵,但政府也必須拿出方法,讓民眾與開發單位能夠有效對話、有制度遵循,而不是如許多陸域風機在開始施工後才發現問題,進而影響電源開發進度。

    而現在不是威權時代,所有的公共建設都會有不同利害關係人必須要協調,綠電如此,火力發電水力發電核能發電一樣如此。擁有最多資訊的行政團隊也應該要主動說明提供資料,一切都搞神秘,才是對能源政策許多誤解的起因!

    四、 公民參與電力發展的機制仍待建立

    從國際能源轉型的歷史來看,藏電於民的公民電廠、合作社非常重要。然而因其併網調度困難,目前全國僅有5家綠能合作社,其所建置之公民電廠總裝置容量不過約1000瓩。政府對合作社以及社區公民電廠的獎勵推廣真的需要加把勁!尤其社區微電網規模雖小,但臺灣山高水深,「防災型微電網」對許多地區是有用且經濟的。針對經常性災害導致斷電形成孤島的地區,結合當地政府與學校等防災避難處所,打造在沒有外來電源時也能自主運轉的電網,讓在地居民得以安全等待後續生活機能的恢復。

    而現在臺灣民間熱錢眾多,民間資金若能引導投入基礎建設、賺取合理利潤,可創造更大的效益。然而針對大型綠電與儲電投資,一般民眾就算有意願,也缺乏完整合理的投資分潤機制,政府在規劃後續能源政策時,也應同步思考。

    五、 對新型發電方式欠缺重視

    臺灣投入太陽能發電較早,而風力發電則是目前成本效益最高的發電方式。然而除了相對成熟的太陽能與風力外,雖然過去能源國家型計畫從地熱、生質能、可燃冰列舉洋洋灑灑,相對鄰近國家已明顯落後。以地熱而言,目前對地熱資源的探勘,往往仰賴1970年代的探勘資料,這和當前的技術是否相符呢?又比如當前先進國家紛紛投入將離岸風電等便宜的再生能源電力轉成易儲存可運輸的氫能的研究,我國這時的未來發展圖像又在哪裡呢?

    改革總是艱辛的,光是相對單純的太陽能饋線,目前就有400瓩、1100個案場在排隊。但改革也是必要的。根據國際知名經濟學家Claudia Kemfert博士的研究,能源轉型顯著有利於經濟發展。在改革的過程中,任何風吹草動都會引來疑問,管理失當更會引起對改革方向的全面質疑。希望行政團隊要徹底檢討,不要輕忽、不能心存僥倖。(上文)

  • 陸域風力發電廠商 在 蘇治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05 14: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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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在經濟委員會,治芬質詢 經濟部 王美花部長,#陸域風力發電機的設置問題 在雲林吵得沸沸揚揚,但身為主管機關的經濟部,並無明確規定陸域風機與住家範圍的最小距離;僅環評有規定,設置在250公尺以內的風機需進行環評。然而,這項規定導致開發廠商皆奉250公尺為圭臬,如此短的距離,導致雲林海線風機到處架設,甚至嚴重重疊居民的生活區域。

    治芬並不反對風機,像彰化縣的陸域風機幾乎都是設置在沿海地帶或沿海工業區,與當地居民的衝突降到最小;但在雲林沿海卻是連庄頭庄尾都有設置,變成鄉民被風機包圍。

    而廠商所繳交的 #促協金也沒有實際運用在陸域風機架設的區域,對居民來說很不公平!因此,治芬今天也很堅定地告訴部長及能源局長,我堅決反對陸域風機繼續架設在雲林、入侵鄉親的生活空間。

    ✨治芬質詢完整版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0639/1M/N

    #治芬一直都在
    #治芬心存感激

  • 陸域風力發電廠商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2-24 23: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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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扇島的故事:日本城市如何和重工業共存?】

    冬季南部空汙嚴重,此時我們常常會羨慕日本的空氣品質,但在我們討論空汙往往強調火力發電、煉鋼廠等需要燃煤的固定污染源同時,日本的大城市周邊,同樣也有著規模龐大的重工業區,何以還能維持大致良好的空氣品質呢?


    如果我們從羽田機場起飛,往橫濱方向飛去,在橫濱市中心東北方7公里處海域,有個叫做 #扇島 的人工島,空中看起來宛如被煤炭燻黑,有著露天煤炭堆積場、龐大的高爐、管線與生產廠房。這裡是首都圈最大煉鋼廠:JFE鋼鐵東日本製鐵所的生產基地,該公司年均的總排碳量,甚至比中鋼+中龍還多了1/4。


    扇島這一帶在昭和初期是京濱運河疏浚之土砂堆積場,曾發展成扇島海水浴場。到了1960年代,當時日本鋼管京濱製鐵所有10幾個工廠群分散在靠近市區位置,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環境。


    由於日本應對公害意識興起,因此在1969-1971年,經過漁權交涉等一連串準備後,政府許可「#扇島計畫」,用3年9個月時間,填出了約672公頃的土地,其中規劃高速公路、130公頃的綠化帶,剩下的就作為建設大煉鋼廠、火力發電廠的土地(後來還蓋了太陽能與風力發電廠)。根據SOLAS條約與日本國內法,本區劃設為重要港灣設施,除工作人員外,閒雜人等嚴禁入島。目前一般人要來扇島,唯一的方式是駕車經過島嶼中間的首都高速灣岸線(只能經過),由於兩側有寬闊的隔離綠帶,其實看不到工廠大部分的樣貌。


    同樣的離岸煉鋼基地,在日本還有不少,例如JFE鋼鐵的千葉廠區、日本製鐵名古屋廠區、神戶製鋼所加古川製鐵所等等,都是位在填海造陸土地上,和市區有明確區隔。


    我們回頭看同時代的台灣,「#十大建設」正在推動,中鋼於1977年完成、一輕與二輕分別在1968、1975年完成,仁武、大社、林園工業區也都在同期設立。但對比日本在當時已經建立扇島等人工島,將重工業外海化,集中風險管理,引入足夠距離的隔離水、綠帶,貨運專用道路等基礎建設,並逐漸加嚴法律。相形之下,把工業區隨便劃設在民宅旁,放任大貨車、管線在市中心流竄的中國國民黨政權,其都市規劃能力與未經開化的野蠻人無異。


    也就在工業區外海化的相近時間,日本就大力治理固定污染源,包含1958年《工廠排汙規製法》、1962年《煙塵排放規製法》、1967年《公害對策基本法》、1972年《大氣汙染防治法》的制定,進度大約比台灣早了30年以上。而1970年代開始,日本也加強對移動污染源管制,陸續推出廢棄排放、NOx限排等標準,並限制車型發展與車輛總數,對低排放車給予稅務優惠,當然最重要的還是繼續強化大眾運輸網的建立。不僅東京等都會區大眾運輸使用率接近9成,中小型城市也透過「地域公共交通活性化」政策,強化大眾運輸的便利性。


    現在,根據日本海洋研究開發機構研究,西日本的PM2.5有7成來自境外,其中中國就佔總額6成。而距離較遠的東日本則有5成來自境外。日本境內產生的污染只佔21%~36%,和台灣狀況倒反(台灣境外約34%,幾乎都來自中國)。


    日本公害治理的成果,仰賴有計劃的空間規劃、嚴格的法令與確實執行(當然仍會有廠商舞弊),以及務實的全面治理,而非只將矛頭指向單一廠區或產業。就算仍有燃煤電廠、仍有大量燃煤的煉鋼廠,透過比起其他國家更先進的技術和製程,日本仍可兼顧經濟與環境,而不把零煤、零火力等標準無限放大。當政府、企業與公民都願意一起來面對污染,從工廠到交通工具都同樣接受管制,願意付出代價,不互相推諉責任,整體的環境才有進步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