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陳報狀撰寫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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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陳報狀撰寫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775的網紅李世淦-屏東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7/30~109/08/10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附中文譯本、經駐外單位驗證...

  • 陳報狀撰寫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30 16: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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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7/30~109/08/10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附中文譯本、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經駐外單位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及譯本、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護照)。
    (二)具備計劃撰寫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備資料檢索彙整能力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四)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 Office (MS Word、Power Point、Excel 等)
    (五)曾擔任專任助理或具備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辦服務群課程綱要實施相關配套措施與課程推動工作。
    (二)辦理課程中心各項會議、研習規劃與執行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計畫人事、經費、文書等行政作業。
    (四)編製會議文件、計畫報告,處理意見蒐集彙整等
    (五)其他有關課程中心各項庶務工作及校內相關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920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041602號函辦理。
    (二)待遇: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支應。
    1.學士第一年起用,月支薪額新臺幣 32,470 元。
    2.碩士第一年起用,月支薪額新臺幣 37,135 元。
    (三)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得視其服務及適任狀況決定是否續聘)。
    (四)公告網站:
    1.本校網站(https://web.pses.ptc.edu.tw/npss.asp)。
    2.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五)簡章及報名表下載日期:即日起至109年8月10日(星期一)止,於公告網站上查閱。請自行以A4紙張下載,若未依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
    (六)報名方式及時間:
    1.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將報名表件於109年8月10日前寄至本校教務處,郵戳為憑)。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教務處收。電話:(08)780-5510分機200、202。)
    2.應繳資料:
    (1) 甄選報名表。
    (2) 國民身分證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相關經歷資料或服務證明影本。
    上揭證件影本應自行以A4紙張影印所需證件,並依本校簡章規定依序裝訂,由本校留存。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正本於錄取報到時繳驗,若查驗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有異議。
    (七)甄選方式及時間:
    1.甄選方式:
    (一) 初審:書面審查。
    (二) 複審:初審合格者,本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含業務知能測驗)。
    2.複審時間及地點:視初審結果,另行通知。
    (八)錄取聘用:
    1.依複審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若干名。
    2.錄取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 (總成績未達70分者得不予錄取,並得從缺)。
    (九)注意事項:
    1.正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時間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或於試用期間不適任者,將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2.本員額為專案行政助理人員,無須陳報銓敘部登記採計年資,其年資亦不作為採計提敘薪俸級及退休之用。
    3.錄取人員工作內容依簽定之契約書為準。
    4.聘用經費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041602號函」辦理,計畫補助終止,聘約即無條件終止。
    (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公告於本校網頁。

  • 陳報狀撰寫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3-14 10: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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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3/13~109/03/20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具備計劃撰寫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備資料檢索彙整能力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四、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 Office (MS Word、Power Point、Excel 等)
    工作項目:
    一、辦理特殊教育課程計畫書檢視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特殊教育課程計畫機制規劃與執行相關業務。
    三、辦理特殊教育課程計畫各項會議、研習規劃與執行等相關業務。
    四、辦理課程計畫人事、經費、文書等行政作業。
    五、編製會議文件、計畫報告,處理意見蒐集彙整等
    六、其他有關課程計畫各項庶務工作及校內相關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壹、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152726號函辦理。
    貳、類別名額:專任助理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參、待遇: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支應。
    一、學士第一年起用,月支薪額新臺幣 32,470 元。
    二、碩士第一年起用,月支薪額新臺幣 37,135 元。
    肆、聘用期間:自109年4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得視其服務及適任狀況決定是否續聘)。
    伍、公告期間:
    一、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20日(星期五)止。
    二、公告網站:
    (一)本校網站(https://web.pses.ptc.edu.tw/npss.asp)。
    (二)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陸、簡章及報名表下載日期:即日起至109年3月20日(星期五)止,於公告網站上查閱。請自行以A4紙張下載,若未依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
    柒、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採通訊或現場繳件報名(請於109年3月20日(星期五)前寄至本校,郵戳為憑;現場繳件截止時間為109年3月20日中午12時止)。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教務處收。電話:(08)780-5510分機200、202。)
    二、應繳資料:
    (一) 甄選報名表
    (二) 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相關經歷資料或服務證明影本
    上揭證件影本應自行以A4紙張影印所需證件,並依本校簡章規定依序裝訂,由本校留存。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正本於錄取報到時繳驗,若查驗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有異議。
    捌、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初審)及面試(複審)。
    二、面試(複審)時間及地點:視初審結果,另行通知。
    玖、錄取聘用:
    一、依面試(複審)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若干名。
    二、面試(複審)結果預定最遲於3月底前公告於本校網站,總成績未達70分者得不予錄取。
    拾、注意事項:
    一、正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時間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或於試用期間不適任者,將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本員額為專案行政助理人員,無須陳報銓敘部登記採計年資,其年資亦不作為採計提敘薪俸級及退休之用。
    三、錄取人員工作內容依簽定之契約書為準。
    四、聘用經費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152726號函辦理」辦理,計畫補助終止,聘約即無條件終止。
    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公告於本校網頁。

  • 陳報狀撰寫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03-29 16: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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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發曾勇夫、越方如記者會【新聞稿】

    一、根據《蘋果日報》記者賴心瑩在2010年12月8日與2011年4
    月20日及《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於2013年3月26日與4月9日的連續追蹤報導,紅火案涉嫌人辜仲諒還在日本時為求返台後不被羈押,並可出國探視小孩,除了以書面作不實陳述、亦請律師陳明與金延華做不實陳報狀,皆依特偵組意見,稱「紅火案獲利三億元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陳水扁家的現金缺口,餘款供扁家日後再度索討之用」。
      事實上越方如檢察官明知辜仲諒涉嫌中信金紅火案犯罪,該案共犯多人均已起訴判刑,被告辜仲諒逃亡海外,被台北地檢署通緝,已有兩年,竟赴日與其接觸,依商業週刊報導前後兩次,交換其回台,協助檢方羅織陳水扁總統受刑事追訴及處罰,並由特偵組將通緝辜仲諒之台北地檢署案件移到特偵組承辦,同意不羈押,不禁止出境,不限制住居,辜仲諒回台後,果然,全部依交換條件進行,特偵組對有逃亡二年事實之被告辜仲諒非旦不予收押,亦未禁止出境,限制住居,反而對無逃亡之事實之陳水扁總統收押禁見。
      2008年11月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親赴日本策動辜仲諒返台;辜仲諒因而配合特偵組,在「龍潭現金案、開發金案及紅火案」誣陷陳水扁,相關新聞媒體已多次報導。特偵組與辜仲諒勾串證詞誣陷陳水扁總統,當時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涉及違法教唆偽證部分,已有多人告發,本人鄭新助也再次委託吳豐賓律師撰寫書狀向台北地檢署告發。

    二、2012年9月時,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在TVBS「新聞夜總會」節目中,爆料說「法務部長曾勇夫說扁在裝病,所謂螞蟻、頭痛、不能排尿都是假的,跟本沒有螞蟻,頭痛是扁自己去撞牆的,因此,對扁灌水二千西西,要看扁會不會偷偷跑去排尿。」
      陳水扁總統遭灌水後,因長時間無法排尿,臉色翻黑才緊急被送署桃醫院,這件扁遭灌水的事件秘辛,是賴士葆說的,曾勇夫是在某次場合中坐在賴士葆的旁邊,親口向賴透露的。曾勇夫並不是醫生,對一位有排尿困難的病人怎麼可以下令灌水,這可能構成刑法第126條的凌虐人犯罪,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賴士葆的說詞有TVBS「新聞夜總會」節目光碟為證,本人鄭新助已委託吳豐賓律師撰寫書狀向台北地檢署告發。

    高雄市鄭新助議員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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