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陳光進營造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陳光進營造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陳光進營造產品中有3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年多前收到南庄鄉公所及鄉民代表王玉魁的反映,因公園遊具不符合現行法定規格,縣府要求拆除東村公園遊具,但拆除後縣府也不予補助經費重新建置,導致公園頓失遊憩場所。我立即要求縣府主管機關水利處,應比照我先前建議教育處的做法,做全縣公園遊具的總盤點,將極需汰換的公園遊具列冊研議計畫向中央申請汰換,後來經過...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的網紅陳光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次會期由我起草並和幾位議員共同提案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修正案第四條條文內容:本府進行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一千公尺以上,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條文內容經苗栗縣議會第十九屆第二次定期會,大會仔細討論、審議後通過。惟,經石虎保育之專家學者指出,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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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進營造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1-30 15:53:12這次會期由我起草並和幾位議員共同提案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修正案第四條條文內容:本府進行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一千公尺以上,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條文內容經苗栗縣議會第十九屆第二次定期會,大會仔細討論、審議後通過。惟,經石虎保育之專家學者指出,石虎之移動經常必須通過水利設施做為其移動之路徑,若能營造更友善之環境,更能做到公共工程及生態保育的雙向平衡,故建議將第四條條文內容,納入「河川整治、水利設施」等公共工程,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
很可惜的是,國民黨團議員們多持反對態度,甚至認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府施行未滿一年就要修正,宛如議會在自打臉的行為,也認為任何的河川整治在相關的規定中本來就會做生態檢核,所以不需要再疊床架屋,最後遭多數議決暫緩修正。但我也請各位議員回到自己的選區去看一看現行的河川整治工程,真正有保護野生動物生態的水利工程,到底有多少?不是都做了生態檢核嗎 ? 這些工程都是怎麼來的 ? 真的沒有必要針對自治條例在做加強嗎 ? 修正自治條例是為了「好,還要更好,我們是為了追求更大的進步」
陳光進營造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一年多前收到南庄鄉公所及鄉民代表王玉魁的反映,因公園遊具不符合現行法定規格,縣府要求拆除東村公園遊具,但拆除後縣府也不予補助經費重新建置,導致公園頓失遊憩場所。我立即要求縣府主管機關水利處,應比照我先前建議教育處的做法,做全縣公園遊具的總盤點,將極需汰換的公園遊具列冊研議計畫向中央申請汰換,後來經過多次的討論及議會質詢,縣府也向中央爭取到經費施作,預計投入經費1200萬元於東村公園及康濟吊橋旁建置全新的親子公園。
今天上午在南庄鄉公所召開公園設計的地方說明會,兩個公園都會以地方特色來營造公園意象。
1、 東村公園的部分,因為早期南庄地區煤礦業興盛,所以設計上會以煤礦舊產業概念,打造煤礦隧道主題遊戲場,並搭配溜滑梯、攀爬繩、組合鞦韆及長者體健設施。我建議擺盪鞦韆組因為可建置空間不大,是否盡量以鳥巢和親子鞦韆為主,較符合共融之精神,另外該公園老樹易竄根破壞地墊和步道的問題,應該要在本次工程中改善,希望施作截根牆或相關措施。水利處及顧問公司表示將納入改善。
2、 康濟吊橋旁因場地屬於狹長型,設計的概念以早期伐木運輸,打造木馬運輸遊戲場,現場將建置滑索道、平衡木、跳格子。現場有部分聲音對於滑索道的使用有安全的疑慮,希望建置溜滑梯,我則是拿出各縣市及新北市員山公園的經驗向大家說明這個設計概念上很不錯,很符合地方特色且遊具的建置現行法規都比過去嚴謹,只要使用方式正確搭配現場環境地墊鋪設原則上不會有問題,大家也願意接受保留原設計理念,但我也提醒水利處遊戲場的設計元素看起來都是以木頭材質為主,應考量當地溼氣重,將來會有蛀蝕或腐蝕的問題,顧問公司回應設計的意象是木頭,但使用的材質還是會考量將來管養上的長遠使用。
#親子公園
#共融式遊戲場
#南庄意象
2020.5.28水利處鄉民代表王玉魁現場會勘
https://www.facebook.com/xuan.miaoli/posts/1504962483015688
【大苗栗新聞】南庄公園遊具不合格遭拆 居民盼速恢復 https://www.tbc.net.tw/Mobile/News/NewsDetail?id=991f9228-0d42-4478-b357-be4c27a23c3b&newsType=4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定期會水利處質詢(不符規格公園遊具應進行總盤點後計畫申請汰換)
https://youtu.be/Fj_53fbnXxg
陳光進營造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向各位關心苗栗縣政的朋友們報告,苗栗縣議會剛剛結束本次會期第一天的議程,今天上午的議程是縣長的「施政總報告」及「三讀會第一讀會」,照會議的程序,縣長在做完其施政總報告,議員們是可以「口頭質詢」要求縣長及縣府官員就施政的內容作答詢,但我們很遺憾的是,徐耀昌縣長在施政總報告時,對於目前縣民最關心的防疫工作竟然是隻字未提,當議員們準備要舉手發言時,議長卻以防疫為由請大家改由書面質詢,然後就直接宣布散會,讓我們所有準備要就教於徐耀昌縣長的議員們一片錯愕。
這又是一次誇張到無法言喻的誇張,再一次讓大家見識到他們所謂的府會一家親,就是一再地建立在「縣長規避監督、議長強勢圍事」,然後營造出苗栗縣政好棒棒,議員通通沒意見,府會和諧一家親,苗栗才有好將來,這種既噁心又無奈的政治生態,你們到底還要我們忍受多久?
回歸到正題,今天我們幾位議員原本就對於苗栗縣衛生局這段時間的防疫作為有一些話想說,既然不讓我們說,我們還是要以聯合聲明的方式公諸於社會讓大家公評,也呼籲徐耀昌縣長盡快對於衛政系統的失能,做出一個適當的處置,撤換衛生局長,由公衛背景的專家執掌,才能真正處理未來每一次可能的疫情挑戰。
20210702聯合聲明: 將帥無能,累死三軍!即刻撤換失能衛生局長
苗栗縣議會今(2日)召開第五次定期會,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徐筱菁「延續清新的力量」、陳光軒、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頭份青年強 議員黎煥強、羅貴星等議員針對近期苗栗縣衛生局防疫失能發出聯合聲明,要求徐耀昌縣長即刻撤換衛生局張蕊仙局長。
近期因各種防疫缺失,苗栗縣再次成為全國媒體焦點,飽受負面評價。京元電事件爆發後,衛生局一度束手無策,必須由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進駐協助控制疫情。
苗栗防疫工作從號稱防疫資優生,瞬間成為確診數全國第三高,衛生局的再三失能,讓民眾及所有配合防疫的單位都無所適從,徒增大眾無謂的恐慌與對政府的不信任感,負責防疫作業的衛生局長張蕊仙絕對責無旁貸。
對此,議員聯合羅列了衛生局長嚴重失職已無法勝任衛政首長之六大理由,要求縣長徐耀昌即刻撤換衛生局長,為防疫期間的各項倒施逆行負起政治責任,也避免防疫工作和疫苗施打繼續亂成一團,別讓苗栗縣民因不適格的首長,而被牽連受罪。
一、做事找不到人,推卸責任一流: 局長缺乏公衛專業,但疫情期間除了在媒體前談話外,需要其說明、調度時經常連絡不上,需要決策就推給中央,疫苗施打則丟給醫院與衛生所自行規劃,毫無擔當。衛生局表示防疫資源足以因應防疫作戰,但卻看到基層衛所為了疫調通譯、防疫資源,在網路尋求支援,甚至施打站經費還要自己先想辦法。
二、疫苗施打率全國最後一名、施打政策朝令夕改: 苗栗縣政府號稱疫苗接種每日可達2萬劑的量能,實際施打率卻在全國敬陪末座,疫苗庫存量高達15%,衛生局未盡統籌規劃施打疫苗的責任,亦無廣設大型接種站的指導方針以提升施打效能,甚至在75歲長者疫苗接種的政策上朝令夕改,讓所有民眾為了網路預約弄得人仰馬翻。
三、疫調工作不精確,足跡公布標準不一致: 衛生局疫調速度不只是慢,感染源與調查進度交代不清,記者會所公布的足跡圖表,正式公告後經常一改再改,且許多店家都是看新聞才知道自己店內有確診足跡,種種缺失都加深民眾無謂的恐慌與對政府的不信任感。
四、匡列作業東漏西漏,隔離標準亂糟糟: 不只一次發生該被匡列的人沒被框到,該被隔離的人沒立刻隔離,該解除檢疫的也沒按時間解除,這些亂象時常仰賴民眾自救或民代反應衛生局才有所動作,每一個環節都讓防疫工作充滿破口。且工作場所之匡列交給公司提供名單更是讓心存僥倖的公司致員工與社區於高度風險之中。
五、事前無準備,疫情爆發只能臨時抱佛腳: 不論是面對疫情的各項反應慢半拍,到疫情記者會成讀搞機、快篩站點不足、至今仍無集中檢疫所、疫苗施打預約亂象、殘劑使用無明確規範等,都是因為沒有做好事前的準備,所有作業都在急就章,基層都砲轟將帥無能累死三軍,也無怪乎京元電疫情爆發後只能束手無策仰賴中央協助控制疫情。
六、疫苗接種資格審核鬆散,助長特權: 縣內民代被列入疫苗優先施打對象造冊,衛生局未盡把關、審查責任,將重要的戰略物資,讓民代特權施打,張局長回應時卻說解釋尺度不同,這些疫苗濫打情事,皆會影響國際疫苗訂購平台對於臺灣疫苗供應的意願,茲事體大。
基於以上六點防疫期間的重大缺失,加上長期以來各項專業度不足的表現,我們認為衛生局張蕊仙局長已明顯不適任,請徐耀昌縣長即刻撤換。
#議會不該讓監督失能
#徐縣長規避監督防疫工作
#苗栗縣民的悲哀
陳光進營造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損鄰爭議調解紀錄存參:6月15日必須完工。
頭份交流道下中華路的大樓建案造成損鄰事件,ㄧ整個歹戲拖棚處理了四年還沒結束,起初建商、營造完全不理會任何會勘的決議,從我開始親自主持調解後,也達成了幾個協議由律師擬定合約後執行,但建商、營造必須賠償其一棟原地重建的新房子,迄今仍藉故一再拖延工程進度,違反合約內容的懲罰性罰款已超過550萬元,另其他可主張的損害賠償另計。今天上午我和縣府建管科長、建商代表和陳情人再視察工地,除了了解目前施工進度外,也重申要其務必如議約時間完成......
前情提要:(重點摘要)
2020.12.14『昌鑫建設開發公司』、『陽昇營造有限公司』及損鄰戶再做損鄰爭議調解
https://www.facebook.com/xuan741010/posts/10224400184781503
2020.8.11工程品質勘查
https://www.facebook.com/xuan741010/posts/10223569513335236
2017.11.21縣政府工商處與建商調解
https://www.facebook.com/xuan741010/posts/10214869627283522
2017.8.16陳光軒服務處調解
https://www.facebook.com/xuan741010/posts/10214079927901531
2017.4.2土木、結構技師勘查房屋結構,認為無修復可能
https://www.facebook.com/xuan741010/posts/10212740256970595
#損鄰爭議調解
#史上最久陳情案
#陳情案處理追蹤次數超過6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