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限期升等 違憲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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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升等 在 張廖萬堅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4 00:07:09

「限期升等」公聽會!...

  • 限期升等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23 13:02:11
    有 4 人按讚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4/23~110/05/17
    資格條件:
    (一)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曾任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2.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十五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二)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曾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2.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十二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三)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曾任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2.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九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四)具備下列專長:數位、平面、工業或商業設計;新媒體經營;藝文設計產業實務工作經驗三年以上(國際大型公司尤佳)。
    工作項目:
    (一)籌設大武山學院新媒體創意應用碩士學位學程。
    (二)推動全英教學。
    (三)經營本校藝文中心及負責地方創生、設計等相關行政工作。
    (四)協助其他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市民生路4-18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hbu@mail.nptu.edu.tw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最高學歷證書、成績證明(持國外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績證明送至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併提供修業學校歷年行事曆與入出國紀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具體事蹟或成就:得獎證明、相關作品、專利、推薦信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五)學術著作(含博碩士論文,未具者免附):請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著作影本及研究成果說明(如附件1)。
    (六)教師證書(未具者免附)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七)應徵相關領域可授課大綱一式5份。
    (八)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1.應徵人員名單Word檔(並以E-Mail傳送至gec@mail.nptu.edu.tw院辦收件信箱)
    2.簡要資歷表excel檔(並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二、收件截止日:
    110年5月17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註明應徵「大武山學院」專任教師)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三、擬起聘日期:110年8月1日起(得視本校專業技術人員員額核定時程酌予調整)。
    四、聯絡人:李怡璇小姐,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27004。
    五、備註:
    (一)須配合本校組織編制及校務需要,調整所屬學術單位。
    (二)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及全英語課程試教。
    (三)依本校限期升等辦法規定,自105學年度起,應至遲於到校後六年內通過升等,如未於限期內通過升等者,應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予以督促改進(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法規彙編)。
    (四)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五)如需退回資料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六)其餘詳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詳閱。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限期升等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11 11:34:10
    有 4 人按讚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1/11~110/02/01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徵聘專任教師第1次公告

    資格條件:具中國語文相關博士學位或為助理教授以上。
    工作項目:
    (一)擔任「古典文學」相關課程教學。
    (二)支援本系「經學」、「中文應用」等相關課程教學。
    (三)支援其他系所、學程或通識課程教學。
    (四)協助本系或其他單位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貼照片)。
    (三)最高學歷證書、成績單(持外國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績
    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如無成績單者,請由修業學校出具
    相關證明文件,並送交駐外單位驗證,且提供入出境證明書)
    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學術著作(含碩、博士論文)
    1.個人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
    2.教師證書(已具備者)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3.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作品集、得獎證明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五)應徵者請根據本系課程架構,就古典文學、經學、中文應用
    領域任選3門課程撰寫授課大綱(面試時,就此3門課程,任
    選1科試教)。
    (六)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1.「應徵人員名單」Word電子檔(並以E-mail傳送至cll@mail.nptu.edu.tw)
    2.「簡要資歷表」Excel電子檔(並以E-Mail 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二、甄選分兩階段:第一階段資料審查,第二階段面試。通過資料審查者,另行通知面試(含試教)。
    三、收件截止日期:
    110年2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請註明應徵中國語文學系專任教師)寄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收。
    四、起聘日期:110年8月1日起。
    五、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35201。
    六、備註:
    (一)經初審資格符合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若應徵
    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初審及面試通過後,應附博士論
    文五本,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二)依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自105學年度起,本校
    新進教師應至遲於到校後六年內通過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升
    等,如未於限期內通過升等者,應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予以
    督促改進。(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法規彙編)。
    (三)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及不適任教
    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
    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四)如需退回資料者,請告知並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五)其餘詳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詳閱。

  • 限期升等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5 07:00:03
    有 30 人按讚

    📚新書賞閱📚
    ▍教育法與教育人權

    【作 者】李仁淼│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內容簡介】
    🔸教育法在國內法學領域中常被歸類為「行政法各論」之一環。教育法和教育之實質給付等「內部事項」具緊密關係,而有排除公權力不當介入等和人權保障相關之重要原理;在學校教育中,學校和學生之法律關係亦有以「在學契約」訂定之可能;大學等高等教育和一般中小學教育,在憲法上所適用之內容亦可能有所不同。前者受「學術自由」保障、後者則和「受教育權」或「學習權」有密切關聯,因此在制度面、法解釋面向上,兩者存在不同之原理原則。

    🔸本書第二版,為在留意近年開國內外和教育法、教育人權有關環境之變化,進行修改。包含:一、於第六章第三節新增大法官釋字第784號解釋析論。二、新增第七章教師法修法與不適任教師。三、新增第十章日本之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四、新增第十二章大學教評會與教師限期升等紛爭。五、修訂第十四章第三節日本之國立大學法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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