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限制競爭公平交易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限制競爭公平交易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限制競爭公平交易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限制競爭公平交易法產品中有4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Z9 的看板,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灣外送平台竄起,對餐飲市場影響甚鉅,但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因限制合作餐廳於foodpanda平台刊登價格必須與實際店內價格一致,而且限制合作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取」訂單,公平會九月歷經三次委員會審議,認定foodpanda此舉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

  • 限制競爭公平交易法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7 1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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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外送平台竄起,對餐飲市場影響甚鉅,但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因限制合作餐廳於foodpanda平台刊登價格必須與實際店內價格一致,而且限制合作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取」訂單,公平會九月歷經三次委員會審議,認定foodpanda此舉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而且有限制競爭之虞之行為,除命其停止該違法行為,並處200萬元罰鍰。

  • 限制競爭公平交易法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7 14: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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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迫內用與外帶同價 富胖達「初四」了😱】

    外送平台競爭激烈,但 #公平會 調查,#富胖達公司(#foodpanda)限制合作餐廳在平台上刊登價格必須與店內實際價格一致,且限制合作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取」訂單,已違反公平交易法,決議處新台幣200萬元罰鍰,並令即刻停止這2項違法行為,不過對此一判決,富胖達也決定申訴!

    #刊登價與店內價一致
    #不得拒自取訂單

    ✅延伸閱讀:
    遭公平會罰200萬 foodpanda評估行政救濟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1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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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制競爭公平交易法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7 1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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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oodpanda因「限制合作餐廳使用平台時只能提供店內價」及「強制合作餐廳接受顧客自取訂單」,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議後,裁罰新台幣200萬元罰緩,並停止前述違法行為。​

    ━━━━━━━━━━━━━━━━━━━━━━━━​

    《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事業不得為之:​
    五、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除了OTT平台大賺外,另外一個大熱平台就屬外送平台,尤其在前陣子禁止內用後,大家真的外送一直叫。然而消費者愛用(也愛抱怨)的foodpanda,卻因為與合作餐廳的相關規定,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違法進行懲處。​

    據使用經驗,消費者透過foodpanda訂購外送餐點時,foodpanda會向消費者的每筆訂單收取外送費用,同時該筆訂單也會向合作餐廳收取大約三成的服務費用,foodpanda向合作餐廳收取的費用已造成合作餐廳極大壓力,因此先前合作餐廳會將餐點適當調漲以符合營業成本規劃避免倒閉,而「店內價」也作為foodpanda一個特色行銷,增加消費者使用外送平台的意願,但也時常聽聞消費者發現標示店內價但卻不是店內價的情況,此種情況恐有廣告不實、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的情形。​

    不知道foodpanda是不是為了改善這狀況,原本合作餐廳能夠自行決定外送價格,卻變成一定要用店內價,外送餐點的價格不能高於原本內用價格,對於合作餐廳來說,幾乎等於是所有餐點都打7折售出。但是餐飲業者本來就可以因應不同情形來決定不同售價,如此才能持續經營下去,而消費者也能自行選擇要不要接受餐飲業者的不同售價,foodpanda的規定等於強迫餐廳吸收額外支出,不讓餐廳合理分配成本售價,要說贏的人是誰?毫無疑問是foodpanda,因為它既向消費者收取外送費,又向合作餐廳收取抽成費用。​

    於是公平會就跳出來啦,公平會就說foodpanda這樣很不應該,這種情況等於內用顧客還要分擔外送的成本?而且強制店內價的規定,也確保foodpanda的價格不會高於其他外送平台,這樣子要怎麼公平競爭!?​

    除此之外,foodpanda還限制合作餐廳不能拒絕顧客自取的訂單,這會造成合作餐廳的外帶與自己在foodpanda上的顧客自取進行競爭,WTF?而且同時foodpanda還是能夠抽成。​

    最後公平會認定,foodpanda強制店內價及接受顧客自取訂單的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的規定,應該馬上停止這些行為,還要裁罰200萬元的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新聞稿在這裡​
     ➥ https://reurl.cc/L70GoK​
    ━​

    身為外送平台愛用者的小編,非常支持公平會好好審查外送平台,已經知道許多業者即便與大熱的foodpanda外送合作,也因為無法長期負擔foodpanda的抽成及規定紛紛倒閉,個人是覺得這些規定有點賺時機(疫情)錢。​
    而且foodpanda煩人的規定才不只這些,比如說,因當日食材不足要改單卻無法改單,最後只有消費者吞下那筆單,或是餐廳吞下那筆單這兩種結果,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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